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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在书店,一看到霍桑的《红字》,就会想到八十年代初看到这部小说的激荡,逢友就会说起里面的事,那种内心所引起的微微颤动,是现在看书所无法体味的。由罗兰・约菲根据这部名著改编的电影《红字》(又译《红色禁恋》1995),则多角度诠释了这部名著,拍摄画面与我想像的相似,这与之前维姆・文德斯改编拍摄的同名电影《红字》,有着不同的气息,或者说更符合人们对于小说的期待,文德斯拍的已尽心。更为重要的是,在这带出了可爱的小“爱丽丝”耶拉,为他一年后带来了永恒的经典《爱丽丝城市漫游记》,但在这只说《红字》。
片中,偏于马萨诸塞湾的英属殖民地一隅的小岛,并不是我们想像的那么安静。只要是有人迹的地方,暗流就会悄悄涌动。人的行为总是与怪物无异,何况在十七世纪新大陆的冰山一角,在清教徒殖民地社会,发生了一宗少妇在丈夫失踪的情况下,跟当地一男人发生了奸情,女主角席丝(黛米·摩尔饰)因怀孕暴露了奸情。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她宁愿接受小岛执杖者的严酷惩罚——即终生穿着绣有红字A的衣服,也不肯说出情夫的名字。席丝的医生丈夫突然归来,使得整个叙事的矛盾性更加充满戏剧性。俨然行医高手的丈夫,借此不择手段的追查妻子奸夫的身份,并加以报复,不顾一切地挑起了印第安人与当地白人之间的激烈冲突。
蹊跷的是,最终身为情夫的牧师阿瑟,在历经惊吓和昏厥后,再也按捺不住深埋的情感,决定与席丝带着小孩逃离小岛。但神圣的宗教信仰,似乎让牧师良心发现,为了拯救席丝,他毅然决然地回到教堂,大胆的说出了自已的情夫身份,之后再次晕倒。在暗屋中,牧师阿瑟被残忍的权势者杀害。只有席丝带着可爱小女孩子奔逃的脚步声,因为狡猾的丈夫带着印第安人要置她与女儿于死地,幸而她们无恙的逃离。
情归何处,这似乎是一个伪命题。
至少在那时,追求幸福的爱情,可是一个拿生命开玩笑的事。或者说,女性只是男人手中一张好打的牌,正所谓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既可恣意妄为,又可借机打击异己。其实,说白了,无人在那种特殊情境下,违逆了他们所定制的“教义”还能安然事外,除了听天由命,或者侥幸逃亡,真没别的路可走。
英国导演罗兰・约菲将剧情通俗化,感情的深处,总会有微光闪动,似乎要将激情在黑暗中细细诉说。总体上看,在人物表现上,略显单薄。虽有不足,但就改编的难度来说,应该说已很不易。
当狂风裹挟着“红字”掠过新大陆对面的小岛,一切人间的标识都会黯然。如果人类还是身处在清教徒的社会,她们还能怎样?最多如鲁迅所说的就昏睡在铁屋子里吧,永远都别醒过来,醒过来会更痛苦,因为我们已无处可逃。
2005.6.9
没有读过原著,但看过知网的一篇评论,探讨的是影片和原著的背离,女主本应该靠针线过活,但电影中把她设计成了女农场主。
一个倔强女
这部电影中最抢眼的就是女人,男人都是女人的陪衬。一个年纪轻轻的夫人,从欧洲漂泊到美国,胆敢一个人开始新生活,毫无畏惧感,为什么?难道以往的生活历练了她?第一个企图占她便宜的男人被她教训了,这是一个毫无生活阅历的小姑娘吗?简直就是一个虎妞!随后的情节也证明了她的倔强和强硬。不随大流,敢认爱,敢出轨,敢抗击世俗权威,敢犯众怒,等等之类,说明她要倔强到底。勇气,她把这称之为勇气。她的情人扛不住压力,自残,内心痛苦。她的女仆被害死,她的丈夫怨恨报复,她的朋友被诬赖为女巫,她还在倔强的扛着。她在扛什么?她哪里来的勇气要来对抗全世界?有点荒谬。她觉得自己掌握着真理?真爱就是真理?明显感觉电影中后来的真爱已经有点勉强了,那她在倔强什么呢?
一群叛教者
整部作品是在嘲笑正统的宗教还是僵死的宗教呢?布道的牧师自己先受不住情欲的诱惑,对女主各种放电,表演很是过头。撒谎,这也算是违背教义吧。贪婪,移民们对印第安人土地的贪婪。杀戮,相互之间的欺骗和杀戮。嫉妒,女主的老公各种变态报复。看到最后我都糊涂了,究竟谁是正统?谁代表正义?谁是真善美?只看见一群从欧洲漂流到美洲的拓荒者,在异族的土地上急吼吼地要建立自己的秩序。美国的拓荒是血腥的,但拓荒的美国人把印第安人描述的很血腥。上帝的秩序就是弱肉强食吗?怨不得女主那么强悍?
结局
爱情是一个人的坚持,真的。最后女主的坚持已经不是在坚持真爱了,而是坚持自我。她爱自我甚过爱男人,所以才会决定离开。不过男主也很配合,主动要求入伙。这女人的独立和坚韧有点美国精神。
下一步
有机会看看原著,感觉电影拍得太媚俗了。
我永远不会忘记第一次看时,泪眼滂沱的情景。收包 2015年2月5日
Freedom
老片子,很经典,两个相爱的人迫于世俗的陈规和眼光而努力付出自己保护对方,现在虽说自由恋爱,但也少不了被一些东西禁锢,爱情与世俗道德、伦理观念该如何权衡,值得思考
看在奥德曼的分上,给三颗半星吧。我极其不满罗兰·约菲对结局的改编。戴米·摩尔越来越强势,也越来越失去美感。
绝对少儿不宜,我觉得可以归入NC-17。与同学们观影于老师家。囧!
那些自诩虔诚正义和高尚的蠢货bastards,在把象征耻辱的A字挂在她的胸口上时,也把她那“见不得人的不光彩的”爱人的名字别了上去,Adultery?No,it's Arthur。
在神的眼里什么是罪呢
噢噢噢噢,老头子那个是、时候超美艳的好正啊!!!!
其实男女主角并不是我眼中的帅哥美女,但是看了一会儿便觉魅力难当,再次说明人格魅力是最致命的。没有看过其它版本,所以不知道为什么恶评如此。我只觉得当GaryOldman在林中搂住DemiMoore,大声说我爱你,我永远爱你,上帝在上,我将尽我所有力气保护我爱的人时,我有被感动到。
看过电影年代真的很久远了,几乎忘了加里·奥德曼这个曾经在《这个杀手不太冷》的变态的警察,还有敏感的贝多芬《不朽真情》永远的爱人(台)和《至暗时刻》的英国首相以及《锅匠,裁缝,士兵,间谍》那个老谋深算的特务头子……电影描绘了男女在荒蛮时代追求自由的愛,而在所谓清规戒律下压抑着人性和激情的碰触。她与牧师的热恋始于还是有夫之妇时,牧师说,我们第一次见面你没有告诉我妳是结婚了,而她也不假思索地反驳道:你也没说你是一个牧师。如果丈夫死了,他们也需要等服丧以后以及必须证明她丈夫死了才可以改嫁;而此时,她则面临的是通姦罪,面对怀孕的传言,她甘冒风险,面对道德审判,她只字不提愛人的名字,宁可被判刑;在她屈辱的被逼戴上象征淫乱的红色A字时,她那传言中被印第安人杀死的丈夫被放了回来。电影里她不屈不挠的争取到愛的权
其实改变并不甚好,但是对早年美国田园风光的还原,意境还是在~黛米摩尔的表演,除了表情倔强,别无可赞,尤其像个生硬的荡妇。这个女子,纵然出轨,也让人觉得她是坚贞的~
“谁又能知道,在上帝眼里到底什么是罪恶呢?”我们当然知道不是吗?~无论在网上还是现实我都一直在强调:天下的道理就那么一点点,做人最关键最重要的东西就那么一点点,一个人不管什么出身什么生活经历,只要ta活到一定岁数没有不懂的,这世上没有几个真正的傻瓜和混蛋,只有装傻充愣和成心犯浑的。所以西方人讶异于中国人普遍不信教并问“你们以什么为道德依据”时一位中国人只回答了他两个字——“常识”。可以理解那个做丈夫的心情,但之后他采取的种种卑劣手段只能让人联想到因刻入骨髓的自卑而只能靠造谣生事指鹿为马阳奉阴违掩耳盗铃皇帝新装还贼喊捉贼倒打一耙活着的键盘侠,真的不值得同情更不值得原谅。唯有手刃情敌和发现杀“错”了之后马上自杀的血性才是那些整日只敢在网上上窜下跳现实中蠢坏兼修见光死的低等生物无论如何也比不了的~
为了Gary Oldman,给四星吧。
裸泳啊出浴啊深情对视啊什么的,导演真是各种给力。对于我这种GO大叔和黛咪小姐的死忠来说,这电影完全是福利,更别提连打酱油的男二都是Tom Hagen了。GO叔年轻时真是各种狂野各种帅,黛咪小姐则是又坚强又美。完全不一样的红字
看一半看不下去了实在不想再见到Gary和DemiMoore 之间有什么发展........
3.5。拖太长了。历尽千辛万苦终成眷属却活了不到十年,这是什么命,忒苦逼了吧。。第一次觉得Gary Oldman还是挺有魅力的。ps恶心的国配,我是怎么看下来的。
6/10。原著对性爱的隐晦赋予编导巨大想象空间,自然界的象征手法洋溢浪漫之美:红鸟吸引女主目睹牧师裸泳,林中幽会摘下红字听牧师劝诫,女儿制作桦木小船搭载蜗牛,森林代表女性的活力源泉而压抑的荒原正如女主处境,丈夫用毛巾使劲擦脸戏直接展现原文的心理恐惧,土著与殖民的冲突串联情节成为高潮。
黛米摩尔好漂亮对人物的理解偏离了原著,但是我更喜欢电影里的理解和表达,更人性化
一个女人得坚韧和伟大,很赞同!
不愧是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