一部相当不错的片子。从创新的角度上,电影没有像惯常的那样打出字幕,甚至没有片名,就直接进入了主题,直到电影结束,才终于将片名打了出来,只这一个小花招,就足够新奇。对于别的出奇,像对阿汤哥的使用上,在此之前,阿汤一直是扮演正面角色的,几乎没有演过反面角色,自然他的面孔就是电影的卖点,在别的片子进行耍酷也是导演与阿汤哥的不二法宝。但在《借刀杀人》里,他却成了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男人样,不再单纯去耍酷卖帅,而且还是一个反面的杀手的角色。这样的创新,是需要一些胆识与勇气的。但这样的安排,反而为影片增分不少。
It was known as “the movie in which Tom Cruise played a really bad guy.” That was as far as i knew before we walked in Coronet, our neighborhood theatre that had definitely seen better days.
The giant auditorium was occupied by forty or so audiences. We congregated under the center of the giant dome like a herd of lost sheep huddled together on a stormy plain: stay close enough to be aware of each other’s presence but far enough to avoid eye contacts. City sheeps. :)
The mood projected by the movie fit perfectly with this audience.
The opening sequence resembled a 007 movie. Jigsaw of images: Thai newspapers and street signs, airport crowd, expensive looking leather suitcases changing hands between two handsome but rugged looking men in silk Italian suits.
But then, the pace suddenly slowed down. Chaos was replaced by order; high adventure was replaced by mellow dialogs between a black cab driver and his passenger. The enclosed space of the taxi cab allowed the audience to see every facial expression shifts of the two characters, the shifting of the eyes, the pause of an opened mouth, the contemplation of an answer, a smile, a sigh,. It was meticulously done, polished and intimate.
As LA’s neon nights flew passed outside of the taxi cab, like a languid river winding down to the ocean, we rode with the characters in that particular non-007 mood throughout the movie: melancholy and contemplative.
Moments I enjoyed the most:
1. Vincent’s face, as he stared out to the night, contemptuously stated his low opinion for the indifferent inhabitants of LA.
2. The climatic moment when everything broke lose like a volcano eruption. Max and Vincent treated insults as they pointed out the fatal weakness of each other.
3. The finale. What exactly happened? What made it happen? was it the finally arrived (first?) emotional connection with a fellow human being? Or was it the other way around? We’d never know.
A story of the night.
I like that. The sparseness of people, the space that surrounds us seems to grow under the cover of darkness. Our emotional tentacles reach out to people and places, where we wouldn’t or don’t feel safe to do in the day light.
一个有六年经验的杀手(帅哥汤姆·克鲁斯),接到一单任务,到洛杉矶一夜杀6个人。结果,被一个菜鸟出租车司机反杀的故事。
从影片可以看出,这个杀手是一个人在作案,没有相关人员的配合。买凶者只是给了他一皮包的资料。
来看看我们的帅哥汤姆克鲁斯是如何应对的。
一、一开始,白头发、络腮胡,老墨镜的汤姆·克鲁斯就在飞机场的大厅,人来人往之间,跟一个同样是帅哥的同志故意撞了一下,然后掉包了。显然,这个都是提前计划好的。包里是给帅哥汤姆的杀人资料。汤姆猫要在一晚上连杀5个人。不管黑白两道,连检察官也杀。可见,这个案件多大!!!
问题来了。既然买凶者居然连证人、律师和检察官都要杀。说明这个案件对买凶者非常重要。那么,买凶者早干嘛去了?第二天都要开庭了,才想起来头天晚上,要把这所有人杀光光啊??
万一杀不光怎么办?应急预案有没有啊?好像没有。
二、好了。再看我们的杀手帅哥汤姆·库鲁斯——以下简称白头汤姆——帅还是依然那么帅。问题是,当杀手,这次似乎不合格啊。你临时拿到杀五个人的资料,为啥要弄那么大一提包纸质的资料啊?还照片。你既然有笔记本电脑,后来也是通过拷贝U盘,拿到了资料。为啥一开始不直接给一个小巧的U盘呢?多少资料装不下啊???弄到中间,的士司机麦克斯 居然把他的包给仍掉后,找不到下一个要杀的人了。这是一个熟练杀手的操作吗?
三、白头汤姆要杀5个人。这五个人的身份和住址是知道的。但白头汤姆不熟悉路线。所以,白头汤姆想到了利用的士司机。他的想法是随机选择一个熟悉洛城的的士司机,威逼利诱下,总有司机愿意带着他赶到指定地点的。果然,的士司机麦克斯 中招了。第一个地址,很顺利就到了。但还是出了意外。要杀的人从窗口落下来,刚好砸到了麦克斯的的士。窗户砸破了,车顶上还有一滩血。
那么,作为一个熟练杀手,这个时候,最佳的方案是什么?当然是直接杀了麦克斯,然后另外找一辆干净的的士啊!!!怎么会让麦克斯开着挡风玻璃破了,还有血迹的的士继续上路呢?这样的车,在路上不惹眼吗?不说警察了,任何路人看到这样一辆的士都会多看几眼的吧??【不要说白头汤姆不忍心对的士司机下手,后面看,他杀人是不眨眼睛的哦。连门卫都杀哦。】
果然,这辆车被警察拦下来了。警察拦车是合理的。但白头汤姆继续用这个车就是扯淡的。从警察拦车开始,后面的计划就必须更改了。很简单。这辆车的牌照,警察肯定记录了下来,且这两个警察让他俩下车了,也把他俩的体貌特征也记录了下来。后面的杀人,白头汤姆想嫁祸给麦克斯,这条路就行不通了哈。
四、白头汤姆跟麦克斯的上司通电话,这也扯淡啊。你不是要计划杀死五人后,再杀死麦克斯,然后嫁祸给麦克斯吗?当然是隐藏自己最好啦。一句话都不应该说哈。居然忍不住脾气,直接跟第三者通话,这样还如何嫁祸给麦克斯?只要第二天麦克斯一死,上司马上就会把这个事情翻出来哦。
再说去看麦克斯的妈妈。这也是扯淡啊。既然最后要杀麦克斯顶包,那么杀死麦克斯之后,还要到医院去杀了麦克斯的妈妈啊!否则,如何把这个事情原过去呢?医院有没有视频监控?不晓得。如果有视频监控,那白头汤姆又暴露了。
五、麦克斯把白头汤姆的资料给扔了!!!看看,杀手抓麦克斯的过程。一个熟练的杀手居然跑步跑不过一个的士司机!!!看来,白头汤姆真是老了。不过这是2004年的电影啊,比《碟中谍5》早了16年呢!我们的帅哥汤姆克鲁斯应该很能跑的啊!
六、接下来,就是我们的的士哥麦克斯了。一个胆子很小,只有梦想却不敢冒险去实现的老实人,居然可以冒险去见买凶的黑社会大哥,且居然镇定自若的骗过了黑社会老大!!!这是胆小吗?这是老实人吗?一般的普通人只怕是做不到吧!!
七、杀第四个人,亚洲人。在那么多的人的歌厅。居然开枪那么精准!!!从来不误伤无辜啊!再就是那个被杀的亚洲黑老大,别人听到枪声都开始东奔西跑了。他老先生还有小弟护体,居然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等着白头汤姆哥来结果自己!!这个没有高度的必死的自觉性是不可能的哦!!
八、最后,是的士司机麦克斯给女检察官打电话。女检察官给他的电话,居然不是自己的手机,也不是自己家里的座机,也不是办公室电话,居然是图书馆的电话!!!这是什么操作???或许,女检察官把手机转移到了图书馆的座机上了。问题是,你深更半夜到图书馆查资料,为啥要转移呢?为啥手机不直接带在身上呢?
九、最后的最后,俩人跑出大楼,有多种选择,要么上大街,要么下地铁。俩人犹豫之后,下了地铁。问题在于,白头汤姆哥追出来后,一点都没有犹豫,直接下地铁了。你这么神奇的吗?
十、最后最后的最后,白头汤姆哥作为一个资深杀手,从电影里看,算是神枪手了。居然被一个菜鸟的士司机乱枪给毙了!!!震惊!!!麦克斯可是不会开枪的啊!!他开枪打玻璃,保险都不晓得打开。弄了几次,才成功。最后,他居然就跟汤姆哥对射,把汤姆哥给嗝屁掉了!!
十一、真正的结尾:第二天,自身杀手汤姆哥估计会成为杀手界的一个笑话:被一个胆小的素手的士司机给杀了。这是杀手吗?这是杀手界的耻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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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估计是:汤姆哥也是一个冒充资深杀手的新手。为了挣钱,冒险接下了一单连杀5人的任务。听说以前有个资深杀手曾经嫁祸给无辜的士司机,他也打算用这一招。结果,糊了,把自己的小命玩进去了!!
最后,汤姆哥是怎么知道这5个人的确切地址啊!!!好像没人给他实时信息啊!!万一,这5个人有几个刚好不在家呢?比如第一个,刚好泡妞去了。比如,那个弹钢琴的老几刚好请假没来。比如,女律师出门约会去了。你这个汤姆哥怎么办?到哪去找这个五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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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杀手,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他本不该有朋友,无情无心也就无所羁绊,可惜,大多数杀手最终都因一念之仁一败涂地,对手不见得有多强大,他们的结局,败在自己手上。
Tom Cruise一如既往的美貌,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至今都记得《夜访吸血鬼》里无比妖冶的莱斯特,让每一个正常生活的观众渴望偏离人类的轨道。以杀戮为生,因杀戮而死,演绎一个杀手,Tom Cruise的演技终于没有被美貌所影响,神秘、残酷、童真、唠叨,奇怪的元素结合在一个更为奇特的人身上,正邪难辨。
有些人注定在沉默里灰飞烟灭,只是过程不同。杀手生如夏花般绚烂,每时每刻,他都在拼命向梦想奔跑;司机空有满腔规划,每时每刻都在脑海里完善自己的梦境,从未正式行动过。
午夜地铁上,没有笑容的脸上残留着最后的落寞,杀手的梦想在死亡面前戛然而止,没有人发现他的存在,一如很久之前,他努力隐逸的那样。司机远远离开站台,渺小的背影与杀戮之前相同,突破自己,转眼又恢复原状,也许很久以后,他依旧开着出租憧憬那家脑海里的租赁店。
如果不去做,那什么都不会发生,年华易逝,失败不会光顾,成功也不会。暗夜之下,一股潮流悄悄涌动翻滚,了无声息的,回归沉静。
阿汤哥+杰米福克斯+马克鲁法洛,还挺好看。当杰森斯坦森和阿汤哥同时出现简直惊呆了,然而,然而杰森就这么打了个酱油。。。
地球上有60亿人,卢旺达每天死成千上万的人,你眨过眼么。你加入过国际特赦/牛津饥荒救济委员会、挽救鲸鱼、绿色和平什么组织没?没有。死了个死胖子你就这么大惊小怪。——很喜欢tom演的这个杀手的性格。真是男人的理想型。另:JAZZ BAR里那个吹trombone的黑人老板吹得不错。
郁闷,迈克尔·曼从来不肯让坏人赢。
故事紧凑,算得上跌宕起伏,心理战部分也到位。对话营造了一种冷清的氛围,但除此也没什么更深的东西了。
很酷的杀手电影,层次分明的黑夜和孤独的人,爵士和枪支。最喜欢的是出租车在夜色里的大段行走,带你横穿整个洛杉矶。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很有意思,很多对话都值得回味。有一天?梦想会成真?但是午夜梦回,你会发觉一切从来都没有发生,一切都与你擦肩而过。梦想永远不会实现,突然你就垂垂老矣。什么都没发生,永远也不会,因为你根本没有去尝试。抓住自己的心,在杀人之前,这是杀手给我们的箴言。
情节太牵强了 。。。这只适合丢给ccav6 一直在糊弄观众 杰森尼玛出来打个酱油也能叫主演?铺满世界的伏笔尼玛是不是后来脑进水忘了。。。这也能上六分啊
杀手的仁慈无异于对自己的残忍,于是,他的梦想在死亡面前戛然而止,午夜地铁上,没有人发现他的存在,一如很久之前,他努力隐逸自己那样。以杀戮为生,因杀戮而死,Tom Cruise的演技终于没有被美貌所影响,没有笑容的脸上残留着最后的落寞,有些人注定在沉默里灰飞烟灭,唯过程相逆。
影片显然想表现些更深刻的东西,可惜不是很成功,又走回老套路了
实话说略有失望。如果是普通作品,拍成这样可以接受,但有汤姆克鲁斯和吉米福克斯两大高手保驾护航,出来这样的成果感觉还是有一些勉强。故事安排还是有新意的,杀手和出租车司机的组合也比较另类,但关键是前一个小时的剧情显得比较拖沓,2个小时的电影我认为至少可以缩成1个半小时。
千万不要聘请一个听爵士乐的杀手:话唠,工作没热情,思考太多社会问题,一本正经地忧郁,讲道理强迫症,而且穷到要连杀五个人还只能打出租车。
本来想说新世纪film noir能拍成这样真不错,结果被最后一分钟全毁了。普通出租车司机乱射一通打死职业杀手实现英雄救美【翻白眼.gif 何况阿汤又帅又话唠,如此可爱还敬业的杀手导演居然忍心安排一个这么扯的结局……无法接受!
Jamie Foxx演得太神了,面对危机时情绪的过渡和肢体表现都超级自然。阿汤哥贡献了自己的最佳打戏,不过最后跪得有点憋屈,一句点睛的I do this for a living让原本cheap到不行的本子都升华了,不得不服啊。感觉这两年都没再见到迈克尔曼的电影了是怎么回事- -
迈克尔曼 再进入21世纪后 一次又一次证明自己在烂片上很有造诣
前面不错,结局又变成俗烂的“最后一秒钟救人”。另外,那时的靓汤真是英气逼人啊。
也就还行的样子
白发汤姆·磕螺丝很有乔治·嗑螺尼的范儿。
如果是港片我会大声赞美的。。但换成这拨人在洛杉矶,虽然也挺凄凉,我还是觉得这片子不够有意思。
都市灯火,枪火。映衬杀手的冷毅孤绝。台词的机警睿智。连阿汤哥那一头灰发,都与罗伯特德尼罗一样不约而同那么“迈克尔曼”。
史上最话唠的杀手。死于话唠症。
阿汤哥很卖力 几场近身肉搏很凌厉 画面质感一流 不失商业又带着观众思考 就是边角细节实在是弱到与整体风格不符到莫名其妙带着狗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