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1991年上映的影片。马丁·斯科塞斯导演。德尼罗在其中饰演了一个性格复杂的角色。
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的一个小镇上。凯迪是个个乡下小混混,文盲。因为涉嫌强奸一个女孩被起诉。为他辩护的律师山姆却隐瞒了对凯迪有利的证据,致使他被判14年。在监狱中,他受尽折磨,同时他努力扫盲,学习文化。看了不少书,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也弄清了自己被判刑的原委。14年后凯迪出狱。这时的山姆,事业成功生活优裕,妻子女儿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而凯迪则将自己所有的时间、精力乃至于生命都用在了向山姆复仇的行动上。最后的结果就不剧透了。
影片的情节不多说了,编导刻画的几个人物性格很有意思。先看凯迪。他属于那种凶残且聪明的无赖。生活在底层,被人看做是“垃圾白人”。看他的案情,当然是有罪的,但也判不了那么多年,要是碰到个好律师,能够帮他脱罪也未可知。不过此前和此后的作为也可以看出他知识的贫乏和认知上的愚昧。他在狱中铁窗苦读,掌握了很多知识。并用这些知识去思考人生,明白了许多道理。回顾自己的过往,弄清了自己的冤屈,经过了狱中的磨练和学习,他认为现在的自己已经强过那些精英们了。实际上,他确实强过山姆这样的人。可毕竟格局太小。对于社会的丑恶和不公,他能够做的只是纠缠于个人恩怨。在他的思维和行动中,有理性的一面,也有凶残丑恶的一面。他受尼采学说的影响(实际上只懂得尼采的一些皮毛),认为自己是在执行上帝的使命。是上帝借他的手去惩治邪恶。他说:“我是上帝,上帝是我。我跟上帝一样伟大,它跟我一样渺小。它不能超越我,我也不会低于它。”在他看来,复仇的过程也是他追求正义的过程。
通常一个人在受到冤屈之后,他所失去的生命,遭受的痛苦,已经改变的命运是无法挽回的。无奈中给他选择的有两个:一是告别过去,踏踏实实的过好以后的生活;二是穷尽自己的所有去复仇。凯迪选择的是后者。对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对一个普通人来说,忘记过去,迎接新的生活是最重要的。可是在社会传承下来的道德观念中,多数人选择睚眦必报,这当然是不错的。不过这种以自己后半生的生活为代价的复仇行动即便成功,得到的不过是短暂的快感,付出的却是终生的痛苦和仇恨。这样真的值得吗?
和那些见到仇人就剁一刀相比,在凯迪的复仇行动绝对是技高一筹。如他自己所说,他的目的
是让山姆“学到失去的代价”。他并不是要山姆的命,而是让他失去,让他恐惧,让他生不如死。他利用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游走于法律的边缘。他和山姆有一段这样的对话。
凯迪:“你认为你比我强?”
山姆:“不,我没这样想,这不是重点。”
凯迪:“很好。因为如果你没比我强,我就能拥有你的一切。”
山姆:“我有什么?”
凯迪:“老婆、女儿。我要教你认罪的意义。14年前,我被迫认罪,被关进狭窄牢房。现在,我要你也认罪。”
为了这个目的,凯迪精心策划,跟踪山姆一家,杀死山姆妻子的宠物狗,暴露山姆的婚外情,控告山姆的雇凶丑行,离间山姆父女的情感。如他所说:“我要跟你耗下去”。他认为自己代表了正义的,然而同时他也在制造邪恶,伤及无辜。但是在经过这一番操作之后,实际上凯迪已经成功了。
再看山姆。他在世人眼中,绝对是一个成功的精英。举止得体事业有成家庭和睦。可凯迪很清楚在这背后隐秘的一切。在凯迪不断的行动中,逼的山姆不断的暴露自己的另一面。他明知道凯迪的冤屈,作为凯迪的律师,他却落井下石,送凯迪入狱。之后在凯迪的不断骚扰中,他又想息事宁人,用金钱去赎自己的罪。之后,竟然同意私人侦探卡萨克的提议,亲自督阵雇人殴打凯迪。更令人不齿的是,他给凯迪设下陷阱,以出差为名,引诱凯迪去家里,以便杀死他。岂料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他与妻子失和,与女儿离心,那边律师协会准备开除他的讨论还在等着他呢。
这种人在社会中并不鲜见。表面上衣帽岸然,内心中却无比阴暗。他明明知道自己的所为是在“过度暴力”,是在成为“同谋和教唆犯”,尽管作为一个律师,他很清楚自己所做的都是上不了台面上的事情,却无视法律和道德,不停的作恶。将虚伪的人性表现的淋漓尽致。人类最可贵的品格是真实,最丑恶的品格是伪善。山姆就是这种极端伪善的人。可见,人格的高低,高尚与邪恶,并不在于人的贫贱富贵。如果让我来评判,凯迪和山姆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山姆尤甚。和山姆相比,至少凯迪的凶残未加任何掩饰,他是在真实的报复,真实的作恶。而山姆做了坏事仍要振振有词的去粉饰成好事,还要打着法律的旗号为自己的丑恶去辩护。
山姆对于凯迪的骚扰,表面上镇定自若,可内心里却非常恐惧。俗话说:没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可凯迪这个鬼却不时来叩响山姆心里那扇丑恶的门,并总是揭去山姆丑恶的疮疤。这也是让山姆感觉恐惧的原因。在殴打凯迪那场戏中,山姆躲在垃圾箱后督阵。凯迪将三个小混混打跑之后,很令山姆意外,他也想溜走,不料产生了响动,凯迪听到后,慢慢走了过来。山姆只好缩着头,猥琐的躲在箱后一动不敢动。我们似乎都能感觉到山姆浑身在战栗。直到凯迪扔掉铁棍,回身走去,山姆才大松一口气,差点瘫倒在地上。他怕极了!
影片中还有一个并不重要的角色,就是山姆的女儿丹妮。编导通过发生的这一系列事件来表现她情感的变化。影片的开头和结尾都是丹妮在表述自己的感受。15岁的丹妮,正在青春叛逆期,她想做的事他想看的书,父母却不让她做不让她读。她的生活并不快乐。遇到凯迪之后,和她聊起了父母聊起了亨利米勒。虽然凯迪的目的只是想促使她和父母离心离德,以达到报复的目的,可在丹妮看来,凯迪正是道出了自己的心声。凯迪的话语和举止让她新奇,让她首肯,让她感到真实。凯迪更是让她产生了一种崇敬感。当父亲山姆得知她见过凯迪之后,没有去关心她内心的感受,没有在意她心灵上细微的变化,只是追问凯迪”碰“过你没有?至此,愤怒已极的丹妮大吼道:“你滚出去!”影片的结尾,虽然山姆一家三口在苦海余生之后,相拥而泣。可是观众们知道,丹妮已经看透了他的父母,内心中对山姆的行为充满鄙视。他们的关系再也回不到从前了。凯迪胜了。
不太理解地方,是最后的那几场戏。凯迪并不是要山姆的命,而是要骚扰他折磨他戏弄他,毁掉他的一切。如果要杀死山姆,用不着海上的狂风巨浪,以凯迪一打三的身手,早就让他在家里毙命了。所以,最后的结局并不符合故事逻辑的发展。我想这不是凯迪的本意,也不是作者的本意。或许更多的是票房的考虑?
还有一个细节没有看明白。山姆家中的那个老女人贾希拉是谁?山姆的长辈?他的亲戚?家中的保姆?
影片中的凯迪由德尼罗饰演。要演好这个复杂性格的角色,难度真的太大了。他时而是玩世不恭的微笑,时而是严肃的思考,时而是亲切的举止,时而是凶残的举动。这其中的分寸很难把握。而德尼罗演起来手到擒来游刃有余。令人佩服!
这个电影中大牌云集,众多明星出来捧场。除了德尼罗,山姆由尼克·诺特饰演;侦探卡萨克由乔·唐·巴克饰演;山姆的妻子雯丽由杰西卡·兰格饰演,检察官由罗伯特·米彻姆饰演;大律师由格利高里·派克饰演;法官由马丁·鲍尔萨姆饰演。都是熟悉的面孔。完全是角托戏的感觉。
本人评分:6.5。
恨一个人到多深的程度才叫恨?就像是影片里的凯迪,尽管坐了14年牢,从一个文盲到学会了法律,知道要不是律师故意隐瞒报告,自己根本不会被判14年。刑满释放后,处心积虑地开始报复。虽然学会了阅读,读了不少书,但是根本没有减少凯迪内心深处的邪恶。他一心只想报仇,不惜同归于尽。
一个演员演的好,不是因为他演得多么逼真,而是他就把自己活成了角色,罗伯特.德尼罗在电影中就是这个感觉。你可以很多次从他的表情中,看到认真和执着,他只是凯迪,不是其他。
山姆出于义愤,14年前违背职业道德,隐瞒了报告,害得凯迪被多判几年刑,至少内心还有善良;人到中年,又面临婚姻、孩子的烦恼,就算是大敌当前,也没能得到老婆和孩子的支持,这不就是现实的生活么?就算一个男人心里多么悲苦,也不见得亲人会站在你这一边。唯有对对责任的担当和对生活的勇气,可以让自己坚持下去。
恐怖角是指一个地方。山姆一家逃难一样地逃到海上,以为终于摆脱了恶魔,没想到恶魔已经近在咫尺。经过一番惨烈的搏斗,凯迪被铐在杆子上,被海水一点点地淹没,淹没前充满怨恨的眼神,像是一个黑洞,也一点点地吞噬着山姆。
《恐怖角》不算斯科塞斯最脍炙人口作品的行列,影片表面有着比较浓重的商业类型片叙事框架:一个出狱犯人不顾一切的复仇,受害者能否逃脱?并且如果光看罗伯特·德尼罗的造型,可能会认为这是一部以吓人为主要诉求的恐怖片。按照“行规”,这类电影在颁奖季也通常不被看好,影片最终确实也只有两位演员获得了演员奖的提名。
斯科塞斯在业界地位毋庸置疑,甚至可以说,即便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他和科波拉一样,没有拍出任何有水准的作品,仅仅凭借《穷街陋巷》、《出租车司机》、《愤怒的公牛》这几部作品,他依然可以入列美国影史最重要的导演行列。和科波拉一样,斯科塞斯多年来一直在平衡个人意志表达和体制化的好莱坞大片厂作品的商业诉求。与戈达尔、里维特这些欧洲硬核反好莱坞分子不同,斯科塞斯追求作者化表达的同时,他对好莱坞、对大片厂,并非是简单的爱憎分明。要不然他也不会拍摄《纽约,纽约》这样明显致敬经典好莱坞的片厂电影。
《恐怖角》对斯科塞斯来说,一个比较明显的得利处,并非是它获得了什么奥斯卡提名,而是它骄人的商业成绩。自《出租车司机》后,斯科塞斯电影的票房始终是一个短板。《愤怒的公牛》、《好家伙》这样的名片,票房成绩都很一般。《喜剧之王》更是惨败。《恐怖角》终于让斯科塞斯翻身,这是斯科塞斯从影之后最具票房价值的电影,而这一切也不是他妥协得来,影片在类型化的框架之下依然具有浓重的斯科塞斯风格,这是一部略被低估的斯科塞斯电影。影片值得一书的亮点绝不仅仅是德尼罗的演技。与斯科塞斯九十年代的其他作品,像是《赌场》、《纯真年代》相比,《恐怖角》非但不逊色,甚至更显锋芒。
《恐怖角》的问世,首先感谢的人是斯皮尔伯格。这个1962年同名电影的翻拍项目,最早是斯皮尔伯格开发的,但他后来几番考虑后觉得主题有些沉重,不适合自己发挥,于是推荐给了斯科塞斯。一开始,斯科塞斯兴趣也不大,但斯皮尔伯格有一句话打动了他,“这是一个有着极大商业潜力的项目,票房获利的话,你可以有拍摄自己想拍作品的谈判权”。再有就是挚友德尼罗的力荐,和当年《出租车司机》、《愤怒的公牛一样》,斯科塞斯启动这个计划,德尼罗的劝说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虽然斯皮尔伯格和斯科塞斯对翻拍意图有着完全不同的思考逻辑,但二人有一点是达成共识的,这不是一部恐怖片(horror),而是一部惊悚片(thriller)。斯科塞斯是朝着一部带有强烈希区柯克风格的惊悚片风格来把握影片的整体样貌。恐怖片和惊悚片最大的区别,就是剧情走向是不是围绕吓人打转,斯科塞斯明显否定了这个意图。带有强烈惊悚风格的叙事脉弱中,尽最大可能将人性的选择复杂化,不追求强迫观众对所谓正反角色给予认同感。影片有两个比较明显的希区柯克元素,一是影片的配乐来自希区柯克御用配乐师伯纳德·赫尔曼(Bernard Herrmann),这包括了赫尔曼为62年原版的配乐,以及他当年为希区柯克《冲破铁幕》所作但并未正式使用的配乐。二是开场部分,凯迪在烟花背景中入侵山姆家,这一段视觉效果明显致敬《捉贼记》。烟花在《捉贼记》中是性爱的浪漫意象,在本片中,烟花也伴随着山姆夫妇的性爱过程,而对凯迪来说,烟花是他复仇计划开启的亮相仪式。
对暴力影像近乎于天启般的表现一直以来都是斯科塞斯的重要标签,《恐怖角》充满了大量的急速移动长镜头,这是斯科塞斯对塞缪尔·富勒(Samuel Fuller)的借鉴(尤其是《公园大道》),按斯科塞斯的话说,这种镜头使得影像具有一种情绪暴力,而不是简单的肉体暴力。
我们用不着一板一眼的与原版比较,仅仅演员的使用就可以看出斯科塞斯的意图。在原版中,所谓的反派角色凯迪一角的扮演者,是反派专业户演员罗伯特·米彻姆,这是一个比较类型化的选择。斯科塞斯版的凯迪一角,是由很难定性的德尼罗扮演。由这一点即可看出斯科塞斯的整体考量。这是一个复仇故事,但复仇者有着自己独特的逻辑,在通俗版尼采超人哲学的指引下,凯迪将自己视作了上帝代言人,对他认定的加害于他的律师山姆一家进行审判意义的复仇。斯科塞斯没有美化、英雄化凯迪,也没有将凯迪视为无可理喻的变态魔王。凯迪是无限放大了自己被不公正对待的处境,以至于将自己看成受难者,这是斯科塞斯对这个角色非常高明的把握。与此同时,斯科塞斯也没有将山姆设定为无辜的受难者(这一点与原版完全不同)。通常恐怖片中经常出现的无辜受难者搏命反抗变态加害者的场景,不是影片的叙事逻辑与角色设定方案。复仇行动隐含了一些很根本的问题:到底什么是正义?正义和道德是什么关系?
影片的叙事张力确实与通常的恐怖复仇片有点类似,凯迪对山姆一家的恐吓、威胁的层次渐渐升高成为了叙事的最重要动力。斯科塞斯突破常规的是,他在这常规的叙事走向中注入了围绕正义主题展开的非同一般的诱惑性次主题。这个诱惑性主题与复杂的道德选择、中立化的视角、脆弱的人性、宗教审判、正义原则贯穿在一起,极大提升了影片的意义空间。斯科塞斯首先从主视觉格调上就突出了诱惑性主题。他在整部电影中使用了通常惊悚片、恐怖片很少使用的粉红色主色调(这是通常童话电影、浪漫爱情电影才会使用的颜色),山姆女儿丹妮的粉红电话机尤其夺目,而在凯迪诱惑丹妮的那场戏中,粉红色更是成为了主色调。而粉红色调在影片中还不仅有诱惑的意味,更有一种节庆般的嘉年华式的仪式气息。在凯迪的视角中,他对山姆的审判具有强烈的狂欢式报复感。
最直接受到多重诱惑的是被迫害的山姆。事件起因就是他无法忍受凯迪的暴行,无法抵挡除恶扬善的道德诱惑,放弃了司法程序的基本准则。家庭层面,他无法抵挡女同事的诱惑,又翻了偷食的老毛病。面对凯迪的进攻,他无法抵御侦探提出的有违律师操守的以暴易暴的诱惑(在家中设局企图击毙凯迪的时候他还有过一阵犹疑),从而将事态拖入不可收拾之地。甚至在女儿的房间中,裸露身体的女儿也成为了他的诱惑者。而在影片开场部分,凯迪在烟花之夜入侵,山姆是无法抵挡妻子李的性诱惑而发生了性爱。另外,国庆游行之时,山姆将凯迪推到在地的场景,也设置得有几分反讽色彩。一个国家纪念的历史时刻,一个象征正义的律师,在公众场合失态地将他人暴力性的推倒,这与审判的主题勾连得也非常紧密。
山姆的女儿丹妮则几乎是一个洛丽塔式的角色,对于罪犯凯迪的入侵,她并没有引以为然。在学校剧场的交谈,她根本无力抵挡凯迪的性诱惑。斯科塞斯将丹妮舔弄凯迪食指的色情场景拍摄得近乎有夏娃偷食禁果后懊悔的宗教意味(舔弄食指的场景是德尼罗的建议)。
再进一步观察,影片中的受害角色,除了墨西哥保姆,没有一个是绝对的无辜者。妻子李的形象并非温柔贤惠,抽烟、诱惑丈夫、时刻散发热力性感味的姿态,让她看上去有一种道德暧昧性。与山姆搞婚外情的女同事,是一个热衷于性爱游戏、在面对审判时又以狭隘的道德原因不敢面对公众的尴尬丑角。斯科塞斯有意选择了样貌平平的女演员扮演这角色,一定程度是强化了山姆的性放纵、饥不择食感。侦探的殒命也是这个逻辑,这并非是一个具有高智商能力的专业侦探,他更多精通的是歪门邪道。
山姆一家与凯迪在暴风雨中搏斗的场景是影片的高潮段落。液态的场景将搏斗的能量极大强化。审判、救赎、重生的主题得到了最后的落实。凯迪像黑色电影中的罪犯主角一样,坠入漩涡意象一般的黑洞之中殒命。山姆一家的肉身保住了,但是精神层面的分裂已经无可挽回,如丹妮所说,一切都不可能回到之前。凯迪犹如一个梦魇,象征着人性普遍化的缺陷。我们如何看待凯迪便是如何看待自身。
(已刊于虹膜邪论专栏)
马丁·斯科塞斯的《恐怖角》虽然打破了《金钱本色》的票房纪录,但(或许因此)评论方面一直有被低估的倾向。这里有几个电影之外的原因。首先,在最新作品《纯真年代》上映之前,3400万美元是他能拿到的最高制作预算。这实际上有可能成为电影导演艺术生涯的一个瑕疵,因为艺术电影的预算一向不能太多,这是评论家的固定观念。实际上也有不少导演会用大预算拍艺术电影,譬如让·雷诺阿的《法国康康舞》、赖纳·维尔纳·法斯宾德的《莉莉·玛莲》以及斯派克·李的《马尔科姆·X》,都说明太多的投资反而会变成毒药!对真正的艺术家来说,适当的贫困是绝对有必要的!可问题在于《恐怖角》并非艺术电影。 最重要的是,这部电影的企划有两个重要的推动因素:其一,是扮演麦克斯的德尼罗的野心;其二,是想拉拢斯科塞斯前辈发一次财的斯皮尔伯格的算盘。对斯科塞斯而言,《金钱本色》是平生第一次接受他人企划的作品。类似《金钱本色》是《江湖浪子》的续篇,《恐怖角》其实是一部翻拍作品。都是站在前人前作的肩膀上收获福利的吗?显然不是。斯科塞斯是连后来者昆汀·塔伦蒂诺也难以企及的历史上最佳的黑帮题材电影导演。在他娴熟的技巧和独特的思辨下,他非常自然地囊括了原版《恐怖角》中那些让观众记忆犹新的部分,又悄无声息地将自己对这部电影的思考放入其中。尽管如此,对翻拍作品始终持偏见的评论家依旧对这部电影视而不见。这真的是一部可以被视而不见的电影吗?翻拍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变化不是更好地呈现了真实的斯科塞斯吗?在恐怖角的深绿色泥沼下,是否隐藏着什么呢? 距离上一版《恐怖角》上映已经过去30年了。斯科塞斯这版《恐怖角》一上映就立刻引起了轰动。无论是否喜欢这部影片,几乎所有的评论家都会在评论最后附上需要注意的警句,并对赤裸裸地表现出人类的无耻暴行和性暗示的内容恨得咬牙切齿。 在英国上映时,导演甚至与审查当局负责人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最终足足删除四分钟的片长后才得到上映许可。疯狂热爱这部电影的冷酷派小说家巴里·吉福德甚至将自己的小说《我心狂野》(大卫·林奇曾将其拍成电影)的背景设定在恐怖角。但巴里·吉福德却在自己的黑色电影巡礼记中这样写道:“很不幸,这部电影没有多少特别值得一提的元素,不过一旦看过,就再难忘记。” 《我心狂野》和斯科塞斯的《恐怖角》除了这一点外还存在一些奇特的相似性。对比一下威廉·达福在旅馆房间里诱惑劳拉·邓恩的场景和罗伯特·德尼罗在学校剧场诱惑朱丽叶特·刘易斯的场景吧。两个女人不约而同地轻视无耻、卑劣的男人的同时,又渴望跟他们有性的交集。虽然没有真的发生性关系,但意识到自己在精神层面出轨的女人们痛恨自己的无耻,同时又为没能满足自己的欲望而感到遗憾。这两个场景,可谓整个电影史上难分伯仲的让人作呕的场景。 关于长达30年的差异,可以从选角开始说起。吉福德的短文尽是对罗伯特·米彻姆的赞扬:“剩下的演员们只是为了衬托米彻姆而存在。”在这部影片里,罗伯特·米彻姆饰演的埃尔加特中尉和他在臭名昭著的邪教经典电影《猎人之夜》中饰演的疯狂牧师一道,成为米彻姆演得最好的角色。分外厚重的眼皮总是半睁着,声音低沉、语速缓慢,简直就是无需任何修饰语来装点的纯粹的恶魔的化身。 麦克斯·卡迪不以为意地说出自己一出狱就去找背叛过自己的妻子,然后将她监禁在旅馆里,连续几天强奸和殴打对方,最后将她的衣服扒光后扔到了高速公路上(原作中并没有这个桥段)。从这段描述,我们丝毫看不出他为威胁律师而做的努力,有的只是极其自然的自我炫耀。正如有些人无须卖弄,也散发出知性、谦和、达礼之美德,麦克斯·卡迪身上非常自然地流淌着恶魔的劣根性。罗伯特·德尼罗真是位有个人魅力又有表演天赋的演员。说到这里,我想起一个场景。最后决斗时,埃尔加特中尉脱掉上衣进入恐怖角的场面尤其引人入胜。在没有任何导演层面辅助视听效果的情况下,只不过是在沼泽里浸水而已,却足以让人联想到鳄鱼或史前时代的恐龙等爬虫类动物。那种冷血动物的形象令人毛骨悚然。如此一来,许多动作和图景描写自然是多余的了。殴打在酒馆相遇的小姐的场面都可以省略掉,观众只需看到一个完全失魂落魄的女人,就不难猜到发生了什么事情。因此,对未成年女儿的强奸威胁也只需他的几次视线处理就足够了。即使是不做任何表情,也足以感受到那份厌恶,简直就是厌恶至极。 相比之下,罗伯特·德尼罗是怎样的呢?他学识渊博,得益于在监狱中自学的法律、哲学和神学,成为兼具米彻姆的体能与精神力量外加知识的复合存在。他身上文身遍布,用泳装女郎形状的打火机点燃手腕般粗的雪茄,身上穿着俗气的夏威夷衬衫,都可以想象到这是一个全天下最差劲的人渣。文身的内容尽是《圣经》中关于复仇的句子,“我要复仇”“神是复仇者”“真相和正义”等。与其说他是为复仇而活的前科者,不如说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复仇天使。 不愧是经常引用《圣经》章节来恐吓别人的神人,麦克斯生命的最后也如殉教者般壮烈。他一边沉入水中一边声嘶力竭地喊:“我要渡约旦河……”他唱赞美歌那副样子,让观众无从宣泄。最终,他向律师瞪大布满血丝的双眼,而后缓慢地潜入水中。事已至此,可又有谁能放心呢?如果说米彻姆是难以杀死的敌人,那么德尼罗是杀不死的敌人。如果说汤普森的《恐怖角》是纯粹的黑色电影,那么斯科塞斯的则是纯粹的恐怖片,是弗莱迪(《猛鬼街》系列中不死的恶棍)时代的《恐怖角》。 此外,在1962年版影片里饰演律师萨姆的格利高里·派克以木头般枯燥无味的演技与米彻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实际上这不是演员的错,应该是编剧和导演的能力不足导致的。在原作中,萨姆和他的家庭过于单纯。格利高里·派克是直到最后才鼓起勇气的无能家长,他饰演的是一个典型的消极型人物。既然这样,谁又会同情这个毫无个性的主人公呢?斯科塞斯从一开始就集中钻研这一弱点,并充分彰显了自己的野心。是否能翻牌,其实在选角过程中已有了端倪。格利高里·派克在新作中友情出演帮助麦克斯的狡猾律师,而罗伯特·米彻姆则友情出演同情萨姆的中尉。斯科塞斯的目的在于否定善恶两分法以及破坏中产阶层意识形态。 因此,尼克·诺特扮演的萨姆作为一个完全不同的角色登场。在前一部里,他目睹了强奸案并在法庭上做证,因此成为麦克斯不共戴天的仇人。但在新版中他不再是那种善意的受害者,他变成了麦克斯强奸殴打事件的正式律师。他理所当然应该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或降低量刑,但他感情用事,把自己的职责抛到了脑后。 因为自己的委托人是无耻之徒,所以隐瞒了对委托人有利的信息。最后,本来有可能被判无罪或8年有期徒刑的麦克斯,被判处了14年有期徒刑。作为民主主义法律秩序的代言人,萨姆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再也不能像前一部那样继续拥有好人的头衔了。一言以蔽之,萨姆成了理应受到惩罚的人,而电影则变成了法律所伸张的正义与倡导向善的人性之间角斗的战场。最后的游艇场面就是本片的高潮。 后来麦克斯将萨姆捆绑了起来,而后开始了模拟审判,游艇瞬时变成了法庭。而象征中产阶层安逸生活的游艇,要不就是遇到阵雨而疯狂颠簸,要不就是在水面上不停盘旋,最终不幸撞到暗礁而受损。也就是说,落到了麦克斯所说的但丁的第9地狱,那是只有背信弃义者们才会去的水中地狱。[插图]30年前在阶级矛盾中单方面获得胜利的萨姆,遭到了斯科塞斯的“报复”。诺特在片中的角色完全是为了承受百般捉弄而存在的,雄性气质荡然无存,胆小如鼠、笨拙的大块头如无头苍蝇般不知所措,样子引人嘲笑。而他正是引发这一切乱局的罪魁祸首。在黑白版本上完美、善良且纯真无邪的妻子和女儿,进入90年代后完全适应时代潮流变成堕落天使,而造成这一切的,是家长。影片刚开始时,萨姆接了一个离婚诉讼案,他试图让出轨的丈夫破产,可自己其实也做了不道德的事情。 妻子李始终难以摆脱丈夫搞外遇的阴影。二人表面上过得很平静,其实夫妻感情早已产生裂痕。电影中段丈夫再次劈腿,她对丈夫直言不讳地表达了蔑视。第一场卧室镜头乍一看似乎非常幸福,有说有笑的夫妻实际上是背对着彼此,对着镜子在说话。做爱场面中出现男女交握的手,戴上结婚戒指的手部特写镜头突然变成黑白影像,莫非是要看透婚姻关系内里的透视图? 没有快感的性爱结束后,妻子在卧室里百无聊赖地踱步,当她把视线移到窗外时,发现了一个人,那个人理所当然就是麦克斯。麦克斯背后的空中正在绽放美丽的烟花,仿佛是在庆祝他被释放(实际上是为了庆祝即将到来的独立纪念日)。李手中的口红和他嘴里叼着的雪茄产生了视觉联系,这当然是在暗示性。麦克斯跨坐在一堵围墙上,而尼克·诺特戴的无边眼镜跟《稻草狗》(萨姆·佩金帕导演)中的无能丈夫达斯汀·霍夫曼戴的是同一款。这个镜头暗示她的家庭里没有一堵结实的围墙。 雪上加霜,女儿丹尼尔因吸食大麻受到停学处分,她对始终把自己当孩子的父母抱有很大的不满。在父母争吵时,丹尼尔意识到了父母的腐败行为。妈妈看着狗自言自语地说道:“你好像是在医院里被调包了。”听起来倒更像是说给女儿听的。萨姆和家人首次同框的场景是在电影院里,当时上映的电影是《问题儿童》。对于妨碍大家观影的麦克斯,丹尼尔说道:“爸爸应该把那个家伙打倒在地上。”面对把自己当作无能又懦弱的胆小鬼的女儿,父亲以勒脖子的游戏做了回应。 这个家庭终究不是伊甸园,而麦克斯也不是出现在外面的一条蛇。与其说他是侵入者,倒不如说是出现在内部的镜子效应。中产阶层家庭是从里面开始腐烂的泥潭,麦克斯是从泥潭表面的泡沫中诞生出的“恶魔”。源自著名设计师索尔·巴斯夫妇的“信用单元”,由出现在恐怖角水面上的麦克斯的眼睛和轮廓,以及面部特写和血滴的叠加所构成。这一概念明确反映了麦克斯其实是萨姆一家愤怒、痛苦和扭曲的欲望的写照。那面镜子是单面反射镜子。麦克斯在警察局被搜身的时候,萨姆通过玻璃观察房间里的麦克斯,但麦克斯只能看到镜子里的自己。不过,在独立纪念日阅兵式上,由于麦克斯佩戴了反光太阳镜,从而使这种关系发生了逆转。虽然麦克斯能看清萨姆,但是萨姆却只能看到映在镜片上的自己。关注一下一名私家侦探对萨姆说的话:“一旦知道你不在家,就会有只苍蝇靠近你们家。”难不成萨姆的家庭是个招苍蝇的厕所? 片中并存着两种有关女性之性的不同观点,李和丹尼尔是受到性压抑的女性,李的丈夫满足不了她,而青春期丹尼尔的性欲得不到认可。应该藏在自己家里的萨姆因为失误而突然站起来时,丹尼尔大声喊道:“爸爸不能站起来。”这既是提醒父亲不要被窗外的麦克斯发现,同时也是对无法勃起的父亲的嘲弄。这对母女对禽兽般的麦克斯抱有性幻想。另外,萨姆的情人Rohri被有妇之夫甩掉后,以自暴自弃的心态接受麦克斯的诱惑,于是遭到了可怕的暴行(咬她脸颊的麦克斯,更像是吸血鬼,而不是强奸犯)。片中女人们不约而同地给人以渴望被强奸的印象。最后,李向麦克斯表白,她跟他有着强烈的共鸣,她说自己能够理解麦克斯心中深深的失落感,麦克斯是因为萨姆失去了14年的岁月,而她是因为萨姆失去了婚姻生活带来的幸福。 此外,丹尼尔的牙齿矫正器相当于在学校剧场里伸入她嘴里的麦克斯的手指。麦克斯说自己在监狱里被同性恋轮奸的过程中,突然发现了自己体内潜在的女性特质。可见导演一直在强调作为牺牲者的女性形象。但是当麦克斯假扮女人时,一切都发生了逆转。就像《惊魂记》中的贝茨母女一样,女性变成了攻击者。莫非斯科塞斯是根据《惊魂记》中珍妮·李的名字来命名萨姆的夫人李的名字? 同样,女儿的名字也从南茜改为丹尼尔。在《旧约》中,丹尼尔是解梦和语言专家。在《恐怖角》中,丹尼尔分别出现在影片的前后并陈述本片是根据自己的记忆改编的,而且多年以后的今天,她依然能从梦中唤醒麦克斯。这一切也许是她的噩梦,抑或是在暗示麦克斯并没有死,就像出现在中产阶层青春期少女们梦中的永生不灭的恶魔弗莱迪·克鲁格一样。 今年我去参加纽约电影节期间,受到了斯科塞斯的邀请。我参观了他的办公室、收藏室、会议室,还观摩了他在编辑室的日常工作。我很想多听一些关于他作品的事情,但他一直在讲我的电影和淳南的作品。我总不能贸然打断他如瀑布般倾泻而下的话题,问《恐怖角》的相关故事。我本着学生的心态去了那里,但到头来发现真正的学生反而是他。
斯昆梅克大概是影史最会创造动势的剪辑师了,高能镜头一个个目不暇接。德尼罗的角色是刺入腐朽中产家庭的利刃,他和刘易斯的少女成长副线比主情节有趣多了
1.有文化的恶棍真可怕;2.高潮戏很长很精彩;3.正因为生命和时间都无法挽回所以才弥显珍贵,也真是如此,你无需跟我道歉和赔礼,什么东西都抵不上,所以我要杀了你。
其实和东方快车讨论的是一个问题,道德与法律相背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律师确实应该收到惩罚,但是不应该受到私刑;反过来也一样,罪犯也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样也应该用法律作为武器。怪不得德尼罗说我是来让你爸明白他错在哪了。罪犯所承受的一切,其实和现在的律师一样,都是私刑。不能因为她是滥交,你就可以强奸她,同时不能因为他是罪犯,就可以不走法律途径,惩罚他。道德与规范有时候是冲突的,但理解起来很难。但是我觉得律师罪不至此,尤其对妻儿的迫害,这明显是对其他人的犯罪。
德尼罗所饰演的不仅是具有实感的复仇者,而是如撒旦一般的诱惑者、拷问者、审判者。他的出现撕裂了美式中产阶级家庭的和平与伪善,而更深层次的恐惧则来源于他阴魂不定的踪迹与极富煽动性的演说。马丁吸收了希区柯克极致类型框架下的反类型处理,由灾难指向诅咒,感官恐惧延伸至动机恐惧。大段高速推拉摇镜让人物时刻处在不安焦虑之中难以脱身,结尾撒旦被巨石砸死,但真正的末世才刚刚开始。
看着近年越发老态龙钟的德尼罗,都差点忘记了这个心中No.1演员的神技。回头看德尼罗的老片,重获信心。小妖女刘易斯不俗,但是在对手德尼罗时的几场戏明显越来越张力不足。喜欢此片,就剧情而言,德尼罗操之过急了,慢慢玩才是硬道理。再次致敬斯科塞斯,据说是希区柯克的原作,Mark一下。
感觉德尼罗很享受这个变态角色啊,杀别人狗虐别人情妇吻别人女儿,最大的惊喜是年轻的兰姨和少女时期的朱丽叶特刘易斯,不过根本看不出是老马的片子。。
斯科塞斯致敬希胖。大律师遭遇恐怖复仇者。罗伯特德尼罗难得演一回大恶棍,一身健硕肌肉和夸张纹身,叼雪茄、扒车底、影院狂笑、调戏女孩,无恶不作、派头十足,文盲翻身后还能读尼采、谈人生、用法律,最后的反宣判和肉搏战疯狂出了滑稽感。朱丽叶特·刘易斯的人设多少有些奇特,青春期的怪少女。
没觉得多恐怖,不过,德尼罗是个迷人的坏角色
这是在警告所有的律师,不要乱打官司!我说怎么看那个老律师那么眼熟呢,原来是派克啊派克啊啊~~~~~
老马全面致敬希胖,除了无处不在的风格引用,连配乐都请来了希胖曾经的御用伯纳德赫尔曼。正反双方的道德对比趋于模糊化,德尼罗被冲走与尼克诺特洗去手上的血迹,人物的不同结局使观众的道德立场在最后一刻被完全转移。
马丁是个超级影迷,他用一部翻拍向原版致敬,向希区柯克致敬;那种"你明知道会发生什么可就是移不开眼球"的感觉贯穿始终,全片五六十年代老式好莱坞的风骨极正,手法娴熟到会产生错觉;至于德尼罗,这般表演实在是太令人咋舌称叹了;若要说缺点,或许就是太过于沉迷于"致敬"了。
真是恐怖的一部电影,我不是讲电影故事恐怖,我是说电影拍成这样,太失败。看来我真的对马丁斯科赛斯一点都不感冒。另外说说这故事,主角一个犯罪分子,强奸狂魔,如此丧心病狂,还如此振振有辞,各种大道理,还打着复仇的高尚旗号,真TMD醉了。
1.马丁第一部大制作的片子,(3500万制作费,斯皮尔伯格监制),在踏上好莱坞主流舞台时,马丁也付出了拍一步不是自己风格电影的代价 2.然而与原版的对比还是能看出马丁的痕迹:将主角律师变成了一个亦正亦邪的人 3. 德尼罗倒吊时,你是否想到了蝙蝠侠? 4.剧场挑逗一幕,马丁教了全世界如何拍不色情的色情
马丁·斯科塞斯翻拍的惊悚片。不用一惊一乍的玩意吓人,用剧情和演技来营造氛围。罗伯特·德尼罗演技超赞。把一个复仇反派演得有血有肉,既能风度翩翩又能癫狂报复。魅力十足。可以说他才是男主角!真心拍得好。类型片中的优质佳作。
老罗在1991年没有获得影帝,被烂片沉默的羔羊男主角抢走,实在是有失人性化。
擦!有这么操蛋的律师吗智商低成那样能当律师?不合逻辑!都是因为这个stupid jerk所以给两颗星吧。那个rapist很多话说的挺有道理,比如marriage is synonymous with deception.i need a vice to remind me i am a human.
作为顶尖影迷的老马翻拍汤普森的电影,风格又致敬一把希区柯克。德尼罗演过的最强悍角色,除去在精神、语言上的塑造。德尼罗粗壮的四肢、结实的肌肉一直紧逼屏幕,给人急促的压迫感,对字母纹身的反复强调,似乎受到了《猎人之夜》的影响。扮演自以为殉道者的杀人,简直是通往神演技必须要跨过的栏啊
如果自己的当事人是个真的有罪的恶棍,律师是否就可以违背自己的职业准则为了自己心目中的“正义”而隐瞒证据呢?
这个律师不就是美国吗,难怪名字叫山姆,自以为可以代表法律惩罚别人,结果被干,马丁这个片子是在嘲讽美国政府,告诉白宫不要做世界警察,就算那些国家是恶棍,但报复你也不是完全没理由。
即使作为九十年代的电影,形式手法与画面还是老旧得可以。大半段的沉闷惊悚感欠奉以及后来的急转直下,观感不佳。看不出DeNiro帅在哪是代沟还是只是这部片的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