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暴力史绝不是个人史
暴力从不是个独立的存在,它代表了一种残忍的生命关系。
《暴力史》无关美学,它试图探讨的是暴力所带来的,人和人之间关系的改变。
暴力史绝不是个人史。
暴力带来的影响会施加于他周围的所有人,于是暴力在家庭中得到延续,在社会中得到延续。最后,作为一种历史,伴随着人类的发展史而存在。
即便影片在一场雨过天晴般的家庭晚宴处戛然而止,夫妻的热泪貌似亲人温情的回归,暴力史仍在继续……
以上是我在听力课上观看此片时记录下的零碎感想。
遗憾的是我的英语老师Mr. Lee即便是顶着众多女同学载道的怨声,仍然义无反顾地将XXX镜头快进而过,严重影响到了我们对剧情的完整理解,尚存的一点观影乐趣立马荡然无存……
2 ) 暴力史
在电影院前犹豫的时候,我的脑子里转着TIM BURTON的僵尸新娘和这部David Cronenberg 的A History of Violence。由于最近看了两部Tim Burton的片子,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和Big Fish(有空会扯扯),最后还是选了这个限制级的电影。我对暴力电影并不反感,对天生杀人狂和搏击俱乐部的喜爱还有点耸人听闻。
大海报上挂着魔戒里面国王Aragorn的扮演者Viggo Mortensen的头像,这个有北欧血统高大男人似乎具有一种天生的领袖感召力。我看过电视上的宣传片,这次他好像不“想”当英雄。
印第安纳州的小城米尔布鲁克,Tom Stall(Viggo Mortensen)是个温和谨慎的模范公民,在一个镇上的快餐店经营一份工作,律师妻子漂亮能干,膝下一子一女,生活平静如水,再普通不过的幸福。
一切被一次偶然颠覆,像一个恶梦惊醒一次睡眠。
影片开篇,一个杂货店前,敞篷车里的年轻人吸着烟等他的同伴(后来知道应该称之为同伙)。杂货店被血洗,孩子也不能幸免,没有打斗,只有结果。拉得很近的镜头让所有场景充满张力,甚至能闻到血腥味。时间似乎是一个大太阳的午后,两个沿路抢劫杀人的劫匪作了一次血腥的停留。和英伦影片常出现的雨夜湿淋淋的阴郁罪恶与东方电影里拉拉扯扯死死大大还要配上台词的拼杀比起来,好莱坞的罪恶似乎更加热爱西部沙漠里沉默的阳光,需要理由么?需要遮掩么?赤裸裸的暴力,蛮横而残忍。
一路杀劫来到米尔布鲁克,一段故事结束, 一段故事开始。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Tom 在千钧一发之际干净利落地解决了闯入快餐店的劫匪,出手之迅速甚至让他来不及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他的枪瞄准已经倒地的劫匪的头,扣动扳机,不眨眼,一切似乎出自本能。没有人惊异于他的行为,媒体的报道使他称为万人瞩目的英雄,坐在病床上的Tom关掉电视,预料到即将到来的风暴, 表情复杂。
洗不干净的血,Tom曾是Joey,费城赫赫有名的黑帮头目,血债累累,仇家无数。他在沙漠里窝了两年想彻底埋葬的过去终于浮出水面。Joey对于Tom,对他毫不知情的家人,是一个正在苏醒的血淋淋的恶梦。
面对寻上门来的黑帮和曾经对他无比信赖依靠的家人,Tom和Joey在挣扎.他自己的否定以及家人建立在埋葬历史上的信任并不足以推翻黑帮的确认,反而在后者的威逼骚扰下,前者在动摇。一向温和退让的儿子出手将挑衅的同学打成重伤,妻子在黑帮的跟踪骚扰下变得脆弱疑惑,镇上的警察也开始质Tom的真实身份。Tom一直试图杀死的那个Joey在仇家以他儿子的性命作为要挟时终于再次爆发,直至只身入虎穴,斩草除了本是同根生的仇家,以血洗了血。
像大多数好莱坞的电影主人公一样,Joey是战无不胜的英雄,反映迅速,出手敏捷,不心软,不犹豫, 是程序写好,一开机就不可收拾的杀人机器。他唯一的“弱点”是他那个想成为Tom的善良愿望,使他无法面对家人的眼光。
影片结尾,Joey变回Tom回到家中,正在晚餐的家人都沉默着,最后女儿为他端来盘子,儿子递过来晚餐,描一笔有些尴尬的温情。
怎么说,虽然故事有点俗套,我觉得这还是一部不错的电影,镜头干净利落,情节紧张刺激(另外有两系列有看点的性镜头,一次浪漫, 一次暴力),虽然某些隐藏观点多少会让人觉得有点难堪。暴力史不像天生杀人狂那样刻意挑衅关于道德善良这样的传统观念,但通过Tom被埋葬又被激发的杀戮本性,以及结局对强者的臣服似乎在诉说美国老大站在血腥历史上的暴力政治。
如果以血洗血的暴力逻辑在正当防卫的基点上被激发。如果不能停止的杀人机器面对自己和家人的痛苦挣扎无法被隐瞒。如果血的历史不能被遗忘,人类能走多远?
3 ) 暴力混搭
血腥杀戮黑帮枪杀,这种事不是每天走在街上都能撞见的,然而片头一老一少两个疯子硬是陡然把平静无聊的故事带入了血腥的场景,生活化的motel里,老板一家惨遭毒手,和观看的我一样,他们谁又能想到随着老头在镜头里的一出一入,不过一个长镜头的时间,两命呜呼。
小马仔,进去打水,随随便便,丝毫不在意面前躺了两具新鲜尸体,也不在乎指纹啥的。当小女孩出现,也是稍作镇静,果断拔枪。但是下个镜头一转,另一个寻常百姓人家的姑娘跃入眼前,讲述着关于怪物👹的噩梦,而温情的老爸在一旁安慰。但是谁能料想,老爸非亲生,战斗力还远远超过片头两个看似牛逼实则逗逼的炮灰。是的,小姑娘不是长了阴阳眼而是第六感超群,旁边那个看似温柔的男人就是梦魇中的怪物,怀揣者不可告人的秘密。无论是片头的不幸还是此刻的平静都在默默暗示关于暴力的不可测和普遍潜在性,当然本片大大夸张了暴力的不可测和潜在可能。
随着两个逗逼被干掉,一家人的平和急转直下,组合家庭的真相浮出水面,V叔的身份也渐渐浮出水面。校园暴力,只是个为了引出家庭暴力的幌子。V叔一巴掌,正太好伤心。V叔一发情,老婆不知如何是好,爱恨交加。暴力从外蔓延到了这个本就是破碎凑成的家庭内部。脑补剧情,不难得知,三年前V叔独自一人来到印第安纳小镇,遇到孤身一人的单亲妈妈大婶,以异乡人的成熟暖男气质辅以强劲的床上马力吸引到了寂寞已久的大婶。组合家庭,大龄单亲妈妈和外地身份不明的男人,这个家庭本来就是不稳定的。突发的暴力时间恰好渗入了这本就存在的裂缝里,生发蔓延。矛盾的是,V叔为了保护这个已经摇摇欲坠的家庭,不得不将自己身上的暴力最大化。家庭这个本来应该漫溢温暖的地方又怎么容得下这个沾染暴力的男人?
故事越往后,猛料越多。原来,V叔在这世上并非孤身一人,而且有黑帮头目为其亲哥。V叔本来也是杀人如麻的暴徒一名,而且cao人无数,常年被人怀疑神经不正常,活脱脱就是片头两个逗逼的翻版,于是开头那个神来一笔的镜头一转突然觉得非常有说服力了呢。V叔因为挖了组织里辈分比他高的人的眼睛,导致哥哥地位动摇,自己只好远走他乡。他万万想不到,当自己已经重新做人,以为会得到哥哥的原谅,哥哥竟然要他的命。血缘之亲为了权利,可以如此,情何以堪。情何以堪,于是杀之。于是本片与上面👆相对立的一个命题出现了:黑帮这种需要营销暴力的生意到底是容不下亲情的。
于是血亲,家庭这些都成为了可以松动的概念,暴力恰巧成为了助推的一股力量。暴力本身无罪,有罪的是驱动的欲望,普通稀松的有性,有凌驾物质和他人的权利,也有无因的为所欲为。
以下可能为过度解读:
如何消化暴力?答曰:信仰。
V叔一直带着十字项链,杀了长兄后在湖边清洗自己,以及回到暴风雨后的家里参加晚餐时餐桌上妻子合十的双手,他忏悔的眼泪,我坚持认为是有意强调宗教意味。不只是孔夫子讲“礼”,强调家庭观念。圣经旧约里面那些繁琐无趣的聊血缘关系,和儒家文化下修宗祠,写族谱一个道理。推己及人,从小家到天下一家,善的信仰能带来sulvation。
V叔捍卫“家人”,杀兄长,这其中爱已经成为暴力的动因,但只有以暴制暴。餐桌旁的他,像野兽一样舔拭伤口,如此孱弱,暴力只有在真爱面前才会显得孱弱不堪,爱却不能包容不必要的随处寄生的暴力。只有善的信仰能消弭一切罪恶暴力,但相比简单的欲望和暴力,爱与信仰都是如此虚无飘渺。
4 ) 楼梯上的暴力史
看了豆瓣的评论,觉得自己的感悟很苍白,没有说服力。只好另辟蹊径。
诚然这部电影《暴力史》是一部出人意料地微妙、表现良好的惊悚片,它一幕一幕地构建了悬疑情节,有许多有趣而令人惊讶的情节转折,并让你全程参与其中,但是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些暴力枪击和露骨的性爱场面。这个故事在很大程度上确实让我着迷于气氛中的挑逗性紧张和悬念,喜欢维戈·莫滕森和玛丽亚·贝洛之间的紧张关系,那种毫不退缩、相当可怕的暴力,以及令人难忘的高潮。莫滕森在他的一个更丰满的角色中表现得最好,贝洛给她带来了很多热情。埃德·哈里斯(Ed Harris)让人不寒而栗,对我来说,他更应该获得最佳男配角提名,而不是仍然非常优秀的威廉·赫特(William Hurt),后者在他无情的成熟期真正活跃了整个过程。其实威廉·赫特只用了五天就拍摄了他的角色。但是威廉·赫特凭借这部电影获得奥斯卡最佳男配角提名,尽管他只出演了一场不到10分钟的戏。有点玩笑,奥斯卡也不过如此。
大卫·克伦伯格对一些观众将这一粗糙的楼梯间性爱场景解读为强奸表示失望,他说他故意指示玛丽亚·贝洛在场景开始时热情地亲吻维戈·莫滕森,以避免观众产生这种困惑。其实大卫·克伦伯格一直想着如何与观众互动。在楼梯上的性爱场景中,大卫·克伦伯格担心两名演员在坚硬的木台阶上受伤。他问他的特技演员,他是否有任何特技垫来软化楼梯。这位特技演员笑了,说在他做特技演员的20年里,没有一位导演向他索要过性爱场景的特技垫。然而,在大部分场景中,并没有使用垫子。在照片中,伊迪赤裸着躺在床上,背部有明显的瘀伤,化妆用来掩盖玛丽亚·贝洛在现场受到的瘀伤。
不管怎么说,夫妻俩演绎了一出恩爱情仇,初心是暴力,不忘初心。但是的确留给观众深刻的印象。尽管玛丽亚·贝洛作为他的妻子,未能让她的角色变得最可爱。但是她的楼梯上的反客为主的亲热,让观众叹为观止。尽管没有任何露点,却最后在楼梯上发生了一次动物般的偶合。莫滕森和他的妻子(玛丽亚·贝洛饰)一眨眼之间就从愤怒变成了欲望。你想和一个刚刚咒骂你并扇你耳光的人做爱吗?也许你会的。你变化无常的情色生活当然不关我的事。就我个人而言,我想这是双方同意的,而且是深切关怀的。
记得吗?当莫滕森的妻子发现他是谁时,她跑到浴室呕吐。这件事戏剧性地说明了这一点,但它真的会发生吗?她和这个爱好和平、温柔体贴的男人生活了多年?
我喜欢结局,就像我看他与儿子的对话。
补充一点点花絮吧
托马斯·简和哈里森·福特拒绝了汤姆·斯塔尔的角色。
鼎鼎大名吧?否则《暴力史》会更加名留青史。
在电影中扮演阿什顿·福尔摩斯的母亲的玛丽亚·贝洛,只比现实生活中的他大11岁。
维戈·莫滕森和埃德·哈里斯将在2008年的西部电影《阿帕鲁萨》中重聚。不过,他们会扮演伙伴,而不是敌人。Ed Harris选择Viggo Mortensen主要是因为在这部电影中与他合作过。
海蒂·海斯的处女作。
他们的儿子相当出色,原谅我有点含糊其辞。不说了,简言之,汤姆显然是勤劳、全美国家庭男人的缩影。楼梯上的暴力性行为应该是映射了夫妻同心其利断金的誓言。
我总是觉得,男子汉应该救风尘,无论你的家庭,你的妻儿老小,你的各种颜色的知己……
但是和你存在楼梯上的激情只有玛丽亚·贝洛(名正言顺的妻子,还得是有情调小资的中年女子)
说多了,共赏
5 ) 穿过你的脏手的谁的眼
http://bigteeth.blogbus.com/logs/2006/01/1845781.html 1948年,萨特《肮脏的手》新鲜出炉。这寓意十足的剧名向我们诉说了萨特的疑问,或者毋宁说是向我们宣扬他的理念:为了高尚的目的,是否可以弄脏自己的手?对此说否的是一个出身资产阶级家庭但是投身光明事业的大好青年雨果,他说:“至于人类,我所关心的不是他们的现状,而是他们能成为什么样的人。”而对上述问题持肯定态度的人是雨果的领导叫贺德雷,他说:“我爱的是处于现状的人。”
加缪在和萨特看完该剧的最后一次彩排说:“戏非常好,但是有一个细节我不赞成。”他认为雨果和贺德雷的台词应该互换,这说明他偏爱雨果。萨特却以为贺德雷才是他心目中真正的英雄,贺德雷说:“我有一双肮脏的手,一直脏到臂肘上。我把手伸到大粪里去,血污里去。还有什么话可说呢?你以为人们可以不干坏事就掌权吗?”当双手伸到血污而变脏的时候,那就是沾染暴力的时候。对于肮脏的手有不同看法的加缪和萨特,对于暴力自然也站在了对立的立场。1954年,阿尔及利亚民族武装阵线发动反对法国殖民统治的暴力起义,加缪坚持以人道主义的原则解释并呼吁消弥这场战争,而这在萨特看来则是一种“软心肠的现实主义”。
汉娜·阿伦特在《关于暴力的思考》中写道:“任何关心历史和政治的人,都不可能对暴力在人类事务中惯常扮演的角色毫无知觉,但人们却很少重视暴力的角色并给予特殊的考虑。”她这话是1969年说得,到现在好像也并不过时,但是至少有一部电影站出来对暴力说点什么了,不再是放飞漫天的白鸽,而是开宗明义,在片头就打上了《A History Of Violence》的烙印,正襟危坐。在我看来,这个名字不算大而无当,历史总是会在最微小的个人身上留下最为深刻的印记,所以研究者才能通过观对个体的观察来讲述历史的巨大特征。David Cronenberg的这部杰作入选了法国《电影手册》的2005年年度十佳,在编辑们的投票中以10票排名第二。我想法国人在投票的时候一定看到了萨特那只“肮脏的手”在眼前晃来晃去,这只手不仅诉说着暴力与高尚目标之间的关系,同时也诉说着知识分子与肮脏政治之间的隐喻,怎能不让自诩有文化的法国人如痴如醉,又怎能不让他们对于《暴力史》这样一部声色俱佳并且看上去延续了他们前辈思考的影片大加赞许。
就像贺德雷一样,Tom Stall要说:“你以为Joey Cusack不杀人就可以变成Tom Stall吗?”Joey的理想是成为Tom,在小店里为顾客服务,在床上为老婆服务,这是他的崇高目标。他是如何在沙漠中杀死了曾经的自己并且花了三年获得如今这份甜美宁静的生活,我不知道。但是,我看到了在他意外的成为英雄之后,为了回到宁静的餐桌前如何干掉了Carl Fogarty一伙,又如何干掉了自己的老哥Richie Cusack。看起来萨特是对的,暴力这种弄脏手的行为确实是值得的,并且能够顺利实现革命目标。但是,暴力的本质是由其目的和手段决定的,暴力之危险在于:其一,目的是穿衣服的,而且穿得都是诸如“正义”、“理想”之类的名牌货,但是衣服之下到底是什么货色却很难看得清楚;其二,即使目的真正是良善且美好的,却也常常面临被手段压倒的危险。手握不世出的利器,怎能不让人跃跃欲试呢?倚天剑是要与屠龙宝刀争锋的,但是这毫不妨碍方便的时候刺穿无辜群众乃至张大教主的胸口。
Joey了解暴力的可怕之处,虽然他通常都是受益者。所以他才会对在学校因为奋起反抗而把校园小霸王打得倒地不起的儿子愤怒无比,并且耳光伺候。Jack觉得自己的父亲是英雄,他用枪支解决问题,自己也可以用拳头解决问题。但是Joey并不希望再在儿子的身上看见自己的影子,甚至他尝试建立“不靠打架解决问题”的家族传统,那么为什么在儿子枪杀Carl Fogarty之后默默相拥呢?是的,后者是因为情势所迫。可怕的不是暴力,加缪这样的反暴力者也会说“制度性的暴力是事物秩序的一部分”,暴力本身有其合理和正当之处;可怕的在于,以为暴力是解决一切问题的首选方案,并且因此而觉得自己英雄无比。在没有切实领悟康德爷爷所谓“人之为物,其存在本身就是目的”这一金玉良言之前,暴力这种七伤拳法还是少练为妙。
Tom Stall或者说Joey Cusack的最大不安不在于自己的行藏败露,需要解决接踵而至的各种麻烦,他最大的忧虑来自身边的人。正如Edie所说,他们亲眼目睹了Tom变成Joey的过程,曾经流露出确定爱意的双眼被脏手玷污了,Edie绝望地说:“我不相信你!”暴力阻隔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建立起属于自身的秩序,在这个秩序当中因为人们各自对于暴力这种神奇事物的不同理解而变得目光游离。老婆不理解暴力也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之一种,儿子还没有深刻理解暴力并不是解决问题唯一之一种。于是,唯一能给他安慰的就只剩下那个被妈妈捂住眼睛不曾看见爸爸脏手的小Sarah了,只有她还会给晚归的父亲第一个递上餐具,让爸爸吃这一顿无比心酸的晚餐。
这顿晚餐之后,大人的世界将只剩下脏手,以及看见过这双脏手的人们的眼。
6 ) 《暴力史》
这是2005年上映的电影。
汤姆是一家小餐馆的老板,他一家在美国一个小镇上平静的生活。突然有一天俩劫匪要抢劫餐馆,并企图伤害餐馆的员工。汤姆无奈之下果断出手,杀死了这两个劫匪。于是他被当作英雄受到大家的赞扬。照片也登上了媒体。没想到节外生枝,费城的黑道老大从照片上认出了汤姆就是以前的仇人乔伊。找上门来报仇雪恨。除了迫在眉睫的危险之外,汤姆还受到警察的怀疑,以及妻子儿子的不信任。汤姆用暴力解除了危险,可是以前那种平静的生活和家庭的温暖却再也回不来了。
在影片中,每个角色的关注点都不一样。对于黑道人物来说,我就是黑社会的老大,说一不二,只有我欺负别人的,没有人敢在我头上动土。对敌人向来是睚眦必报,哪怕过了多少年,哪怕你逃到天涯海角。只要让我知道了,肯定要找上门去。对于警察来说,维护一方平安,维护法制是职责所在,对汤姆的怀疑,对傅格迪的警告,当然也是必须的。对妻子伊蒂来说,家庭幸福儿女平安,有一个“最好的男人”陪伴身边,夫复何求?可是,一旦这种平静被打破,一旦发现这个男人曾经是个人渣,那种感觉被欺骗后的气氛和对家庭对丈夫割舍不下的心情交织在一起,无计可消除,只有祈祷上帝了。而对于汤姆自己,告别他厌恶的过去,“乔伊已死了”,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这是他唯一的选择。一旦有人阻止他这样做,他只能做出绝望中的最后一搏了。
影片中的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只能这样去做,也应该这样去做。然而这种于自己的“应该”却并非是别人所能接受的。影片就是反映了各种“应该”中的冲突,以及各色人等如何设法去化解这个矛盾。如汤姆对所有人的彬彬有礼,是为了彻底抹去过去;警察山姆小心翼翼的询问汤姆,并声严厉色的警告傅格迪,这些都是他的工作,同时也不希望得罪任何人;伊蒂要汤姆对她说实话,实际上是暗自希望她所看到所感觉到的都不是真的;傅格迪上门找汤姆复仇,同时对所有人包括汤姆和伊蒂都保持了足够的高雅风度,他只是轻声的对伊蒂说:“我向你先生要的东西会影响你,也许会改变你的一生。”口吻中充满了同情和惋惜;奇瑞在动员汤姆“乖乖领死”前,反复向自己的亲兄弟说明这样做的不得已,是“应该‘的。所有这些,才是生活的本来面目,人们本来就是生活在这些选择、无奈和挣扎之中,虽然许多时候并不一定诉诸暴力,虽然许多时候不得不诉诸暴力。
从表面上看,汤姆足够强大,身手实在不凡。他战胜了所有的对手。可是当他自己丑恶的过去被揭露之后,最大的失败者不就是他自己吗?他曾经力图用老老实实的做人,勤恳踏实的工作去洗刷自己的过去。他也知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黑道早晚会找上门来,所以十几年来他小心翼翼担惊受怕的生活着,寄希望于侥幸。可俗话说“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厄运终于找上门来。即便自己想洗心革面立地成佛,也远非想像的那么简单。人一旦做出了选择,就要准备终生为这个选择付出代价。曾经那么美好的家庭,现在却充满了猜疑。妻子对他说:“我不相信你。”儿子说的更加直白:“你是躲在衣橱里的黑道老爸吗?如果我抢了商店,不让你分一杯羹会被罚吗?如果我向警察检举你,你会把我做掉吗?”可以想象,在汤姆今后的生活里一直会弥漫着这种不信任,他也只能在这种生活中忍受煎熬。这或许就是他的命吧?
影片名为《暴力史》,我以为所探讨和反映的是人类暴力的历史。看了之后才知道,编导只是告诉我们汤姆其人暴力的过往被揭示之后发生的故事,是汤姆个人的“暴力史”。
于是也自然会使观众去思考这样的问题:暴力是存在于每个人性格中的自然属性还是后天环境所培育出来的恶习?这又引发了很宽泛的关于人类性格中暴力特征的探讨了。我个人认为,暴力倾向是后天形成的。源自于每个人成长的家庭和接触到的环境,不经意的语言和行动埋下了暴力的种子,如汤姆教育儿子打人是不对的,儿子立刻反问道:“打人不对,那么杀人呢?”在他的心目中,无论是持刀抢劫还是见义勇为,都是暴力。偶然的事件又触发了这种暴力。影片中,女儿的噩梦、儿子的被挑衅,乃至劫匪的横行,都是暴力的触发点。在一个和谐的社会中,无论暴力是先天还是后天的,能够触发暴力的机会会越来越少,这才是文明的标志。
由此想到一个题外话。现在时兴的是“暴力美学”。我不知道这指的是现实生活中还是艺术作品中?也不理解暴力“美”在何处?是实施暴力的过程还是暴力的结果?是欣赏周润发躺地双枪射击或李连杰的蜈蚣鸳鸯腿,还是满地尸体上血肉模糊的身躯?如果这就是美,那么我宁可去欣赏蓝天白云轻歌曼舞鸟语花香。为了赏心悦目,也为了不把中午那顿饭呕吐出来。我的观念实在是太落后啦!
本人评分:6.5。
这不就是《武侠》的原始版本嘛……原来《武侠》也是抄的……
cool!不太理解妻子的反应,如果我知道我老公以前是杀手,我会爱死他的....
如果让我说我一生中看过的最棒的冷暴力电影,那就是它了。
不知道为什么,预告片剪辑的还比较好
影片的第一幕即揭晓了谜底:暴力永远发生在画外,我们所能见证的唯有暴力之阴影。对暴力的渴求与厌弃如衔尾蛇一般循环不止,首为罪孽,尾为解脱,无辜的表情背后隐藏着一闪而过的邪恶、凶猛与兴奋。想要摆脱暴力?如想要放弃生命一般荒谬。
V果真是长着一张最有雄性线条的脸散发母性气质。
与《苍蝇》中几近恶心的画面,《录像带谋杀案》中诡谲的情节,以及《冲撞》中对非常态的性的表现相比,《暴力史》差点儿让人以为不是Cronenberg的作品。 父亲企图让儿子明白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这场教育以一个耳光结束,我们用暴力教导我们的下一代不去使用暴力
暴力是一种天性,一种激情。于平静处暗流涌动
柯南伯格也能如此简约爽利!1.与"缪斯"维果·莫腾森首次合作。2.暴力的传染与继承,三场以暴制暴的屠戮令人大呼过瘾,恰折射出了每个观者心中的暴力倾向。3.以暴力(耳光)方式教导儿子不使用暴力。4.楼梯暴力性爱段落极具深意。5.回归家庭,小女儿先摆餐具打破僵局,结束于夫妻含泪对视。(9.0/10)
维果叔演得实在太好了啊
现实、犀利而克制的暴力,相对家庭问题
暴力是一种循环,更是恐惧的孩子。我想,柯南伯格在这部片子里最出彩的地方,就是精确地描述了暴力传染的过程,它无声无息的透出一个人的身体,亲吻另一个人。交流永远是断层的,总有崩坏和爆发在角落等着你。
目测男主的暴力天赋会遗传给少帮主
恐怖之处:作为观众你感觉最爽的一定是那几个暴力场面;你一定会同意暴力是解决片中问题的最佳方案。
显像是表现暴力之史(a history of violence),隐像是表现史之暴力(violent history),时间(运动的历史)如此暴力,以至于未来能藉此将过去的自己抹杀,每一次Tom拳脚相加杀人如麻,都像是在把从曾经被他亲手沉入井底如今又慢慢爬上来的Joey一次次往下踹,而当面对家人的质询,他双目凝神不发一言的神情在特写镜头下变得愈加讳莫如深,我们不得不同他的家人一样发出这样可怖的疑问:我们面对的这个人究竟是Tom还是Joey?
精简又凌厉,近乎符号化的叙事,与主题无关的元素全部剔除,无时无刻不在体现着柯南伯格对暴力的思辨:抛却暴力得到爱,寻回暴力维护爱,儿子痛打校园恶霸时他给予掌掴,一枪击杀仇家后则还以拥抱。楼体性爱戏更是充满象征,自诩文明的人类对暴力表面唾弃内心向往,使其早已成为了文明的一部分。
很多年后,我看了《武侠》
美国
四星半,
【A-】看完本片,愈发觉得柯南伯格功力之深厚,全片几乎没有一个废戏。开场一段长镜头,主要人物的登场,物件和背景在画框内的跳入和延展,以及画框外事件的发生,这一段的节奏把控简直完美。随后的第二段室内镜头跟随杀手,通过精妙的安排,我们发现了另一位被杀死在桌下的无辜者(这个镜头跟《血色将至》里那段石油公司内的合围有异曲同工之妙)。结尾的设计更是精彩,没有任何语言的存在,在暖色调的空间内,暴力最终被消解,在“爱”之下又重回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