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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好看完书就看了剧,作为一个喜欢书又喜欢剧的人,想聊聊二者的不同,和两个在剧中被忽略的角色。
书和剧最大的不同,是两个案子的比重。
很多人对书的诟病,在于“书中书”、“案中案”用文字表达所产生的割裂感。我也是——当跟着庞德进入现场,仔仔细细看了200页后,整本书、突然、硬生生的拐了个大弯。
要知道,这时,我脑子里站了123456个嫌疑人,每个人都有动机,每个人都行踪可疑,但一切还没有理出思路,然而,翻开下一页,居然又出现了123456个嫌疑人,每个人都有动机、每个人都行踪可疑。
人物众多,却到了一本书的中间才堆叠出现,体验感多少有点糟糕。
雪上加霜的是,我和Susan一样想着,既然都“案中案”了,既然人物一一对应了,那么,找到杀死艾伦的凶手,是不是就找到杀死马格纳斯的凶手呢?
嗯,并没有。
两个凶手之间的关联实在是……太没有关联了,看到最后,非常不尽兴。
和书相比,剧尽可能做了弥补。
首先,剧把艾伦之死变成了重点,小说案件则大面积删减,并且充分利用视听语言的优势,把两个案子融合到一起,增加Susan和庞德的对手戏,巧妙的减少了割裂感。 同时,对关键线索做了强化,凶手推断虽然还是靠脑补,但感觉合理了很多,要知道在书里,那些嫌疑人的烟雾弹真的就是烟雾弹啊- -关键线索隐藏得又深又碎……
还有一些不错的细节改动,比如害死女管家的人做了改变、Susan收到的照片不是邻居、Susan的爱情/事业双抉择被提前等,这些改动都增加了主要人物的戏剧冲突,个人认为比书更好。 不过,也正因为做了很大调整,看完剧之后我有点小失落,因为很多人物删减后失去了魅力,尤其克拉丽莎·派伊和乔伊。
她们是这本书里为数不多代表“女性困境”的两个角色。
克拉丽莎·派伊,死者马格纳斯的双胞胎妹妹,在剧中,她几乎没什么展示,和死者的冲突也就是丁格尔幽谷,但在书中,这个角色非常出彩。
首先,她是典型的、那个年代的“倒霉女性”。
因为是女性,还不是长子,克拉丽莎在父母去世后无法继承任何财产和爵位,不得不搬出从小生活的派伊府邸,靠微薄薪水过活,而她哥哥继承一切,生活奢华。
命运的截然不同,不过是因为“12分钟”,更重要的是,后来她得知,那“12分钟”并非天意,而是父亲的命令——因为她是女性,父亲篡改了出生记录,剥夺了她继承遗产的可能性。
对克拉丽莎来说,从忍受命运的戏弄,到得知真相,内心波折可想而知。她有充足的杀机、无限的挣扎,书中对她的描写细腻精彩,以至于在我的嫌疑人list上,她排名第二~
乔伊是书中很容易被忽略的一个角色,尤其到了剧里,首先,她变成了一个黑人,这让她的困境变得无比简单:肤色歧视。
但在书里,这个角色留下的余韵更长一点。
庞德介入案件是因为乔伊,而乔伊去找庞德是因为她深爱罗伯特。在庞德拒绝帮忙之后,为了让罗伯特走出流言蜚语,她做了一件在1950年代非常大胆的事情:她贴了一张告示,告诉所有人,玛丽死亡的那个晚上,她和罗伯特在一起。
也就是说,她以自己的名誉为代价保护了爱人,她的勇敢在书里寥寥几笔,非常动人。
也因为如此,看到最后,你不得不为她叹息,她没有杀机、没有嫌疑,在充满秘密的村庄里勇敢又磊落,最后迎来的却不是好结果。
剧里对这两个人物的改变不影响观赏,但对我而言总归少了点东西。
不过总而言之,剧集值得推荐,而书也有它的优点,如果你喜欢细腻、缓慢、支线庞杂的推理小说,这本书值得一读,因为,当看到“一场葬礼即将举行”,而村子里的人一一出场,为“那个东西”、“那瓶毒药”担忧、隐瞒的时候,不需要视听语言,你也能走进那充满谜团的现场。
女主角真的好有魅力,第一集回到家扔了钥匙先喝一杯真的太舒适了。冰块砸在玻璃杯里的声音,房子里没有第二个人的冗余,窝在书架里的单人沙发,真丝睡衣绣花拖鞋……总之一切都太美好了。红色的侏儒敞篷小车车,配上美丽的乡间景色,扎上花头巾,马上要跃出悬崖了(不是。
和探案无关,但是好想大声对姐姐喊一句:别去克里特岛呀!
没看过原著小说,据说还原度比较高。剧情采用不多见的案中案双线推进的方式进行,现实案件与小说案件并进,而且镜头和过场切换顺滑自如毫不生硬,充分体现了制作班底的高超功力,再加上时不时出现的英伦小镇绝美景色,颇有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古典推理小说风格,喜欢这种感觉的万不可错过此剧。为防剧透,我们只看主要人物不讨论剧情。
女主苏珊是名优秀的出版社编辑,最近一直负责编辑出版著名小说家艾伦的侦探庞德系列小说,这一次则是要研究出版该系列第九部也是最后一部《喜鹊谋杀案》,而且由于受到老板的赏识,还面临着出任CEO掌管出版社的选择。
另外,一直没有结婚的她,目前身边有一位已交往六年的希腊教师,她本人也正为是否随他去克里特岛经营酒店而头疼。
由于某种原因,她接到手里的这部《喜鹊谋杀案》稿件缺少最后一章,便一直想要拿到,也正由于她执着于此的行为,通篇故事才得以开始。
苏珊12岁那年,父亲因为爱上了保姆离开了她母亲和姐姐三人,母亲也因此自溺而亡。从此她的生命里只有工作,她讨厌父亲,和姐姐疏于联系,不相信身边的人,甚至不相信自己,所以她才会对自己能是否有能力出任CEO 感到怀疑,也不确信自己身边的男人是否真正爱自己。
就像她父亲临终前对她说的,是我们做得不对,我是为你感到遗憾,你不懂爱,你从没结过婚,你从不相信男人。
艾伦是个著名的推理小说家,写下了销量冲顶的侦探庞德系列小说,喜欢文字易位构词游戏,对他的前妻也非常不错,即便离婚了,前妻也依然念着他的好。《喜鹊谋杀案》这部作品出版后,他就可以功成身退,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与苏珊完全不同的是,艾伦一直过于顾及别人的感受很少考虑自己,他是个同性恋,但他对前妻也爱护有加,还有了个儿子;他一直喜欢严肃历史小说,不喜欢写推理小说,但他前妻表示写推理小说更具商业性,他就开始写;由于小说的巨大成功,出版社老板包括女主编辑都希望他一直写下去,因为他是出版社的摇钱树,是女主编辑工作与生活意义的唯一寄托。在他发现自己得了绝症后,他开始考虑自己的人生,他离了婚,找了个年轻小伙做情人,还把遗产留给了小伙;他把对推理小说的厌恶一点点在写作中体现出来,辞退了靠他生活的姐姐,对身边的人越发刻薄,直至他坠楼而亡......
阿提克斯庞德(Atticus Pund)是艾伦笔下闻名于世的大侦探,嗯,类似于福尔摩斯与波洛,在小说里是个上帝视角般的存在。他总能通过细微的观察力和异于常人的思路寻找线索侦破案件。《喜鹊谋杀案》里的他已是癌症晚期(对,也是绝症),但即便是这样,他也拖着病体凭一己之力在小说里完美侦破了四个案件——
管家坠亡案
古董被窃案
男爵断头案
还有12年前的男孩儿溺亡案。
小说里的阿提克斯庞德是个超乎寻常的角色,不仅拥有敏锐的嗅觉和绝佳的头脑,还是位典型的英伦绅士,简直无可挑剔。
可是,这样一个角色,却是艾伦最厌恶的人,是他违背初心迎合读者和出版商描写出来的完美人物,所以他通过自己最擅长的文字易位构词对这位大侦探、对读者和出版商进行了极致的侮辱与嘲讽。
故事的最后,女主揭示了这一切,九部小说的开头字母构成 An anagram(一个易位构词的字谜),而举世闻名的大侦探阿提克斯庞德(Atticus Pund)的姓名,在易位构词的解读下,则变成A stupid cunt,内容请自行翻译。
通过对上面三个剧中主要人物的介绍,不难看出,本剧里现实剧情与小说剧情貌似有些重合之处。没错,艾伦把自己和女主的经历通通写进了小说里,不仅如此,小说里还有他的姐姐,他的情人小伙,他的律师,不能理解自己讲义的学生,讨厌的资本家邻居,等等等等。他厌恶身边的一切,他要用《喜鹊谋杀案》这最后一部小说来结束和毁灭所有压抑了他许久的东西,通过自己的绝症来达到终极解脱。最后他解脱了,只不过不是通过他想要的方式。
所有看过这部小说的人都从里面找到了自己的原罪,有人看到了自己的恐惧,有人看到了自己的嫉妒,有人看到了自己的愤怒,有人看到了自己的欲望。艾伦这部小说的可怕之处正在于此。
尤其是女主,通过与大侦探跨次元的交流获得了新的感悟,在虚构的小说中凝望真实的自己,从小说里凶手的身上反思自己的大半辈子。
在故事结尾,终于试着为别人而做出改变,试着正视自己,勇敢拥抱自己新的人生。
至于双线案件的凶手分别是谁,大家还是自己去看。
最后还有个彩蛋就是喜鹊,六集的短剧每一集都有喜鹊的镜头,而有意思的是,喜鹊的数量与集数是完全一致的,除了最后一集,本来是六只喜鹊,结尾又飞过来一只,代表第六集的六只喜鹊变成了七只,于是,它也代表了失而复回的小说第七章。
首先说,我很爱安东尼·霍洛维茨,从10年前在学校图书馆读完《丝之屋》的那一刻起便不能自拔,书中的福华二人虽然莫名中二热血,但在云波诡谲的行文中,那份意气风发,犹如穿云之箭、势不可挡。可惜老霍其他的书却再找不到当年的酣畅淋漓,虽然这个锅有一半要翻译来背。11年译林出版社的《丝之屋》是马爱农和马爱新的译作,丝滑流畅的行文,让读者根本感受不到一点翻译的痕迹。到《喜鹊》这里,故事本来就讲得温温吞吞,还要看角色们时常用尴尬的翻译腔相互寒暄,让一本推理小说失去了本该带给读者的乐趣,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我竟然觉得也就这样了。。。
在看到要出剧的时候,我着实满心期待作为编剧的老霍可以拯救一下自己的作品。事实证明,剧版确实比小说能打,首先英剧在做氛围方面从不让人失望,书中略显生硬的两个世界的穿插,在剧中被完美融合在一起,一红一绿两辆小车在美不胜收的乡间道路上彼此交错,一虚一实两个世界的故事就这样被娓娓道来。6集的时长也很合适,剧版省掉了很多家长里短和阿婆式的英国人唠嗑,节奏一下明快起来,配上自带滤镜的复古风光和逼格满满的英国腔,每个从黄金时代走过来的观众都会清晰感受到这份呼之欲出的浪漫,那些渐渐褪色的美好回忆仿佛又重新鲜活起来,变得浓墨重彩。
这个时候,真觉得老霍还不如去做个全职编剧。当然了,不管是书还是剧,故事还是那个故事,凶手也还是那个凶手,合上书页时那种不过尔尔的心态在剧版大结局时不可避免的又冒了出来。倒不是说有很多bug,只是前面5集罗列了那么多疑点,铺垫了那么多情节,最后一集却波澜不惊地草草收尾,总让人有种“呵,就这”的小情绪。
我一直没想明白为什么作者要设计颇为复杂的人物关系,比如让安德鲁成为作家前妻的前男友的设定;比如艾伦和小男友为什么前一刻还在互相吐槽来借钱的安德鲁,后一刻就不欢而散;还有艾伦和妹妹又由于什么原因分道扬镳、互相仇恨,等等等等。
是为了增加悬疑感么?可是凶手早就在剧情的设定下因为一句台词早早暴露。
是为了增加人物的复杂度么?可是编剧没有填坑啊喂!!!
整部剧带给我最大的谜团,不是谁杀了艾伦,而是——艾伦到底是谁?
我百思不得其解,老霍到底想要把艾伦写成一个怎样的人呢?他到底经历了什么?仅仅是厌恶成功的自己就可以让人扭曲至此么?他真的有他自认为的那么多恨意么?他想修改遗嘱,想改成什么呢?他貌似对小男友无情,但书中的詹姆斯并不是个愚蠢的助手,反而热心可爱。书中的警探虽然没有侦探聪明,但也积极配合、从不添乱。他书中更不乏温柔善良的角色,尤其是被他自己讨厌到极点、不惜用最恶毒的字眼欲将其毁于一旦的庞德侦探,他知晓一切,从容离去的背影,治愈了两个世界的伤痛。
不过,就算我看完一本书+一部剧,也没想明白心中的疑问,反而越来越不明白,但我还是很喜欢这部剧。它很美、很精致,也很认真在讲一个案中案,如果你是看着黄金时代的作品长大的,相信它一定可以戳中你某个神经,你也一定会在这部剧中找到快乐。
众所周知,在天国王朝,任何剧的归宿都是恋爱剧,区别无非律师谈恋爱军人谈恋爱消防员谈恋爱卖房中介谈恋爱,要恋爱就要男女,而天国王朝里一片繁荣昌盛,没有贫穷没有饥饿没有邪恶政客一切繁花似锦烈火烹油,所以,恋爱必须全是年轻美女,所以,在天国王朝女演员一旦过了三十五岁,你就只有演人妈的份儿了。而在腐朽没落的日落小国不列颠居然选个一脸褶皱五十开外的老妈子担任绝对女一号且照样有爱情戏床戏,那是真要了我的老命了。就冲小不列颠这股二杆子精神,我要给一个赞。 对于被天国王朝满屏十级美颜的美女长期熏陶出超级审美观的我,强忍着对这位老妈子的恶心看了几集后,你猜怎么着?随着人物性格逐渐铺陈开来剧情发展推进,嘿,我居然觉得老妈子眼也变大了,皱纹也不明显了,那一举一动居然还对我有种强力的吸引。瞧我这重口味。不行,我得赶紧补一补甜蜜暴击,必须把我堕落的审美再补起来。
剧里展示了一半Atticus Pünd的异位字谜
有点好奇(主要是因为懒)就在豆瓣上找解答贴,但看了一圈没找到答案,于是就在手机上打了一下
以下是答案:
如果不想被剧透请现在马上立刻退出😶
🦀️🦀️蟹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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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比较糟糕就不具体写出来了,就像女主说的是英文中侮辱性最强的词汇之一
Count在美国被认为是一种非常厌女的侮辱性词汇,而在英国,该词一般出现在男性的争吵之中。
除了这个字谜,我个人比较喜欢女主和侦探在车里讨论“为什么人会杀人”的时候,侦探列出的四个理由:
恐惧、嫉妒、愤怒和欲望。
目前我所见的,不论是真实案件,还是杜撰的悬疑剧情,犯人的动机似乎无一例外地被囊括在这四种情绪中。本剧的凶手亦是如此:被金钱的欲望、侦探IP终结的恐惧,以及对作家的愤怒裹挟着,走向了极端。
虽然以前也看过数不清的悬疑推理小说和电影,但直到Atticus Pünd的这句台词,我才突然意识到whodunit 这类题材的本质是人性的描绘。用谋杀事件,抛砖引玉,逐渐揭开人物间的爱恨情仇。甚至连作案手法都不一定重要。就像剧里,一开始就暗示了作家的谋杀:被人推下楼。好的悬疑推理作品必然对人性有着入木三分的见解。
之后再看类似作品的时候也会想起这四个词:
Fear, Envy, Anger & Desire.
英国果然是福尔摩斯等一众著名侦探的故乡,是优秀侦探的培养皿,拍侦探电视剧经验过于丰富,把一本理智上说不算特别出挑的推理小说原作提升了相当的层次和台阶,比原作更好看一点不意外;原书里像是为凸显自身与众不同、吸引读者的技巧性的反转、嵌套,在电影/电视剧里不过只是最为常见的叙事和剪辑手法,改编内容非常尊重原作,细节也都考虑到了,比如庞德手臂上的含义众所周知的编号,不过剧集里特别是最后一集庞德所言“侦探存在的世界”融入了电视剧改编者自己的心情,想必也是所有推理侦探爱好者们共同的故乡吧,无论我们的侦探是消失在莱辛巴赫,还是因为重疾离世,但在另一个世界里他们平静的生活,继续寻找案件的真相,偶尔他们会穿越到我们的世界,和我们一起走过某个街区,走过某个风景优美的小镇
好好看啊!看得好满足。我最爱的双线模式,被糅合十分有趣,刚开始有些分不清人物是现实还是小说,但是很快就交代清楚了。虽然是双线叙事但是故事一点都不乱,维也纳血案小助理演gay的时候好有意思哦,希望可以拍成连续剧。
阿婆迷的快乐!侦探小说迷的快乐!叙事结构独特,英剧特有的精致,双线衔接完美,演员演技拿捏太到位了,细节处理的也特别细心,整个观看过程可以说相当享受
我可以看240分钟霍洛维茨小说改的剧,但不想看240分钟他的小说。下次他能不能直接写剧本啊……
小说中的谋杀案果然是一个古典的,充满阿加莎风格的经典谜题——过往隐秘的罪恶是源头,而随机率导致的因果成为犯罪的催化剂;而现实中的犯罪则平庸到不堪入目,结果是一个被离职的职员只要说出真相就会大白的案件令人气短,而「喜鹊谋杀案」也只是一个英语异位的恶作剧,当然这样工整的改编剧集已经在当下显得傲视群弱了。
原著小说的开篇第一段很适合描述观看感受:“一瓶红酒,一包家庭装的烤干酪玉米薯片配一罐萨尔萨辣酱,旁边放着一包烟;雨噼里啪啦地敲打着玻璃窗;还有一本书。还有什么比这更惬意的吗?”
侦探小说最好看的是过程,不是谜底揭晓的那一刻。就像这部剧看的时候一直在期待着最后一集,但看完你发现最好看的是前五集。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书我就没看下去,所以现在看剧倒是有悬念,确实不知道结尾……戏中书,一个演员可以扮演不同的角色,特别适合英国改编,戏剧感挺强的。原来magpie本来就有东拼西凑、捡东西的习性,作家某种程度上也是magpie。
太可以了!画面有质感,演员呈现的角色到位,剧情也吸引人,一个周末可以轻松看完。导演对于建筑有种执念,里面漂亮的建筑都是全景。不管怎么样 ,这部剧成功把Anthony Horowitz安利给我,已经下单了他的几本书。
作家死了,笔下的侦探却还活着。小说与现实的双线结构与互文叙事完成度很高,由此能够想象原作之所以畅销的原因。anyway,好像大部分写作者确实性格蛮奇怪(讨厌)的……
看着看着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莱斯利·曼维尔完全可以去演一下年轻版的马普尔小姐啊!!!
竟然比原作好,很能彰显影像优势,原著两个故事再怎么缝合都显得生硬强行,但通过镜头的切换对接实现时空转场就自然顺畅多了(虽然这个手法并不新鲜),两条叙事线的糅合较好呈现“书中书”的结构,且对大量偏家常的冗余内容作了剪裁,节奏把握相当不错——虽然案情内容依然平平无奇,但还是真心建议作者直接搞编剧吧!英国乡村风景真乃破案剧标配,室内布置也太美了。
作为阿婆粉很满意。感觉就像看波罗和马普尔手牵手一起探案😂
剧里的侦探小说,作者本人嫌弃它,但编辑是真的爱它,不知道为什么很感动。
有节奏的悬疑戏中戏!(BTW英伦的老戏骨们从来都不愁没戏拍。
谋杀小说的作者被谋杀
很阿加莎,但是比阿婆有所创新,比如说同性恋的引入,比如女性意识的思考,再比如双线叙事的加入,算是近几年来看过的最有趣的推理类电视剧。
咱就是说能不能先按兵不动 非要在密闭空间一对一公布罪行然后指望对方自首然后被反杀是不是
两个时空无缝衔接比书里要丝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