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鹅敢死队》(1978)的结尾令不少观众流下了滚烫的热泪:上校为避免战友活生生地被敌人剁为肉酱,含泪将其射杀。在战争这样的非常时期,做出这种无奈的选择,人们尚可理解,倘若是和平时期呢?因疾病等原因必须依靠外界协助才能自杀(安乐死),在中外(尤其是信仰救赎的基督教的西方国家)都是一个非常敏感和极富争议的话题,人们夹在生不如死的至爱亲朋和宗教、文化、伦理、情感、法律的规条中无所适从。
安乐死(euthanasia)一词源于希腊文,由“美好”和“死亡”两个词组成,指让患者无痛苦地去世。1516年,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里为安乐死辩护:如果病人受到痛苦的、无法治愈的疾病的折磨,病人就可以选择死亡。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1993年2月,荷兰通过了一项关于“没有希望治愈的病人有权要求结束自己生命”的法案,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通过安乐死立法的国家。1995年,澳大利亚北部地区也通过了类似的法案。2002年4月,比利时议会通过安乐死法,成为世界上第二个以法律形式准许实行安乐死的国家。
根据西班牙人雷蒙的真实事迹改编的电影《深海长眠》(2004),从头至尾都在探讨死亡,给人的感觉却是爱、同情和温暖。影片一直在不动声色地发问:生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生命的尊严若不是通过个体生命尊重彼此独立、自由的意志,怎么可能实现?
雷蒙1967年因一次海边跳水意外导致自颈以下全身瘫痪。如果不曾周游世界和如此热爱大海,雷蒙不会数十年如一日地热切要求获得死亡的权利:1993年,50岁的雷蒙要求政府准许由别人协助他实施安乐死,同时上诉到欧洲人权法庭,最终未能如愿。想想巴西的海滩,想想曾经与自己一起坐黄包车的越南姑娘,那些激烈的运动,足球------想想吧,一个昔日那么活跃的生命瘫痪在床,日复一日地度过30年4个月零几天,是什么滋味?天啦,这种痛苦拉长到几十年,和地狱有何区别?雷蒙的自传就叫《地狱来信》。能不能快一点,让我的生命回到终点、回归大海、回归宁静?
瘫痪的主教认为:“可以遏止生命的自由不是自由!”
雷蒙针锋相对:“可以遏止自由的生命不是生命!”
一个英国诗人曾经问道:“假如生活是一场糟糕的电影,何苦还要等到结束?”当生命成为酷刑或累赘,当爱成为惩罚,我认为,无论是以法律还是上帝的名义,都不应强求雷蒙在非人的痛苦中度过余生。1998年1月雷蒙经他人协助服毒自杀,西班牙警方以涉嫌协助自杀拘捕了雷蒙22岁的女友,大约3千名雷蒙的老乡集体自首,声称自己才是协助雷蒙自杀的“真凶”,迫使警方对此事的调查不了了之。
《深海长眠》以无比的坦率和对生命意义的透彻领悟,获得包括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在内的诸多电影大奖。影片最动人的地方就是通过日常的生活镜头来展现生命的可贵,以及不同的人物如何理解生命的尊严,他们的冲突与饱含泪水的谅解。影片不想对任何人指手画脚,因为每个生命都是如此不同,只是让观众体会生命的庄严与美好,启发你对生命意义本真的探询。
如果饱受痛苦煎熬的患者已病入膏肓,以悬壶济世、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医生又该如何是好?1986年6月,陕西人王明成为身患肝癌晚期绝症的母亲申请并执行了安乐死,这起中国首例“安乐死”事件轰动全国,关于安乐死的大论战席卷整个社会。邓颖超1988年1月22日致信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我认为安乐死是唯物主义者的观点。我在几年前已经留下遗嘱,当我的生命要结束,用不着人工和药物延长寿命的时候,千万不要用抢救的办法。”1989年10月16日又表示:“当我生命快要结束时,千万不要用药物来抢救,那是浪费人力物力的事,请组织批准,给予安乐死。”她的坦率和达观获得中共高层的充分肯定。
陕西汉中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王明成和主治医生蒲连升提起公诉,1991年4月法院宣布二人无罪释放。蒲连升的美国同行杰克•科沃基恩可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自1990年协助54岁的珍妮特自杀,病理学家杰克共帮助130位患者“摆脱痛苦”,性格张扬、无所畏惧的他一直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先后5次出庭受审。1998年11月,杰克在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著名的《60分钟》节目里展示自己协助患者自杀的全过程,彻底惹恼了司法当局,被判二级谋杀罪入狱8年半,2007年方才获释。
2010年4月14日,82岁高龄的杰克•科沃基恩在纽约出席了以他为主角的影片《死亡医生》的首映礼。老影帝帕西诺将杰克倔犟、骄傲和舍生取义的品性刻画得入木三分。作为安乐死的倡导者和人权战士,杰克不惜以身试法,屡屡挑战社会容忍的红线。他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在帮助那些痛不欲生的人们脱离苦海,与“谋杀”风马牛不相及。
当患者提出安乐死的要求时,杰克总是先做一番细致的了解,并征求患者家属的意见。如果患者是因为抑郁症要求离开这个世界,杰克会加以拒绝。对于那些延续生命无异于承受酷刑、生不如死的患者来说,杰克不是“死亡医生”,而是天使:有了这位天使的协助,他们才有可能在亲人的陪伴下,体面、无痛苦地离开这个让他们吃尽了苦头的世界。
“这个世界对安乐死和协助自杀的态度非常伪善。”杰克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从未后悔帮病人行使死亡权利,即使坐牢也不改初衷。
人类的所有活动最终都必然指向一个目标:生的尊严,死的尊严。(新民周刊)
影片通过叙述医生Jack Kevorkian,对身患绝症、临近死亡、处于极度痛苦之中的患者,施以协助自杀或安乐死的medical service,来提问:
一、人是否有死亡的权利?
我记得,昆德拉在【告别圆舞曲】中写到:自杀比谋杀更坏。人们可能出于复仇或者贪财而杀人,但是,即便是贪财,也表达了一种对生命的反常的爱。可是自杀呢,那是把生命抛弃到上帝的脚下,那是对生命的一种嘲弄。自杀,就是朝造物主脸上吐唾沫。
我没有办法认同。
首先,我确实相信,并不是所有自杀,都是对生命的亵渎。不是自杀,就代表不热爱生命。
就像电影里面,Al Pacino引述他母亲的话:The worst toothache in the world. Now imagine that toothache being in every bone in your body. 在这种日复一日的折磨下的求死,就是不热爱生命么?她是无法活下去啊。
看电影里面一个个录像的片段,特别动容。真的非常爱自己的家人、朋友,但还是强烈的求死。做出这样的决定,还有比求死者本身更痛苦的么?为什么,他就不能有权利有尊严的死去呢?或者有权利结束毫无希望以康复的形式解脱的酷刑呢?
其次,我觉得西方对安乐死或者自杀的争议,更多在于宗教。“上帝给了你生命,生命不是你自己的所有物,所以你没有权利放弃它”“医生不能够扮演上帝,夺走生命”。So 作为无神论者,我相信人拥有对自己生命的决定权,可以决定活着或死去,可以决定以什么方式活着,什么方式死去(如果不是意外事故)。
二、道德与法孰重?(或许不应该是这个提法,暂时想不到更好的)
电影最后,法官的宣判词非常的漂亮。不管我的心理多么偏向Jack,也不得不承认判决是有道理的。
Our nation tolerates differences of opinions because we have a civilized and non-violent way of resolving our conflicts. We have the means and methods to protest laws with which we disagree. You can criticize the law, lecture about the law, speak to the media or petition voters, but you must always stay within the limits provided by the law. You may not break the law or take the law into your own hands. No one's unmindful of the controversy and emotion that exists over end-of-life issues and pain control. I assume the debate will continue in a calm and reasoned forum long after this trial, and your activities have faded from the public memory. But this trial was not about that controversy. This trial was about you, sir. You've ignored and challenged the legislature and the supreme court. Moreover, you've defied your own medical profession. This trial was about lawlessness, about your disregard for a society that exists and flourishes because of the strength of our legal system. No one is above the law.
法官判Jack有罪,并非是对安乐死这一行为的裁定,是对他个人藐视法律这一行为的裁定。
从结果来看,无论是在富勒版还是萨伯版的【洞穴奇案】中,最终被告都被判有罪。无论这个判决结果多么不合常情,但是它符合事实和法律条文本身。
Jack的案子,显然没有洞穴奇案那么复杂。如果,我们对法律有不同意见,就以以身试法的方式表达(不管意见有多合理),社会就会乱套了。
三、政府是否能替公民做选择?
哈佛的公开课【公正:该如何做是好? /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第五节讲到Free to Choose的问题。
自由主义哲学家Robert Nozick主张,享受自由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只要在享受自由的同时尊重其他人自由的权利,我们就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想过的生活。
在这一思想下,有三种法律是不受欢迎的:
1、家长式立法,制定让人们自己保护自己的法律,比如安全带法、摩托车头盔法、征收养老金;
2、道德式立法,制定试图阐明社会道德价值的法律,比如禁止同性间性行为;
3、税收或任何为了再分配贫富之间收入财产的政策。这一逻辑在于,这种类型的税收,意味着拿走个人的劳动成果,即强制劳动,即奴隶制,即个人不是个人的主人,不符合self possession。
对于前两条,的确,一个人自己不系安全带、及时行乐不想为退休存钱、搞同性恋……又不伤天害理,起码基本上不直接对其他人造成什么伤害,纯粹就是个人选择。
凭什么,强迫一个人一定要自我保护,不保护还要罚钱??
可是,人其实是无法真正self possession的吧,政府立法要考虑社会后果不是?假设不强迫征收养老金,部分人不储蓄,他可能等到退休时无钱生活,而由于这些人是生活在一个社会中,政府可能仍然要用纳税人的钱最终买单。基于这样的考虑,还不如开始就强制每个人储蓄。(我瞎想的)
所以,我想,对于个人来说,完全说得通的权利,比如支配自己的生命、财产和自由,放到立法的层面,放到整个社会的层面,就不那么简单了。
Jack入狱八年半,2007年出狱后依然为了安乐死立法四处奔走。即便过了这么多年,认同安乐死合法的国家和地区依然那么少,还是有界定上的困难等等原因吧。
Ps,看完乱七八糟想到这些,没有系统地思考,好神奇竟然写了1700字。。。囧
http://bunnyzizi.blogbus.com/logs/124874116.html
我们还在努力争取有尊严的活着,他们已经在争取如何有尊严的死去。阿尔帕西诺真是个老戏骨,满是皱纹的脸上再也看不到教父的锋芒了。
奶奶和我都会支持他的。
如果病痛让人失去了活的尊严为什么不可以让他死的安详一点
作为支持“安乐死就是一种医疗服务”观点的人,看了影片最后的审判让人气愤。上帝决定生命?狗屁。生命是自己的,就应该有自己决定。当肉体的痛苦最后降临在你身上时,你才会理解死亡是一种美。 阿尔·帕西诺虽老,但魅力不减。
70岁的Al Pacino依然魅力不减!
看到今年年整七十的帕西诺还在荧幕上用他那干枯嶙峋的面孔和渐已走样的身躯为我们表演着,作为影迷还有什么可奢求的.
本子太好了。最后法官宣判的用词十分精准。
不认为是一个可以称为出色的剧本,文本本身太强势。看到最后一直在想这样的电影是否像《平衡》那样,拍成纪录片更牛逼。片子本身是有态度倾向的,这种态度讨巧大于锋利,以至于宣判之前的十分钟我已经难受的眼眶发酸
Jack 自己带上脚镣走上法庭争取尊严与权利的身影,确实让我看到了另一个甘地。Jack说得好:“死不是罪过”。死亡并不总是矗立在生命的反面、对面。而平静、尊严地死,恰是对生最大的尊重与致敬。
不喜欢杰克,虽然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命的权利,但很讨厌杰克对于自己行为的那种坚持的态度,尤其是为了节省毒气而给老人缠塑料的那段,什么是安乐死,他竟然让病人那样痛苦!
1.里面有个病人叫汤姆约克 2.我痛恨法律 3.我想看那卷记录死亡的录像带 4.最有爆发力的台词是“你怎么敢,你怎么敢,拿安乐死跟种族屠杀做比较!”5.那些举着“上帝决定生命”的傻逼们你们去死吧
演技太完美了!“人们是能够自己掌握生死大权的,自主决定生死是人类拥有的最基本的权利。”虽然安乐死对某些人是种解脱,但或许会让更多的人失去生存的勇气。
这是我第一次为美国主旋律电影买单,故事上来讲野心有点太大,但是到现在都如此争议的问题能表现得不显过分偏颇着实不易。帕西诺第一个镜头就把我吓到了,表演精确到无话可说,法庭上放弃自我辩护的长镜头简直让人汗毛倒立。我想为他鞠躬,顺便教他演的这个倔老头子一些法律皮毛。
HBO的这部迷你电视剧几近完美,它的手法很简单。导演也放弃了技术和手法的耍花招,他把所有功夫都放在了刻画人物和普及新闻事件上。Al Pacino老先生的表演绝对让你抓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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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你比《身后事》里的连姆.尼森高尚多了,可他们不把你当《入殓师》看
如果我已经没有活下去的尊严,请让我拥有结束这一切的尊严
最后法官陈词很有意思,这不是针对这个事件,而是针对你个人,你不能藐视法律。这个太让人佩服了。再有就是,那是一个可以自由发表言论和抗议的地方。阿尔·帕西诺极佳的表演,固执又疯狂的老头
我希望有生之年看到安乐死的合法化。。。别等我毫无尊严的死了,才启动。。。。。
整部戏最能表达作为观众对 杰克·科沃基恩 惋惜的便是最高院宣判之前,一位旁听庭审的人说“生不逢时”。这个用词十分精确,甚至对杰克·科沃基恩用“同情”这个词都有些蔑视他远超于时代的精神高度,这个高度甚至远远超越了这个时代对“人道主义”的定义范畴。喜欢Al Pacino最后的一段陈词“你们看到‘凶手’了吗,如果看到了,你们必须判他有罪,然后让历史来做出最严厉的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