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洛之秋
“六十年代末,南加州一个叫曼哈顿海滩(Manhattan Beach)的海滨镇上,嬉皮士们开始悄悄议论一个新搬来的作家。他之前可能住在伯克利,那是学生革命的圣地,更早时则可能藏身在新墨西哥的某个旅馆里,那时他写的《V.》惹来一些记者的采访。不过,他很善于乔装打扮,躲避追踪,在曼哈顿海滩33街的这个小公寓里也不例外。”
那是个很小的单身公寓。多年后,他的拥趸来这里朝拜,发现他租住的二楼只放得下一张床和一张桌子,坐在马桶上就可以看见房间的每个角落。桌子上有台打字机,但重要的是,可以在写作时看到窗外,隔着一幢小平房,前面就是沙滩,就是海。他在绘图纸上敲打《万有引力之虹》(Gravity’s Rainbow)时,海浪声一定声声入耳。
写不下去的时候,他当然会和嬉皮朋友去街上的墨西哥餐厅,问哪里可以搞到最正点的夏威夷大麻。他也会带着那只六七英寸长的塑料小猪,去附近的书店逛逛。他喜欢在下午太阳最烈的时候,去海滩坐上几个钟头。但无论怎么晒太阳,他的皮肤还是那么白,一看就知道是从东部来的。和所有六十年代的年轻人一样,他也以为自己可以永远这样年轻下去。
然后,他七十二岁时,写了《性本恶》(Inherent Vice)。这是2009年,他很可能已搬回东岸定居了,但这也只是道听途说。他特意给这本书的宣传视频配了音,告诉读者如何从洛杉矶机场开车,去往那个叫“戈蒂塔海滩”的地方。这个虚构的海滨小镇,分明就是他当年住过的曼哈顿海滩的模样,而他的声音,已经比上次给《辛普森一家》配音时苍老了很多。“他曾说过:“洛杉矶有两种不同的文化,一个是白色,一个是黑色。”他对洛杉矶的乡愁,是黑色的,这当然也是《性本恶》所借用的钱德勒式黑色侦探小说(L.A. Noir)的颜色。但是,就连小说主人公多克(Doc)也知道,自己只是个半路出家的嬉皮破落户,绝没有私家侦探马洛那般冷峻威猛。唯一相同的,就是所要追查的那个谜一般的城市。
稍微翻开洛杉矶的历史,就会知道这是个虚构出来的城市。它兴起于19世纪末,位于美国“最后的边疆”,是两条西部铁路的交汇点,有着广袤的土地,绝佳的地中海式气候,终年阳光灿烂,从一开始就是土地投机客们兜售宣传出来的“伊甸园”。然而,南加州东南面是沙漠,西北面吹来“圣安娜焚风”,这个干旱缺水的“天使之城”成了那些农业移民家庭的“反乌托邦”。之后,水权和土地权的秘密流转、石油商人的买凶杀人、唐人街上的帮会火拼和好莱坞的大亨情仇,在那些洛杉矶故事家们的黑色想象里找到了栖身之所。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纳撒尼尔·韦斯特(Nathanael West)、詹姆斯·凯恩(James M. Cain)、菲兹杰拉德(F. Scott Fitzgerald)、希区柯克(Alfred Hitchcock)、波兰斯基(Roman Polanski),这个名单可以很长很长。
当然,名单上还包括他,托马斯·品钦(Thomas Pynchon)。透过市区侦探所的百叶窗,雷蒙德的马洛(Marlowe)看到的是这个霓虹大都会的隐秘欲望。
每一次的案件调查,都是在试图将意义注入洛杉矶的过去。
“而更诡谲的是,这个城市没有时间意义上的过去,它的历史记忆是在地理空间上的别处,在东海岸,在中西部,在墨西哥,或者更远。人们来到这个幻想之都,虚构和变幻着自己。”
黑色的悬念,即源自“现在的你”和“过去的你”之间的张力。洛杉矶就像一块海绵,“吸汲着这些不断涌流的记忆的潮水,并且随之膨胀着”,变成了卡尔维诺(Italo Calvino)笔下的“让欲望决定自己形态的城市”。而欲望是无法规划的,洛杉矶所以也就成了一个没有形状的城市——它没有中心点,没有边界,向四面八方蔓生,成了詹明信(Fredric Jameson)那里“最后现代的城市”。
而在品钦的六十年代记忆里,这个城市其实有着严格的空间语法。
洛杉矶盆地是属于大都市的。这里既有摩天大楼、商业中心、音乐厅和黑人贫民区,也有玻璃幕墙包裹下的警察局(LAPD)和司法大厦。一山之隔的海滩小镇则是属于嬉皮士和冲浪客的,这里的标准行头是T恤、泳裤和拖鞋,游手好闲的人们辗转于大麻用品店和比萨店,在海边和空姐打情骂俏,看着冲浪好手踩着最后一抹霞光回到岸上。痛恨嬉皮士的加利福利亚人住在洛杉矶东南隅的橙市(Orange),那里是共和党保守派的大本营。那些搞摇滚音乐的大牌乐手和好莱坞明星多半住在多班加峡谷(Topanga Canyon),他们在大宅里和女粉丝们过着波西米亚式的纵情生活。在峡谷的下面,有个不起眼的农宅,里面住着自称“弥赛亚”的查理·曼森(Charles Manson),他将指挥自己的女信徒们去杀死波兰斯基的影星妻子莎伦·泰特(Sharon Tate)。奥哈伊(Ojai)是南加州各类灵修爱好者的“香格里拉”,通神学会和“玫瑰十字会”在这里建起了精神修炼的场所,也是严肃的嬉皮士寻找天启的地方。而那些真正控制着美国的隐形富豪们,则住在帕洛斯韦尔德(Palos Verdes)海岬或穆赫兰道(Mulholland Drive)的半山别墅里,从那里可以鸟瞰太平洋和洛杉矶市区。
“这些不同的地理处所,不仅是品钦《性本恶》这部洛杉矶叙事的故事节点,也是人物的心灵节点。多克的城市侦探历险,就是驾车摆渡于这些不同的物理和心理空间。”
他所要拯救的前女友叫莎斯塔,英文名“Shasta”正是加州的第五高峰,也是当地印第安语中“洁白”的意思。他们感情的消逝,同样是由地理坐标来定义的:一心想当电影明星的莎斯塔离开了戈蒂塔海滩,翻过山峦,进入市里,变成了所谓的平原人(flatlander)。多克要寻找的另一个人,是诈死的乐队成员科伊。从多班加峡谷的神秘豪宅,到奥哈伊的精神疗养院,科伊飘忽的行踪似乎暗示了在那个喧闹的时代,作为理想主义武器的音乐所面临的诱惑、迫害和癫狂。
《性本恶》的故事发生在1970年,几乎是大团圆式的结局:莎斯塔回到了海滩小镇,科伊戒掉了毒瘾与妻女团聚,甚至连亦正亦邪的地产大亨乌尔夫曼(Wolfmann)都安然返乡。这种收束的结尾其实并不欢喜,反倒有几分悲情,因为它对应了一个时代的终结。信仰爱和摇滚的嬉皮一代,在1969年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之后渐渐散去,迟迟不来的伟大革命,也随着第二年的曼森审判而化作了泡影。海滩小镇上不再有期待惊天巨浪的冲浪圣徒,日落大道的夜总会门口也听不到迷幻摇滚的电吉他声,曾经充满激情和叛逆的六十年代,就像一根大麻烟,被踩熄在地上。
迷幻药的劲头褪去后,还有多少人记得自己当年的模样?记得那个笼罩在雾霾中的洛杉矶?而历史的教科书,并没有给这代人留下太多的赞美和追忆。不过,好在诺曼·梅勒(Norman Mailer)还记得,亨特·S·汤普森(Hunter S. Thompson)还记得,品钦也还记得。
于是,趁着还记得,便有了这本书,《性本恶》,一个黑色的乡愁,关于那个已经看不见了的城市。
本文原载于2012年8月9日《纽约时报》中文网
第26届法罗岛电影节第2个放映日为大家带来主竞赛单元的《性本恶》,下面请看场刊影评人们的评价了!
果树
PTA电影里一贯的气质还在,但这一部真的缺少亮点。
Pincent
迷幻,黑色,荒诞,性感,幽默,复古,嬉皮,悬疑,看这片子像微醺,70年代加州时代图景和众生相
一桶猫
人物多 线索支离破碎 充斥着大量对白 看到后半段已经完全丧失兴趣 结尾也不过如此。唯一吸引我的依然是配乐和华金的表演 整体风格迷幻游离 好多人物偶尔出现几次之后便没了下文 Bigfoot这个角色挺有意思的
Joeyside
加州hippy往事,70s迷幻史,「唐人街」附体film noir打底,神神叨叨台词需要原著解码
子夜无人
属于PTA的《好莱坞往事》,与昆汀那种像是流着泪镀出梦幻光圈的情感不同,它更像是凌晨十二点把你从梦中吵醒的低音喇叭,是从水底浮现的倒影,是至暗中隐约的霓虹,扑面而来的都是对那个时代里潮湿和迷幻感的捕捉,杂乱但迷人,看上去就是要载你去一个危险的地方。侦探永远是好莱坞电影里的万能钥匙,引领你遇见光怪陆离的人,打开他们不同的故事,他们堕落成瘾将自我耗尽,又像万花筒一样散发着诱人的生命力。气氛大于一切,就是这样。
约克纳帕塔法
我暂时无法从这迷雾中廓清出震撼的图景。
我略知她一二
致幻剂不是沉醉不知归路唯一的解药,安眠药才是让你清醒远离梦境的罪证,只有像万花筒一样的Doc.才能在无穷的烟雾缭绕中寻找失落于现世的谜底。你看,潮湿的冰棍黏糊糊地流淌在众多美人口水的唇印之间,性感的领带醉醺醺地穿插于梦呓般乱糟糟的底片之上,耐人寻味的真相让位于暧昧而荒诞的嬉皮士美国风情画,这场迷离劫仿佛没有终点,但也没有人想亲手终结这本妄想虚无又错综复杂的讽刺悬疑剧不是吗?
#FIFF26#第2日的场刊将于稍后释出,请大家拭目以待了。
vertical integration 的终极形态,给商科的大家一个启发,既卖DP也开戒毒所,狠狠抓牢人类的弱点玩弄顾客于股掌之间。
看完这部感觉精神上磕了迷幻💊,鉴于主角和各种角色长时间沉溺于DP,我也不能确定画面中的故事是否真正发生了,各种线索和信息错综复杂,很容易让人头脑不清。
似乎品钦和PTA的目的也并不是讲述一个逻辑清晰的推理故事,而是展现一种迷幻的精神状态,70年代美国hippie的精神状态和社会环境。
我真的很喜欢里面的几首配乐,很浪漫,适合摇起来。
70 年代,美国处于60年代后的狂热后的空虚和混乱,一方面是来自与苏联没有硝烟的在军备,航空上的竞赛和越南战场上劳民伤财并失败的失落,在巨大的经济投入和牺牲后没有得到所期望的回报后,民众开始对政府由失望、不理解变为不信任,即将在水门事件后达到高峰;另一方面,在60 年代叫嚣着love and peace 的嬉皮士告别了属于他们的黄金年代,开始从大麻与性自由的逍遥生活中着陆,被迫面对冰冷的现实和接受早年混乱生活所带来的苦果。
影片所描绘的就是这样一个时代,市场散布着各种稀奇古怪的新型事物,流言蜚语和阴谋论像疾病一样在人群蔓延,老的规则已经被打破,而前卫思想也被证明只是昙花一现,人们对社会上的巨大变动十分恐慌。电影通过主角私家侦探doc的视角随着他探查前女友失踪案, 为我们揭开一个时代的荒谬和空虚。形形色色的人都在斗争,没有人明确的知道敌人是谁,敌人在哪,但都顽强的抵抗试图保全自我,却也为自我所累。看似威武的大脚探长,在家被老婆肆无忌惮的羞辱,身上隐藏着搭档(爱人)不明不白死去的痛,唯一可以信任的人却是被自己逮捕多次、瞧不起的嬉皮士;家财万贯的房产大亨,荒淫无度,一辈子都在搜括人们的钱财,良心发现想造福大众却被妻子背叛受政府控制和软禁;而主角doc 则是为情所困,被绿茶前女友备胎多年,随着案件的探查逐渐分不清真实和谎言,迷失在阴谋中,只能在残酷冰冷的现实和酒精毒品中来回徘徊。
Paul Thomas Anderson 在影片中将个人风格发挥到了极致,在其强项气氛营造上无懈可击、毫无缺点,长镜头,奇长的配乐和类似宗教隐喻的仪式化布景等pta的个人标志都运用成熟,胶片化的滤镜十分有特色大大增加了年代感。剧情方面电影剧本改编自同名小说,我没读过所以也不知道到底剧本改编怎么样,但单从影片来看,信息量极大,人物数量众多且关系复杂,留心注意的话,每一段台词中都暗藏玄机。
pta 的作品中重点刻画的人物,身上都具有巨大的缺陷或创伤,都具有脆弱敏感的天性,虽然有各具特色但其实是同种人,有时我有种莫名的错觉其实那些角色也如电影里台词那样,是“kid's blue" 还都是脆弱的孩子。影片真真假假地写着政府腐败的惊天阴谋,但或许只是又一个围绕加州的一个梦罢了。
强烈的风格化一方面塑造pta的卓越的艺术成就,另一方面也构成了他的局限性,为他的作品打上了颓废、恃才傲物、悲剧性、过于自我的标签。对于这个如太阳般热烈燃烧的导演,他和所有令人惋惜的天才一样会受到世间的不公,他的电影可以出现在2000后最伟大的电影的条目里而他注定永远也不能出现在奥斯卡的颁奖台上。
抛开复杂的剧情,影片其实更多的是在表达着哪些陈旧但又永恒的话题。人们在以自我为中心的世界中生活着,寻找某种意义。有些人如doc 的女友一般去寻求金钱,有些人在寻求着爱情,有些人寻求着自己的信念,或者单纯的享乐或融入大多数。可问题就在于到头来其实没有人能够得到完美的幸福,而片名inherent vice 便是表述了这一观点,每个人都在为自己内心的虚荣心所驱使,去寻找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自我价值,但永远不可能有人真正实现。当然这个观点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切都是虚妄,生活还有什么意义,而作为天主教徒的pta在抛弃宗教和爱情后该如何去拯救他故事中的主角和他自己,我现在还看不出任何答案。
第一次看这片子是去年的5月份,周末影院放了三部保罗·托马斯·安德森:《木兰花》、《血色将至》和《性本恶》。最喜欢的就是这部《性本恶》。片子里嬉皮士们喷云吐雾,故事云山雾罩,看得也是云里雾里,甚至飘飘欲仙了。一群人看完之后激动不已,一边为本片在“奥斯卡最佳改编”中不敌《模仿游戏》扼腕叹息,大骂奥斯卡评委的偏袒或有失公允,另一边明明才是5月初,却纷纷扬言本片铁定出现在自己的年度十佳之中。 也有尚不知《性本恶》的摄人心魄和它扑朔迷离的故事难分难解的人,如我,想去托马斯·品钦的原著中一探究竟。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翻开后却发现书页中夹藏着为数不少的白色粉末。这难不成是哪个品味不错的毒贩子,选取这样一本别有意义却又少有人拜读的小说,用作交易的工具?不敢继续再想,把白色粉末悉数扫回夹页中,赶忙还了书。 直到上个月,才终于再将书借来,一口气读完。出乎意料的是,原著中的种种谜团竟都在最后获得了解决;遗憾的是,在前因后果都已了然之后,再回来看电影,却已失去了那种雾里看花的“迷幻”魅力。好在,这样一部改编电影还是足够优秀,许多地方恰到好处地传递出原著的神韵,甚至更利于表达,实在回味无穷。 首先便是演员的选择。处于核心位置的是扮演男主角嬉皮侦探多克的杰昆·菲尼克斯。他散乱的卷发,蓄起的鬓须,黑黑的脚底板,都和多克放荡不羁的嬉皮士形象极为吻合。在开头,菲尼克斯扮演的多克躺在暗红色沙发上,灯光和被照亮的卷发头顶闪耀着金黄,而他的脸庞则沉浸在蓝色的阴影之中。三种比例协调的颜色烘托下的一张若有所思的脸庞,相信所有《性本恶》的读者看到这幅情景都会坚信,这就是多克。这种形象的“相似”更是遍布细节:一双深邃绿色眼镜经常思索着、思索着就慢慢变得湿润起来,正是那个外表大大落落却爱矫情的多克;而一些小动作,如挠挠鬓须,皱皱眉头,或是抠抠黑黢黢的脚底板,都使得在观众眼中,演员和角色早已融为一体了。其他出色的选角如扮演比格福特的乔什·布洛林,扮演科伊的欧文·威尔逊,或是扮演莎斯塔的凯瑟琳·沃特斯顿。无论是莎斯塔开头时的一身“平原地区”打扮,或是突然归来时的T恤加比基尼,都是极为神似的还原。 小说改编电影时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是对独白和心理描写的处理,而本片则将旁白的任务交给了女配角索梯雷格。她是多克的前助手,又有点类似于多克的精神导师,精通通灵占星。这样一种熟悉多克现实和精神生活的身份,使得旁白自然而附加了些许情感。但心理描写的处理则复杂得多。原著中许多心理描写扮演着分析和表达情感的重要作用,而电影在这方面最精彩的变化要数结尾为比格福特的“加戏”。表面上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比格福特,也是时代的“受害者”。警察比格福特,通过强硬的工作手段如愿“逃出”南部湾区,来到洛杉矶警局工作,却成为了工作中被孤立的对象。他按部就班地结婚生子,生活却没有起色,只有束缚和争吵。他唯一的知己是前任搭档,却因为成了警局头头的眼中钉而被除掉。最后,他生活中仅有的一点亮光便只剩下了通过出演一些广告和电视剧客串来幻想自己的演艺事业,或者和嬉皮小子多克插科打诨。因此也有人说,比格福特是羡慕多克的。这些情绪中的大部分在原著中是以多克的心理描写来揣测,而在电影中导演却以另一种极为精彩的方法来达到同样的目的。在电影中临近结尾处,比格福特用大脚一下踹掉多克的家门,坐到多克对面,将盘中剩下的所有大麻叶子倒进嘴里大口咀嚼。对面的多克早已忍不住眼泪。虽然没有对比格福特的遭遇做出任何正面地分析挖掘,却是一次情感上的爆发,更加直观地表达他的愤怒,令观众进行前因的补全。 将400余页的故事精简到电影的两个多小时,无疑是一个巨大难题。这里就体现出了导演兼编剧保罗·托马斯·安德森对于故事结构的理解。《性本恶》结构上戏仿钱德勒的马洛系列等侦探小说,通过环环相扣的线索来推动剧情。而保罗·托马斯·安德森只需将线索拆掉几环,然后将往前平移,如此便完成了精简,而故事仍然浑然一体。但是仍然有些删减令人心生遗憾,如品钦在书中百科全书式得盘点摇滚乐和冲浪术,或是多克吸过大麻后出现的光怪陆离的幻想。尤其是多克在吃过迷幻药后所见的沉默大陆——这是一个关乎故事核心思想的寓言。 另外,故事的发生时间是在曼森谋杀案发生后不久,在原著中关于此事件的分析或调侃随处可见。尽管有几处在电影中也予以了保留,但是此事件对整个故事提供了何种背景却不见踪影。实际上,原著中立体得表现出此事件给洛杉矶地区人们带来的恐慌——人们即便在自己家里都已变得不再安全。而嬉皮士们也受此影响变成了需要提防的对象。 这个故事实际上是托马斯·品钦和保罗·托马斯·安德森写给美国六七十年代“嬉皮时代”的一曲挽歌。嬉皮士们不仅是生理上对大麻、对性渴望,更是心理上的追求:他们通过这种途径来反抗贪婪无度的商业社会的腐朽,来对抗资本主义的虚无。他们所对抗的,正是具现化后的“金獠牙”公司,以“金獠牙”号帆船为符号。原来备受恩宠的“受护”号,摇身一变成为了象征贪婪和罪恶的“金獠牙”。“金獠牙”敛金的手段便是着眼这群嬉皮瘾君子:先把毒品卖给他们,再帮他们戒毒。最讽刺的是,只要还有嬉皮士渴望着摆脱贪婪的社会和虚无的生活,“金獠牙”的罪恶生意就会生生不息。托马斯·品钦正是在这里抛出了那个关于“固有缺陷”(inherent vice,海事保险用于,小说和电影的题目)的寓言:亚特兰蒂斯和利莫里亚两块罪恶深重的大陆在远古沉没,天使之城洛杉矶成为了拯救他们的“诺亚方舟”,但是却无法保证所有幸存子民的救赎,因为他们在登船之前,早已被贪婪和罪恶所浸染。[1] 《性本恶》的中文译者也在译后记[1]中说道,这部前因后果交待得七七八八的小说,是一部不太品钦的品钦作品。相较之下,可能没来由没去处的电影的叙事,更像是品钦以往的风格。尽管我也迟疑究竟这两种,哪一个是这个故事更好的形式。但毫无疑问的是,我因为这个故事,爱上了托马斯·品钦和保罗·托马斯·安德森他们两个。 [1]参考译后记。
闷骚、暧昧、欲言又止,本片不是致幻剂,是安眠药。PTA近来的片子故事张力越来越弱,情绪和意境到做得挺足,也难怪总被颁奖季无视
8/10。PTA最接近大卫林奇的一次。抽象姿态下是玫瑰窗效果的表现主义色光和前卫的音画交错,还加上邪教、执法腐败、叠和溶啥的我头都晕沉了。用荒诞不经的细节解构一个时代,诸如富翁的色情领带柜、死对头警察狂吞大麻。杰昆的鬼脸、扶墙慢行、蠢笨瞎闹更贴近内心的声音及异化,也间接削弱了角色塑造。
一个黑色侦探故事,PTA才懒得把这样一个好故事装进侦探电影的类型模板里呢,这样的故事本来很容易让人想到【唐人街】那类的片子,它反而削弱了这类电影的辨识度和类型属性,放大了它的文学性和时代质感,全知的说了很多画面不演的,把驱动性的情节和配乐减到很低,片子的后劲却更足了。★★★★
看完回味了四个小时,感觉就像喝了烈酒一般。PTA对70年代南加州的迷恋,融进一个钱德勒似的小说里,观众跟着嬉皮侦探走街串巷,遇到各色人等,线索错综复杂,甚至有些只能由台词说出。但跟不上这些不重要,整个片子笼罩着那种大麻混合烟草的味道,一些角色和情节完全是致幻产物,跟着醉就好了
一部《木兰花》给了我爱上PTA的错觉,本作则是狠狠打醒了我,自己只喜欢看PTA非常直接的炫耀他的运镜。本作给我留下的最直观印象就是好漫长好煎熬,怎么还没结束,根本体会不到一些短评里提到的嗑药、迷幻、嗨飞的感觉...
我是冲着名字看的,结果看了两个多小时的叨逼叨,企图为了理解剧情而倒退找线索或期间不断思索理清线索的,劝你还是放弃吧,导演拍片的时候嗑药了。
品钦不愧是大师,占星和降灵都懂。片子里说很多吸毒的人,出生时有天海刑的相位(天王星与海王星成90°),实乃行家之论;而当男女主角,问通灵板哪里能搞到毒品时,通灵板竟然给出了卖毒品人的电话号码,果然魔法不能普及,否则这个世界还有何秘密可言。
这片能概括出烧脑也是醉了,连导演演员自己都没有头绪。威尔逊谈及拍摄,“有时我都不需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导演鼓励我们可以为所欲为。”……能够部分抵消故事脉络挫折感的是一些即时可懂的声画元素,大致都与药、性、“吃”,“吸”有关。或许后者才是导演希望观众感受的,情节只是一个大号麦格芬。
凤凰叔是个好演员可是我不喜欢,PTA是个好导演可是我不喜欢,品钦是个好作家可是我不喜欢……==
ちょっと、健一郎、どーぞ、もっと、パニケーク!もっとパニケーク!もっとパニケーク!はい?はい?はい?
烟雾缭绕般看完此片。以男主角侦探多克为视角,错综复杂的多线头故事,以悬案为主轴的各形色人物线索,温吞墨迹话唠般的对谈揭秘,而这整个过程欲言又止,荒诞不经,绝无高潮,像个絮絮叨叨的醉汉在向你复述多年他前听来的故事。不过影片台词考究,音画迷离,还是有它的魅力在,但绝不是我的菜
风格类似科恩的《谋杀绿脚趾》,喜感疯癫,荒诞行径下的正义故事。看似大大咧咧,实则细腻,需要慢慢品读。年代感与文学性强,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还是需要读原著理解。
PTA还原嬉皮一代,迷幻的观影体验,分几次迷迷糊糊的嗑完,配乐太赞,杰昆颓废而迷人的表演太赞。
电影一开幕就已昏昏入睡,一幕接一幕的荒诞看得我云里雾里。大概明白了梗概却味如爵蜡,末了只能再次感叹PTA不对我的胃口。
泥萌都是大师 窝看不懂
原声不错,但我实在受不了这节奏。又缓慢又冗长而且还不停叨逼叨逼叨,且讲的一个挺简单没啥情节的故事。导演您肯定磕了药才拍出这片的吧
简单的故事故弄玄虚2.5小时,就因为是个抽大麻的私家侦探,原声让试映不是那么糟糕。
从DCP到35mm再看到70mm对片子本身的印象竟也一路走高。PTA对文本的忠实改编远非形神兼备,但终究还是押中了气质的殊途同归。依靠节奏掌控营造的谜越解越乱,人则从烟雾缭绕中逐渐清醒的过程被影院里观众的反应精准同步:When did it stop being funny? 海浪与斜阳象征的总是永不过时的怀旧气息。#70mm#
3.5。PTA导演生涯的意志轨迹就是一个从“让你单看运镜就能知道我牛逼”逐渐过渡到“让你不看运镜都能知道我牛逼”的过程。至于片子本身讲了啥,冒昧套用一下把老师的句式来扯:磕嗨致幻的,究竟是我们的主角、嬉皮士、尼克松美国、70s还是PTA?全选是个好答案。
8.5/10.典型的豆瓣低分佳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