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2015年,特别是年尾,女性题材复古风大行其道。时尚界那边大刮复古风,阔腿裤麂皮裙小丝带潮到烂大街。电影界,去年奥斯卡得最佳女配的Patricia Arquette获奖说好莱坞应该在薪酬上男女平等,梅姨拍手称好;索尼事件揭露大表姐的薪酬比同组男主演低很多,大表姐也公开表示对此不满,而又有很多外界声音质疑好莱坞女性挑大梁电影的匮乏。于是应声而出,年底就有了下面的一串影片占满影院的海报栏
<图片13>
本片简直是为罗南妹子量身定做的。罗南妹子父母是爱尔兰人,她在纽约出生,三岁随父母返回爱尔兰至长大成人。据说本片开始想找隔壁carol的rooney mara主演,而且开始筹备拍片是罗南妹子岁数不够,还好这片子一直拖着拍不了,rooney不演了,罗南妹子岁数也够了,大家皆大欢喜。
看完觉得本片的人物都太nice了,除了商店老太婆,每一个人都超级善良热情。不说姐姐rose是个超级漂亮温柔的圣母,牧师像亲爹一样的出钱出力,意大利小哥长相轻浮却踏实努力一往情深,房东看起来凶巴巴的却热心正直,连看起来很bitchy难搞的船上室友,布鲁克林房客和百货商店上司其实人!超!级!好!当然可以说移民在美国互帮互助,或者老好人eilis人缘好,但看了这片真是一股暖流涌上心头人间自有大好人啊。
有些人不太喜欢后半段,觉得作为已婚妇女的eilis回到家乡还和jim打得火热有点渣。我觉得首先eilis是个老好人,逆来顺受,内敛少言。所以她开始乖乖的给丧心病狂的势利眼商店老太婆打工,也没半点顶撞怨言;意大利小哥向她表白她也无所适从,思考了几天才认真的回话;让她带新姑娘去跳舞虽然不情愿也答应下来。而老好人一般最大的缺点就是犹豫不决。再次回到爱尔兰时,虽然她计划返回美国,但担心母亲的状况,其实一直在说服自己留下来。因为现在也没有什么离开的理由,原来没工作没对象,现在一下子都有了。所以她一直在犹豫。而且游子归乡,全是不真实感,就像eilis说的,“i dunno what is my home”,所以也没有强烈的“我是已婚妇女”的道德感。要不是商店老太婆使坏,我估计jim跪下求婚她可能才会定下主意把jim拒了然后回纽约。
回到影片本身,整个电影随着eilis的成长和改变在很多细节上也有呼应。开始在爱尔兰,总体色调灰暗,eilis不施粉黛,穿的也毫无生气
<图片6>
来到美国之后,因为想家愁容满面,但用光明亮很多。
<图片7>
谈恋爱生活步入正轨以后,妆容精致,虽然穿的还是深绿色,但端庄中有几分活泼,脸上也有层幸福的光晕
而再次回到爱尔兰,虽然伤心,但心怀希望,所以光线也十分明亮,穿衣也是活泼的鹅黄色。
最后再次乘上开往美国的船,从容成熟,又有着eilis的朴质柔和感觉
一个细节是这次她在船上,遇到了一个与她当初情景相似的妹子,慌慌张张,又紧张又兴奋又土气。
虽然影片没有篇幅来描述,看妹子的打扮(口红颜色和eilis一样)应该eilis也像当初她的船上室友帮她一样,热心的帮了这个新来的女孩。
<图片11>
演员方面,不得不提小黄毛Domhnall gleeson真会挑戏啊,最近几年出演的荒野猎人,星战,机械姬,到之前一点的黑镜,frank,about time都口碑佳作。
看前半段的时候我哭了好几次次,那种少小离家一个人不知所措,过海关时的不安,一遍一遍读着家里的来信,自己躲在角落默默落泪,家乡的亲人离去而自己却无能为力,回家以后的兴奋和不真实感,还有谈恋爱了以后什么都变美好了,都这么的相似。而你会选择小镇的高富帅,还是大城市的水管工呢?如果高富帅在没背井离乡之前就出现,肯定是直接嫁了,然后过着富足康乐的生活。但如果不是去美国镀了金,高帅富会出现在你家大门口么?而走完这么一遭,还会安于小镇的封闭平淡么?乡愁是一张船票,但有时候可能已经永远都回不去了。
再有几个小时,这一年就又过去了。想起了社交网络上那个段子,估计最后一波“Kelvin”和“Rachel”也已奔回被唤作”狗剩”和“二丫”的家乡途中。故乡之遥远,自比不上电影《布鲁克林》里描绘得那样重洋远隔,但京沪广深的你我,何尝不是第一次少小离家,就把故乡永远抛在身后,自此后,每次“回家”就是一趟越行行越远的征途。
在今年颁奖季,《布鲁克林》算不得是什么大电影,如果不是天才少女西尔莎罗南贡献了非凡演技,再加上20世纪初的爱尔兰和布鲁克林风光着实清新明丽,《布鲁克林》不论从文艺还是商业的角度,都略显寡淡无趣。但看完电影,竟放不下的又网购了一本科尔姆托宾的同名小说。薄薄一本,返乡飞机途中正好翻完,小说情节其实与电影无二,只是细节更丰富细微,牵动“异乡人”感同身受。
《布鲁克林》故事其实并不复杂,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偏居爱尔兰恩尼斯科西小镇的少女爱丽丝要去美国生活,她告别了母亲和姐姐,来到了布鲁克林区,挤进了一家少女公寓,以百货收营员身份开始了新生活,思乡的苦闷被新鲜的生活填满冲淡,舞会遇上移民自意大利的小伙儿,恋爱憧憬美好未来。如果不是姐姐病故的消息不期而至,她仿佛永远不会面临返乡和留下的选择:故乡依旧,而布鲁克林的爱丽丝已不是当年的恩尼斯科西少女。
作为商业电影,《布鲁克林》故事的确太清淡,一个平凡姑娘的一小段生活,一点乡愁和一点困惑,于他人能激起多少波澜?就像电影里描述的那些更早到美国又回不去的爱尔兰工人,他们留下了布鲁克林建设的痕迹,一生漂泊不语人知,最后不过融进平安夜被布施的三两杯苦艾酒。旅人都如针脚,缝在了历史的背面。
《布鲁克林》动人的那部分,可能也刚好也来自作者对平凡主人翁真挚朴实的同情与赞美,这种感受读小说时更强烈。作者托宾出生在恩尼斯科西小镇,又曾在布鲁克林的纽约大学任教,他写的既是同乡往事,想必也投射了自己的影子。而这些细微的情绪,对五十年后继续经历城市化进程的我们来说,一定能找到熟悉的接头密码,原来一代一代离乡奋进之人,都有同样无法寄托的别绪与乡愁。
电影开篇有个细节,是爱丽丝乘海轮去美国,颠簸在风浪之上,然而比汹涌海浪更吞噬人的是初次离家面对陌生的恐慌:陌生人的善意和敌意,都一样让人无所适从。我记得我第一次离家也是顺江直下,三天两夜的江轮飘荡去上海,而更深刻的记忆是第一次坐飞机,大四在报社实习,我被领导吩咐了单独出差福州,取票、安检、登机,一步一步都紧张地跟在别人后面学样,飞机上不知道怎么系安全带,就打个结用手捂着飞了一程;哈哈,现在想来就剩有趣了。
《布鲁克林》的后半段其实有点坍台,爱丽丝的人物形象因为犹疑而失光彩,还好西尔莎罗南一脸朴实无辜挽救了人物的“绿茶”。让爱丽丝纠结的表面看是情感,两个同样优秀的男性并无品格高下之分,实则一个代表了保守的安逸,一个代表了浪漫的未知,在时代洪流中,个人的情感皈依被作者有些简单刻意地弱化成生活方式的符号。电影改编倒有一处华彩,是爱丽丝面对故乡道德标杆凯利夫人诘难时,那句满脸通红的回应:“我差点忘了这个镇子是怎样的“,促使我们迈步向前的,从来都是那双刻意拉住我们的手。
“她回布鲁克林了“,爱丽丝知道,多年后,这句话会对听到它的人意义越来越浅,对她却越来越重。电影的最后一个镜头,是最美好的。爱丽丝歪头靠在墙边,迎接马路对面的托尼,不远处就是托尼给他们许下的大房子——现在还是一块空地,将来就是他们的王国。未来之所以让人期待,不是因为必然美好,而是充满未知的希望,而这就是让我们奋不顾身地一次次从狗剩、二丫的家门走出,志气满满变身Kelvin和Rachel的原因。
写下这些时,春节的暖意已将故乡装点得热烈丰满,和爱丽丝的恩尼斯科西小镇相比,我们这代人的故乡少了田园诗意,多了躁动不安。“故乡”好像不只是个地理概念,也是个时间概念。当我们返乡时,陌生的亲邻有如凯利夫人一样代表着昨日的道德准则,而信息时代的裹挟,他们又前所未有把你所飘荡的大城市视做财富和成功的希望。“物是人非”似乎已经不足以描述那种奇妙尴尬的陌生,而终有一天我们可能会明白,有关故乡的记忆和情感其实承载在我们自己身上,我们就是我们自己的故乡。
PS:给大家拜年,万事如意。
科尔姆·托宾是我当下最爱的一位作家。我只给他的《布鲁克林》评了3星(满分5星),因为个人觉得这部比较容易阅读的作品的心理描写较简单,没有展示出托宾风格的魅力。即便如此,我还是非常期待看到同名电影,这是托宾第一部登上大荧幕的作品。
但由于同名电影的改编更加肤浅,所以只能勉强给2星了。
我尽量含糊其辞以免剧透吧。
首先,原著的第一章被大刀阔斧缩减为短短6分钟。爱丽丝与故乡、亲人之间的关系几乎没有什么铺陈。她与吉姆之间那“伊丽莎白与达西”式的朦胧恋情更是无影无踪。以至于在影片后半部分,她就好像一个见异思迁的婊子。
接着,爱丽丝在美国的生活也被简化为一个粉红色的童话。她身边的人都那么善良友好,她的成长那么一帆风顺,她的爱情那么甜蜜温馨。我不认为托宾写过一本都市白领言情小说。
最后,影片还硬造了一个画蛇添足的结局。一个莫名其妙而且厚颜无耻的浪子回头。一个俗到他奶奶家的前后呼应。一个让我尴尬不已的大团圆。
总之,我很惊讶,一部爱尔兰、英国、加拿大合拍的电影,拍出了美国梦的感觉。编剧到底有多么跪舔美国爸爸?
所以,给2星,很勉强。
一、结构与布局
1.在小说开始,科尔姆•托宾“详尽”描写了这个爱尔兰小镇的生活,虽然他的写法非常简单( “自由间接问题+对话”),没有过多去描写风土人情,但他细腻的文笔为我们延伸了某些感官,读者好似也曾在那些街道、店铺和居室内留下过身影。
电影省去了这些按理说非常需要的背景,开始便是一个动作:艾丽丝将要去美国,向凯莉小姐辞职。而在小说中,艾丽丝做出这个决定经过了长时间的纠结。
2.小说开头,有一段非常重要的伏笔,为之后艾丽丝与吉姆的爱恋埋下了伏笔。艾丽丝陪同女友去参加一次舞会,认定吉姆会邀请他跳舞,但事实上并没有。这个伏笔对于理解艾丽丝从美国回来,为何会陷入与吉姆的恋情将有巨大作用。
但很可惜,电影将其删去了。故而,导致在电影最后,观众很难明白艾丽丝既然已经在美国结婚了,为何还与吉姆发展恋情。
3.小说留给艾丽丝再次回归爱尔兰的篇幅其实只有40页,约占1/5;但电影差不多用了1/3的篇幅来讲艾丽丝回到爱尔兰的这段生活。事实上,不只篇幅延长了,而且加了一个“意图明显”的结尾:再次前往美国的渡轮上,艾丽丝向另一位第一次前往美国的爱尔兰姑娘传授经验。
分析:以上三点改动实可理解。因为电影需要通过动作来推动剧情发展,尤其是保留那些将带给观众情感冲击力的剧烈动作(如离别),尤为需要。同时,影像也很难将一种情调、氛围赋予故事,背景的描绘则需要花去很多时间,这是电影所不允许的(而电视剧可以做到)。至于最后将片段扩展,无非是为了结尾艾丽丝回到托尼身边显得“更动人、更合理”。
二、情感与形象
1. 科尔姆•托宾通过“自由间接问题+对话”的写法,使得语调在某种程度上既在人物之外、又在人物之内,这使得小说浸润着一种淡淡的情绪(想想伍尔夫的小说)。虽然电影要还原这种语感,太难(需要克莱尔•德尼式的感觉影像),但让人诟病的是,《布鲁克林》陷入偶像剧般的过度抒情中:想想艾丽丝在前往美国的渡轮甲板上,影像使用的柔光,让场景看起来很假;还有电影中使用的抒情味很浓的弦乐,旨在感染观众情绪,但其实用一些节奏感明快的鼓点会更好(如很多英剧中使用的,如《卡罗尔》的配乐)。
2. 正因为“自由间接问题+对话”的写法,小说因而产生一个悖论:也即作为女主角的艾丽丝虽然着墨最多,但却是形象最为模糊的一位;相反,围绕在艾丽丝周围的人物虽然只有简单几个动作、几句话,形象却个个鲜明。
(扩展阅读:叙述悖论"
http://book.douban.com/review/7701245/")
电影中的情形正好相反。由西尔莎•罗南饰演的女主角形象是鲜明的,电影正是围绕她展开的;但那些周边配角却只能偶尔瞥见身影。这一方面是电影本身特质所致,同样也反映出导演水准。
3.正如上条所言,小说中的艾丽丝其实是一位内向、情感细腻、又未经太多市面的小女生。相反,西尔莎•罗南棱角过于鲜明的脸已经破坏了这份想象,虽然电影中的艾丽丝有时也会怕生(初到美国),但基本上是一个外向的人(如一开始的“直接”辞职,小说中则有长段的描写来刻画她的犹豫;对托尼求爱的主动接受、性爱的发起者等)。这种转变当然可以看成是导演出于自身创作的诉求,但撇开原著不谈,电影所塑造出的这位女性形象其实是淡薄的。观众需要借助的是一些外在手段(比如别离、死亡等动情时刻+煽情的配乐)来感受角色的情绪,以获致一个完整形象。
4.问题就此而来。电影中人物的形象,是否可以直接通过表演形成?一些杰出的电影已经帮我们做出解答。在法哈蒂与达内兄弟的电影中,人物的象形只有很小一部分是由演员演技完成,更多的已经在故事的情境中形成。比如法哈蒂的电影中,人物形象往往通过陷入的两难抉择形成。
(扩展阅读:表演悖论"
http://movie.douban.com/review/7688226/")
三、小说与电影
小说与电影有着不同的运作方式,欣赏方式自然也不同。一个不断将影像比对文字的观众,无法对电影获得真切的体验。“忠实原著”的说法不仅是对原著小说,也是对电影艺术的侮辱。电影显然有更大的用武之地。只有当我们看不见一部电影的创造价值之时,我们才该回过头去将其与原著对比,看看它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而这,应当作为对《布鲁克林》这部电影的正当举动。
兴许是爱了《绯闻女孩》很多年的缘故,乍一看布鲁克林这个标题自然而然地以为片中与之相对的,说的应该是来自布鲁克林和曼哈顿之间相爱相杀的故事。再加上豆瓣剧情简介语焉不详,一早燃起的“GG”八卦之魂在愣是在本片浓郁的爱尔兰之风里被撞击得支离破碎。
故乡是一杯浓茶,轻咂一口,浓香溢齿,却苦涩盈腮。
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恰好幸运地出生在实现自己人生理想之所在地,也由此方才会生出古今中外那么多“淘金梦”以及当今的说法——“国家梦”。
尖酸刻薄、势利粗蛮的老板娘凯莉是故乡的某种邻里街坊的缩影。他们年事已高到恰好可以倚老卖老,或已不再需要那追寻未知远方的梦想。他们谙熟本地人情,亦认为自己理所当然是对本地人情风俗最有发言权的人。他们说,呵,你也要去远方?你可怜的姐姐要负担起养家的责任啦,还有你那可怜的妈妈……这个国家追逐“美国梦”的人越来越多,被“丢下”的总是母亲……言之在理,却听来心酸。幸好还有亲人,有为了支持我们去远方打拼从不计较自己将要付出多少努力的家人:
姐姐说,在故乡我可以为你买一辈子的衣服,我愿意这样做的。但是在故乡我却买不起一个你想要的未来,这是我送你离开的原因。
当故乡成为不了支撑一个年轻人自我的支点,那么它就会变成你追寻远方的起点,变成临别时,姐姐满面热泪不断挥舞的双手;变成母亲不愿加剧精神负担的提前转身。
故乡是一把沉重的心锁,它牢牢锁住了每一颗游子的拳拳之心。
不管我身在何处,无论深处顺境或逆境,但我知道我的不快乐关乎于你。因为我是个后知后觉的反射弧奇长之人,曾经的我一度以为“乡愁”与我无关。我只知道在远方求学的时候时常念着旧时同窗的好。终于不用被各种限制在外就餐之后竟奇怪地发现再美味的异乡珍馐也不及家里的普通菜肴……我也记得母亲来看我临走时,自己不知为什么借口要开课了提前离席的仓促。害怕告别,所以不想告别。影片里看到这些细腻刻画,唤醒许多旧时回忆。这一次读懂了女主的淡蓝色眼睛里的忧郁,也读懂了过去和曾经的自己。
故乡是一盏明灯,它照亮我们勇敢前行的路。
影片中有很多动人的声音,如提琴和钢琴协奏的纯音乐主题背景;如特殊又可爱的爱尔兰口音;亦如时常贯穿影片情节的来自故乡的姐姐满是关怀和思念的温暖书信……但全片最令人动容的声音当属一段来自老者的爱尔兰式动人独唱。身在他乡偶遇乡亲的喜悦,未曾离乡的人不会明白。看似服务老者的圣诞善行,对于女主来说又何尝不是一次心灵的洗礼呢。我们一如曾经的他们,因为这座城市需要,所以我们留在这里。也许这一留就是一辈子,架桥修路……尽自己能及的贡献。女主问“他们为什么没有回爱尔兰?”要回去吗?回得去么?没有人能给出明确的答案。而走好当下的路是来自故乡的希冀和源动力。于是她认真工作,认真学习,有了目标,获得尊重。
其实很久以后的我才明白,身在他乡初时最缺乏的那份安全感,或许并不纯粹来源于缺乏认同,而是归属感。当我们足够努力到获取异乡认可的那一天,就是我们成功融入的那一天。
故乡,或许小到只是一枚烙印,但它深深地刻进我们的骨骼和灵魂。
浅薄之人以你的故乡来定义你,而睿智之人以你定义你的故乡。这是我在离乡多年来关乎世情的一点小小感慨。影片里那个知事尚浅的意大利小男孩肆无忌惮的“叫嚣着”我不喜欢爱尔兰人我们全家都不喜欢爱尔兰人。童言无忌。此时的女主角已不再是初时那个略带羞怯和土气的爱尔兰小女孩了,她已经融入了新的生活,她已经有了人生的方向而且稳步前行。她自信宽容地积极生活博得了本地人的青睐。而这一切,善良、聪颖、良好的家教修养正源于故乡的烙印——家庭的一脉传承。理所当然地,她也征服了热情可爱的意大利小伙儿和他本不喜欢爱尔兰人的家庭,收获了爱情。
我也时常想,如果我终究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我知道那与我的故乡有脱不开的渊源。不管我在哪里收获喜悦,我知道给我深切影响的故乡无可替代。
故乡,终究会大到成为你绕不过去的一项重大抉择。
身在他乡,最欣喜是获得家中讯息闻得家中一切安好;最不能承受,亦是来自故乡的噩耗。不知道有多少人经历过这样的生离死别。以为已经融入他乡,貌似离故乡渐行渐远之时,才发现一转身,家就在你眼前。
女主回爱尔兰的这一段从爱情角度看(篇幅还不小)确有三心二意之嫌。但从故乡他乡的矛盾角度看无论是上世纪50年代还是今日,一直重复发生。当曾经不起眼的平凡小女孩儿在他乡找到自我,华丽转身之后,这个来自布鲁克林的小天鹅的光辉于故乡人看来也丝毫不亚于曼哈顿的名流千金。曾经不敢奢望的酒馆继承人来了,不仅多金且英俊迷人。这看起来很现实,但更现实的是,母亲需要她,家需要她,故乡需要她留下来。
“田园将芜胡不归?”抑或是“少小离家老大回”,短不过七字诗句,却绵亘于一生的亲情。同为女儿,永远难以忘记和释怀的是女主母亲那一句“你走吧,你走之后,我的身边再无人了”我不知道如果是我在那个年代该如何抉择,这是一个残酷的论题。
女主再次离开时,她可以以义正言辞的态度这样与凯莉女士对峙了“我竟忘了这小镇原来的模样”独在异乡为异客,但当我们改变了自己回到故乡,谁又能确定身为何处之客呢。醉里既知身是客,直把他乡作故乡,这会是一种选择。
P.S.独挑大梁的女主小姑娘年纪很轻,表现很不错,胖胖的,很贴合爱尔兰小姑娘的形象。她给我的感觉让我想到金铭,都是很有灵气气质又让人舒服的女孩儿。
说白了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你一个人跑到异国留学,没房没车没朋友,半夜看着家人的留言自己一个人哭。而忽然放假回家,家里有朋友有工作还有个小开追你,然而你虽然动心了但是毅然决然地又离开了家,内心呐喊着,我男神还在贵国我得回去【。
整整两代中国的年轻人,都缺乏这样一部电影,去讲述他们那些无处安放的青春。
那是后来我逃出的地方,也是我现在眼泪归去的方向。——罗大佑《家》
虐死出国单身狗ToT
演出了故事的壳子,没拍出托宾的氛围内核。女主的表演很具真实感,效果却并不隽永。毕竟对太多同样只身去国背井离乡的中国人而言,爱尔兰人的同乡网还是太幸福了。中国人的挣扎要更底层更艰辛得多。
关于爱情和乡愁的电影,美得就像打了一层柔光。两男一女三位主角都选得很好,女主演活了女性漂泊异乡的每个瞬间。今年看过那么多渣男电影后遇到两个如此优秀的男主,我都替剩下一个感到惋惜~
人在故乡为异客。
罗南长大了演技仍旧令人惊叹,可以说是她构起整部电影。导演也和观众一样爱她浅蓝色的眼睛,在特意拉长的特写凝视下,真的会被情绪带走。虽然从头至尾都谈不上有很大波折,结局也预料得到,但这个漂泊异国的女孩,她忐忑、不安、犹豫,想找个依靠,却放不下家乡,多细腻动人的一个故事
四星半。简直就是美国的移民广告:异国的思乡之情无论多强都会被你所谓故乡残酷的现实而击碎,所以你要是跑路到了美利坚就千万憋回去啦。西尔莎·罗南再次展现出了超越同辈人的成熟演技,摄影、服装、布景的年代感营造的非常成功
无趣。各方面都平平,一点新东西也没有。罗南演技OK,但不戳人心口,跟奥奖影后级还差着些“非她莫属”之感。【看了<房间>里布丽.拉尔森的表演,可以肯定罗南要去奥斯卡上打酱油了
好奇如果没有那位刻薄大妈中途跳出来揭底这姑娘会怎么抉择。
跟Room观感一样,喜欢之处和遗憾之处都很明显,也同样都是表演抢眼,艾莫里·科恩很有魅力。女主最后怎么选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最后的决定无关男人无关其它外界因素。清楚自己想要什么,这才是重点。
前半段布鲁克林那里真的很好很好,简直要成为年度最爱了,可惜后半段一泻千里·······
反超Carol成为我心中的颁奖季第一。Brooklyn提醒了我当初如何爱上电影。不是传统结构又怎样。强行抄今天guest speaker的一句话:如果能把一个人物写到这么饱满,至少可以保证在这座城里有一席之地。
我觉得这故事很动人而且对爱情的刻画细腻又温馨。Tony是大洋彼岸不确定的美好,Jim是家乡平淡的温存。Eilis的挣扎,她对大城市的向往和对故乡的留恋应该是每一个背井离乡漂泊在外的人都能够感同身受的。网络语言的流行也挺可怕的,”绿茶婊“现在已经是键盘侠们脱口而出的词了啊。
电影明显被分割成了两段,前段的乡愁描写的不错,若全片是在布鲁克林的遭遇会好很多。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打拼,可惜剧本没延续这个元素的深入分析,转而扩充内容,着重谈恋爱什么的。是部让演员有发挥的电影,罗南也确实表现不错,但这电影没啥其他更多的优点。
“我已经忘了这个小镇原来是什么样子了” 当你开始挂念一个地方的时候,你已经属于那里。情感充沛的一部电影,女主在电影里外都成熟了好多,结尾收的简单了些,总觉得故事不该就此打住,意犹未尽……喜欢台湾译名《爱在他乡》。“我想现在就说再见,只说一次。”
【B】“I'd forgotten what this town is like”是中心台词,即使再思乡,见识过大都市的繁华便再也无法回归那个落后乡镇,Eilis最后对母亲的告白,其实很虚伪。可惜除了女主外一切都构筑的太平面,小镇与曼哈顿的落差就靠一个三八来体现,难怪热评第一条会发出这样的疑问了。
故事简单,却让人洞见世界的状态——没有恒久的乡愁,只有身份的转化。多数涉及发源地概念的作品都工于讲述迷失,托宾却指出了状态的暂时性,哪怕是人类这样善于抛下情感锚链的生物,也画不出可以永远联系过去和未来的航线,迁移便意味着选择和失去,这才是大部分都市异乡人的平淡史诗。
走,不要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