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纽约》当年为什么会扑啊? lalaland都能国内外爆火一阵难道真的是时代因素? 不过《纽约,纽约》里的五年后转场比lalaland的惊艳多了,包括转场后设计的那一大段戏中戏的歌舞电影。呜呜呜呜最后镜头转向荧幕外看到影院座位上的德尼罗后真的好好哭(虽然他在里面饰演的男主真的很混球) 以个人观感而言觉得两个半小时还是有点冗长,真正精彩的地方开始于他俩车里大吵一架后,不过前期铺垫当然也必不可少。就算这点勉强算是不足之处我也万万没想到它评分居然会比lalaland低,说真的,凭什么???明明男女主之间的矛盾处理得自然多了,无论是相恋还是分手都能至少让人理解,男主是个混蛋,但是也是个看完你写的诗感受到爱后就立马拉你去结婚的混蛋,和这样的人产生一段crush是非常容易的,但同样维系它也非常难,激情是奢侈品,不是日常消耗品,没办法用来过日子。更何况男主又是个自我中心的混球,这些加起来差不多就能挤爆一场年轻的婚姻了。
所以我看到后面真的觉得爽,这才是对他们来说最好的结局,但是看到来看法兰欣演出的吉米后,还是觉得有点点心痛和遗憾,艹,唉。
老马的片子我不是前半段不喜欢就是后半段不喜欢……这部的后半段太精彩了,不炫技版la la land.
两个有才华的人相遇,有一方嫉妒、郁闷、愤怒于自己的无能却只能以愤怒投射于对方身上。两个演员打一百分,德尼罗从管弦乐团失败开始一直领着戏走把人牢牢按在屏幕前;明奈丽在舞台上光彩照人,尤其一唱起歌来那个女王范,让人觉得窥到她自己的内心灵魂。
老马是真爱音乐也真爱电影,虽然创造了一部不寻常的歌舞片,但也不忘玩歌舞片的形式,路灯电话亭剪报等媒介反复出现,很有复古趣味。不过斯科塞斯是按捺不住自己那颗躁动的心脏的。戏中戏那段,用相当开阔的远景、纵深来拍狭窄舞台,也算是本片一大记忆点。他说这片是Film Noir Musical,很精准嘛。
本片的一大问题是,以如此宏大的命题“纽约纽约”和主题曲来描摹一段感情,而且处处提及送给“纽约”,却没有给纽约这一大舞台足够的展示空间,不同于前作穷街陋巷和出租车司机在场景和人物关系中交互创造社会背景,这部致敬大乐队时代的片子,前半部分完全是一部公路片,也因此使《纽约,纽约》主题曲的出现在剧作上很突兀(尽管是可以从人物感情上梳理出脉络的)。
Everything about this movie is just fantastic!
马丁和伍迪对纽约的情感溢于言表,《纽约,纽约》定性为歌舞片,更多的原因是搭建的老式场景(致敬?),没有歌唱的剧情对白,确实有别于我们对《雨中曲》《红磨坊》等等新老歌舞电影的印象。马丁的缺失又唯美爱情观,在《纽约,纽约》和《纯真年代》甚有代表性,相爱和能否相依是两回事,《纽约,纽约》中,当丽莎在舞台剧中修改了自己和吉米的前尘往事,修改了《纽约,纽约》的歌词,就说明了即便牵挂,再续前缘也不是正确的选择。个人很疑惑,吉米的不羁的无赖形象,怎么会有女爱得人死心塌地?
也算是《愤怒的公牛》姐妹篇吧,相同故事的不同变奏,而且《爱乐之城》应该是在这里偷师改编的小清新版吧,只不过3年后“公牛”太过耀眼,遮盖了这部电影的些许光芒,不过从时代性上说,本部二战后女性地位发展,男权受到挑战的描绘也胜过了“公牛”。
纽约,纽约,道尽马丁对这座永恒之城的无限爱意。歌舞并非述说类型,富丽怀旧的布景用色为从事音乐的主人公生成丝滑反类型舞台,璀璨表演和现实人生互为阐释的绝妙调度以元电影模糊幻梦与真实,演绎与往事虚实边界的手法将好莱坞与百老汇式的浪漫神话逆反到底,借Liza Minnelli的歌喉向星光灿烂的旧日传统致意。童话叙事里,完美结局专属明星,离别的恋人必须匹配倒流原点或重新开始的环形路线,但我们不是电影中的人物,故事至此分为歧路,两处对称镜像从热恋企盼到沉默重逢恍如隔世。我不会称它为女性电影,导演用垂怜姿态让渡女性造梦的权利,但弧光在降格俯就与女神仰视的骤然转变间锐利失真。De Niro塑造极端男性形象,暴力边缘的躁动无时无刻不触犯周身方寸,伤害尺幅对亲密关系中的爱人尤甚,于是她转身离去,世界照常运转。
要是先看了这部 拉拉链大概只能给两星了 老马竟然还拍过这个类型的…德尼罗竟然还拍过这个类型的!Liza Minnelli太可爱了嗓音也非常牛逼就是对嘴型略面瘫 德尼罗也是帅得发癫 从未想过New York New York这首歌也可以是伤感的 新家第一部电影 是个好开头
马丁这部平庸之作,两半小时毫无节奏感,传记式的素材他真不拿手。马丁烂片还有纽约黑帮和无间风云
老马拍片一点都不实在,拍什么都像夜总会~丽莎·明奈利的跳舞动作都让我想起SNL某集克里斯汀·韦格的模仿秀
竟然也是一部女性电影,这要是说达米恩·沙泽勒没借鉴(不是致敬)《纽约纽约》我是真不信……《Audition》一整首和女主的成名曲调度都一样……更不要说人物走向、结局……影片开头开头都有像《我是古巴》的地方。如果说《爱乐之城》致敬了很多音乐电影,那之于马丁和《纽约纽约》来说,那沙泽勒基本可以算搞了一把搬运吧。然后,演混蛋,大概没人能比得过德尼罗了,我是真的佩服他怎么演出这股劲的……最后,丽莎·明奈利真是把石头姐碾压的渣都不剩,《爱乐之城》的爱情则更具现代性。
我要给爱乐之城改成三星了,果然在马丁斯科塞斯面前,只是雕虫小技。陷入德尼罗的演技不可自拔,简直快被他气死了。有一些很牛逼的镜头,比如最后一个镜子。没想到电影如此现实,细腻,沉痛。如何定义吉米呢,道德审判的话,他是渣男,但是又很真实。结尾妙极了
这片给世界贡献了一个伟大的标题
等你沉迷于罗伯特德尼罗的表演之后,你会发现所有其他演员都不值一提
2个小时40分钟!!终于终于看完了<New York,New York>,呼....最后,也终于终于听到了等了一个晚上的那一首<New york,new york>,这种心情..真的..太难以明状了.熟悉的旋律和歌词..激动ing!说是Martin Scorsese导演,Robert De Niro主演,片子我没细致看,画面色彩很饱满,妆容和音乐都够浓重,歌舞稍嫌拖沓,不大气,最出彩的段落是两人争吵白热化,那种感情因为生活琐事而产生分歧的过程..怕ing
其实最后看着像致敬女主他爹的那段歌舞片还真不差,但是放在全片里看人物成长和剧情就变得蛮狗血,还不如说喜欢的genre不一样最终分手呢。德尼罗真的好帅,但是音乐人这个属性,好像是演技补不全的,尤其是对面的是个真歌手。桥段都好漂亮,可惜两位主角没那么来电。
萨克斯风手爱上夜总会小歌手,一见钟情决定合作路演但诸多不和只能大吵伤心莫名分手。多年后歌手成了大明星,乐手也有了自己的小酒馆,两人在功成名就后的派对相视一笑,眼神里有生活的苦涩--不是La La Land。哎,两个人并不来电,德尼罗的角色还异常暴躁烦破表。只能听Liza唱歌了
吉米和弗朗辛不可妥协、相互“藐视”的仕途断送了经典文本必然和解的信仰,但《纽约,纽约》可以不需要这样快乐的结局,嫉妒、争吵、斗殴,分手照样也有爱的闪光(再次反证了我对《婚姻故事》厌之入骨)。这样,影片本身对于传统好莱坞歌舞片的颠覆就传达出老马“改良主义”的野心,没有任何一个干净的解决,没有《一个明星的诞生(1954)》你死我活此消彼长的结构与制衡,而最后一组放手离开的镜头又将浪漫的神话彻底逐出,但仍然感动。
折服于罗伯特德尼罗非凡的个人魅力,他在片中的每一个小动作、无赖似的调笑都透出一种流线型的自然,仿佛他想顺手拈来的一切,都是于他的存在而纷至沓来。若让一个男人疯狂,给他一个技高一筹的妻子;欲让一个女人痛苦,给她一个冷落自己的丈夫。请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去相爱。
看到三分之二了,才发觉女主角是Liza Minnelli,天生一副好嗓子啊!表演非常的舞台剧化,张力十足,只是不喜欢后面很长一段的Liza的电影部分,也不算是不喜欢,只是觉得很多余,像在凑时间一样。悲喜交加的一部好电影啊...一定要去找原声带来听!!!!!
斯科塞斯宛如多南附体一般,创造了一部只关于韵律与节奏的实验影片,人物与故事都被卷入即兴爵士般无尽的狂躁演出中,不论是长达20分钟的开场派对,还是属于丽莎·明奈利的惊天长镜头,都是只是属于节拍与大小调的魔力绵延。
被感动了。斯科塞斯的舞台毫无疑问是在皇后区的靡靡之音中,老马丁的调度在镜头间、舞厅里来回摇摆的就像称赞大苹果的脉脉率真耳语。当然相对地片子不能称之为整体,不动声色地叙事时痞气飞扬,自然凭借德尼罗显露出街头趣味,唱跳歌舞则特别精彩坦率,尤其从明奈利录制唱片推轨长镜的爆强单曲SOLO,到成名那段戏中戏,简直是鲍勃·福斯显灵,恰似这部遗憾爱情故事是对大乐队时代的一次浪漫、怀念、又心碎的颂扬,结尾像是明奈利唱的遗憾,他们没有成为彼此的一部分,也更像辛纳屈唱的预言,他们都成了这座城市的一部分,正如这部电影和《New York,New York》成为纽约的一部分。
毫无疑问是马丁最被低估的杰作。这部电影的所有元素都堪称完美,布景的搭设、爵士乐的演绎都极为考究。前半段,德尼罗用演技征服了丽莎·明奈利,但后半段丽莎用完美的歌技回应了德哥:你表演确实无可挑剔,但你却不会唱歌跳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