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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剧片头是一个人正在为录音做准备 在这个过程中穿插着令人毛骨悚然的女尸图片 并配以柔和平缓的音乐 这种融合 让人不仅感到死去亡灵无声言证的寒意 而本剧并未像常规影片那样把重点放在如何侦破案件上 而是放在了研究探索罪犯的犯罪行为上 男主通过与一个又一个在押连环杀手的深度交流 试图理解他们行为背后的动机与意义 并给他们的行为进行分类以寻找出犯罪案件之间相通的地方 并期望能为新案件侦破提供帮助 虽然男主通过自己独特的交流方式获得了不少罪犯的“真心话”并总结出了一些有用的材料 但男主角极力为了接近罪犯却忽视了现行社会为人处世的“标准流程” 就像剧中那个在电梯里与其他人相背而站的社会实验一样 ,不一样的行为不论从肢体上还是语言思想上。都会让“守规矩的人”感到不安和恐惧 而男主并未因为他人的不安而停止自己的步伐 为了能够接近真相 手段似乎对他来说变得不再重要 同真探炸弹客等近几年的剧集里的主人公一样 他们都是离真相最近的人 为了能够走进罪犯他们失去了生活并未此着魔进而失去了自我 讽刺的是 这让他们与这些罪犯的思考方式变得如此相同 只在意自己如何能够达到目的而不顾他人如何去理解和评判 而此剧最大的冲突 就是男主与权威和规矩的对抗 他不顾他人如何评价他与罪犯交流时所用的措辞如何不妥 他也不管他人如何看待他为何对一个没有任何犯罪纪录的校长死缠烂打并让他身败名裂 虽然他最后承认他想当行为科学这方面的权威 但他不知不觉的已完全脱离了他生活的根基 他那种极度客观理性的分析让他周围所有人都感到了恐惧和不安 并同时把自己的情感也埋藏在了这座理性的墓碑里 而对于剧中他的搭档们和上司而言 为了尽可能的找到心灵深处的落脚点 为了感到踏实 他们竭尽所能的维护他们的立场 因为他们知道没有立场的或立场不坚定的人在社会里几乎只能在暗中生存 但事实本身并不不屑于你持有什么立场或是否能理解它 它也不会因为你遗漏了什么部分 而觉得自己不合乎常理 而一切的误解与理解也更像是在各自立场里的自说自话
在看mindhunter,同时在看youtube上SKD的纪录片。serial killer的精神世界和心理状态真是有意思的论题。目前印象最深前三,Edmund Kemper, Ted Bundy, Charles Manson。其中让我在观看过程中感情最复杂、其行为和心理呈现形式矛盾性最强也最有趣的应该就是本剧里频繁出现的Edmund Kemper了。【建议观看Kemper真人的几个访谈。虽然很多人觉得Cameron Britton did a wonderful job,但真正的Kemper比剧中还要让人觉得intriging得多】
His story is a combination of abusive mother, psychological trauma, rage, loss of control, confusion, self-testing, self-loathing, self-battling, high intelligence and clear-minded crimes. 这是我看的这么多serial killer纪录片中,采访者(包括本部剧男主角原型John Douglas)表示同情和痛心最甚的killer,甚至有几位一度表示”I like him”, “he is a likable guy”, “never, ever felt unsafe in his presence”。
几个让人震惊的事实。
他的智商145,曾通过记忆survey的题目来通过精神测试。
他第一次杀人在15岁,对象是他爷爷奶奶。他讨厌他奶奶,但很喜欢爷爷。他说杀爷爷的原因是——不想让他deal with奶奶死了的这个事实,怕他受不了。
他跟很多警察关系不错,还曾经想做警察,因为2米多的身高被拒绝了。
他杀的几个女孩都是非常pretty, young, outgoing, innocent 的姑娘。但他杀死她们,然后砍下她们的头,与头和身体分别发生关系,然后肢解尸体扔掉。残暴至极。
他接触受害者的方式是开车偶遇hitchhiker,然后带到偏远处杀死,把尸体运回家处理。在开始杀人之前,他接了几个月的hitchhiker,车里藏着的作案工具不断升级,他说他想看看到底能控制自己到什么程度。杀了最后两个女孩以后,他又接了两个女孩。这次他非常努力的控制了自己,甚至没有走女孩们要求走的一条通向他第一次杀人现场的偏远的错误的路,而是坚持把她们从正确的路线送到正确的地方。(他在采访的时候非常细节且冗长的叙述了这一段经历和心理过程。我觉得他很“proud”和“满意”自己控制住了。虽然他在一个星期以后就杀了他母亲。)
他母亲从小口头和精神上虐待他。他声称他其实一直把其他女孩当母亲的替代品来杀。他最后两起谋杀的对象是他母亲和母亲的朋友。他对母亲的尸体做了同样残暴的事。他对母亲非常憎恨,但又非常渴望得到她的爱。有一次他在复述母亲生前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居然哽咽了。一个平静地叙说自己残暴的杀人经过、分析自己动机、让人觉得几乎没有感情的人,哽咽了。
他在杀了母亲后开车离家,一直开了三天,最后停下在路边电话亭自首。”It had to stop.”他说。
他入狱后,帮助最早一批心理犯罪学家(比如John Douglas)建立了心理犯罪理论体系(像本剧里面一样,这是FBI的一个program,采访了很多serial killers,Kemper是其中一位)。他强大的分析能力和曾经的经验给心理犯罪学家们提供了不可多得的视角。
他在法庭宣判的时候,请求判自己死刑(而且是折磨致死)。他曾多次waive自己假释听证会,认为自己以无法融入外面的世界(也无法控制自己的冲动)。
他确实口头威胁过几个采访者说要趁他们独处时伤害他们(就像最后集对Holden那样)。但他后来说这样做完全是为了看对方的反应。For fun。
有些人说他让他们毛骨悚然,因为他重述和分析自己罪行的时候冷静、有逻辑、语速快、正常得吓人。如果不知道他犯下的罪行,很可能觉得这就是一个犯罪心理学家在分析别人的案子。他极度疯狂和残暴的犯罪手法跟眼前这个看起来平和、理性和显然非常聪明的人完全无法联系到一起。有人说他是psychopath,完全不会remorse,是个操纵人心的大师,完全知道对方需要听到什么,然后表演出来(这更像Ted Bundy)。有人说他更多的是antisocial,在成长的社会化和identity形成过程中遭遇巨大挫折,无法建立跟人正常关系,但明显会有remorse和conscience。这个人的思想、心理、完全分裂的行为,像个巨大而intricate的谜团,让人着迷。
根据几个纪录片的一点主观分析(obviously there are a lot of other materials to dig in, and they may show different pictures)
他因为强势、控制欲强的母亲,一直处于强烈的loss of control/power的状态,觉得对自己和身边的事物都无法掌控。一方面,当出现矛盾的欲望和想法时(比如想杀人,但是知道杀人不对),他在做出行为前无法predict自己的行为,所以必须不断尝试、测试自己。如果能够“自控”,他也会觉得一定的控制/成就感。另一方面,Killing fantacy和真正实施killing让他得到了控制他人的快感,一种让他觉得更powerful的快感。因此他像沉迷毒品一样,先是沉浸在fantacy中,然后一旦开始杀人便无法停下。
从刚开始pick up hitchhiker的时候,他是用一种比较良性的方法获得掌控感:在pick up的过程中试着测试自己的自控能力,从能够控制自己的杀人欲望中可以获得满足和正面反馈。然而,他刚建立起的自信回家后马上会被母亲摧毁。光是自控已经不能填补他的失控感了,所以他turn to killing,一种让他获得更大快感和control的方式。一旦他lose self-control(第一次杀人),他就陷入了自己无法控制自己、在母亲面前被剥夺控制权的双重负面反馈中,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无法控制自己,以杀人的方式发泄自己在母亲身上的怒火,而这样的发泄让他觉得更难自控;另一方面,杀人的快感又不断给自己“in control"的delusion,不断增加正反馈。所以在一段时间内,他放弃了自控,投入到了killing spree中。也正因为如此,在最后终于说服自己“这样做不对”以后,他决定回到“自控”的轨道上来。在这次成功自控的经验后,他终于决定不再逃避和伤害其他人,而是deal with他认为的一切的源头:他的母亲。
我认为他是会有remorse,也会有负罪感和良知的。但是他因为从小没有得到爱,而且受到一定程度的abuse,无法与人形成情感联系,因此难以跟人达成共情。他从受虐待、逐渐心理变态、杀人、认罪、事后分析的过程中的关注重心一直是自己的感受,比如自己是否能控制自己,自己是否得到满足感。但是他的感受又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别人对他的看法,或者说,他对别人对他的看法。因为一直受到母亲的贬低,他一直觉得自己在所有人、尤其是女性眼里都是毫无魅力、笨拙、socially awkward的人。所以他说自己虽然不是生理上不举,心理上却是不举的,毫无自信。也因此他要杀死受害者后再与之发生关系,因为他觉得活着的她们肯定会厌恶、看不起他,觉得自己在性上很无能、笨拙。只有她们死后他才敢放任自己跟她们发生性行为。
但另一方面,他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优势——智商。虽然他不是Ted Bundy那样典型的narcissist,而且在人际交往中更多的是自卑和逃避,但他在interview的时候,一旦讲到他显得比较聪明的地方,或者自己觉得有满足感的时候,会不经意流露出一点点得意的表情。他明显也认识到,或者自认为,他比很多人聪明很多。然而他在描述杀人的时候一般不会有这样的流露,大多时候是cold, distant, indifferent的,偶尔会皱皱眉头。他跟Douglas说,他第一次杀人想的不是“it felt great!”,而是“it's so damn tough"。他并不是sadist,enjoy的也不是killing本身(他后来选择用枪直接结束受害者的生命,而不是用刀多次捅刺),而是死后对她们身体的绝对拥有权。
他对受害者肢解、强暴的行为,是他在自动或者强迫自己dehumanize和objectify受害者后作出的行为。也正是基于这种对受害者的物化,他通过与她们被肢解的尸体发生关系、保存受害者头颅,能产生“拥有”“所有者”的感觉。这是极度缺乏安全感和不被爱的人经常会有的渴求:我希望能拥有一个东西,完全是我的东西。只是他的病态心理让他完全超出了正常的“possess”的范围。然而一旦他把受害者看成“人”,他会表现出一定的负罪感。这在他的一次采访里也表现出来了:”those PEOPLE, not THINGs, those PEOPLE would still be with their families and loved ones, if I had the courage to make that decision (to turn myself in)”。他说这话的时候眉头微皱。
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怒火和杀人冲动,但同时他的大脑又极度清醒。他可以清醒的知道自己这次会杀人,清醒的用小技巧打消受害者上车前的疑虑,清醒的知道要杀掉witness,清醒的提高自己的杀人技巧,清醒的利用反侦察手段处理尸体,也同时清醒的知道自己在做错事。但是他的情感需求太overwhelming了,理性聪明如他也无力reason himself out。他一方面是用各种技巧躲避被发现,一方面内心又呐喊着求别人发现他、制止他。所以当一切都结束的时候,他没有顺从自己的理智逃走,而是打了那个电话。“It had to stop.” 他需要别人的帮助和拯救。
这是一个非常聪明、高效的大脑和非常失控、扭曲的心理的结合体。可怕的是,因为成长过程中的遭遇,他无法运用自己的理性控制自己的心理和行为。他一方面用着直觉和心理需求推动自己的暴行,一方面又用强大的大脑指导自己的具体行动步骤。普通人觉得这样的人可怕,因为他们看上去非常正常,因为他们在智商上压倒他们,普通人觉得在这样的人面前非常vulnerable。实际上,这样的人的内心也非常delicate和vulnerable。想象一下如果他的母亲能够充分给予他关爱,家庭和睦,父亲留在身边,他也许可以心理健康的成长,甚至可能成为社会精英。毕竟哪怕是他遭遇了那些遭遇,犯下残忍罪行,在监狱服刑赎罪的时候,都能为犯罪心理学的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他明明可以做个above-average的好人。
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他是一个智商远超145的super-high functioning psychopath, and cleverly mixed up some truths with lies so that some facts could be accounted for without revealing his true nature. All those leaking emotions and remorse were just pure acting. A world-class liar.
一些对Kemper是否是psychopath的讨论://www.quora.com/Is-Edmund-Kemper-really-a-psychopath
以及Quora上对psychopath(primary psychopath),sociopath(secondary psychopath),antisocial disorder personality和bordline disorder persionality的讨论://www.quora.com/What-s-the-difference-between-a-psychopath-and-a-sociopath-1
按照“psychopath是天生的,(生物)化学上无法感受情感” vs “sociopath可能有先天的一些因素,但主要是后天遭遇trauma形成的,情感和良知的缺失主要是对自己受到trauma的心理保护机制引发的emotional disturbance”来粗略划分的话,Kemper应该更像是high-functioning sociopath。
Kemper因为受到母亲虐待而不能跟人产生情感链接,变得易怒、不能自控的想伤害他人,让我想到了另一个受到child abuse的6岁小女孩。我在另一部剧的评论里提到了她://movie.douban.com/subject/26920281/discussion/615788010/
大卫芬奇的犯罪悬疑片,一直很喜欢。他喜欢在电影里安插一些细节,成为推理的论据。最近热播的《心灵猎人》,有哪些细节被埋藏下去了呢?
开门见山,先来说这第“10+1”个细节,之所以称之第10+1个细节而不是第11个,很简单,这个细节纯属「电影语言」,不属情节。这也是识别大卫·芬奇电影的一个重要标志,一句话:看脸!
看什么脸?自然不是布拉德·皮特的脸,也不是凯文·史派西的脸,而是大卫芬奇电影中人物「脸上打的光」。来看一组图片: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
大家可以对比下其他商业片电影中人脸的光。显然,大卫芬奇电影中的人脸百分之九十九不在最亮处,它通常是隐藏在暗处或是环境颜色中。这便是大卫芬奇黑色电影最大的特点,也是隐藏着其对现代犯罪的观点:真实的东西永远在暗处;犯罪的根源永远在暗处;人心的丑陋也永远在暗处...
理清这一点后,我们来看这部《心灵神探》(Mindhunter)中的10个细节
想必大家在看这部美剧第一个发现的便是这个东西了吧:字幕搞那么大、那么土!这可不像是大卫·芬奇这种前卫导演干的事儿!
当然,我相信这里面一定有导演或是编剧的怀旧情节:向「老警匪片」或「B级片」致敬的意思。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其他含义。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我们先把头四个这种字幕画面列出来:
细心的观众想必看完两集就会发现出这些字幕片头的规律了:没错,这个字幕片头是只跟着我们男主角 Hlden Ford 屁股走的。换句话说,如果是其他的人,比如说Wendy Carr博士去了哪,或是Bill去了哪,那就不会有这个字幕了,除非有 Ford 同行。
由此,我们不难解读出这是部带有自传性质的美剧,同时,他是以 FBI 的 Ford 探员的发展历程为线索往下进行的。再换句话说,在将来的二、三季中,什么时候我们看到这个片头字幕没有了,估计Ford也就Over掉了(至少也是行为科学研究Over掉了)。当然,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发生,Ford的故事还是会进行下去的(喜欢小鲜肉的朋友不必担心)...
注:有些朋友会发现我的话有漏洞,因为每集片头出现的陌生男人也伴随着这种「地名字幕」,这点我们一会儿谈。
我想留意到这一细节的观众不在少数吧:飞机上也能抽烟?而且还是FBI的!
我的确不知道美国那年代航空公司飞机内是否有禁烟的规定,或是航空公司对 FBI 的有特权...我只知道画面里除 BILL 再没别人抽了。这难道不是导演的故意安排?
说到这大概有人会嫌我过度阐释了。且听我把自己的想法说完:
首先,大卫芬奇的电影长镜头很少,那些剪辑的镜头也很少有超过5秒钟的,要说让演员憋那一会儿不抽烟完全不成问题!其次,我本人也抽烟,但在自己不抽烟的封闭场所里,却很反感别人抽烟,更别说那些不抽烟的人受的影响了。显然,抽烟是符合剧中角色性格特征的。而剧中 BILL 代表的是FBI。还记得车祸那场戏吗?撞车后BILL怒气冲冲地冲下了车,朝那个肇事者亮出了自己的警牌,这便是BILL这个角色的象征之一。
如此看来,这部美剧绝不仅仅是为 FBI 立牌坊的!BILL 抽烟的戏是个抽象隐喻,暗示着那个年代的 FBI 在为心理犯罪做出贡献的同时,也对很多无辜的人造成了影响和伤害。这也便是美剧的过人之处:他总是能表现出事物的两面性以及复杂性。
想必每个人都能看出 FORD 这个人的性格特征:偏执、工作狂、倔强...可洁癖这点就不太那么容易看出了。当然,不容易看出不代表没有,这点在剧中已经多次明确指出,在此我们只列举出两处:第一处是开端第一集中,FORD 回家后发现自己袖口的血,便急躁地脱下来冲洗;第二处是当其女友说在啤酒中加点冰块时,FORD说恶心...
类似这种看似没什么意义的小情节很多,更别说 FORD 从不换行头,从不忘扎领带这些习惯了。导演想干嘛,显然,这是在解构男主角的人格。我们看此类心理犯罪题材美剧最大的乐趣便在于此:侦破的人同时也是被侦破的人。从某种意义上讲,其实FORD 早已站在了那些高智商罪犯的行列(他把自己的隐私跟被采访犯人分享便是这种加入的信号),如此看来,FORD 的那些生活小洁癖便是对那些犯罪心理的补充说明。
在此特别提下 FORD 的那条领带。大家都知道:结尾处他把它给摘下来了,然后去见得ED。要知道,这可是难得一见的,这是否预示着FORD终于要在第二季中脱离FBI 的束缚了?我们拭目以待。
如果我们认为 FORD 与 WENDY 仅仅是同事或者合作利用关系,那就太天真了。那么两者之间还藏着什么?带着这个疑问我们来看几个容易被遗漏的情节:
第一个是 FORD 与 WENDY 初次见面的情形,记得吗,FORD 说了句寒暄的废话;
第二此是 FORD、女友与 WENDY 见面的场景;
第三次是两人从宾夕法尼亚州地方检察官(两人争取本杰明一案上)那回来的路上,在车上,FORD 跟 WENDY 闲聊...
这几场戏表达很晦涩,让人乍一看感觉莫名其妙,但把他们放到一起,你会冷不防发现:没错,FORD 在暗恋 WENDY,他在试图泡 WENDY。要知道,FORD这个人可是个十足的工作控,他甚至和女友在一起都是聊的案情。大家再回忆下第二次三人见面之后的一场戏:FORD 竟然在女友家里翻出了电熨斗,烫起了衣服,他兴奋的睡不着。为什么兴奋?与其说是在为 WENDY 提出的研究项目兴奋,倒不如说是在为这个项目乃至 WENDY 这个人而兴奋。
如果能解读出这一点,我们会发现,再来看 FORD 之后对女友的某些行为以及态度,以及自己在破案中的自大就顺理成章了,更不难发现他是怎样一步步走向自大、跟女友分手的路。
WENDY 这个人物角色很有意思:你说她理科男吧,她却能半夜去洗衣房喝着香槟酒喂猫;你说她冷淡吧,却总能让你感到性感、荷尔蒙暴涨(即便她也总是那一身制服)。好在还有一出WENDY背后生活的戏,让我们得知她是个同性恋。
这出戏分前后两部分:前面一出演的是 WENDY、女友单独间的谈话;后半部分又加入了两个男人(一看就是教授级别的),谈论的是一些高大上的哲学话题。注意,越是高大上的谈话越容易让观众走神,殊不知,个人认为,这段话对整个《心理侦探》第一季全10集起到了总结与解释作用,下面我就把他们的对话摘录下来:
男A:“在社会中,每个人都会为了避免自己和他人尴尬而表现出某些特定行为。” 男B:“通过展现真正的自己,使自己或他人尴尬这种想法,证明了更深层次的背叛。” 女A:Goffman看出了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角色和行为与戏剧表演之间的联系,社交互动与戏剧表演都一样,有一个表演区域,个人或演员站在上面,面对观众表演。但一定会有后台,隐藏起来的私人区域。在那里每个人都可以做真正的自己。” 男B:当然这种想法很好,但你没搞清楚重点,在隐藏的私人区域里,不会有任何人发生尴尬,造成伤害的地方从来不是后台...
注:以上对话跟后来的「FORD与女友讨论Goffman」、以及「FORD 去到那个叫做Nowhere(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灰色地带)的地方」遥相呼应。当然,这也从侧面显露出 FBI 研究人员在理论知识上的匮乏。
我个人认为这些观点也是大卫·芬奇本人的观点,所以才造成了他电影的风格与“大卫·林奇”的风格截然不同(前者犯罪题材从外部着手,后者则相反从内部着手)。显然,大卫·林奇是超现实主义,大卫·芬奇则是现实主义。
WENDY 喂猫这个情节始于第七集,止于第九集,前后三集中大概出现了四次。显然,这是电影中最常用的一种蒙太奇手段,或者我们称之为隐喻。那么,隐喻的是什么,自然我们要从三集的剧情中去找。来看看喂猫的全过程发生了什么事:
第七集,WENDY第一次发现洗衣房中有猫叫时,前后剧情伴随着 FORD、BILL 两人探访连环杀手 Jerry Brudos(那个钟爱高跟鞋的大胖子)以及三人分析 Jerry 的过程;另外 BILL 的家庭问题也开始升级(孩子在学校犯事以及偷看到父亲的断案照片);还有就是 FORD 与女友也出现了问题(做爱时被高跟鞋中断)。
第八集,WENDY 开始持续喂猫,这一集几乎整集都在演那个幼儿园老师的问题,中间伴随 FORD 再次对 Jerry Brudos 的探访。注意,这次探访是 FORD 一个人,这预示着他与其他两个搭档产生分歧了。
第九集,WENDY 最后一次喂猫,发现盒子里全是蚂蚁,自此,喂猫这个段子算是结束了。再看看剧情发生了什么:FORD、BILL采访了新的犯罪对象;幼儿园老师被撤职;一桩新的奸杀未成年女童的案子浮出水面...
列出这些戏份后,剩下的就是把喂猫的过程跟他们做比较了,这也是解读喂猫含义的关键点。
我们带着这个问题重新把 WENDY 喂猫的整个(心理)过程复述一遍,好多问题便可不言而喻:
首先 WENDY 发现了洗衣房的猫,于是便拿来食物,我们可以把 WENDY 这时的行为动机归纳到「同情心+好奇心」上;当然,这需要点耐心,于是,她便每天喂猫,她甚至开始喝着香槟酒享受这个等待猫出现的过程了;
最终,她等来的结果不是一只可爱的小猫,而是一盒子让人悚然的蚂蚁...
没错,这种心理过程也正是 FORD 做他科学研究的心理过程,他想要的答案便是WENDY 等待出现的那只猫。而他甚至开始不顾一切地享受起了自己的研究过程。从采访犯人的自我献身,到对幼儿园校长的偏执追查,再到最后那个杀女童案子的个人秀...
可以说,这个喂猫的隐喻蒙太奇设计极其巧妙。
在《心理神探》第一季全十集里,到底出现过多少次「曼森」这个字眼,我已经数不清了。(关于 查尔斯·曼森 其人,大家可以自行上网查找,或在本人「星期五文艺」专栏的另一篇文章《玛丽莲·曼森名字的由来》中了解其人相关历史。)
对此,我个人有些不一样的解读:
先来说点题外话:要知道,大卫芬奇本人可是个绝对的摇滚狂热者(他本人便是拍摇滚录影带起家的),而在摇滚类别中,他又特别钟爱工业、死亡、哥特(听听他早期那些电影原声或MV便知)。他的御用音乐制作人,九寸钉乐队的 Trent Reznor 就更不用说了,十足的死亡迷。而 Trent 曾经的好友,被他一手捧红的 玛丽莲·曼森,又是 查理斯·曼森 的狂热崇拜者...
说这些巴巴爸爸的事干嘛,我觉得大卫芬奇心中一定有个「曼森情节」,当然,不是那个崇拜之情,而是作为一个犯罪电影导演那种强烈想要搞懂这种犯罪人心理的情节。
当然,电影可不是导演纯粹发泄情节的地方。纵然,“曼森”在美国犯罪史上太典型了,他太能吸引观众了,不可否认导演在第一季中反复提及名字起到了牵制观众看下去的作用。到底这个“曼森”在第二季中能不能出现,我们只有拭目以待了。
本人斗胆做个设想:第二季 FORD 去向如何?要么留在 FBI,希望不大(他自己都把领带解开了);当私家侦探?不错的选择,但还能不能继续和 WENDY、BILL 合作了,那就难说了;最后还有一种最大胆的设想,那就是FORD即没留在FBI,也没当私家侦探,而是加入了ED、JERRY,甚至「曼森」...
说到这里,想必有人会说我漏掉了一个最关键的剧情吧!没错,就是几乎每一集开端都出现的「那个神秘陌生男人」。
你说这个神秘男人的戏份不重要把,可他几乎每一集都出现,而且还是在开头,哪能无视!你说他重要吧,他似乎又跟每一集的剧情毫不搭线,让人找不着北。
既然我们找不到每一集开端这个陌生男人在剧情中的作用,不妨换个思路,索性专门把他的戏份提炼出来,看看能不能发现点什么:
第二集:陌生男在单位。注意两点,一是他拒绝了另一个同事索要绝缘胶带(理由竟是要把用完的胶带壳给他才能拿新的)。二是陌生男工作服上写着“ADT”的LOGO(上网搜了下,这是家做安全防护社会的公司)。
第三集:陌生男出勤。注意两点,一个是陌生男在观察周围的环境;另一个是他开的车再次说明了他的工作(Electric Protection Services)
第四集:陌生男在客户家。注意两点,一是陌生男在仔细观察客户家的环境;二是他拒绝了客户的请求。
第五集:陌生男往邮箱里扔了封信。注意一点,邮箱、卡车、过马路女人穿的毛衣的颜色均为蓝色。
第六集:陌生男在自己家中。注意三点:电视中演的内容(某个人在审视某栋房子);陌生男有老婆孩子;陌生男在沙发上联系给绳子打结。
第七集:陌生男卧室中准备行动工具(衣服、手套、手枪等)。注意一点,衣服的颜色为蓝色。这个颜色把作案者与作案对象联系了起来。
第九集:陌生男从屋中想歪窥视某栋房子。注意一点,陌生男看大窥视的房子里有人影闪过时,反应有些抓狂。
第十集:陌生男在房子前烧纸。注意三点:一是这集陌生男的戏份不在开头,而是在结尾;二是陌生男烧的那些纸上画的都是女人穿着内衣被捆绑的图案;三是那栋房子不是第九集中陌生男窥视的那栋。
浏览完这全部,如果我们把陌生男人的戏份综合起来当成个独立整体,便不难从中解读出如下结论:
首先,这是一个完整的犯案过程:从寻找作案对象,到跟踪侦查作案对象,再到作案完成;其次,作案者便是这个陌生男人(这在第七集 BILL 的咨询与第六集陌生男家中沙发练习绳子打结便能得到印证);再次,这是个连环杀手,第十集结尾和第九集开端的房子不是一栋便可印证。
好啦,我想只要细心,以上关于陌生男人的戏便不难搞懂。可难点在于,到底这跟《心理神探》主线要讲的东西有什么关系呢!难道是导演硬塞进来冲片花的?!
答案当然不是。细心的观众大概会和我一样看出两点反常的地方。哪里反常:一是陌生男人作为剧集开端这一规律并不是每一集都如此;另一个是我之前说过的那个「地名字幕」的规律好像不成立:陌生男人出现的时候竟然也会有那个地名字幕!
带着这两点反常,我们接着往下看...
9、第一、八、十集的反常规开端
为什么说这三集是反常规的,很简单,没有陌生男出现。那么,我们就来看看取而代之的是什么:
第一集:FORD在某个犯罪现场跟犯罪者谈判。
第八集:某人在打印纸上圈下了DEVIANT、PAROMANIA、TORTURE...这几个单词。
第十集:邮递员往桌子上放了ED寄给FORD探员的信。
我们来尝试提炼这三集的特点与共性:首先,这三集开端都跟FORD 探员有关;其次,这三集内容相对陌生男人的开端,似乎和各自所在剧集情节联系更紧密一些(第一集开端促使 FORD 开始对犯罪行为的研究;第八集开端的打印纸便是后面 FORD给幼儿园孩子的讲稿);第十集开端的信为后来ED自杀逼 FORD 出现埋下了伏笔...
本人实在想不通导演为什么要在这三集中破坏「陌生男人作为开端」的规律(当然,也许是本人想多了),除非...除非编导把 FORD 和那个「陌生连环杀手」的心理过程划了等号!再者,伴随陌生男人的那个「地名字幕」也无形中把两人联系在了一起。这也就是我在前文中斗胆预测 FORD 将来去向的依据之一。
当然,以上观点本人也还没说服自己,留作大家讨论。
这场戏是最让人回味无穷的:FORD去了医院,见到了ED;ED在讲述完自杀目的以及自己对那些被杀害女人的态度观点后,将 FORD 拥入怀中;FORD 挣脱出 ED 的两只胳膊冲出病房,在医院走廊跌倒近乎窒息...
为什么 FORD 此时会反应如此强烈甚至歇斯底里,对此我个人认为有这样几层解读:
首先,FORD 在听完 ED 讲述自己和那些被杀的女人达到了心灵沟通时,感到自己正式成为了ED的猎物,更甚者,这个猎物是自己送上门的;
其次,FORD 感到了自己身份角色的转变:从犯罪行为研究变成了犯罪身体体验。这种感觉有点像从研究教材中的人兽杂交转成了亲自去人兽杂交。
再次,自己竟不知不觉在研究中站到了那些变态杀手的一边。
综上所述,换成谁能受得了,不瘫那才怪!
再次重述一点:此时的 FORD 大概正是到了他所谓的那个「临界点」了,正义与邪恶大概也就是一线之隔。未来何去何从,是FBI?还是私家侦探?还是下一个ED?…
撰文:太虚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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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真棒,整个剧都提升了。
4.5;摒弃戏剧情节,聚焦饱含科研信息的对话,理论调查与实践运用结合完美,数案并行的脑力考验让人沉溺其中,谈话制造的情境模拟使观众拥有身临其境感,从而在对照案例时,引发剧内外的心理比照,专业性一流,编剧也是厉害;典型的「深渊回望」,探究人性黑洞,永无规则可寻,这正是迷人之处。
无论第一集多难看都要挺住,第二集就会渐入佳境,后面就欲罢不能了。
好看,肌理极丰富,整部剧在灰色地带游走。探案的刺激与真相的不明朗互为抵消,执法者的热望与学术派的清高来回撕扯,男性向内坍缩的自尊与女性无远弗届的洞见彼此相照。乔的演技日趋层次丰满,天真而世故,专一又贪婪,温柔且薄情。最终集的急转直下点了深渊回望的题,一如那个爬满蚂蚁的金枪鱼罐头。
挺喜欢前四集,第5、6集围绕一个案子太多不必要的破案抓马感觉像在看CBS罪案剧,最后一集收尾还不错。Bottom Line:足够吸引人能一口气看下去。
没什么真正有悬疑感的剧情,还特别话痨。里面的罪犯精神分析现在是个读书看报的都懂
没什么激动人心的破案,而是讲一个人凝视深渊然后被深渊凝视的故事……
男主的选角可以说是非常失败了,外形出戏就要用演技去补坑,然鹅这演技别说被坎伯等一众变态秒掉,连那几个小镇懵逼警察都比不上。想想爱德华·诺顿、杰克·吉伦哈尔比小乔还年轻时已经贡献什么演技,这种顶配的剧为啥不找个顶配男主。第二季也不能换人,导演难道不绝望吗。。。
这是……最后突然发现自己竟然是基佬,窒息了?
感觉在芬奇拍的那几集(尤其是最后两集)里,男主演技变好了,以前从来没这么切实的体会到导演对演员表演产生肉眼可见的影响。
审讯部分非常“沉默的羔羊”,最后两集像看到了“七宗罪”。傲慢自负不也是一种偏执人格?善泳者溺于水果然没错。(小乔演得太好了,完全忘记了是弯的!)
问:大卫芬奇的作品和发电量不足的北朝鲜冬天有什么共同点?答:室内灯光永远不足,室外光线永远阴沉,人物基本不苟言笑,禁欲系的灰暗氛围,静水深流的死亡主题,一个日渐黑化扭曲的男主。
说网飞没有中文字幕的,我怀疑你们看了假的网飞
我最爱的一类犯罪剧,没有开挂神探和刺激剧情,而是阐述人究竟如何对待无法理解的事物。它将原作案例纪实全部按合理的虚构故事线重组,完全符合逻辑。台词极还原,氛围和角色却是自己的,从原点出发一路狂奔,直到深渊回以凝视。除此之外,场景时代感和镜头切换的美感也使我惊叹。我所见最好的改编作。
剧版《十二宫》,并非常规意义上的侦探剧,几乎完全就是靠着俩犯罪心理学专家之间的聊天以及同联邦罪犯们的对话来展开对犯罪动机的调查和追溯,更侧重于心理分析,不开挂重写实,整部剧质感很好,完全照着电影的拍法,但故事节奏偏缓慢,少了一些情节的爆点,总让人感觉很平淡,总体不如《真探》
Debbie怎么能做到那么专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