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缘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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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演:黎明,吴倩莲,梅艳芳,黄磊,葛优,吴辰君,王志文,朱曼芳,刘昌伟,陈奇,吴云芳,江俊,张引棣,段炼,朱亚英,吕晶,许榕真

类型:电影地区:香港语言:粤语年份:1997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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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介绍

半生缘1997电影免费高清在线观看全集。
  1930年代的上海,在同一间工厂做工的世钧(黎明)和曼桢(吴倩莲)成为恋人。曼桢早年丧父,姐姐曼璐(梅艳芳)为了养活一家老小,心痛离别恋人去当舞女赚钱,最终嫁给了有妇之夫祝鸿才(葛优)。  世钧收到告急家书回到南京,方知家人召回只为让其成亲。因为性格上的软弱,也因久等不来曼桢的书信,世钧最终迎娶了他并不喜欢的门当户对的翠芝(吴辰君)。上海这边,不能生育的曼璐为保全自已的地位,设计令曼桢怀上了祝鸿才的孩子,葬送了曼桢与世钧的爱情。曼璐死后,曼桢为了孩子委身祝鸿才。两个有缘无分的人就这样错过情缘。热播电视剧最新电影法律与秩序:特殊受害者第二十四季米花之味少年追梦情死透透布鲁克林警察少年斯派维的奇异旅行天生赢家威尼斯神偷负罪少女都铎王朝第二季青春快车日记重任在肩第一季被遗忘的春天反恐特警组第四季证人青春的三段回忆反转街头2人帮奔向所有时空的你露水风波加州怪物萨拉尔西辛4朱朱的故事双盲迪恩·斯潘雷百万美元宝贝住院医师第六季Rebekah快乐歌舞团

 长篇影评

 1 ) 新不了情


我想每个人到老都总会有两三件事请可以拿出来讲的,如果我跟世钧真的结了婚,生几个孩子,那一定不会是个故事了。最后她站在晚风中幽幽地说。你没有哭,虽然你想。你只记得那一晚夜色阑珊,而你觉得有点儿冷。

张爱玲的小说原著,原先是叫《十八春》的,后来改了《半生缘》。你并不喜欢被叫作文艺青年,就像有人说你好乖哦的时候其实你很想打扮成少年古惑仔。可你还是看了许鞍华的电影,一张斑驳的旧碟片。

你太心软。你是从来不曾喜欢过黎明,你知道香港那四个大叔,他们的名字总是被很尴尬地维系在一起,你知道勤奋的三好学生刘德华,你知道舞王郭富城,你也知道模范奶爸张学友的一箩筐情歌,你却不记得黎明。可当你看到他披着风衣系着围巾站在风中,憨厚,腼腆,还有木讷,用夹杂港味的文艺腔对吴倩莲说,我只要你幸福。你突然对他产生好感。

吴倩莲你是喜欢过的,她是陈玉莲、钟楚红、李若彤那样的女子,并不是举世惊艳,但是耐看,但是动人。

还有那个,和哥哥一起去了另一个天国的梅艳芳,她穿艳丽的旗袍,瘦得骨感,又性感得很丰腴,半支烟绕手,烟视媚行,又有柔韧的东西在味道里,如此复杂的意象,红成一朵枯萎的纸花。她心底万马千军,脸上依然平静如初。那是你第一次爱上梅姑,比胭脂扣还要早一千年。

许鞍华。你喜欢这个浸湿着文艺调调的名字,一如张婉婷,一如朱天文,或者还有张艾嘉,后来的黎妙雪。

美女们都跑去看米兰最新款的时尚包包了,留下这些有才华或气质的大龄女文青,捣鼓这些美丽的悲情脚本。所以上帝还是够意思的。
你庆幸,许鞍华不仅拍出了张爱玲的艳质,还拍出了张爱玲的艳骨。不像李安,后来硬是把她的短篇拍得比一根生殖器还要长。

片子最后,她对他说,我们回不去了。曾经有一个女生对你这么说,曾经你也对一个男生这么说。我们回不去了。你还想起那年在阿根廷,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说,不如我们由头来过。

从前你觉得这两条绮丽短句都让你难过。现在你觉得这两条绮丽短句都让你有一点不好意思。你不喜欢大陆翻译过来是不如我们重新开始,你看粤语字幕,打的是繁体的不如我哋由头来过。

你知道是谎言。所以多年以后何宝荣说不如我哋由头来过时,顾蔓桢答道我们回不去了。你像个蹩脚的三流小说家一样,津津乐道并沾沾自喜这一发现,不动声色地以为别人不知道你的鬼把戏。

再多年后你听到蔡健雅唱,如果你爱着我,而我也爱着你,结果还是有过跨不过的距离,只是离开还依然美丽。你应该哭泣,你却笑了。

你知道你从来就不是他故事里的主角,即使你们有过一场两场或三场的对手戏,你知道那是桥段,是点缀,是花絮,是插曲。多的是一个更爱另一个,两情相悦的终归是道听途说的旧掌故。而已。

长的是苦难,短的是人生。张爱玲这样劝诫你。看掉一部《半生缘》,用掉一纸盒清风,最后你拍拍屁股洗把脸,你和背包得接着上路修行。

 2 ) 看懂这三顿饭,就能明白《半生缘》的爱情悲剧

冯唐做客《锵锵三人行》,发表观点,“我们把睡和吃解决后,也就没什么大事”。

吃不仅重要,也有大学问。

把吃饭拍好的作品,通常不会太差。

这篇文章就以吃饭的角度谈论电影《半生缘》。

看过这部影片的人,或许记得,影片的吃饭场景特别多。我认为,最为关键的吃饭场景只有三处。

它们分别是,小脏馆、世钧家宴、告别宴。

先说小脏馆。

世钧曼桢正式相见,正是在这家馆子。

我叫它小脏馆,是因为叔惠世钧来到这家馆子,叔惠看到油腻的餐桌,吐槽它脏。

曼桢为此还用热水烫筷子。

嫌弃饭馆脏,是高级的写法。

为啥这样说?

因为它把人写活了。

我们都知道,曼桢世钧叔惠在同一家工厂,上下班时间是一样的。

曼桢在小脏馆出现的时间明显早于世钧叔惠,说明她更早来到这家餐馆,这在暗示曼桢是这家馆子的常客。

原著里面还有交代,因为是大年初四,世钧他们去吃午餐,发现常去的馆子关门了。

他们无可奈何找到一家半营业状态的饭铺子。

他们厂里只放三天假,他们中午常去吃饭的那个小馆子却要过了年初五才开门。初四那天他们一同缺吃饭,扑了个空,只得又往回走,街上满地都是掼炮的小红纸屑。走过一家饭铺子,倒是开着门,叔惠道:“就在这儿吃了吧”。 一进门的一张桌子,却有一个少女朝外坐着,穿着件淡灰色的旧羊皮大衣…… 《半生缘》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第2、3页

于是,他们在这家馆子见到了等待就餐的曼桢。

叔惠吐槽这家馆子脏,其实也在描写曼桢的生存状态。

她是小馆子常客,因为小脏馆的廉价对她有吸引力。

小脏馆让曼桢世钧相见,也在突出曼桢的生存压力。

同样是一家工厂的同事,叔惠世钧都没有养家糊口的压力,曼桢背后有一个需要她省吃俭用的大家庭,突出的是原生家庭对曼桢的影响。

这是她常年在小脏馆吃饭的重要原因。

这顿饭都在突出原生家庭对个体生命的影响。我这样说,或许有人觉得我脑洞太大,想太多了。

第二个关键的吃饭场景——世钧家宴则证明,这确实是创作者的本意。

世钧家宴,叔惠陪世钧回南京老家,宴席上有与世钧家匹配的翠芝。

在餐桌上,素喜侃侃而谈为人机灵的叔惠,非常拘谨不自然。

他夹菜的动作,小心翼翼。

或许有人认为,这是礼貌。

还真不是。

且看世钧家宴的名场面,当老妈子端来羹汤时,叔惠直接站起身来,接住。

这个帮忙是在突出叔惠乐于助人的优良品质吗?

当然不是的。

大家想想啊,叔惠是沈家的客人,客人主动去干活,主人沈家是没有面子的,叔惠的举动很冒昧。

翠芝瞪大双眼,传达了这种惊讶。

叔惠做出这样的举动,和他的苦出身有关。

他没有世钧这种大户子弟的生活经验,不明白下人做的活,客人不需要动手。

同样是帮把手,世钧比叔惠要体面。

后来世钧在曼桢家吃饭,他会主动接下曼桢姥姥端来的饭菜,老太太笑逐颜开说,想必世钧在家很勤快(世钧在叔惠家会帮忙收拾碗筷同理)。

世钧帮把手,是因为世钧是把曼桢姥姥当长辈的。

事实上,世钧会一脸威严相让老妈子盛饭,根本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少爷。

世钧家宴让世钧与叔惠形成了对比。

许鞍华似乎担心观众看不到这种对比,还拍了饭后世钧叔惠送翠芝的场景。

临别时,世钧翠芝站在同一阶层,而叔惠在仰视他们俩。

这个镜头语言在给观众传递一个信息:世钧翠芝是同一阶层,他们俩门当户对。

后来的情节证明,世钧翠芝结婚,叔惠翠芝有缘无分。

通过吃饭来暗示原生家庭对个体生命的影响是张爱玲的原意。

《半生缘》中最难吃,最浪费食物的一顿饭,就是告别宴。

大家耳熟能详的《半生缘》名场面,就是曼桢对世钧说,“世钧,我们回不去了”。

同样的话,不同的人拍出不同的艺术风格。

林心如版,泪流不止一咏三叹,形成了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的复读机风格。

而许鞍华版,则用食物加突出这份惘然。

十多年后,世钧曼桢再度重相逢,叫了一桌子菜,他们都食不甘味。

大家注意餐桌上的菜,最靠近他们的一道菜是凉拌黄瓜。

稍微有恋爱经验的人都明白,凉拌黄瓜能让亲吻变成大蒜味的。

这顿饭还和14年前两人一起吃饭形成对比。

恋爱时,他们会吃一个碗里的食物,一起喝热气腾腾的汤。

14年后,他们是食不甘味,满心惆怅的尘世怨偶。

曼桢对世钧说的话,也能看出性格好强的她已然宿命。经历这么多人和事,她终于明白,爱情并不长久,生活由不得人,世钧对他的爱,也并不长久。

“当初她相信世钧确实是爱她的,他那种爱也应当是能够持久的,然而结果并不是”。

告别世钧,也放过自己。

有人问,如果没有曼璐黑化,拉妹妹下水,世钧与曼桢能否修百年之好。

我认为,依旧不可能。

原著有个很精妙的设定,曼桢曼璐高度相似——张爱玲就提出希望影视化,让同一个演员扮演曼桢曼璐。

电影版《半生缘》也用大量细节铺陈了这个设定:张豫瑾来上海出差见到曼桢,以为他是曼璐。祝鸿才看到曼璐以前照片,以为是曼桢。世钧父亲沈啸桐看到曼桢,以为她做过舞女——误认为是曼璐。

这个细节的精彩之处,就是曼璐会不断影响曼桢的人生(依旧是原生家庭对个体生命的影响)。

对于曼璐的存在,世钧说不认这个姐姐。对此,曼桢不乐意。

曼桢承认与曼璐的关系,世钧家不乐意。

双方家庭都无法对曼璐的存在达成共识,最终结果只有分手。

所以,没有祝鸿才那档子事儿,曼桢世钧也很难走在一起。

毕竟世钧没有那种为了爱情抛家舍业的勇气。

遵循家庭意志,世钧和翠芝在一起,然而他们的生活并不幸福。

原著也用一个吃的细节突出他们食不甘味的婚姻,世钧最爱吃火腿,翠芝记得叔惠爱喝洋酒,却总是记不得世钧对火腿的热爱。

爱成为门第的附属物,没有爱只有门第的婚姻,是尴尬的婚姻。

世钧不爱翠芝,翠芝也始终不爱世钧,长期生活并没有让她们成为成为恩爱夫妻。

用钱钟书的话说,

和一个人的长期认识并不会日积月累地成为恋爱,好比冬季每天的气候吧,你没法把今天的温度加在昨天的上面,好等明天积成个和暖的春日。

爱,总是世间最难的事。

 3 ) “想起以前的那些事,我就觉得幼稚,也很可笑”

  

  据说当初张爱玲写了顾曼桢和沈世钧三十六年间的故事,但后来缩短到十八年,所以,这个故事叫做《十八春》,又叫《半生缘》。

曾看过一点电视版,并不喜欢。那时候也没看过原著(因为大学前只读张爱玲的散文,她的小说莫名其妙的就读不下去),直到大学读了她的《半生缘》,才开始真正的喜欢。后来老郑曾经在讲张爱玲的时候放过电影版,但因为这片子有两个小时,所以我们只看了个开头。那次课上留了没看完的遗憾,心想以后一定要补上。虽然我只是看了这个开头,就可以肯定,这片子一定已经抓到感觉,许鞍华真厉害。后来下到电脑里,准备看——但看电影绝对讲究缘分,那天没有看下去。今天突然想到,就看了,两个小时也就真的坐得住看下去了。其实算是闷片,不是喜欢的人绝对会睡着。

      三人第一次坐在小饭馆里吃饭,曼桢细细地用杯里的水涮筷子,世钧大概就是那个时侯被她吸引的吧,举手投足间暗生情愫,将曼桢递来的筷子直接放在桌上,抬头却看见曼桢将自己的筷子搁在茶杯上,于是赶紧将筷子拿起,同样搁在杯子上。女人若是动了心,还是可以佯装若无其事,但若是男人动了心,如果不是亢奋,就是行动语言迟缓但眼神放光,像沈世钧这样温吞的人,属于后者。记得书里的开头这一段就给我的印象就很深,所以看到电影里,许鞍华能够这样表现出来,让我暗暗叫绝。


     世钧看到曼桢的胳膊上有只小虫慢慢爬着,阳光照射在曼桢的胳膊上,好像她的皮肤会发光,他看看曼桢的胳膊,看看曼桢的脸,似乎很想起身轻轻为她拂去胳膊上的小虫子。曼桢的皮肤并不白,金色的阳光照在胳膊上,细细的绒毛也泛着暖暖的光——我想起我初二时的一个场景:那天是周五的大扫除,我和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站在朝北的窗台上擦玻璃,当时太阳正在下山,淡淡的金黄色阳光从西边朝我们洒来,我转头看着女同学的脸,她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睛看向远方,微微皱眉,手上的抹布却不停地挥动,明显地在走神。但是阳光的照射下,她脸上细细的绒毛以及微微泛着的红晕,还有带着阳光味道的衬衫——那一刻她简直美呆了。自那天更加明白,那种自然地、健康的、无意识的美,有时候真的摄人心魄。

后来三人去公园合照,书里是说世钧要给家里寄照片。因为叔惠和曼桢之间并无情愫,所以笑闹起来也自然,轮到曼桢和世钧合照,开始离得十分远,叔惠不断催促靠近点靠近点,这才僵硬地靠近着,直到最后世钧稍稍倾身将头靠在曼桢边上,但叔惠却说,没底片了,世钧和曼桢的表情,是真切的失望……

若说起两人情感的融合点,大概就是世钧把自己夜里去寻回的那只手套还给曼桢。曼桢一见到是惊喜的:你找到啦!但一转念:他怎么会知道我手套丢了,又是怎么找到的?一瞬间,电光火石,所有情愫在那时豁然开朗,不需要任何表白,一只失而复得的手套足矣。办公室的人都回来了,世钧淡淡的笑着走开,曼桢偷偷握着手套站在原地不知所措,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一直倾心关注的一个人竟然也对自己如此的关注起来。


     许多人都不喜欢吴倩莲来演曼桢,我目前还没有想到更合适的,不过如果让李翘来,说不定沈世钧会不知不觉变成黎小军。而黎明是真真切切选对了人,温吞憨厚,痴情却又犹疑,直到最后,不知道他怪的是谁:现在你才跟我说这些,我能怎么办!就这个地方世钧变得我有点不喜欢了,如果我是曼桢,即使有机会,也不愿意跟他回到过去了。更何况,回不去了。黄磊是我一直中意的人,不论他演什么。叔惠和翠珊的关系,电影和书的差别比较大,最后叔惠和翠珊独自在家喝酒的时候,我心想,这边两人和那边两人不如做个了断在一起算了。梅艳芳演的曼璐真传神,特别是在事发之后,她来到曼桢的房间,佯装生气将祝鸿才数落一番但其实不动声色夸赞一番,一颦一笑佯装地很自然。而祝鸿才是我爱的葛大爷,李立群的舞台剧功底不容置疑,但祝鸿才被他演的俗气了些,像个土大款,葛大爷给我感觉气质很对,而且不同阶段的转变也很自然,特别是最后:过去的事,怨我,你别恨你姐了。祝鸿才就是给人一种没法长时间恨他的感觉。

 

最后,突然想到张豫瑾有句话很厉害,它直接将曼璐的最后一点希望扑灭,这句话是:“想起以前的那些事,我就觉得幼稚,也很可笑”曼璐得知张豫瑾来家里了,几乎是跌跌撞撞地怀揣着最后一丝希望去找他,因为当初这个男人因为别人对她出言不逊几句,就能大打出手而受伤,当初的分手是因为曼璐不想拖累张豫瑾,曼璐天真地以为这些年来张豫瑾的未婚真的就是因为自己,她以为只要她的手一挥,张豫瑾就可以立马回到她的身边忠心耿耿。

太天真。

 4 ) 青天无片云

1997年
我18岁
1998年
我19岁
我,开始看电影了。
自由地看我想看的,电影。
那一年,我看了《女人四十》。灯光亮起,我走出很久,才感觉到,心口紧紧的疼了。晚上,在自己的小床上,暗暗哭泣。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人生,可以这么的不美却这么的美。我哭泣,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女人。

2005年
我26岁
在北京
遇到了我二姐
她是我一切女性主题的导师。从张爱玲,到亦舒。从李嘉欣,到梁洛施。她为我开启了一扇通向女性的门。因为她,我才知道古诗的美,因为她,我才知道有个特倒霉的女人叫萧红。也因为她,我有了今天的一切。可能还会有未来的一切。
在那几年,很多个无所事事的下午,我跟她,踱着步子,聊着。记忆里,她的手里总是捧着升腾热气的茶杯,映的她的脸,落在今天的记忆,有一种梦幻般的水汽。
我跟她很不同。
如果她是粉色的,我只能是棕色。
如果她是蓝色的,我只能是红色。
如果她是一杯红酒。我,就是那碗褐色的醋。
我跟她,很不同。
有很多时候,我觉得她才是一个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人。
很多时候,我觉得,上天似乎给她的不够多。
但是,无论如何。
我知道。
她就在那里。
不曾离开。
每每回头。
知道她在。
这颗心就有种活在人间的温暖跟温柔。
是的。
她是我的小伴儿。

我看过《半生缘》很有些年头了。
但是没走心。
对于一个满心都是朋克,都是机车,都是美国色彩的女孩。这故事,黏软,憋屈,不美好,很下里巴。
但是在某个日子里。
二姐跟我谈起了世钧。
我又在多年后的某个夜里再次看了这部电影。
泪如雨下。
但人生的愁苦,永远都在岁月的背后。
年轻不是财富。年轻,只能用来挥霍。

如今。
我步入中年。
身为人母也为人妻。
百转千回一番。偶尔坐在寂静里。也会想起很多。
比如北京夏季的暴雨。
比如夜晚的破旧车站。
比如家乡的小河边。
比如那些躺在二姐床头的小时光。
……
当年,何曾珍惜过。
大把的青春就那么过去了。

很多年后,我才懂得。什么是女人。
很多年后,我才知道。自己曾经多么张狂。
做不到任何事。这才是人生。

当并不那么高贵优雅的曼桢遇到世钧的时候。
卑微的小女人渐渐的发现,原来这个世上,会有个男人,真的对自己好。淡淡的好着,细水流长,家长里短。
原本她跟他,都是那么淡淡的好着。就像那各自低头的嘴角笑容。你说不出什么精彩,却那么真实。
原本这样的故事,就是寻常。过起来日子,生孩子,照顾家。岁月会静悄悄的带来一切带走一切。
可是,那就不是电影了。
正如她同自己说,我想每一个人到老都总会有两三件事情可以拿出来讲的,如果我跟世钧真的结了婚,生几个孩子,那一定不会是个故事了。

年轻的时候,看不起曼桢。
觉得如果是我自己,拼了死也要活出个自己。
可是我又错了。
怀胎十月。又岂是一死了之一走了之。
人总是经过一些才会明白一些。
人总是不得不接受之后才学会接受。
曼桢也曾经想过,有朝一日,倾倒而出。把自己的一切,都告诉给他。为什么?因为觉得这个世上,有个人,真的对自己好的。这种好,可以托付,可以,生死依托。
那股劲,可想而知。
一个受尽委屈的孩子全部的渴望以及出路。
然而,时光会抹杀一切。
人生往往如此,你以为你可以,但是,你不可以。

如今再想曼桢。
却是她生儿之后那副低眉顺眼的好样子。
见到世钧。没有激烈的情绪也没有什么爱恨。对,就是见到你。对,就是我还在。
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的。
过期了。过去了。
人还是那个人。
但也不是那个人了。

所以。
今天,我才懂了。

是真的,回不去的。

在那间有些吵闹的小馆。
她跟他,生死有命。即便面对面的坐着,也再也不是对方的那个人了。
爱过的人。我们不能看着他死,看着他活。未曾共同经历的人生,还有什么值得留恋?
正如那日感动我良久的歌词,还未与你饮过冰

人,不可能做自己。
我们艳羡一些人。
甚至恨一些人。
其实想一想,不过只是我们做不到那种人。
背起一个背包的重量,我们不是承担不起。
走一段独自的岁月,也不是过不下去。
我们做不到,仅仅就是因为,我们还不那么想做到。或者,我们没有信念做得到。或者,我们早已经知道了,做得到做不到,根本没差别。
有时候看到很多女人。
过着各种生活。
有人喜欢说快乐的事儿。
有人喜欢说不幸。
想来想去。
生活还有别的什么呢?
吃饭睡觉。
睡觉吃饭。
有时候,我也想生命的价值跟意义。
什么叫做价值呢?
你为别人带来的那一切么?
跟自己有关吗?
是那些高高在上的虚名吗?
或者是那些闪闪发光的生活呢?


有些事,想一下,就会潸然。

有些路,你转进去就再也出不来。

被拷问的灵魂,不会快乐。
那些道德优越的人,那些施与人恩惠钱财的人。
甚至那些给出爱的人。都像手握皮鞭的行刑者。
其实更多的时候。卑微不是可耻的。
卑微甚至可以让人更真实。
像个乞丐那样的知足安然。

被看不起或者被忽视。
接受生命的一切美与创痛。
接受所有的甜蜜瞬间与长久折磨。
人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平静。

她问他,你好吗?
世钧说:我不好,我只希望你好。

有人说世钧不够好。
有人说世钧不是爱。

我笑了。

知道什么是爱么?
知道什么是爱人么?
就是那个人。
那个你看到他,就知道自己不会孤独的人。
他的好坏,善恶,与人无关。
就算他是个混蛋,暖的,也是一颗心。
这才是爱情。
会换灯泡的,那是楼下的民工。
会挣钱混迹的,那是隔壁的酒保。
那都不是唯一的恋人。那是旁人的心爱之物。
对于曼桢。
她只是爱着,这样的一个世钧。
而爱,只不过就是寒夜里那一口对方呼出的暖气。
不过就是,黑夜等待,那一眼诚恳的凝望。
不过就是,走过泥泞时握紧的手指。
不过就是,明知道不够好却依旧觉得好的,那一股子,浓香。

曼桢写给世钧的那封信:
    世钧,我要你知道,无论是什么时候,无论是什么地方,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个人在等着你,总会有这么一个人的。

 5 ) 对你撒的最后一句谎,叫做别来无恙

看完小说再看电影,有种被柔胶的感觉,张爱玲那些会刺痛你让你背脊生凉的字句在许鞍华的镜头下被幻化成了另一种淡淡的感伤。

或者所有涉世未深的小情侣都可以叫做沈世钧和顾曼桢。恋爱都是由某一眼开始,由某一件小事开始。都以为自己的爱情与别人的不一样,但当考验真正来临,才发现其实世间那么多的来来往往,大抵上所有人都一样。

曼桢说如果她和世均真的结了婚,生下一两个小孩,那么他们之间的一切也都不算是故事了。其实,如果没有曼璐的出卖,分隔两地的远距离,家境的差别,包括曼桢的倔强和世钧的猜疑,这一切都有可能让他们脆弱的恋爱画上句点。

说起来,祝鸿才的侵犯倒成了这段爱情真正刻骨铭心的大助力,让他们无法平淡的分手,没有机会将一段关系维持到爱情消失。

摧枯拉朽的伤害,只会让爱情更加深刻,真正让爱情流逝的,往往是寂静无声的消磨。

许鞍华很会选演员,黎明的木讷文雅很本色,吴辰君一袭红色嫁衣的抬首,有种俗艳的美。黄磊版的叔惠虽然文弱了些,但年轻时仍是十分的潇洒漂亮。

还有我喜欢多年的吴倩莲,仿佛是浑然天成的顾曼桢,清淡的眉眼中有一份坚持和自守。那么多年过去,她是穿着白纱徘徊在公路的富家少女,是开着吉普车穿越沙漠的帅气女设计师。

她与庹宗华这对曾经的情侣在我心里甚至比顾曼桢和沈世钧更加相仿相契。好在生活毕竟不如戏,即使时间过去,彼此仍旧能够轻轻微笑,证明物是人非的结局也未必不好。

电影的最后曼桢和世均终于忍不住在酒馆紧紧相拥,身边觥筹交错,迎来送往,不是不热闹的。

然而热闹都是别人的,他们错身而过后的所有人生,热闹是别人的,凄苦是别人的,连自己也是别人的。

唯有这样的一刻,当触摸到彼此的时候,元神方才归位,身体里的那个“自己”方才活了过来。

不得不说顾曼桢实在是个值得尊重的女人,遭受了那么多的苦难,面对崩溃痛苦的爱人,依然以最大的努力克制,自尊。理智安抚地说:“能够见面已经很好,但我们已经回不去了。”难怪即使祝鸿才这样腌臜的东西,在占有她之后,对她仍有着望而却步的距离。

我想起世钧去南京的时候曼桢给他的那封信,小时候看《老房有喜》,结局时浓妆却依然美丽的赵薇在法国梧桐树下对着俊秀的苏有朋轻轻地念: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会永远等着你,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你在什么地方,总会有这样的一个人。”那时候看,只觉得欣喜缠绵,看到此时,才发觉荡气回肠的是誓言与承诺过后,你猜得到开头,却看不见结局。

所谓的那句“别来无恙”,不过是你能够说的最后一个谎。因为那些你真正想说的话,已经再无机会告诉他。

 6 ) 别捧林心如版了,许鞍华版《半生缘》才真懂张爱玲

张爱玲的小说几乎贯穿许鞍华的导演生涯,从《倾城之恋》到《半生缘》,从《金锁记》拍到《一炉香》。

前两天,尚未出炉的《第一炉香》因为马思纯过胖的问题,被炒得沸沸扬扬,很多人不能理解许鞍华的选角眼光。

许鞍华的选角并非第一次受质疑,当年白流苏请的是龅牙范儿的缪骞人。

改编张爱玲小说是难事。

她的读者众多,原著粉势力强大,稍有不慎,改编就是吃力不讨好。

隔着二十年的时光看,我才发现,《半生缘》是许鞍华改编的最好作品之一。

豆瓣评分7.7,被低估了。

最让人诧异的不仅是低分,而是很多人认为,许版不如林心如版。

对于林心如版,我曾专门写过文章《林心如,闯进张爱玲世界里的琼瑶女主角》。

对林版评价不高,主要有三点原因。

其一,林心如版曼桢没脑子,偏向傻白甜。

曼桢被祝鸿才囚禁,想要逃出去。

祝鸿才阻止,曼桢气急,把自己撞晕在地。

这个情节是剧版私自添加的,张爱玲断然写不出这么狗血的桥段。

为什么这样说?

曼桢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她知道一哭二闹三上吊式的自残,不能解决问题。

在原著中,曼桢被强暴后想要逃跑的方式,收买女佣阿宝,让妈妈报警,要么用钱,要么用情,都合情合理。

曼桢撞晕自己又是个什么骚操作?

更骚包的是,林心如版曼桢被撞晕后,还可以健步如飞?

其二,台词琼瑶化。

《半生缘》中知名的台词,是曼桢的那句话,

“世钧,我们回不去了”。

这句话得好,符合曼桢的心境,她从一个内心坚定性格好强的人变得宿命。话中有一种宿命的沧桑和怅然,曼桢经历了这么多事情,终于明白,生活总是由不得人。

原著中描绘了这种心境。

“当初她相信世钧确实是爱她的,他那种爱也应当是能够持久的,然而结果并不是”。

所以对于两人的感情,曼桢的内心怅然,也勘破放下了。

林心如版则没有这种意味,一句话说三遍的台词风格,哭天喊地的表演方式,更像是少男少女初恋分手大型现场(编剧导演出来谢罪)。

其三,林心如不适合演曼桢

饰演名著角色,形神合一是追求,不得其形得其神也能对得起观众。

但形神不一就很糟糕了。

林心如版曼桢就是形神不一的代表。

前面提到,糟糕的编剧和骚包的表演(林波微步)让林心如丧失了曼桢的神。

她的形对角色的塑造也是一种拖累。

她和蒋勤勤饰演相似度极高的姐妹,因为眼睛丧失了姐妹感。

蒋勤勤是充满娇媚的桃花眼,

林心如是荔枝眼,又大又圆,可爱气息鲜明,尤其适合傻白甜型角色。

喋喋不休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要说明,林心如版把《半生缘》改得太琼瑶剧了,丧失了原著的精气神。

许版的强大是它继承了原著的好,又不完全遵循原著,依旧得到原著的精髓。

先说继承原著的好。

原著中,世钧曼桢第一次见面是大年初四。

春节第一天上班,世钧叔惠常去的馆子没开门,只好去一家半营业状态的小脏馆吃午餐。

因为叔惠的原因,曼桢世钧正式认识。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出色的小说家,张爱玲选择在大年初四让男女主认识是有深意的。

叔惠和世钧常去的馆子没有开门,他们才找了家营业的馆子,并且碰到了曼桢。叔惠嫌弃餐桌脏,说明这是一家小脏馆。

而脏馆证明廉价。

大家都是同事,叔惠和世钧没有养家的压力,所以常去的馆子肯定干净。

而曼桢为了省钱养家,显然是这家小脏馆的常客,暗示着她身后还有一张张嗷嗷待哺的嘴。

在曼桢家中,能够担起养家重任的,只有曼璐曼桢两个人。

再说许鞍华的改编。

曼桢世钧叔惠三人拍照,当世钧与曼桢合影时,竟没有底片了,暗示着两人的有缘无分。

没底片是原著没有的桥段,许鞍华加得好。

三人照被曼璐看到,她评价世钧,家底厚。

对于这段戏,王安忆曾有评论,家底厚不仅有钱,还有门第,懂教养。

许鞍华将沈世钧家拔高了,富家少爷变成世家子弟。

许版中世钧的修养高,有贵气。

这个在吃饭中就可以看到。

世钧在叔惠家吃饭,饭后会主动收拾碗筷。

在曼桢家吃饭,被曼桢弟弟恶搞,喝齁咸的汤依旧面不改色,

吃饭时他会搭把手帮忙,曼桢祖母都以为他在家中是帮忙惯了的。

事实并非如此。

世钧在家中是少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吃饭时会一脸威严相,让老妈子盛饭。

和世钧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出身一般的叔惠。

在世钧家吃饭,他不再像在小脏馆中侃侃而谈,谈笑风生,而是局促不安,会站起来给老妈子帮忙。

许版《半生缘》非常懂得用吃饭来叙事。

世钧与曼桢谈恋爱,会吃温热的炒蛋。

曼桢对老板娘说,蛋有点淡了。

一句“有点淡了”很是人情练达。

它透露出曼桢的口味重,底层人家做菜,为了多下饭,嗜咸。

曼桢世钧一同吃炒蛋,喝热汤,与两人多年后的相见形成了对比。

他们说再也回不去的那一夜,餐桌上是凉菜。

▲看样子是凉拌黄瓜

许鞍华真是精准又冷酷。

恋爱时喝热汤,分手后吃凉菜。

我曾经在《懂得吃,才更懂电影》中分析,

热腾和凉菜,是曼桢世钧情感的两极,一极是““完全不相干的,我脑子里会马上转几个弯,立刻就想到你”的甜蜜爱情,一极是“我们再也回不去了”的岁月沧桑。尘飞扬,公众号:日余懂得吃,才更懂电影

这道凉菜拍得太有文化范儿了,是地道中国人才能懂得。

中国人饮食,以热食为尊,古人过寒食节,吃寒食是为缅怀古人的自我惩罚。

许鞍华无法用直观展现食物冷掉的镜头,直接用凉菜代替冷炙,是一种聪明的做法。

用食物作为叙事手段,不是许鞍华的首创,而是张爱玲。

原著中,世钧最爱吃火腿,曼桢家为了讨好世钧,会给他炖火腿汤(更省钱)。

在许鞍华版中,翠芝会吐槽家里的火腿都发霉了,可以看出世钧家是不经常吃火腿的。

世钧翠芝的婚姻真是360度花式尴尬。

想当年翠芝叔惠在世钧家吃饭,翠芝提到世钧讨厌狗。

世钧娶了翠芝,家里面养了两只狗。

这些精心设计的细节,都是许版《半生缘》的出色之处。

在我看来,许版的好,还在于它修正了《半生缘》原著的漏洞。

原著中曼桢曼璐的年龄是一笔糊涂账。

曼桢父亲死时,曼桢十四岁,曼桢中学未毕业,也就是18岁左右的样子。

两姐妹的年龄差是3岁。

曼璐结婚后,张豫瑾来上海,已经是年过三十,他与曼璐同岁,少曼璐3个月。

这说明曼璐此时也是年过三十。这也就意味着曼桢父亲已经去世至少13年了。

这就造成了麻烦,曼桢年龄至少26了,年龄大到让人惊讶,更解释不通的是,曼桢下面的弟弟妹妹,有个七八岁的杰民。

许版也涉及到年龄的问题,曼璐年龄不足三十岁,淡化杰民他们的年龄幼稚感。

作为一个翻了多遍的原著党,我能接受许鞍华的改编,尽管她没有让曼桢穿寒酸的蓝布罩袍,没让世钧穿脏兮兮的工作服,选择让片中人物穿得很时尚。

但是,它确实抓到了原著中的精髓,这种改编无疑是成功的。

可惜的是,它竟然被人拿林心如版的粉丝唱衰许版。

哎,很多被低估的作品总会遭遇许版的困境。

这也在告诉我们,好作品总需要好观众来成全的。

 短评

为选角赞一个,黄磊年轻的时候太帅了,不亚于剧中的黎明,梅艳芳戏路太广了,总觉得演什么都是对的

3分钟前
  • 接十分钟的吻
  • 力荐

选角皆入戏出彩。葛优笑起来像猫,不笑像老鼠。梅艳芳“该死!这肉还带血的怎么吃啊!”。黄磊民国一小生。黎明温吞水脾性。民国暮色黄昏里,浮世的悲欢,南京玄武湖清凉山上,荒烟漫草的年头,梧桐将故事染色,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6分钟前
  • 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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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来说是张爱玲的作品被搬上大荧幕中表现最佳的一部,演员的选择气质非常精准

9分钟前
  • 游牧人·芳汀
  • 推荐

#重看#3.5;11年后重温降分,本片最大成功之处无疑是无比妥帖的神选角,堪称张爱玲影视化最完美的卡司;原著底子实在是好,即使许鞍华只是将情节流水化地呈现了一遍,即使没有原著中那句“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个人在等着你,总会有这么一个人的。”也足够催泪。六人山中行拍得好,各种欲言又止。十年空白后,你望着那个人仿佛演绎梦境般走下楼,唯有“好久不见,你还好吗?”当中分秒的煎熬、心死的绝望、挣扎的重生,通通隐匿在“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时间残忍而公正的伟大无情力量,更多是由角色本身的悲剧属性固有,而非以影像达成。大量以门缝窥内的镜头,你望见的是一眼也是半生,然后很快一生就过去了,前面也并没有什么路可走。

12分钟前
  • 欢乐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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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伤心故事,但不知为何看到最后都觉得提不起劲,也不知道是因为演员不来电,还是看厌了有钱人家瞎折腾。。黎天王演个温吞的窝囊男人倒像量身定制的似的... 另外,这是个时装大片啊!

15分钟前
  • 米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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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每个人到老都总会有两三件事情可以拿出来讲的。如果我跟他真的结了婚,生几个孩子,那一定不会是个故事了。」很久以后仍旧是个寒夜,沈世钧才知晓顾曼桢当年的遭难。但又有何用。知道或不知道,重逢或无重逢,终究遍地都是最俗套的,回不去了,四个字。正如小酒馆内人声喧沸。

17分钟前
  • 不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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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以为我和姐姐不一样,其实我是跟在了她的后面”。真可怕。张爱玲的现实主义作品,电视剧处理成琼瑶味了,电影版许鞍华处理的恰到好处,特别叔惠和翠芝,寥寥几个镜头,却表现出了极汹涌隐忍的感情,有类似体验的人都会懂。黎明版的世钧和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

18分钟前
  • 蜉蝣渡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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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是真帅,沈世钧也是真温吞。他说有人来抢曼桢也不会被抢走的时候,悲剧就已经注定发生了。两个人在一起一辈子会遇到很多事,就算没有祝鸿才,我也并不看好这种不去争取的感情。顾曼桢头也不回地离开医院的时候,我几乎以为她的苦难就此结束了,文学作品热衷描述的无条件的母爱终于不再出现。但她最后还是回去,我感到悲伤。似乎所有人都是造成这个悲剧的推手,但最大的黑手是时代。女人的性命如草芥的时代,她最大的价值是她的身体。她用她的身体去战斗,她因她的身体而坠落。曼桢是,曼璐亦如是。

21分钟前
  • 豆瓣首席江湖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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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以前的剧真的都特别的经典,这里面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梅艳芳的表演,特别棒,里面对情感的表达都是刚刚好,让人看的特别入迷,挺感动的!

22分钟前
  • 随风的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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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君,我们回不去了。

26分钟前
  • 苏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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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之后我好像终于知道了从来都讨厌这个故事的原因,一个人可以如此轻易地凭空消失,而周围的至亲甚至都不去深究,只自顾自在脑海中编一个借口,然后继续无事般生活下去。这个版本略去了许多痛苦挣扎的部分因而显得有些轻飘,但光阴流逝的物是人非之感又格外沉重。许多唯有恋人才会注意的细节相当动人,譬如目光悄悄聚焦在手上爬行的小虫。对我而言最好的部分是结尾:咫尺之外,人人都在笑语笙歌,三步之内,你却与他各自落寞。

27分钟前
  • Lycid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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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钧,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30分钟前
  • 赫克托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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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改编张爱玲原著,但传达的还是许鞍华的寻根动机,属于她口述近代史作品的序列。在作品整体的立意上,许鞍华是较少见的华人眼界,跟王家卫杜琪峰的香港立场还是区别明显的。演员阵容里除了梅艳芳是配音说的都是国语,能想象说戏上做的很细致,黎明和吴倩莲天台晾衣服,黎明不小心弄掉了袜子又捡起来,状态很自然,整个人是在戏里的,全片演技大体都这种。李屏宾的摄影很出色,用镜近似日本电影,不过丰富的老上海物件、布景给这片子一种侯孝贤早期的乡愁感。我们再也回不去了,特殊年代人物命运起伏不定,乍然起落无有规制,但这份经历交错心意割舍的决然,是古今一般同

33分钟前
  • 左胸上的吸盘
  • 还行

张爱玲的字总是有深深的哀怨…… 深深爱过,重重阻隔,而后终究错过,从此记忆里被痛和酸弥漫。我爱你,无法忘记你,但我们都没有在一起。曼桢说:“人老的时候,总有两三件事情拿出来说的,如果我和世均在一起了,生了孩子,那就没有故事了。”但我们都宁愿我们的爱情中少些故事,也不愿错过你。

37分钟前
  • 莹小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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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可能不遗憾?你没见过他单膝下跪求婚的样子,为你做饭的样子,为你和儿女赚钱养家的样子,老了还爱你的样子……

39分钟前
  • 董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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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见是缘,但无份,注定的半生缘

42分钟前
  • 蓝下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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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鞍华拍张爱玲的东西总有舞台感,看《倾城之恋》也是如此,不知是同期录音还是灰暗的色调,或是压抑的灯光?偏写实的处理让这个故事更生活了。最后一场是神来之笔,再也回不去的感情。

45分钟前
  • 桃桃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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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杀人的不是“世钧,我们回不去了”而是王志文那句“想起以前的那些事,我就觉得幼稚,也很可笑”曼璐一听就彻底黑化,连锁反应毁了一串人生活。爱的往昔,你说不存在就不存在了!只有梅艳芳够张爱玲,长篇小说的脚本拍得太赶

49分钟前
  • 九命猫@victor-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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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电视剧呢,林心如演的更像曼桢= =

54分钟前
  • 小黑屋进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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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角非常棒,本以为都不是心中的样子,却在看的时候一刻不能挪开视线。像是读小说时那样想哭,待到结局的时候,还是痛的难以呼吸。半生缘,其实就是一生,改编至此,我无可指摘

56分钟前
  • 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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