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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侯麦的调调,每一帧都是刻在我心上的巴黎。
更喜欢法式的浪漫,最喜欢第二段里十分鬼马把生活活出意趣的姑娘,跟不同的人达到不同的相处模式和目的,这听上去真的很charming!最大化地利用人生,很喜欢女孩的人生态度,肆意、大胆、快乐。但是有点讽刺的是,背叛与被背叛其实一体两面,最后发现自己的男友出轨,一下子对情人的好感也丧失了,是一种别样的荒诞,本来一段关系就是相对的,不能脱离两个人而存在。而情人这种关系就必然涉及第三者的介入。
归纳一下,很喜欢三个女孩的人生态度,做自己的主人,谈真正的恋爱,认识自己感兴趣的人。爱过离开比没爱过更值得珍惜。这种法式恋爱我真的在生活中完全没有见过,大家都是更循规蹈矩地去谈恋爱。‘在自己的城市做旅客’,换个视角,倒是很有趣。
在巴黎这个浪漫之都约会是怎么样的?喝咖啡、逛公园和看毕加索作品展,天呀,看大师作品展除了艺术之都巴黎别的不可能有,这是独属于巴黎的约会!但结果呢?约会可能是惊喜,也可能是噩梦!三个独立章节手风琴演奏歌词已经点明结果,形形色色的各式男女约会中很清楚自己的情感需求,一旦被破坏果断砍断,最感性最浪漫的爱情中仍然理性得可怕!
爱情究竟是什么?对于第一个故事女主是帅气男人征服欲的虚荣感!钱包的丢失可能是小三所为吧,不然在女主打扮时,小三在房间里多处探究的眼神镜头和最后镜头男人的等待无法解释,应该是小三故意设计想上位,却没想到渣男是分手了却也没跟她在一起。
对于第二个故事而言,爱情是物质与情感的合一,女海王正牌满足金钱物质的需求,情人满足浪漫情感的需求,自以为精明的算计,没想到正牌男友也是这样,你的恋人可能是你的内心的镜子,最后对情人一句“你是他的影子,同生共灭”冷漠地点破一切。
而第三个故事中,爱情是自恋、虚荣、肤浅,择偶只看外貌因为带出去有面子,“你还没确定自己的作画风格”点明男主并不了解自己对另一半的具体需求。“我不想成为摄影师,而是成为照相机”这样的言论显得有点幼稚可笑,摄影出现后绘画依然存在,是因为绘画有画家个人的理解、品味等艺术创作在其中!
侯麦的片子刚看完会感触不深,等回想就会发现真有趣!
巴黎是全世界人民的故乡。
以前我曾暗下决心,地图上的其它地方我可以跟别人去,只有巴黎,必须和“真爱”同去。后来有一段时间当我对“真爱”这件事的信念动摇之后,又暗下决心,这辈子要周游世界,但不去巴黎。巴黎,多么浪漫的城市,它早就不再是名词而变成了形容词,它早就不再是一个词汇而变成了一道命令。没有沉浸在爱河中的人,不配去巴黎。———《回到巴黎》
都市男女的狗血爱情暂且不论,来看看女主们的街头穿搭原则:内搭碎花茶歇裙,外搭纯色针织衫,法式随意发型。
原文地址:http://www.qh505.com/blog/post/5327.html
巴黎的塔泰恩夫人咖啡馆,巴黎蒙特马的小旅馆,巴黎的毕加索博物馆,它们是一幢被标记的建筑,是一个约会的地点,是一种邂逅的可能,但是当它们以随机的方式出现在男女的生活中,它们根本不代表巴黎,根本不趋向于确定的生活,相遇或偶然,相识或巧合,在匆匆的人群中成为一种湮没的风景。
“在巴黎相会,但不一定是在等你,也许是惊喜,也许不是明智的选择。”在巴黎的街头,男人拉着手风琴,女人穿着裙子,他们一起唱着,一种街头自娱自乐的表演构筑了侯麦“人约巴黎”的主题曲,男女之间的约会,应该是你等我或者我等你,应该是相互聊天坦诚相见,应该是更促进爱情的发展,但是约会可能是惊喜,也可能是不明智的选择——当越过了理性,它就可能意味着巧合,意味着疯狂,意味着爱只是一个可笑的借口。
三个故事构成了“人约巴黎”的样本,“七点的约会”完全是一种巧合。埃丝特爱着男友霍勒斯,她遵守男友因为忙而提出“礼拜六再会”的约定,当好友菲利克斯告诉她晚上在格里斯家有个约会的时候,埃丝特也拒绝去参加,因为她不希望男友在忙工作的时候自己去聚会。这似乎是为爱做出的牺牲,正像女友赫敏告诉她,霍勒斯爱你胜过爱自己。所以埃丝特就是活在这样一种几乎完美的爱情里。但是那个秘密却一点一点被揭开来,菲利克斯说霍勒斯曾经在他们经常约会的塔泰恩夫人咖啡馆里和别的女孩在一起,赫敏也说曾经霍勒斯和两三个女孩交往过,起初埃丝特不相信,她坚信自己对霍勒斯的爱,也相信霍勒斯对自己的忠诚。
“我想做真实的自己,把感情隐藏起来太可怕了。”这是埃丝特的感情观,也正是有这种想法,所以对于别人的“风言风语”开始警惕起来,甚至陷入了某种不安。赫敏提出的建议是,你也去约会,让他嫉妒。喜欢真实的埃丝特本应该拒绝这样的建议,但是内心的不安又让她犹豫,在一次市场买菜的过程中,有个男人上来搭讪,后来想要埃丝特的电话,埃丝特也是拒绝,但是最后她在离开之后却转身回来,告诉他如果可能就在塔泰恩夫人咖啡馆见面。
这是埃丝特自我怀疑的开始,也是对霍勒斯所谓忠心质疑的第一步,当她发现自己在买菜时钱包丢了,之后又有一个叫阿里西的女孩捡到了钱包,交换给她的时候,她想到了在市场上缠着她的那个男孩,于是心里怀疑是他偷了自己的钱包,但是在她转身回去的那一刻开始,她对他的好奇心已经占据了上风,她甚至告诉阿里西知道谁偷了钱包,“他还很帅的。”在这一刻,对于小偷的定义已经被改变了,他是一个很帅的男人,是一个令人好奇的男人,或者也是可以对霍勒斯实施报复的对象。
终于,阿里西说自己要去塔泰恩夫人咖啡馆,和刚认识的男孩约会,起初只是问路,埃丝特说自己也想去,因为和那个在市场碰见的人也有过某种约定,她更想知道是不是他偷了钱包。两个女生去了咖啡馆,不想那个正在等着阿里西的男孩就是霍勒斯,那一刻是尴尬的,至少对于霍勒斯来说,没有想到自己会遭遇这样一种偶遇,一边是自己的女友,一边是刚刚邂逅的女孩,他们一起出现。而这也彻底揭开了埃丝特困惑的感情,所以她装作是阿里西的朋友,和霍勒斯打招呼,满面笑容地看着这场谎言被揭穿的好戏。
其实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了,埃丝特以有事为理由离开了咖啡店,霍勒斯追上来,告诉她和阿里西没什么,而且也甩下她来向你解释,但是任何解释对于埃丝特来说都是无意义,所以她快步走开,仿佛要告别这个充满巧合的约会,也告别这一段看起来必然的爱情。偶遇和巧合,注解了邂逅的意义,或者霍勒斯的确和阿里西是邂逅之后的相识,也构不成谁爱上谁的问题,而埃丝特对于那个市场里的帅男孩也是邂逅,即使她有着某种报复的心态,也只是一种游戏般的存在,但是当这些充满偶然的因素结合在一起,其实最终走向了必然:必然的背叛,必然的结束——就像那个在市场里出现过的男孩,是不是他偷钱包其实已经不重要了,他甚至在空着的位置上坐下来,可能在等埃丝特,可能在等别的人,总之,他作为一种偶然的存在,和埃丝特发现秘密之后的故事完全无关。
巴黎约会场景中的小小奇遇记,却导向了一种必然,这不是惊喜,却也是惊喜,而巴黎似乎也成为一种想象的符号,起初埃丝特和阿里西在一起的时候,埃丝特说自己就出生在巴黎,“这就是巴黎。”像是对巴黎充满了无限期待,就像对自己和霍勒斯之间的爱情,但是当这一幕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说了一句:“巴黎让我恶心。”就彻底解构了她对于爱情的向往。是爱情被揭穿,巴黎也被揭穿。而在《巴黎的长凳》里,所谓的爱似乎也是一种邂逅,它走向的是一个更为奇特的结果。
男人和女人在一起,他们的约会的地点从公园到公墓,似乎他们在一起总是充满了期待,但是每一次的话题里都出现一个叫贝努瓦的男人,他是女人的前任男友,说是前任,却还有剪不断的关系,他们似乎还没有完全结束同居状态,也没有宣布走向了分手,女孩只是希望能顺其自然,能在事情发展成熟后走向终结,但那时她又和另一个男人交往,甚至说:“我爱过他,甚至比爱你更深。”这当然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爱,而且当每次话题里都出现贝努瓦,实际上是女孩根本没有做好彻底忘记的准备:在美迪奇喷泉公园里,她选择一个隐蔽的地方,为的是不让贝努瓦看见,“他会使我感到羞愧。”在圣文森特公墓,她说起和贝努瓦刚认识的时候,他从来没有想要拉过她的手,但是她却喜欢这种感觉;在蒙苏里公园,她说贝努瓦从来不像你一样懂得各种知识,他好像对什么也没有兴趣。
男人和她在公园里约会,他们的话题谈及的是另一个男孩,而且男人几次试图邀请她去自己住的地方,女孩也总是以没有发展到那一步为由拒绝,后来她想出了一个出行计划,那就是“巴黎一日游”:两个人扮游客,像是第一次来到巴黎,完全将自己变成巴黎之外的人。这似乎在寻找一种浪漫,或者制造一种刺激,终于他们拿着行李,从车站下车,拿着地图坐地铁打听蒙特马的那间旅馆,在整个过程中,他们都是快乐的,也是疯狂的,没人知道他们本来就是巴黎人。
让自己成为非巴黎人,以进入巴黎的方式寻找存在感,这是不是自欺欺人?而当他们终于像演戏一样找到那间没有神秘感的旅馆,突然发现贝努瓦也带着另一个女孩走进了旅馆,看见了他们的女孩终于感觉自己被爱情抛弃了,当男孩欣喜地说:“这下我们自由了!”女孩却顾自走了,她对紧随着的男孩说:“你只想着自己,却不知我的感受。我们到此为止吧。”本来男孩以为这是他们感情进展的最关键机会,一种感情结束就意味着新一段感情会没有顾虑地开始,但是女孩却宣告他们也结束了,她的理由是:“从一开始,你和贝努瓦之间就紧密联系在一起,现在你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你是他的影子。”
说起的话题里都是贝努瓦,总是拿贝努瓦和他相比,这是一种顺其自然?更是一种自欺欺人,男孩的确是贝努瓦的影子,而当本体消失,影子也没有了意义。而这也是巴黎的命运,两个都生活在巴黎的人,想要用“巴黎一日游”来完成一次出行,是一种人为的隔离,是想要一种刻意的陌生,实际上这个幻想中的巴黎也依然是影子,影子是必须依赖本体而存在的,巴黎是另一个消失的本体,和贝努瓦一样,成为这个游戏最关键的一部分,最后只留下那个不想成为影子的男人,在巴黎的街道上成为最孤独的风景。
邂逅了不爱自己的男人,才是真正新的开始,无论是《相约七点》还是《巴黎的长凳》,都是一种影子的消失作为结果,而在《母与子1907》中,影子似乎开启了另一种可能。画家被朋友介绍认识了来自瑞典的女孩,但似乎他不喜欢她,他们在画家的工作室聊天的时候,的确各自陈述自己的观点,女孩说她的画作阴郁,那些人很困乏地走在路上,另一幅画里的人像是在集中营,而他说,画作中的褐色象征着生命的颜色;当他们走出工作室,女孩说巴黎的这条街到处是灰色,一点没有感觉,她喜欢亮色;而画家说他喜欢破旧的东西,“如果巴黎变干净了,我不会描绘它。”两个人眼中的巴黎,两个人心中的生活,是截然不同的,男孩和女孩当然在巴黎是不会相爱的。
但是,在男孩送女孩却往毕加索博物馆之后出来,却和一个红色衣服的女孩擦肩而过,于是像有了某种触动,他转身跟随着女孩,女孩进入的正是他不喜欢的毕加索博物馆,终于他有遇见了那个瑞典女孩,但是这次他故意和瑞典女孩聊毕加索的画,以此来引起红衣女孩的注意,当红衣女孩离开,他又跟随她,终于在街上告诉她她是自己感兴趣的女孩,而女孩告诉他,自己在等丈夫,他们刚刚结婚,在蜜月期。但显然,女孩对画家也有着某些兴趣,她来到了画家的工作室,没有对那些画作表示不喜欢,甚至还问他是否愿意为自己画画,他们谈到了毕加索《母与子1907》,谈到了博物馆里的瑞典女孩,“忽视不感兴趣的人是为了接近感兴趣的人。”画家这样说,他不自我谴责对瑞典女孩的冷漠,而是极力想证明面前的她才是自己喜欢的女孩,而女孩却要走了,她最后拒绝了画家亲吻的想法,“你厌倦平庸的人!这一点你跟他们有什么不一样?”最后女孩离他而去,在楼梯上她说,去找那个瑞典女孩吧。
也是一次邂逅,但是和前两段故事不同,画家对女孩,女孩对画家,似乎都产生了一种兴趣,只是女孩已经有了丈夫,她更在道德意义上坚守了自己的原则,而画家也是在理智中没有做出更出格的动作,当女孩最后说他和别人没什么不一样,仿佛是一种触动,他开始思考自己的画作,终于在那一些疲乏地走在路上的人群里,出现了一个穿着粉红裙子的女人,在灰暗色的色调中显得格外显眼,而这一笔明亮的色彩,似乎又是画家对巴黎的另一种改写,当初他对瑞典女孩说自己喜欢的是灰暗,是沉郁,是破旧,这是一个在红衣女孩出现之前的巴黎,而现在,当那个感兴趣的人出现又消失,在他心里来说,却是一次超越平庸的开始,巴黎是个机会,巴黎更是最后的生活,只有不断地改写才能发现新的美好。
男人和女人,约会在咖啡馆、公园、旅馆,巴黎的生活是多变的,是充满了可能的,当每一条街道,每一个咖啡馆都会有故事发生,这是巴黎的偶然性:如果埃丝特不遇见阿里西,她或者还深信霍勒斯对自己的爱,或者也会去尝试一次邂逅,而之后的故事可能会有不同的走向;去蒙特马旅馆的男孩和女孩如果没有看见贝努瓦,他们也许就在“巴黎一日游”中上演了“巴黎一夜情”,以及后来的真正在一起都是并不意外的事;画家如果没有遇到红衣女孩,或者在路上还会遇见一个紫衣女孩,而且紫衣女孩没有结婚,他们聊得十分投机,甚至最后他们真的成为了情侣……有太多的偶然发生,有太多的邂逅存在,巴黎是机会主义者的天堂,“不期而遇才是最好的邂逅。”就像后面两个故事的男人和女人,连名字都没有,他们只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但是这一种巴黎是虚幻的,是想象的,是影子般的存在,甚至仅仅是一个符号,而真正的巴黎在侯麦镜头下,一定是一种必然:必然被揭穿的谎言,必然是走进旅馆的贝努瓦,必然出现在画作上的光线和色彩。
从偶然的邂逅开始,到必然的离开结束,巴黎还是那个巴黎,因为每一种期望进入邂逅状态的人还在,巴黎却已不再是那个巴黎,因为每一个人都在影子被去除之后看见了真实的自己。
三段式爱情小故事,邂逅与偶然,巧合与突兀不经意间存在与每一对情侣之中。看了两部不太喜欢的侯麦电影之后,还以为再也受不了他的片子了,但是本片很令人舒服,尽管还是那么话唠,或许是平静的心情更容易投入吧~
第一段:扒手和情人,不是同一个意思吗?第二段:现在我没有男友了, 你这个情人于我也没有意义了。第三段:巴黎如果不再灰暗,我将不会描绘它。真有意思。
巴黎是太适合约会谈情说爱了,任意一条街道一个公园咖啡馆博物馆画廊河沿甚至是一棵树都是完美的约会地点。个人甚至觉得,正因为巴黎的存在,才允许了法国人拥有如此自由的恋爱观。相比恋爱男女,侯麦这里的主角其实是巴黎本身。7/10
演员颜值最高的侯麦作品。玛黑区 拉丁区 蒙马特以及小巴黎边缘可爱的公园们,景点悉数入镜又巧妙避开了游客,巴黎真美。
侯麥版《雲上的日子》/巴黎的姑娘們真的太時髦了 二十年前的電影 碎花裙配開衫美到爆 即使放到現在也不過時/侯爺真是挺話嘮的 絮絮叨叨 浮躁的時候別看 適合假期看 看他的電影永遠感覺在度假/跟著侯爺游巴黎~ 在公園墓地博物館旅館約會 都很好
第一个故事是侯麦最可爱的那类小品,将所有人都物囊括在内,并提早透露情节发展(所有“可能”都意味着“必然”);故事二提供的尝试:两个对巴黎已经惯常化的人扮演初次到来的游客,将日常重新陌生化;故事三重回咖啡店,尽管与故事一里的集市男孩处在关系中的相反位置,却又共享了同样的结局。
侯麦哪里找来那么多漂亮姑娘啊
电影工业外的独语人用走步式、对谈式的镜头如晶莹的容器承载着男男女女旧爱新欢的纠葛。大城市并不在那些由它造就的人群身上得到表现,相反,却是在那些穿过城市,迷失在自己的思绪中的人那被揭示。巴黎的大街提供了与陌生人面对面的公共空间,没有现代的大街,就没有如此多叫人目眩心跳的机遇与冲突。
Eric Rohmer。他的电影从来没有激烈的矛盾,从来没有激烈的冲突,可却在不经意间形成一种矛盾和冲突的多重触点,虽然蜻蜓点水,却让人回味无穷。他的电影全是尘世男女的俗世爱情。三角恋啊,挖墙角啊,小三啊、婚外情啊、如是。侯麦好似躲在窗帘后,一边偷笑这些痴男怨女,一边磕着瓜子儿。
爱情在《人约巴黎》当中是道德的化身。专注两性话题的侯麦大师以三幕剧的形式讲述了这样一个道理:背叛爱情的人必然受到道德的谴责与惩罚,而破坏道德的人也必然遭到爱情的玩弄和遗弃。因此第一个故事是这部论文电影的核心论点,第二和第三个故事分别作为后一句和前一句的论据。毕加索那幅名为《母与子》的画像不仅暗示了两性之间相生相克的关系,同时也是本片绝妙的神来之笔。倘若有谁对于自己情感生活里遇到的挫败感不能释然,那么不妨来看看侯麦的电影。洪尚秀显然是这么干的,所以他也能拍出《夜与日》来大肆挖苦这些企图逃避道德大胆偷情的男女。
侯麦的巴黎是由内而外的浪漫,巴黎这座城和生活在巴黎的人合起来才是法式气质和内涵的完整表达,巴黎不只是侯麦讲故事的地点,更是故事之所以成立的核心因素——影片中的三个故事若非发生在巴黎恐怕不会这么令人信服;相比之下伍迪·艾伦的巴黎就偏向浮光掠影的浪漫——当然我也很喜欢老头子,只是更符合一个游客从外而内的想象。打个比方就是深度文化游和观光三日游的区别。// PS. 95年的片子还有点回溯新浪潮的意思,话说侯麦拍这类轻松惬意又暗藏机锋的小片儿简直太信手拈来了,女主各有千秋的美;观影体验甚是美好。
洪尚秀是把这片看过一百遍吧。
侯老麦的巴黎偷情+搭讪三部曲。巴黎真是个适合偷情的城市,空气里都弥漫着暧昧的气氛。侯麦的片场永远都是那么美女如云
为了反驳“狗血就是不好”的观点,又找了部侯麦,于是再次加深了我的看法,只要导演掌控得当,再狗血的故事也会让人觉得是结构上的巧妙布局。三个故事各个击中,看到这里我不再觉得侯麦对人性有着什么批判的成分,而是歌颂,歌颂你眼中人性中的美,也歌颂那些人性的弱点,歌颂生活本身。
太喜欢了,可能是最喜欢的一部侯麦。看完会想,在城市并不会有rendez-vous,约定的不一定会如期而至,固定的不一定会长久,人只能永远在里面游荡。这样,又怎么会有不变的心?第一段和第二段设计得精致、点到为止,让人满足。第三段的男画家这个角色值得回味。我认为他之所以不想陪那位瑞典唯一女性朋友的表妹,是因为她并未对他引以为傲的画投去赞赏,反而将之与集中营比较。而他之所以对萍水相逢的女子狂追不舍,不过是因为偏执地认为自己能够有让人一见倾心,以画为媒的爱恋,实在是自恋。不信看他最后得知女子是有夫之妇,还被放鸽子之后,回到家中一直在做的事情。他将画作中原本着灰色衣服的沉闷的人物,重新描摹为上白下粉的女士。明明不算什么修改的修改,在他看来,却使得一天没有白费。他肯定明白自己的画死气沉沉。
1.渣男滚开,老娘不爱;2.本以为自己是想培养一个备胎,结果发现当车没了,备胎也不需要了;3.逗你玩了,你个幼稚男;4.巴黎这座城市里,并不都是浪漫的爱情故事。
候麦之所以能成为都市青年男女的绝佳代言,是因为他电影里的人,不是在偷情中,就是在去偷情的路上
三个小故事,三个不如意的爱情,三个狼狈的男人,侯麦式的,有趣。侯麦的电影总是情致和浪漫的,有一种散淡的风情,夹杂着会心一笑的天真和令人舒适的转场。看似戏剧性的巧合总是会转变为自然而然的爱情游戏。好喜欢他电影的配色,想和里面的人物散步交谈(当然首先我先学会法语)。
偷情太难了,即使在巴黎,全城的咖啡馆、公园、美术馆助攻,男孩还是没能把心仪的姑娘搞上床,sad。
一个有趣的现象:从“喜剧与箴言”系列开始,侯麦开始拍摄女性角色哭泣的镜头,猜测应是侯麦认识到“哭”这一行为对于女性角色刻画的重要性,但一部侯麦的片子最不顺畅的地方往往在此。一个推论:越来越认同“没有人能活出他所在的时代”这句话,巴黎更美了,但除了屏幕比例,侯麦的片子一成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