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言論自由,而我,不管是從前,還是將來,大概都不會有,因為我出身低微,我不應該有思想,思想從來都是有錢人,才能擁有的。”
#于連
于連只是千千萬,社會底層奮鬥青年中,一個平凡代表:
——出生卑微,不滿現狀,內心正直,渴望成功,期待改變……
期待有朝一日,能夠鯉魚躍龍門,鹹魚大翻身……
#阶层跨越
龍生龍,鳳生鳳,老鼠孩子會打洞。
&社會底層青年奮鬥史
階層的固化,難以跨越的鴻溝。
窮人的孩子,更大的概率,還是窮人。
飛蛾撲火,頭破血流,拼盡全力……
最後,還是敗給殘酷的現實。
&條條道路通羅馬,有人出生就在羅馬。
有人努力的目標終點,或許那僅僅只是,別人人生的起點,這就是殘酷,赤裸裸的現實。
#審時度勢
一個人的成功,是多方面綜合的結果。
懂得因地制宜,審時度勢,适时轉彎……
否則就會,容易錯失很多機會。
所謂剛正不阿,為人正直,品行善良……
這些優點,也會成為束縛,成為成功路上的絆腳石。
因為真實的世界,並非理想的世界。
真實的世界,原比理想的世界,殘酷&複雜很多倍。
#貴人相助
&是金子,哪裡都會發光。
一命,二運,三風水,四積陰德,五讀書……
一個人的成功,除了個人努力,還有貴人相助。
首先,能讓自己成為金子,得到貴人的賞識,才會有了貴人相助。
做事就會起到,事半功倍效,四兩撥千斤。
&打開自己的格局,更加慷慨,更加大度,更加優秀……
未來的路,才會更加寬闊。
#紅與黑
《红与黑》法國作家,Stendhal的一部著名小说,也被譽為“19世紀的莎士比亞”。
小說於1830年首次出版,講述了一個貧窮的年輕人,在19世紀初,法國社會的愛情、社會和政治環境下,不斷的挑戰自己的命運,可社會階層的故事。
不僅是一部描寫,19世紀初法國社會,階層政治情況的小說,更是一部關於人性,愛情和社會現實的思考。
Stendhal通過小說,展示了一個充滿激情,挑戰和矛盾的時代,同時也展現了人性中的光明和黑暗。
如何解读于连?这是读过《红与黑》的人们,所碰到的首要问题。当然,评论家早已提供一些答案,比如,一个向上爬的野心家、阴谋家,一个拉斯蒂涅式的人物……这些说法肯定是对的。但我觉得,更应把于连放到所处的年代里,按照教科书的说法,即把典型人物置于典型环境中加以考察,这或是更可取的做法,可望得出更切实际的结论。定下《后拿破仑时代的于连》这个题目,原因便在此了。
何谓“后拿破仑时代”?《红与黑》有一个副标题:“一八三O纪事”。这之前,是法国大革命时期(1789年-1794年)、拿破仑执掌法国时期(1799年-1815年),和王政复辟时期(1815年-1830年)。小说中,于连感叹“拿破仑啊!在你的时代……”,鉴于此,将前两个时期合称为“拿破仑时代”,将之后的王政复辟时期称为“后拿破仑时代”。关于这段时期,人民文学版《红与黑》译者张冠尧在该书《前言》中说:“波旁王朝的复辟使被打倒的贵族卷土重来,他们和教会沆瀣一气,把法国又拉回到大革命前的黑暗年月。随着大革命而登上政治舞台的资产阶级,尤其是小资产阶级遭到压制”,“平民青年没有任何出路,只能以教士职业为晋身之阶”。这是“后拿破仑时代”的基本特征。两个时代是如此不同,小说中,连瓦匠都看出来了:“换了‘那一位’的时代,就有意思了!瓦匠能当上军官、将军,这都是见过的事!”
木匠的儿子于连登场时只有18岁,到1830年死时也只22岁,终其一生,拿破仑的影响无时不在。小说中写到一老外科军医,此人堪称于连的教父。他曾随拿破仑远征意大利,“既是雅各宾党人,又是波拿巴分子”,“甚至站在帝国一边签名反对王政复辟”。老军医退役后来到维里业,教于连学会拉丁文,向他讲述大革命的有关历史,临终前还把一大批书留给他。后来,于连学了三年神学,成为一名年轻的教士。
在老军医的影响下,于连成为拿破仑的狂热崇拜者,最喜欢的书是《圣赫勒拿岛回忆录》。此书为拿破仑侍从所撰,记录拿破仑在圣赫勒拿岛上的流放生活,还记下拿破仑口述的一生事迹。于连在德·雷纳家当教师时,悄悄将拿破仑的肖像,藏在住处的床垫下。更重要的是,于连决计仿效拿破仑建功立业,梦想像后者那样,“仅凭手中一把长剑便成为天下的主人”。这是可以理解的:大革命就在不远处,前辈在回忆当年,后辈则歆羡不已,并起了模仿之意。然此一时也,彼一时也,时过境迁,以前可以得到的东西,现在虽然可望,却不可及。于连必须改弦更张了。
小时候,于连看见身着战袍的龙骑兵,“便发疯了似地想当兵”,及年稍长,却改主意当教士。原因何在?后拿破仑时代,法国社会不再崇尚武功,不再可能“一刀一枪博得个封妻荫子”。相反,“有的神甫四十多岁便拿到十万法郎的年薪,三倍于拿破仑麾下名将的薪俸”。穿红色军服?还是穿黑色教士服?从收益上看,二者早已此消彼长,最终造成于连的舍“红”就“黑”。“红”与“黑”,说的其实是于连人生道路的选择。
必须看到,于连是迫于现实作出选择的。即便当了教士,仍怀着一颗出人头地的心,其征服欲和对胜利的渴望,并不因穿了教士服而稍减。如有的评论说,于连是把“情场当作战场”,所作所为,仍是一副军人姿态。我以为,于连征战的不只是情场,还有上流社会;他是把真实的战场,转移到女人的床笫和上流社会的客厅,变征服将士为征服女人、征服上流社会而已。
先说情场之战。于连先后征服两个女人:德·雷纳夫人和玛蒂尔德小姐,前者是市长太太,后者是德·拉摩尔侯爵家的千金。于连是作为家庭教师进入市长家的,给其三个儿子教授拉丁文。虽对上流社会抱着仇恨和厌倦,却不妨碍他决心要将德·雷纳夫人“弄到手”。于连征服德·雷纳夫人,采用的是一种蛮不讲理的打法,利用住在主人家的便利,半夜去敲主妇的门。于连能够得手,与他18岁的年纪、漂亮的面孔、横溢的才华有关,也与德·雷纳夫人的淳朴、母性,和缺乏爱情有关。她“十六岁便嫁到大户人家,一生之中,对爱情没有任何体验”。这是一场遭遇战,并无多少战术含量,适合于连莽撞少年的身份。
征服玛蒂尔德小姐之战则不一样了。于连这次是德·拉摩尔侯爵的秘书,协助后者处理文件,甚至管理田产。之前,已在市长家和神学院历练,感情生活上,也有与德·雷纳夫人的“姐弟恋”,是一个更为成熟的于连。对手玛蒂尔德小姐更非同一般:生于巴黎显贵之家,是个漂亮的金发女郎,身边有三个追求者:克罗兹诺瓦侯爵、凯律伯爵、吕兹子爵,清一色的名门子弟。更要命的是,玛蒂尔德对他们不屑一顾,于连这个外省的木匠之子,能让她正眼相看已属不易,更遑论其他?
所以,这绝对是一场苦战。于连能够一战,固然因自身实力:聪明有才华,谈吐和见识皆不凡,办事能力极强,为此,德·拉摩尔授给他一枚勋章。玛蒂尔德的崇拜英雄情结,也助了于连一臂之力。她认定于连是个丹东式的人物,敢作敢为有魄力,唯一不足的是出身低微。但她马上想到:“敢于爱一个社会地位与我有霄壤之别的人,这已经是伟大果敢的举动。”两人一番亲密接触后,率先表白的居然是玛蒂尔德,用的是书信方式;第三封信,竟邀于连半夜去她的闺房!
但此战的难度,是于连占领几个高地后,仍难言有胜算。那天夜里,于连架着梯子爬进玛蒂尔德闺房,让后者委身于他。第二天,玛蒂尔德却冷若冰霜,对于连爱理不理,而此时,于连疯狂地爱上玛蒂尔德,“玛蒂尔德知道他爱自己,反倒瞧不起他了”。失意的痛苦,让于连铤而走险,一天夜里,他主动架起梯子再进闺房,两人共度春宵。玛蒂尔德似乎又被征服,她说:“我太高傲,太狠心,你惩罚我吧。”又说:“你是我的主人,我是你的女奴,我想违抗你的命令,应该跪下请求你的宽恕。”甚至剪下一缕头发给于连,作为永远顺从的表示。可是再过一天,玛蒂尔德剪下头发的地方掩盖起来,言语态度复如从前:她“对爱情感到腻烦了”。面对两度委身的玛蒂尔德,于连竟无计可施,心里痛苦极了。
恰在这时,德·拉摩尔给于连派了一个活:跟随自己参加一秘密会议,作好会议记录之后,将记录压缩成四页,然后背下来,通报给一位公爵。之所以用脑而不是用纸,是因去往公爵府沿途的驿站,都有敌对方设置的检查岗。借着这份信使工作,于连暂时摆脱对玛蒂尔德的苦恋。藏身斯特拉斯堡时,于连巧遇熟人俄国克拉索夫王子,后者得知于连的苦闷,授给他三个锦囊妙计。俄王子的计策,说起来就两点:一是再见玛蒂尔德时,一定要“绷着”,谁“绷”不住谁输;二是声东击西,假装移情寡居的元帅夫人,激起玛蒂尔德的妒忌心。
自此,征服玛蒂尔德之战开打下半场:再回德·拉摩尔府上,玛蒂尔德去花园,于连不跟着去;玛蒂尔德坐到元帅夫人旁,于连就在一侧也不看她,反而向元帅夫人大献殷勤;又将俄王子交给的信,一封封抄给这位夫人。玛蒂尔德也没闲着,答应了克罗兹诺瓦侯爵的求婚,以致后者一天跑两次德·拉摩尔府上。两人就这么交战着,就于连来说,这场“艰苦表演”竟长达六个星期。
一天早上,于连在图书室看元帅夫人的回信,玛蒂尔德来了,一把抢过信,说:“我受不了……我是您的妻子,您却把我忘个一干二净。您这样很不像话,先生。”说完眼泪汪汪,扑到于连的怀里。于连不敢松懈,想起俄王子的的告诫:“一字之差会功亏一篑。”便仍然“绷着”,直到玛蒂尔德跪倒到在面前:“没有你的爱,我再也活不下去了。”
即便如此,于连仍认为,大战只是“赢了一半”,坚持去元帅夫人的包厢看戏,以此来折磨玛蒂尔德。他发誓:“要她害怕!”当玛蒂尔德说要与他私奔时,于连仍装作不愿拥抱她。最终,玛蒂尔德发现自己怀孕了,高兴地告诉于连,并决定给德·拉摩尔写信,告诉父亲“是我首先爱上了他,诱使他也爱我”。可怜的玛蒂尔德!我想,这就是被追的穷寇,被痛打的残敌吧?
我读于连征服玛蒂尔德之战,感觉前半场是拉锯战:于连胜一场,玛蒂尔德必扳回一场;于连两度得手,都只获得身体,未俘获其心。后半场是攻坚战:于连一点点进攻,玛蒂尔德一点点退却,退守中又有还击;于连不敢半点懈怠,因稍有松懈,必招致反攻,致前功尽弃。所以一直强迫自己“绷着”,终让“绷”不住的玛蒂尔德认输。这场交战,比之征服德·雷纳夫人的兵不血刃,可谓艰苦卓绝。我读这段,仿佛看到刀光剑影,听到金戈铁马!简直太刺激、太过瘾了。
有意思的是,小说本来就将于连的情事,当作战事来写,一直用“第一次决斗”、“我打赢了一仗,但必须乘胜追击”、“苦战得胜”……等等来描述。特别是写玛蒂尔德的这段:“在即将进行的这场战斗中,因出身而产生的骄傲就像一座高山,横亘在她与我之间的一个碉堡。必须在此部署兵力。”这哪里像是谈恋爱?分明就是战争了。如此看来,身着黑教士服的于连,依然是个红衣将军。
再来说上流社会之战。在德·雷纳市长家,于连不但是拉丁文专家,还可将整本《圣经》背下;他的优异表现,总让市长疑心他另谋高就,不断给他加薪。在德·拉摩尔侯爵府上,于连处理往来信件,根据侯爵批语草拟复信,后者几乎都签字照发。同时,还管理两地田产,经常要去巡视。跟随侯爵参与秘密会议那次,凭着超强的记忆力,将会议内容装进脑海,转达给公爵。完成使命归来,侯爵夫妇真心称赞他、祝贺他。他的出色才干,获得王公贵族的首肯,克拉索夫王子、阿塔米拉伯爵成了他的好友,元帅夫人甚至爱上他。
但于连终归是个悲剧人物。他赢了德·拉摩尔家的小姐,却输给德·拉摩尔本人。侯爵力阻女儿嫁给于连。他可以给于连金钱、地产、甚至贵族头衔,就是不允诺婚事。一方面,他安排于连做轻骑兵中尉,一方面,暗中派人调查于连,以致发现后者与德·雷纳夫人的私情。待德·雷纳夫人受人蒙骗,写信控诉于连,于连见信大怒,疯狂中枪杀德·雷纳夫人,终于铸成大错。
系狱之后的于连,只求一死。其实,他可以不判死刑的。其一,德·雷纳夫人只受轻伤,醒悟后非常后悔,亲笔给陪审员写信求情,说于连是“精神忧郁症发作”。其二,玛蒂尔德亲自找到弗里莱神甫,这位可对于连案施加影响的人,与之私下达成交易:如神甫能让于连免死,她将设法让他当上主教。神甫甚至夸下海口:“小姐,我要使一个人被判无罪不费吹灰之力……”
但于连决意赴死。审判前再三说自己是谋杀,被判死刑后又不肯上诉。为什么?于连的梦想是当大人物,不甘于仅仅是活着,过庸常人的生活。来德·拉摩尔侯爵家之前,他本有两次过平静而富贵生活的机会:一是娶德·雷纳夫人的侍女,后者刚得了一笔遗产;一是与发小富凯合伙做生意,每年有四千法郎的收入。于连都拒绝了。顺便说一句,正因为拒绝疯狂爱着自己的侍女,于连才被后者告发,以致与德·雷纳夫人的恋情败露。
小说中写到,于连三次用梯子爬进女人卧室,最先一次是德·雷纳家。梯子是一个隐喻,是“向上爬”的最好诠释。于连出道以来,每遇贵人,一直顺风顺水,征服玛蒂尔德,更让他看到实现梦想的希望。当上轻骑兵中尉后,于连不知是计,“心里已在盘算,要想最迟三十岁便成为司令官,像所有伟大的将领一样,二十三岁的官阶就必须在中尉以上”。哪知道,一直往上爬着,爬着……接近顶端时却摔下来!于连怎么甘心?在他看来,不英雄,毋宁死啊!
判决于连死刑的是华勒诺,德·雷纳夫人的追求者,于连的情敌。此人口袋里揣着省长委任状,敢把弗里莱神甫不放在眼里。华勒诺确有携私报复之嫌,也遂了大部分贵族的心愿。于连崇拜拿破仑,几乎人尽皆知。德·拉摩尔尽管赏识于连,却也感觉到,“在他的性格里,我发现隐藏着某些可怕的东西”。玛蒂尔德的哥哥干脆说:“如果再发生革命,他会把我们都送上断头台的。”
1830年,是法国7月革命爆发的那一年。这之前,山雨欲来风满楼,身处外省的德·雷纳夫人也能感知:“与她来往的人都一再说,罗伯斯庇尔很可能会卷土重来”。刚到巴黎的德·拉摩尔府,于连就感到:“他们太害怕雅各宾党人了!在每道篱笆后面仿佛都看见罗伯斯庇尔带着囚车来,惊恐之状令人捧腹”。前述于连参加的秘密会议,就是贵族们讨论“在各省建立起一支由五百死党组成的队伍”,以“打败雅各宾派动员起来的青年队伍”。
在法庭上,于连有一番告别演说,清楚地说出自己的死因:“即使我罪不该死,我看到有些人,他们并不认为我还年轻而值得同情,反而想杀一儆百,通过惩罚我来吓唬这样的年轻人,他们出身下层阶级,备受贫穷的煎熬,却又有幸受到良好教育,敢于混迹于有钱人引以自豪的上流社会。先生们,这就是我的罪行……”很明显,于连不见容于封建贵族,不见容于这复辟的时代,真的是“生不逢时”!
塑造于连这个人物,作者到底想表达什么?司汤达出生于一个非贵族家庭,经历了法国大革命的全过程:17岁便投笔从戎,随军远征意大利,尔后又转战各地,横扫欧洲各国封建王朝。波旁王朝复辟后,他一度苦闷、彷徨、消极。我猜想,司汤达一方面对现实强烈不满,一方面无比怀念过去。写下《红与黑》,是将两个时代作比较,并以于连的遭际,来否定后一个时代。于连是一粒种子,种在肥沃的土壤,就会长成大树;种在贫瘠的土地,只能长出歪脖子树。换句话说,于连就是拿破仑,区别只在是否生错时代:身在1815年以前,他就是拿破仑;身在1815年以后,他就只能是于连。所谓时势造英雄,英雄从来需凭借时势。有了特定的时势,于连可能成为拿破仑;没有特定的时势,拿破仑也只能是于连。总之,于连的命运告诉我们:在后拿破仑时代,是出不了拿破仑的!
也许,置身后拿破仑时代,回望辉煌而英雄遍地的往昔,于连们只能感叹: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前朝。
小说《红与黑》第四节“父与子”中有一段对于连的肖像描写:
他的两颊红红的,低头看着地。小伙子有十八九岁,外表相当文弱。五官不算端正,却很清秀;鼻子挺尖,两只眼睛又大又黑,沉静的时候,显得好学深思,热情似火,此刻却是一副怨愤幽深的表情。
这段描写从某种角度可以说暗示了于连性格的悲剧,首先,这个年轻人长得十分清秀,这对他以后的命运有很大的影响。于连相貌清秀,身体瘦弱,但出生在木匠家庭,他身体不够强壮不能出色的干活,所以得不到父亲的喜爱反而得到的是父亲粗暴的拳脚;他拥有美貌,这成为跻身贵族及上流社会并与两位贵族女性发生恋情的资本,但同时也是铸就他命运悲剧的一个潜在因素。另外,他喜欢深思,探寻问题。他最爱读的书有两本:卢梭的《忏悔录》,从这本书里他领悟到人应该是有尊严的,但出生的低微又使他往往得不到尊严,他因之而痛苦着。另一本是拿破仑的《圣埃伦岛回忆录》,这本书使于连狂热崇拜拿破仑,觉得拿破仑给自己开辟了一条路:出生低微的年轻人也可以凭自己的聪明才智打拼出一番事业。可惜于连出生时,拿破仑的时代已经过去,于连不得不放弃穿上拿破仑军队红军装的理想,而改穿上教士的黑道袍,“红”与“黑”象征着当时年轻人的两条路。这段描写还写他在一转瞬间目光里常常显出一种仇恨的表情。于连是生不逢时的,内心有着仇恨,但在波旁王朝复辟与反复辟斗争中他必须掩盖住自己的仇恨,在表面上表现出很虔诚的笃信基督的样子,把他的聪明才智用于背诵拉丁文的《圣经》。这也是小说名字的另一种解释,“红”是于连性格中善良真诚的一面,“黑”是于连性格中伪善愤恨的那一部分,“红”与“黑”的交战,住在他的思想与行动,“红”与“黑”的抗争,注定了他悲剧性的命运。
1、每个人的心底都有一座坟墓,是用来埋葬所爱的人的。
2、我的梦想,值得我本人去争取,我今天的生活,绝不是我昨天生活的冷淡抄袭。
3、谦卑地聆听那些让人站着都能睡着的蠢话。
4、一个具有天才的禀赋的人,绝不遵循常人的思维途径!
5、两性中不忠实的差别是非常实在的:有关恋爱中的女人可以原谅一千次男人的不忠行为,而一个男人就不可能!
6、做一个杰出的人,光有一个合乎逻辑的头脑是不够的,人还要有一种强烈的气质!
7、理智的人面临危险,会急中生智,可以说,比平时更聪明!
《红与黑》是法国19世纪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其副题是“一八三○年纪事”。在这部小说中,作者以法国波旁王朝复辟时代为背景,以平民知识分子于连•索黑尔与贵族资产阶级上层社会顽强曲折的斗争为主线,着重描写了他从18岁到德•瑞那市长家当家庭教师开始,到23岁因枪伤市长夫人,但为了不在贵族面前失去平民的尊严,拒绝上诉,走上断头台,短短5年间的生活历程。
A、于连的阶级地位和所受教育,决定了他的英雄主义热情和虚荣心。
B、于连的性格是矛盾的。受压迫后就反抗,当个人利益得到满足后就妥协、投降。
C、于连的平民阶级意识并未完全泯灭。
D、人物形象的局限性。
1、本身英俊,有讨女孩喜欢的气质,而且很有学识。
2、拒绝被轻视,反而敢于轻视傲慢的玛特尔小姐。虽然出身低微,但不卑躬屈膝,做人有尊严有态度。
3、她一直希望有一个勇敢和勇于挑战阶级的男人,而于连具备这种特质,所以被吸引。
4、用了手段。于连很聪明,很了解玛特尔小姐。同时,俄国伯爵出招,让他先去追另一位元帅夫人,以求影响玛特尔的心态,还抄了60封情书给他参考。
于连出生在小城维立叶尔郊区的一个锯木厂家庭。他幼时身材瘦弱,在家中被看成是“不会挣钱”的“不中用”的人,常遭父兄打骂和奚落。卑贱的出身又使他常常受到社会的歧视。少年时期的于连聪明好学(会拉丁文,能够背诵整部《圣经》),意志坚强,精力充沛。他接受了启蒙思想家的自由平等观念和无神论思想,并在一位拿破仑时代老军医的影响下,崇拜拿破仑,幻想着通过“入军界、穿军装、走一条‘红’的道路”来建功立业、飞黄腾达。然而,在他14岁那年波旁王朝复辟了,平民可以平步青云的拿破仑时代过去了。于连不得不选择“黑”的道路,幻想进入修道院,穿起教士黑袍,以便将来成为一名“年俸十万法朗的大主教”。
自尊心受到伤害的于连,便以追求市长夫人来报复市长。他与市长夫人的关系暴露后,被迫进入了贝尚松神学院,依靠院长彼拉当上了神学院的讲师。后因教会内部的派系斗争,彼拉院长被排挤出神学院,于连随彼拉到巴黎,当上了极端保皇党领袖德•拉•木尔侯爵的的私人秘书。他因沉静聪明、惊人记忆和善于谄媚,得到了木尔侯爵的器重;以渊博的学识与优雅的气质,又赢得了侯爵女儿玛特儿小姐的爱慕。尽管不爱玛特儿,但他为了抓住这块实现野心的跳板,竟使用诡计占有了她。得知女儿已经怀孕后,侯爵不得不同意这门婚姻。
他不甘屈服,不甘忍受时代和上层社会的拨弄,用拿破仑的英雄主义武装自己,为维护自己的个性而奋起反抗,时刻处于凛然不可侵犯的战斗状态,与整个社会作战。“在这个奇异的年轻人心里,差不多时时刻刻都有暴风雨”。他憎恨做奴仆,要求与上流社会的人平起平坐,以保持自己的尊严。然而,正是这种自尊心理使他赢得了尊敬、友谊和爱情。
于连骄矜自持,自视甚高,这种自尊心理一旦面临恶言劣语、霸道行径的袭击,就使其隐藏着的仇恨心理爆发出来并大胆反击。即使在爱情这样的人类最细微的感情方面,于连感到的往往不是幸福,而是自尊心满足后的喜悦和骄傲,并把这种胜利看作是拿破仑式的胜利。
在德•瑞那市长家,于连是为了报复市长大人对自己的轻蔑,粉碎他的骄傲心理,而带着战斗的情绪走进市长夫人的房间的。即使在与德•瑞那夫人进行热恋时,于连的这种仇恨心理和反抗也从未停止过。他始终把爱情看成是他对贵族阶级的报复和争取自由平等的愿望。这一点,也在于连和玛特儿侯爵小姐的交往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他敢于轻视傲慢的玛特儿小姐,并曾这样想:“我知道保持我的自尊心,我没有向她说我爱她。”当他收到玛特儿小姐的爱情告白信时,首先想到的是他终于战胜了情敌柯西乐侯爵,可以平等地与木尔侯爵坐在同一条凳子上。他立刻自豪地得出结论:“侯爵和我的价值,已经过去了,结果是汝拉山的穷木匠占据了重要的一面。”这哪里是什么谈情说爱,简直就是一场斗争,而斗争的目标便是贵族阶级的荣誉和地位。
于连并不仅仅把她们作为女人去“占有”,而是当作一个阶级去“征服”。他占有她们不在于肉感,而在于满足他那平民的、要求尊严的灵魂。
在巴黎,自担任木尔侯爵的私人秘书以来,他地位骤变,环境巨变,在都市风气严重腐蚀下,虚荣心恶性膨胀,个人的雄心壮志开始向个人野心逐步转化。
进入巴黎时,于连的心情是矛盾复杂的。一方面,他憎恨巴黎的一切,认为“巴黎是阴谋伪善的中心”;另一方面,他又因“终于要在伟大的事业的舞台上显露身手”而高兴。在他的内心深处经历了一场又一场真诚与虚伪、自尊与虚荣的激烈搏斗之后,他鄙视上层社会的纨绔子弟,却又欣赏他们的“文雅有礼”,逐渐陶醉在上流社会的美女、音乐和鲜花之中。他十分仇视侯爵巧取豪夺、大发横财的行径,但当领悟到侯爵有意识把自己栽培成“一个上流社会的人”时,却又甘心为侯爵效力。在维立叶尔,于连从未曾想过“怎样去奉承人,怎样去替人家说话”;到巴黎后,他却在野心的驱使下,为了替极端无耻的“老蠢材”谋取美差,竟利用职权之便挤走了正直的葛斯先生。事后,他良心发现,对自己的恶行惊叹不已。但随机又为自己辩解道:“如果我想成功的话,我还要做许多不公道的事情。”然而,即使在堕落的过程中,于连依然在某种程度上保持了平民的自尊,个人反抗未尽泯灭。他在侯爵面前的从不卑躬屈膝,以及在侯爵的责骂伤害了他的尊严时的傲然离去,使得老奸巨猾的侯爵深感这个平民青年的“性格的根本处有可怕的地方”。他的这种自尊是“贫民骨气”的一种表现,任何情况下凛然不可侵犯。正如彼拉神甫和玛特儿小姐所说,于连虽出身低微,但意气高傲,心中燃烧神圣的火焰。他最不能容忍“别人的轻视”。自尊,是他个人奋斗中用以自卫的唯一武器。
从于连的整个奋斗过程来看,他为实现自己的幻想,靠的是自己出众的才能和顽强奋斗,而不是他人的施舍。对他来讲,最重要的是个人的荣誉和尊严。他所追求的是靠自己的力量赢得的。他曾先后拒绝市长夫人、木尔侯爵的钱财,靠着他的高傲和才能,征服了市长夫人和侯爵女儿。
他不需怜悯,也不容玷污爱情,而希望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的力量和奋斗来取得功名。他争的是骨气而非虚荣。正是为了雄心和骨气,他才给自己规定了反抗上层社会的责任。但是,我们必须承认于连的奋斗和抗争“是除了个人尊严和出路而别无他想的个人英雄主义”,所以,我们不能说他是个野心家。在作者笔下,他的“野心”,只不过是一个小人物敢于在复辟时代对现实表示不满和反抗;敢于在才智、勇气和人格上压倒包括大资产阶级在内的上层社会;“敢于在大事业舞台上大显身手”,为自己赢得和拿破仑一样的命运。作者声称于连是“野心家”即表达了对复辟时代的不满,也隐晦地赞美了于连的反抗精神。
于连是王朝复辟时代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的典型,其反抗是基于社会对他的压制和他个人的野心。他追念大革命时代,因为像他这样有才干的青年会有数不清的机会可以大显身手。可是,在这个扼杀一切生机的王朝复辟时代,他只能扮演“一个逆叛的平民的悲惨角色”,成了与“整个社会作战的不幸的人”。他憎恶教会的虚伪卑鄙,蔑视贵族的“合法的权威”,鄙夷资产阶级的“污秽财富”。于是他对复辟社会进行了报复性的绝望的反抗。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对复辟社会的抗议情绪,但由于其是孤军奋战,缺少明确的政治理想和目标,所以必然遭到失败。另外,于连的奋斗和抗争伤害了大贵族、大资产阶级的利益。他们根本不准许出身低贱的于连跨进他们的营垒。最后贵族和教会勾结,策划逼迫德•瑞那夫人写告密信揭发于连,断送了他飞黄腾达的前程,致使于连枪伤市长夫人而被推上断头台,落得身首异处的悲惨下场。于连的悲剧,是一个出身低微的知识分子在一定条件下,才能无从发挥、野心不能实现的悲剧。
总之,无论从时代背景、主题、艺术构思,还是从于连性格形成发展的全过程着眼,于连都不是野心家,而是资产阶级个人奋斗的典型代表,是悲剧英雄。尽管他有出自野心的功利打算,但平民的自尊和对统治阶级的本能反抗始终是他的主导方面。虽然这种个人英雄主义不可取,但我们不应该用现代的尺度去苛求一个特殊时代的人。在一个半世纪前封建复辟时代的法国,个人英雄主义思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人民,特别是中小资产阶级不满现实、要求改变地位的愿望,客观上对反动统治阶级起到了一定的冲击作用。
我自从看到你以后 什么苦恼都没有了 我只有爱情 我甚至于超过爱情 我对待你跟对待上帝一样 只有尊敬 爱戴和服从 如果你对我说 露易莎 你把这个哨兵杀死 哦我会毫不犹豫的把他杀死
“没人告诉你我那天为什么穿校服吗?我是为了爱情,一种不复存在的爱情,我的先祖拉莫尔和玛戈王后敢于冲破世俗约束真情相爱,玛戈情愿冒着名誉扫地的风险,当众宣布她自己有多么爱他,最后拉莫尔被送上了断头台。当时她才二十岁,他们一见钟情。”
史上最帅于连
身处乱世,于连从小就有远大的理想,虽然出生卑微,但他仍怀有着挤进上流社会的幻想,并为此不断的做着努力
这个版的于连。。。。萌
男主角狂帅!女主角极高贵!
【明天我就要上断头台、今晚你敢不敢做我的情人?拿走我的头颅、你要亲手埋葬。什么是爱和恨、得到和割舍、名誉和尊严?死之前的这一切比死更悲哀。】
想当年我还把这个都录下来了。那个时候的Kim Rossi Stuart真是美貌惊人啊
出身卑微天资过人、心高气傲仇富蔑穷、愤世嫉俗野心勃勃(崇拜拿破仑、要名不要钱)、头昏脑热冲动自毁、前途无望只求速死、虚伪肮脏世容不下洁净真诚生……这孩子真是好傻好天真(喂,又自顾自怜说你自己了)
97版电影还原度真高,也没有糟蹋原著的细节!(不过相比Tim Rossi这种艳惊四座的美貌,我感觉于连是不是应该更接近于科米那种人畜无害天使娃娃脸?两位女主气质非常还原了啊啊啊啊)我还是这个观点:于连的悲剧主要不是阶级问题,而是性格问题。他,一个本质清高的底层知识分子,却要逼着自己用低劣的手段达成目的,早晚会把自己逼疯。就算是生在贵族家庭,他也会是一个愤世嫉俗的不幸者。反而是如此(在年轻美貌的时候,在两个情人的爱中)死去,才称得上真正的幸福啊!
本来以为先看过书才看电影会忍不住对角色的挑选有所不满,可是当于连一出现在镜头中,神啊,于连就该是这个样子滴~~~甚至好长一段时间都让我认为这才是帅哥的标准~~~卡罗尔演的市长夫人很有气质,典型的法国女人,确实够优雅
男主角好帅
于连作为一个世所公认的美少年,司汤达没舍得把他写gay掉,就只剩下自我毁灭一条路可走了。
男女主角的脸实在太完美了,像从神话中走出来的一样,可惜他的肮脏内心完全不像他的脸般美好,而她的纯洁善良却比她的美丽还要动人。
神还原的选角,对白和情节尽力忠实原著。这一版的于连俊美惊人,不笑的时候带着忧郁和阴沉,眼中却有野心的灼灼烈焰,完全就是我心目中的于连。不过,我并不是拜倒在他的颜值下,才为于连写那篇6000多字的辩白文,而是先看的原著,快写好的时候才找这部电影来配图。(咦,仿佛越描越黑……
大概童话中的王子就是长这样子的
小时候不懂事的时候看的,都不知道自己看的是不是这一版。但是记得男主非常帅,所以看得很开心,尽管这个东西很悲剧。
kim你好帅~~~~~~~~~~~~~~~~~~~~~~~~~~~·
小时候觉得他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帅的男人。
其实我是为了看这部电影才去看原著的,巴黎的贵族小姐一点也不讨人喜欢。电影里最令我感动的地方:在狱中于连向德·雷纳尔夫人最后的告白,断头台前于连抬头不经意的一瞥。Kim Rossi Stuart真的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