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黄百鸣、麦嘉、石天三个臭皮匠成立了新艺城,黄百鸣找来老友吴宇森执导第一部片《滑稽时代》。当时的香港电影圈有两大巨头,几乎垄断了电影市场,一是邵氏,一是嘉禾。新艺城相当于是蚍蜉撼大树。结果《滑稽时代》票房收500多万,成本只150万。成绩相当不错。 这个时候吴宇森表示不能再帮忙了,《滑稽时代》里,他也只是用了假名吴尚飞,即是不想飞往。因吴宇森当时仍在嘉禾,老板已经发火。再帮忙恐怕就要被炒鱿鱼了。于是吴宇森把徐克介绍给黄百鸣。当时徐克已经拍过几部电影,《蝶变》更是香港新浪潮的代表作之一,但是黄百鸣认为徐克拍的电影成本很高,又不卖座,有些犹豫,吴宇森就说,你相信我吧,徐克是一个人才。结果徐克在新艺城拍的第一部片《鬼马智多星》即十分成功,票房好,还在台湾金马奖获得三项大奖,分别是最佳导演、最佳美术、最佳剪接。徐克在新艺城做的风生水起,吴宇森在嘉禾却郁郁不得志。后来约满嘉禾,吴宇森归来新艺城。但此时新艺城已成为和邵氏、嘉禾三分天下的第三方势力,人才济济。吴宇森有些失落,后来被调到台湾,成为台湾方面的总监。当时新艺城的总监是施南生。 在台湾两年多后,徐克叫吴宇森回香港,说有个剧本等着他拍,于是吴宇森回到香港,拍摄了《英雄本色》。徐克任监制,还在里面客串音乐老师。《英雄本色》票房收3300万,助新艺城第三次打破香港票房纪录。《英雄本色》开启了香港黑帮电影的时代。吴宇森凭借着这部电影重生,也印证了吴宇森和徐克之间“惜英雄重英雄”的情义。这时已是1986年,吴宇森已经拍了十几部电影,快要40岁了。 当中还有个小插曲,黄百鸣说和邵氏、嘉禾争夺江山时最难过的一场“战役”是面对着吴宇森。1982年吴宇森在嘉禾拍了《八仙林亚珍》,在邵氏和嘉禾两条院线同时上画。新艺城与之抗衡的是由谭咏麟主演的《小生怕怕》。结果《八仙林亚珍》票房收400多万,《小生怕怕》收1400多万。新艺城赢了邵氏和嘉禾,小生战胜了巨人。 这是《英雄本色》背后的一点故事。 《英雄本色》的画面很有城市感,环境干干净净,人物的穿着打扮斯文得像个高级写字楼的上班族。出场的背景大楼高耸入云,玻璃光滑洁亮,门柱金碧辉煌。Mark哥着西装打领带,外披大衣,墨镜掩脸,光鲜有型,一转眼却在街边吃猪肠粉,十分不拘小节。也表明了他不是什么“正常上班族”。待小贩遇上警察,他还没吃完碟中的猪肠粉,还会快步追上把碟子还给小贩,然后镇定自若地和阿Sir打招呼,却全无半点流氓气。黑社会的盘踞点居然在中环的高级写字楼,里面还要干干净净,职员有条不紊地工作。Mark哥拿玫瑰花挑逗女职员,她还能视若无睹地继续打字。和想象中的黑社会形成反差。然而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进行着毒品交易,制造假钞等不法勾当。黑社会或无形的极权势力就是这样存在于城市中光明的地方。 吴宇森觉得中国电影一向表现得太含蓄,也太没有风格,对观众来说没有重看的价值。中国人要开放些,显示自己的真,再把这些性格放到电影里。服装指导余家安回忆,拍摄《英雄本色》时穷的要命,吴宇森却要求人人都要穿大衣(港产片从来没见过)。导演坚持,即使不修饰场景,也要做大衣。大衣是展现戏中人物气场的重要道具,包含着强烈的象征意味。Mark哥在帮中地位一落千丈,落难时委曲求全擦车窗,只简单地套一件短款外套。镜头一摇,却见新上位的阿成率众从大楼里走出来。美术指导雷志良故意颠倒黑白,让反派阿成穿纯白色的大衣,其余角色全部穿深色大衣,走路有风,气势惊人,与Mark的落难情形形成强烈的对比。电影的末尾,Mark哥重披大衣与敌人对决,双手各持一枪,边走边开枪,步伐富于韵律,配合大衣的下摆飘动,激烈又浪漫。有人说Mark哥是“张彻式”的角色中姜大卫的浪子高手最成功一次的现代化。从吊儿郎当到落难英雄,再到惨死于枪下。戏中只有他才能享受慢镜头美化死亡的浪漫英雄待遇。 前两年有部韩剧《我的女友是九尾狐》,里面有个角色是导演,估计剧情设定他很喜欢动作片,所以老是穿着一件大衣,嘴里叼根火柴,出场时还要配上张国荣的《当年情》,人神经兮兮的,完全是一喜剧角色,模仿得很是滑稽可笑。记得当时舍友在看,却突然听到张国荣的声音,惊吓之下转头一看那猥琐大叔我就笑得不行。由此可见Mark哥当年的风靡程度。 张国荣真适合做人家的弟弟,两颊丰润,目光一派纯真自然,直到Mark哥被爆头,血液从前额喷到他的脸上,他的表情仍是少年人那种怔怔的惊讶,然后才表现出内心感情的冲击。他率真又固执,爱憎分明,在爸爸和大哥的保护下过的十分的自由自在。所以一旦知道和蔼又会照顾人的大哥居然是黑社会,还间接害死了爸爸,他就由爱走到了恨。因着他的性格,他的感情强烈而极端,绝对不存在任何的灰色缓冲地带。最后Mark哥死在他眼前,很有戏剧张力,他的感情突然激发出来,也一下明白了情义二字。所以最后他没有激动地抱住哥哥,而是静静地把枪递过去。大哥拿出手铐时也只是稍稍惊讶了一下然后就明白。片中的细节配合得很好,张国荣的家以高明度的颜色为基调,配合时髦的挂画、面具等装饰,年轻而具现代感。 片中唯一的女角珠宝意惹人喜爱,一头短发,一出场即闹出笑话。后又因迟到而发挥失常,张国荣一时不小心用大提琴把徐克的车窗砸碎了,她气得跳脚就走。她和张国荣一样年轻而纯真。到了豪哥把录像带交给她的那场戏,她的头发第一次扎起来,反常地穿上全黑的衣服(生日那场是粉红色毛衣),即便是看着小朋友欢乐地唱歌也一副忧心忡忡的表情,显得深沉而内敛,完全不同于往日撞板闹笑话的性格。然后她目送豪哥离开,消失在黑暗中,预示着剧情的急转直下。 吴宇森说过,“最向往的人物是古代的荆轲、聂政。他们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我佩服他们的地方不是他们的刺杀事迹,而是他们肯付出生命的代价去坚持的信仰,就是那种有义气的表现。我用血、死去达至一个扩张的效果,令观众感到害怕,使他们觉得黑社会或无形的极权势力的恐怖。”虽然Mark有情有义,但是最后他还是要死的,因为导演已经借狄龙之口说,张国荣走的路才是正确的。 电影的情节一点都不跌宕奇诡,这样一个故事如果放在今天,估计没有人听着会觉得有新鲜感。不过话说回来,这毕竟已经是二十几年的电影了。何况吴宇森强烈的风格和兄弟间的情义就足以取胜了。
黄百鸣在他的书《新艺城神话》里提到1986年的时候,用了“风起云涌”四个字。之所以这么说,全因为新艺城公司所投资的英雄本色。 二十年后的今天,对于英雄本色的地位已经无须再多说什么,多少次香港的几十年几十大电影评选,它总是高居榜首。其历史意义也无须多言,自该片始,黑帮片成了香港电影除了功夫片之外另一永恒的主题,直至今日的无间道,黑社会,放逐,无不是在变换角度重复叙述着同样的江湖意气,家族恩怨,男儿尊严。 1989年给张彻祝寿的《义胆群英》里,倪震饰演的那个年轻人整天开口闭口都是小马哥的名言,还频频模仿到处藏枪,真实的反映了英雄本色对当时社会的巨大影响力。吴宇森与徐克联手打造的强烈的个人风格,情绪化的语言,流畅的画面,火爆的枪战,和横空出世的英雄形象,不知吸引了多少拥趸。当时不只香港和大陆为之倾倒,连韩国的风衣墨镜都卖到脱销。 无法不佩服周润发的演技,塑造出了小马哥这一深入人心的不朽角色。忽而长衣挟风潇洒不羁的浪荡在街头,忽而叼着牙签用假钞点烟往假腿上倒酒嚣张到极点,忽而出枪如风当者披靡傲视江湖,忽而蓬头垢面一瘸一拐的为人擦车混饭,无一不令人信服,让你觉得英雄就应该是这样的。 最著名的那一幕枪战多少年来为无数人津津乐道。风林阁里南国夜曲靡靡醉人,小马哥拥着歌女在长廊内辗转反侧,吴宇森经典的慢镜头让这一幕显得格外优雅迷人,周润发从轻佻的浪笑到狠辣的眼神间的转换是如此自然融通,翩翩舞步与腾腾杀气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做暴力美学。 然而,我更喜欢的场面,是之前小马在街头读报得知豪哥失手的消息,他扔下报纸面无表情的走过天桥,背影落寞,脚步坚定。还有三年后他放下从前的骄傲,衣衫褴褛的拎着水桶抹布,坦然地捡起阿成扔在地上的钞票,一瘸一拐的推着小车回到地下室,大口嚼着盒饭。这时阿豪现身:“小马,你写给我的信,不是这么说的。”兄弟的手又紧紧握在一起。每次看到这一幕,我总是会想起少林寺前段誉虚竹为了萧峰挺身而出并肩对敌,想起李寻欢拉起失去斗志终日醉酒的阿飞,想起李沉舟悲怆如风雪的痛呼柳五…… 最是英雄落寞时。 英雄本色,说的本就是男人在落魄失意时,怎样找回尊严的。然而,当我们还是未经世事的懵懂少年,挤在黑暗狭小烟雾缭绕的录像厅里,为“我失去的东西一定要拿回来”而满堂喝彩,为枪林弹雨的决战而心潮澎湃,我们何曾真的看懂周润发眼中英雄末路的不死之心,真的明白狄龙人在江湖的无奈,真的读懂银幕背后吴宇森那份大志难舒的沉郁呢? 那一年,吴宇森40岁。暴力美学大师十余年来从邵氏到嘉禾再到金艺城,只能拍些不着边际的喜剧片糊口,英雄情怀无处施展。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John Woo失落中精神恍惚,把施南生的手当烟灰缸猛按。 那一年,狄龙40岁。一年前他离开了为之效力十八年的邵氏,手中拿着一封辞退信:谢谢你为公司多年来做出的成绩。曾经的香江第一美少年正品尝着人老珠黄的凄凉。 那一年,周润发31岁,正处在个人事业的最低谷,人生的二次创业是如此艰难,长剧之王走上大银幕却似乎无法再现辉煌,所拍电影无不赔钱,江湖人称毒药发。 真想不到香港的夜景原来这么美 这么美的东西一下就没有了,真不甘心 幸好,香港永远是盛产草根神话的地方,那个时代还是英雄的时代。一个失意导演,一个过气明星,一个票房毒药,在困顿中凑到一起,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呐喊,一鸣惊人。从此拨云见日,潜龙升天。 让我们记住1986年吧。 那一年,狄龙凭豪哥一角荣获金马影帝,姜大卫忽然到场祝贺,疏远多年的两兄弟紧紧相拥,狄龙激动得语无伦次。第二天香港所有报纸头版都是两人和好的大幅照片,香江都为他们沸腾了。 翌年金像奖颁奖礼,刚从片场赶来的周润发一身夹克牛仔就匆匆上台:“这个奖,我等了三年了,三年啊!”结果奖座都被他捏断了。台下观众似乎比他还兴奋,热烈的掌声打断了他的发言。最后周润发感谢了三个女人,顺便又爆出一则新闻:“我要感谢的第三个女人,就是我的未婚妻——陈荟莲。”满场震惊。他更当场从衣袋里掏出两张请柬送给司仪郑裕玲和钟景辉,上面的日期是一个月后的1987年5月6日。情路坎坷的浪子终于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从此发哥发嫂一路风雨兼程直到今天。 多年后吴宇森说:“在我最失意、失落,曾经一度被人认为已经落伍;也在我最要肯定自己、最需要朋友的时候,徐克大力支持我重拍龙刚导演的六十年代名作《英雄本色》。而在拍摄期间,许多时我都能从周润发、狄龙、张国荣和徐克之间,看到我自己,同时也更加了解别人,也终于,我能够在影片中找回了我的尊严。虽然如此,我可不自视为英雄,我只不过重视友情,晓得凡事感激。” 那真是一个美好的年代。 那时徐克和吴宇森还是困境中互相帮扶的好朋友,还能坐在一起亲密合作,施南生还是新艺城的管家婆,麦嘉石天黄百鸣三巨头的事业正如火如荼,奋斗房里老友鬼鬼,七人组讨论的热火朝天。 那时张国荣还像个孩子,面容光洁,笑靥灿烂,跨着摩托意气风发,一如他正在追赶谭咏麟的脚步。他为这部片带来了不一样的活力和层次,更有一首当年情唱得人如醉如痴。 那时李子雄还是个小公务员,朝九晚五,偶尔拍拍广告挣点零花钱。谁能想到他演了这第一部戏就拿到了金马奖最佳男配角。影片杀青时周润发对他说:“子雄你看拍完了这部戏,有多少年才能拍这么一部电影。”他还很茫然不明所指。他不知道,周润发那一年拍了11部片,为人记住的只有这一部英雄本色。 那时叶锦添还只是个潦倒的美术助理,常常一年拍不上一部戏,穷的连午餐都吃不上,“最难的是还要顶着家人失望的眼神、埋怨的唠叨,觍着脸伸手,找哥哥啊、小妹啊,一千一千地借钱过”。 那时小美刚帮她的偶像写了几许风雨,拿了当年十大中文金曲奖。罗文的歌声在酒吧里悠悠飘过时,小马正叼着牙签对阿成激奋的细说当年,旁边豪哥平静如水的微笑,正是歌词的最好解读:“无求一生光辉唯望斗志不会断,见惯风雨见惯改变尽视作自然”。 那时还有老辣的曾江,柔美的朱宝意,憨直的成奎安,更有黄霑与顾嘉辉的经典合作,空前绝后的徐克与吴宇森的联袂客串。真正的黄金时代,此情难再。 那时,罗大佑在台湾邀集群星合唱祈愿,歌名“明天会更好”与英雄本色的英文片名“A Better Tomorrow”正相呼应。影片中孩子们咿咿呀呀,稚嫩的童音唱起来别有一番情怀。“谁能不顾自己的家园,抛开记忆中的童年”,英雄侠士,江湖意气,不过是我们飘零的童年梦而已。 拥着你,当初温馨再涌现 心里边,童年稚气梦未污染 今日我,与你又试肩并肩 当年情,此刻是添上新鲜 “豪哥,你还回香港吗?”朱宝意问。狄龙笑而不语,转身离开教堂。 那时,吴宇森还不懂放白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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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的经典,耐人寻味,喜欢张国荣的演技,精湛自然,喜欢发哥,那么多经典的人物曾经出现在那个时代,真的是百花齐放的大时代。我觉得本片不是胜在情节和场面上而是赢在人物塑造方面,嫉恶如仇的阿杰,玩世不恭的小马哥,重情重义的子豪,都给人留下了及其深刻的印象。实际上本片的主角是狄龙和张国荣,不过他们的光芒都被周润发盖过了,小马哥用美钞点烟,市场嘴里叼着一根火柴的样子都影响了一代人,发哥穿着长长的风衣、戴着宽宽的墨镜的小马哥形象,成为很长一段时期此类电影无法超越的经典形象。从表演来看三个主角都相当卖力,让人看了很过瘾。电影告诉了什么是江湖豪情,一切江湖恩怨情仇,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将江湖,兄弟情,爱情,生活,成了一些恩恩怨怨的江湖情!配乐也极致体现恩怨,无奈,潇洒,大起大落感。用现在的眼光再看本片,可能会觉得有些俗套,但是在当时的确树立了以后警匪片很多的标杆。整个故事很好的诠释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当然,最经典的莫过于那一句“我不做大哥很久了。”
为人当如小马哥
香港最好的犯罪片之一,即便是反派都那么有魅力。
80年代港片就真的是,小时候只要没看,现在看就觉得很一般......
如有雷同,纯属耍酷
#电影院# 年少轻狂看小马,人到中年看豪哥。以前看的是国语版,这次去隔壁城市看粤语版,根本就没修复嘛直接就上胶片了。如果现实世界也能像江湖世界一样黑白分明该多好,小时候觉得宋子豪太懦弱,现在越来越能理解他的左右为难,生命天平的两端一边是亲情一边是友情,要如何才能维持平衡?人生如此难为
有几个镜头里,龙哥会发光
故事情节即使在当年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但是狄龙周润发张国荣正好分别代表了儒雅内敛、升级打怪和单纯明朗三种状态,再加上导演功力惊人,所以呈现出行云流水动人心魄的效果。
香港黑帮电影的代表作!小马哥,那是一个神的样子~~
能够把握住自己命运的人,就是神
“做人有原则,就什么都不怕。” 真的不敢说这是我第一次看《英雄本色》,并不需要多么复杂的炫技,好电影从来都很简单纯粹。怀念最好的港片年代。“他有勇气去改过,你有没有没勇气去接受?” 上海电影节4k修复版。
三个男人的戏,打得太精彩太经典了! 2023.4.2 今天看了4K粤语版,这次发现“不如我们重头来过”小马哥也这么对宋子豪说。
吴宇森原来在拍这个的时候已经构思好了整个宇宙,周润发在桌上吹牛说老子在东南亚被逼着喝整瓶白酒啥的,那不是后来喋血街头的剧情么!😂 这部真的还蛮好看的,浮夸程度刚好,不夸张,发哥更是帅到无边无际还有啥可说的。至于吴导为何总是执念于三个男人之间撕逼的故事,有没有人知道个中缘由...
“杰仔,你冇错到,我地大家行嘅路唔同,你行嘅路系啱架,以前我行错咗,宜家行翻啱,都唔算太迟。”这句真感动。如果把兄弟情都看成基情,这真的挺可悲的。
9.3 “《英雄本色》触及男人的父子情、兄弟情、朋友情、男女情、冤屈受害之情与报仇雪恨之情,堪称多情而善感之作。”侠肝义胆,豪情万丈,句句金言,幕幕动人,子弹芭蕾,暴力美学,义薄云天,热血沸腾。
拖着瘸腿在地上拾捡钞票,小马哥没了披着风衣的飒爽;戴着警徽去码头只身擒贼,宋子杰少了抱琴赴考的清澈。一夕之间,江湖还在,却只剩传说。那些枪口下的义气、刀尖上的锋芒,隐忍不说。粤语重映的银幕上,曾经的他们多潇洒。故事里的江湖天翻地覆,现实里的人生也各自寥落,唯有歌声与胶片曾经记得。
警匪片里难得的作者电影。“你没有欠什么,我从来不会逼朋友去做不想做的事,我有我自己的原则,我不想一辈子被人踩在脚下,你以为我是臭要饭的,我等了三年,就是要等一个机会,我要争一口气,不是想证明我了不起;我是要告诉人家,我失去的东西一定要拿回来!”“我警告你,不要用枪指着我的头!”
【新艺城】三个男主演得都不错,但还是周润发的小马哥最精彩,几次直戳泪点都是他和狄龙的对手戏。前面戏份里哥哥灿烂的笑容让人打心底欢喜,如今重温感动满满。徐克做监制,还踩了一脚客串。
想不到我也过上了这种在电影院看经典老电影的“小资生活”……片中最动人的是小马哥给人洗车、在车库里吃盒饭那段戏,演得太好了。现在能够理解为什么法国的一次同性恋影展里会有这部电影了,周润发和狄龙的那种兄弟情,西方人可能真的理解不了。
我親愛的小馬哥,時至今日你讓我感嘆英雄遲暮更是種折磨……
Leslie这个萌娃。据说有次Leslie在电影院看午夜场,他跟盆友说:要死了,观众那麼喜欢发仔,而我却是个要抓发仔和我哥哥的警察。 第二部的时候,他开森的说:这回有人同情我了。看我演得多好!我的妻子怀孕生子时,我死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