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剧讲述了一位“法律上已宣布死亡”的前CIA特工,受雇于一位神秘的亿万富翁,打自主正义牌,用私人力量来打击犯罪保护人民。 卡维泽所饰演的角色名叫Reese,他在秘密行动中所受的特殊培训得到了爱默生的角色Finch的注意。Finch是一名软件天才,他发明了一种可以使用模式识别即将行使暴力犯罪族群的程式。用这种国家最先进的监视技术,这两人游离于法律之外,用Reese娴熟的特工能力以及Finch无限的财富,揭开那神秘的犯罪嫌疑人,并在犯罪发生之前制止它。 Reese的行动受到了NYPD-纽约警局的关注,包括凶杀科侦探Carter,以及Fusco,一名Reese曾经利用过的警丵察。而Reese和Finch发现,在这个私人隐私被肆意暴露,每个人都被政府“老大哥”监视的时代,只要正确地利用信息、在正确的时间、发现正确的人,便可以制止犯罪,改变一切。 CBS已续订...
糟糕历史国语第四季白首相知狂怒的金佛名姝 第一季采盐人欢喜拍档地狱搜查线胜利时刻:湖人王朝崛起第二季军营芝麻官罗宾汉的真实故事农家十二月洛杉矶之战恶搞版友谊万岁星辰预言我爱你实境之旅-桂林马洛2022机器人侵犯地球肩上蝶惊魂记你迟到的许多年叶问外传:张天志 (幕后花絮记录)环城七十里末路爱神太阳泪人妖打排球垂死挣扎将军之夜外星恶客丧日少女立体声蓝天之火 下(国语版)最后一战大侦探波洛第一季X战警(原声版)我们有人在撒谎第二季尼罗河之宝微观小世界第一季畸形人和平战士(2021)小女霓裳换尸疑云周恩来回延安厨刀与小青椒-一日的料理帖-又美又疯、又甜又狠说的就是根妹。
弹幕经常有人在问你们到底是哪集开始喜欢根妹,她哪集变好人,不好意思,我喜欢的就是第二季那个说人类是错误代码的根妹。为了信仰不顾一切,无关她是不是正派。
是那个知道了机器的存在,一心想要解放机器的中二少女。设了一个局让自己变成无关号码,引出了还是二人组的POI小队。
为了要挟冯七,说出如果你向别人求救,我就随机抽取一个幸运路人突突。
冯七猜测她是不是受过什么童年创伤,根妹说自己so sweet。
冯七阻止她伤害Grace,根妹表示我又不是反社会。
冯七建议她不要接近号码,根妹说我现在是个好人咯。
每次根妹一本正经脸去推销自己简直不要太可爱。
开启上帝模式一路杀到机器大本营,看到机器被搬走还失落到哭了,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反差萌。
在精神病院接到机器电话又秒变精神。对机器狂热甚至有点盲目崇拜的根妹,就是我入坑的根妹。
根妹最大的转折点,或者说大部分人喜欢的“好根”上线还是从第三季第十七集,根妹的救赎之旅开始。
根妹面对能运行撒玛利亚的人芯片和“无关号码”,选择了救人,最终得到冯七的认同成为POI正式在编队员。
其实根妹的人设并没有跑偏,她还是那个杀伐果断的根妹,只是她开始有重视的人。
面对会导致冯七被撒玛利亚人追杀的“毒师前女友”(撒玛利亚人看中的算法项目负责人),根妹打算瞒着冯七毒死她。
即使被敌方特工架在床上,也要先扭断伤害过Shaw的马婷婷脖子。
有威胁的人毫不犹豫杀,喜欢的人玩命去救。
为了劝Shaw回地铁站,放话如果Shaw自杀她也会跟着,撒玛利亚人的模拟都没根妹路子野。
快要被撒玛利亚人的特工开脑,根妹想的竟然是不想让冯七看到。
连以前在根妹口中是宠物的李四,根妹也没有抛下他而是选择并肩作战。
还记得第二季李四和卡姐去追查根妹的过去,根妹为了让伤害她朋友的凶手一家良心不安,给人家寄了16年《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这是敢恨。
说人类是错误代码的根妹最终也学会了爱,敢爱敢恨的根妹就是让我着迷的根妹。
根妹出现的场景全是名场面,她就是高光本光。
《疑犯追踪》第四季中后期剧情疲软的时候,全靠根妹的花样cosplay撑着。
第三季第三集根妹飞越疯人院,开启自动瞄准程序打中赫什大叔,有点小骄傲说“你以为她真的会抛弃我吗”。还感谢医生说自己好多了,这回医生该疯了。
在冯七电击治疗中心戒网瘾,根妹利用上帝模式帮POI小队救李四、救冯七。被主控抓住,利用高频率声音和机器沟通反杀主控。
第三季十七集偷情报,二十二集组迷弟编程队,每个机器交代的任务都出色完成。
装了人工耳蜗后更是开了外挂,“hubris”对根妹来说都要变成一个褒义词了。
第三季的根妹有多闪闪发光,第四季的根妹就有多可怜兮兮。
和冯七一起编程,被冯七看穿她因为不能和机器说话感到寂寞。
不想一个人留在地铁站,把有POI小队的地方当成她可以回去的港湾。
哪怕只剩声音也一直在输出。
Alpha根和战损根切换自如,根妹即使是代码也是最elegant的代码。
根妹编得了程,开得了枪,撒娇的时候萌你一脸,执行任务的时候帅你一脸。
论编程,除了没写出机器和撒玛利亚人的冯七和Arthur强,编程能力应该可以排在全剧前五。
论实战能力,不如李四和Shaw,但凭着电击神器也解决了不少问题,毕竟是可以一边开车一边击翻敌方战车引擎盖的业余选手。
论美貌,斯通牧场精神病院院花。
美强我是赞同的,惨就不认同了。我一点也不觉得根妹惨,为了信仰坚持自己所做之事,这一生也算求仁得仁了。
根妹说Shaw是直线,根妹自己也何尝不是一条直线,为了信仰一往无前的直线。
《疑犯追踪》另一篇文
如果我说得太多了,那只是因为我爱得太多了。 (以下是在等第三季开播时候写的。而第三季......我发现好像跟前两季不是一部剧啊TT) ------------------------------------------------------------------------------ 0: 先来一首定场诗: 《琉瑶侠客行》 中年落魄市井间,风尘萧瑟多苦颜。自恨奇士竟错许,长吁美人隔九泉。一朝赖君垂拂拭,剖心输丹雪胸臆。遂绰长铗为驱驰,鹑衣虬须从此弃。朝缚虎虺溅腥紫,暮催金簳贯熊罴。岁晏秋风起,两鬓已星星。尘黯书楼茶半盏,夜冷琉瑶雨一城。尽此杯中酒,与君肺腑倾。君为我掷千黄金,恶夜执手共死生。相知同一己,岂惟弟与兄。举世结交何寥落,方寸道合唯有君。待吾报尔苍生意,相携海上卧白云。 [注] 琉瑶:民国时期的报刊曾把New York翻译为“琉瑶府”。 奇士竟错许:李四错信CIA。 美人隔九泉:李四挚爱的女人杰西卡已死。 鹑衣虬须:李四的乞丐装扮。 尘黯书楼:废弃的图书馆。 茶半盏:宅总爱喝煎绿茶。 雨一城:两人冒雨出去看电影。 杯中酒:李四请宅总喝深水炸弹。 千黄金:宅总为救李四,一书包富兰克林扔在伊拉克医生面前。 共死生:天台拆弹。 苍生意:宅总拯救“无关号码”的事业。 相携海上卧白云:S1E01里李四曾说退休后想买一艘船,让杰西卡做大副。我觉得宅总做大副也会很称职的! (打油诗而已。词句欠雅,平仄不叶。仅为表一片丹心。) (其实还想添上一句“铁门闻犬吠,...........归人”,不过似乎不大合衬,所以小熊君还是不出镜了。) 1、演员 下边这段叫做:我(们)是怎么喜欢上POI的。 很久之前,看到有人提起一部叫[Person of Interest]的新剧。不过没有第一时间去看(才出一季的新剧,一般会选择观望)。 后来,某个基友说,嗳,说真的,POI不错,你该看看。 我表示:好,我会观望。 又过了一段,另一个基友很激动地跑来说,快去看POI!神剧!诺兰弟编剧,科幻加罪案,人工智能背景,两个主角超帅,彼此感情戏好看得出血,绝对绝对你的菜! 看了一两集,想把基友拎出来戳死。 你说“超帅”的主角是迈克尔爱默生吗?!这个矮墩墩,金鱼眼,尖鼻子,五短身材,长得犹如花栗鼠、土拨鼠、鼹鼠、海狸鼠……(总之就是啮齿目动物)的老男人?! 瞧他那奇异的人中线条!还有那歪斜的嘴巴! 他就像是《拇指姑娘》里生活在地下、妄想霸占小美人儿的鼹鼠先生。 又像是蝙蝠侠里的大反派企鹅。(迈克尔还真给蝙蝠侠里的小丑配过音) 没错我承认迈克尔的演技是艾美级别的,还从事过自由插画师这么有才华的职业。 可是……到底他还是鼹鼠企鹅和土拨鼠啊! 这人后面肯定会翻脸变反派吧? 这你们也萌得起来!丧心病狂啊! 故事再好,主角看不顺眼也不行啊! 而且这真不是抄袭White Collar?两个关系亲密的男人,纽约,一集破一个案子;一个样貌有点猥琐的矮个儿天才(Moz别伤心我还是爱你的),一个黑人女警;案子之外另一条线是挖掘主角自己的黑历史…… ——以上选自我对那位基友的吼叫。 然而,基友毕竟是最为我着想的人。她几乎跪地恳求,求我多看几集:以项上人头担保,这剧你真的会喜欢,不信我你要信诺兰DNA啊,不信诺兰你要信美帝的人民选择奖啊…… 于是只好黑着脸多看几集。反正是剧荒期。 慢慢看下去,逐渐,逐渐,心里开始出现这样一些微弱的声音: 咦,鼹鼠先生似乎越看越顺眼了…… 三件套严严实实捂起来很有绅士气质呀。即使一个人坐在黑灯瞎火的图书馆也要打领带、口袋里放着叠成马蹄莲形状的花手帕,对自己很有要求嘛…… 而闷骚的基佬紫裤子、绿底橙色波点领带、宝蓝色天鹅绒外套,在他身上也很好看呢…… 做俯卧撑也看书、吃早饭也看书、跟踪坏人也带着本书的书痴模样也蛮可爱的…… 陪在小姑娘身边勇敢地面对坏人、紧紧抿住歪斜的嘴巴,还真有英雄气概…… 分分钟黑进世间任何一个网站包括国家数据库、国防部的时候有一点点帅唷…… 提到那台可以改变人类文明史的机器时,淡淡抛出一句“I built it”,也相当霸气啊…… 第一季快看完的时候,心声已经彻底变成—— 啊,宅总好美,宅总好棒,宅总好聪明,宅总好勇敢,宅总最可爱了,宅总最厉害了,宅总最有钱了(这也算?)…… 后来我发现,以上这个过程很多POI的粉丝都经历过。 (当然,一切一切的基础是过硬的剧本、震撼人心的设想,然后是剪辑配乐以及演员入木三分的表演。) 这再次证明人类是智慧生物,我们评判同类魅力的时候可以完全不基于外形(鲜艳的尾羽、光滑多斑点的皮毛……)。智慧的力量无与伦比。智慧可以直接演化为性感和魅力。芬奇先生以他无敌的灰色小细胞(比利时小胡子的话),毅然填补了身高外貌身材上的(严重?)不足。 (又或许,这就是“一旦慢慢接受了这种设定就觉得还挺带感”的斯德哥尔摩症?……) 另一位Starring詹姆斯卡维泽,虽然某位基友吐槽他是“木头人”,还有人说他“扑克脸”、面瘫,但浑身散发的侠客+救世主的感觉,温柔而明净。 至此深深跪服乔纳森和导演和服化道摄录美各单位工作人员。把一个貌美如花、六块腹肌的壮汉捧成偶像英雄,那不算本事(《绿箭侠》之类的),把一个其貌不扬的老男人和一个头发花白的肚腩汉捧成英雄,那才叫本事。 卡维泽的容貌并不美得耀眼。他那种好看,乍一看稍嫌普通,却是有余韵的,带一道浅浅凹陷的细巧鼻尖、宝珠似的灰绿眸子、薄嘴唇,构成安宁和悦的性感气息——另有些美人,那种美貌是爆米花在舌头上的一点香甜,让人没看一会儿就不耐烦,之后也不再惦念。 他的颧颊清峻如削,俊秀中略带苦涩。那双形状漂亮的眼睛里,有种虔诚的人才有的、笃信的光芒。又天真,又哀伤。He has the sweetest sadness。你会忍不住期待他垂下浓密的睫毛,像合欢树叶在夜风中闭合……然后微微一笑——不是快活的大笑,只是湖上涟漪式的,微笑。 有时他的沉默里又带着善意的嘲讽味道。但没有一点侵略性,像一颗不烫手不灼人的星星。 迈克尔艾默生,老戏骨。他在POI里一看就是有钱人,就像在Lost里一看就是坏人。“面团团如富家翁”,即此谓也。脸颊两侧留着精心修剪的鬓发,衬出孤芳自赏的学者气质。许多人都有一双很过得去的眼睛,但嘴巴甚至暴露人的智商和涵养。迈克尔的嘴角线条十分聪明,不说话的时候能说出更多话,契合了哈罗德•芬奇那种优雅,和善,以及精神洁癖者与世间一切的微微疏离。 “多金”与“多智”,“富翁”与“学者”,本来是极端矛盾的两种特质和身份——人们总为有钱人贴上冷酷、唯利是图、汲汲营营的标签,学者则必然清贫、瘦削、迂腐。两种身份本来如冰炭不能共器,芬奇这角色却居然能让两者和谐共存。身为站在人类金字塔尖上的人,他并不自矜自傲,但财富和智慧赋予他一种天然的权威。 其实看看POI第一季第一集的原剧本,芬奇出场时穿的是“皱巴巴的西装”,也就是说,那精致得有些过分的三件套风格,是开拍之后的改动。 2:两人 就像无数人说过的那样,POI中这个组合,是诺兰弟的“蝙蝠侠”分解而成。一个是大隐隐于市的亿万富豪、电脑天才、黑客鼻祖,一个是他招揽来做搭档的、身手超卓的前CIA特工。 他们几乎算是两个完人。芬奇的完美体现在天赋、胸怀、学识和超越时代的认识上。里瑟的完美则体现在容貌、武力与勇敢、嫉恶如仇的性格上。 两人都一样有着善良柔软的内心。可惜,属于他们的韶年和幸福的机缘早已远去。他们都曾深爱过,也都被孤单地留在世上。杰西卡的死亡一度为里瑟的心打上了封条。红发女画家格蕾丝则是以触手可及的天各一方,令芬奇的爱情成了永不落幕的悲剧。 两个孑然一身的人,再没什么可以失掉,在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无人知晓地死去似乎已是注定的结局。如果不是芬奇,我猜里瑟真会在一个月之内把自己喝死。幸好芬奇把黄框框授予他,救他于自暴自弃的泥涂之中。 从那时起,两个人的人生和结局都改变了。拖着脚步向死地走去的前特工回过身来,得到了第二次救赎的机会。独来独往、离群索居、封闭自己的黑客富豪也有了第二次打开心扉,感受温暖的机会。 他们是隐士,又是侠士。他们像是在人间,又像是不在人间。 二人组的大本营,是一个像主人一样无人知晓的废弃图书馆。踏着铺了满地的旧书上楼,拉开轧轧作响的铁栅栏门,就进入了芬奇的工作室。窗户外支着施工用脚手架,并以苫布遮盖,日光照不进来,室内光线慵黯,有种神秘而安定的气息。一个圆桌充作电脑台,一个破玻璃立板,裂缝处用黄胶带粘住,这就是全部工作设备。室内装饰唯有满墙满墙的书,几个古旧发黄的地球仪,好多小抽屉的木头柜子(本来应该是放图书卡的)……虽然POI的标签中标着“科幻”,这个出镜率最高的场景——废弃图书馆,却没有半点科幻气息。 同是亿万富翁的大本营,布鲁斯韦恩研制武器的蝙蝠洞、托尼斯塔克与贾维斯一起打造战衣的地下工作室,都充满高精尖科技气息,泛着金属光泽。 里瑟和芬奇的图书馆则正与之相反。它更像摆设波斯拖鞋、酒精灯、小提琴、墙壁布满弹孔的贝克街221号B。长日静穆,时间好像停滞了,故意落后时代一点点,带着避世秦人似的固执自许,又有田园诗一般的古典浪漫情怀。 窗外市声盈然,人世近在咫尺,却像是两个各行其是的宇宙。栖居此地的人,他们以不存在的方式存在。 POI(前两季)的黑暗美学与诺兰氏的蝙蝠侠一以贯之(这大家都知道的了),全剧弥漫孤寂悲壮之氛,配乐和剪辑倍助其威。里瑟和芬奇仿佛时时刻刻置身在午夜迷雾之中,朝避猛虎,夕避长蛇,所守或匪亲,化为狼与豺,好人总是分身乏术,坏人永远雨后春笋。不堪回首的过去阴魂不散,生死未卜的战斗仿佛走迷宫,死亡总在下一个拐弯处磨刀霍霍…… 图书馆二人组的“侠客行”,不是“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那末威风凛凛。更像是温庭筠的诗句:“欲出鸿都门,阴云蔽城阙。宝剑黯如水,微红湿余血。白马夜频惊,三更霸陵雪。” 世路艰辛,郁悒萦怀,世事不平,义愤填膺。最好的景观,是一位渺小的伟人,在肮脏的世界上,干净地活了几十年。 这么想来,芬奇那精心搭配的三件套华服、里瑟那用发胶抹得一丝不苟的短发和黑西装白衬衣,甚至有种“进不入以离尤兮,退将复修吾初服。佩缤纷其繁饰兮。余独好修以为常”的离骚式美感。 在青草萋萋,鸟声如洗的墓园,两人平静地谈论死亡。面对晨风吹拂的苍茫海面,他说,很高兴你回来了,里瑟先生,暴风雨才刚刚开始。寒风淅淅,布鲁克林大桥下,一片空旷中孤单单一张长椅,他徐徐走来,在他身边坐下。他叫着他的名字说,约翰,我知道你的一切。他说,那些我们相遇之前的事情,无法改变。他们望着远天阴沉云翳,各自裹紧了厚呢大衣。 这是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他们在一切繁华之外。 风刀霜剑严相逼,天纵英才如芬奇,勇冠三军如里瑟,也不是每次都能应付裕如。但强于蝙蝠侠故事的是,编剧一旦把“侠”拆分成为两个人,他们就不再像布鲁斯韦恩那样孤清。 他们有机会肝胆相照,灵犀相通,并互为荒野之灯,冬夜之火,成为彼此最坚实的依靠,最熨帖的眷注。 那依靠,是他们一次一次隔着电话听到枪声、爆炸声之后的问答:“Mr.Reese,你还好吗?”“我没事。”“Finch,你在吗?”“我永远在,Mr.Reese,永远。” 是当里瑟抱着必死之心登上楼顶,忽听到芬奇幽幽的声音“我等你好久了”。 是里瑟身陷囹圄时,极端厌恶枪械的斯文学者芬奇从一开始就做好了劫狱的Plan B。在百般设法营救里瑟的同时,他始终面对玻璃板上的监狱图纸勾勾画画,到了最后关头,他毫不犹豫地全副武装,长枪在手,打算孤注一掷,冲上里克岛去抢人。 是当根发现里瑟追到火车站时,芬奇压抑不住骄傲自豪,一字一字说道,他证明你错了,不是所有的人都是错误代码。 那眷注是停车场一番血腥悲壮之后,在宁静的公寓房间里,芬奇微笑着,给轮椅上的里瑟亮出一个粉蓝色的坐垫。 是芬奇为PTSD所苦的时候,里瑟硬拉他出门喝酒。直到他走在大街上的脚步逐渐从容起来,里瑟的嘴角悄悄露出得逞的微笑。 是芬奇知道里瑟喜欢在某个公园里与某位老人下中国象棋,就特地在那个社区为他买了公寓,当成生日礼物送给他。 是当芬奇发现里瑟被困孤岛、情况凶险,他不惮冒着飓风暴雨,开水上飞机飞到岛上去找他,陪伴他呆在“暴风雪山庄”里。 在那之外,则全是清冷阴郁,空廓寂寥。明月照积雪,天寒翠袖薄。 就像汪曾祺评论李贺的诗:在黑底子上画画,颜色会显得格外鲜艳。黑底子上那点点微光,像星空一样迷人。 当他们并肩走在夜色里,霓虹灯在身后化成一簇簇彩色光团,犹如泡在温水里缓缓融化的水果糖。 那是独属于两位无名英雄的安宁。只在这样的时刻,过往的一切显得遥远,那些孤单而漫长的日子不能再伤害他们。 “我们行走在黑暗中,我们就是黑暗”。是的,他们像黑夜——但却是温暖的春天的夜。 他们拥有寂静和群星。 3:信任与机会 POI第一季第一集,开场就是里瑟轻柔的声音:When you find that one person who connects you to the world, you become someone different, someone better. When thatperson is taken from you, what do you become then?当你找到在这世上的羁绊,你将慢慢变化,变成更好的自己。而当这个人从你身边被夺走,那你又会变成什么? 下一个镜头就给出了答案——沐浴在爱河和清晨阳光中的快乐英俊男人,变成了午夜地铁上鹑衣百结、颜貌憔悴的活死尸。 里瑟没有机会及时赶回新罗谢尔,拯救遇人不淑的杰西卡。杰西卡死后,他趁她丈夫不在,进入她家客厅,用影碟机反复播放她的结婚录像。画面定格在看似平常的一幕:新郎手握着她的颈子跟她说话,杰西卡面色僵硬而有惧色。忽注意到有人靠近,她略显惊惶地回头去看。 在逐渐暗下去的暮色里,里瑟像痛苦的雕像一样一动不动,久久凝视死去爱人惊惧的双眼。 用手握着妻子的脖颈,这个肢体语言暗示了那男人极强的控制欲。正是这一点日后演变成了致命的家庭暴力。 几乎能听到他心中痛苦的嘶吼:如果我能早一点发觉,如果我能早一点赶到…… 若杰西卡不死,也许她会与丈夫离婚,等待里瑟回来,重拾旧爱……但她没有第二次机会。CIA欺骗他,他不再信任。杰西卡含冤而死,他不再爱。 芬奇那边的故事,是他把毕生心血交付给了错误的人,并失掉了最好的朋友和健全的身体。 好在他们都还有第二次机会。 POI的第一季和第二季,情感主线始终围绕着“信任”,“羁绊”和“第二次机会”。在拯救号码人物的时候,芬奇和里瑟不止一次说,我们没有机会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了,但是……他们有。 这不仅是历劫余生的“活死人”的悲悯,更是迟暮之襟怀。在生命之秋,祈望已如春花夏叶之凋落,前尘如梦,对自己生命的爱,超脱为对世人的慈悲。他们置生死于度外,是因更懂得珍惜生命,一切生命。 这就是为什么当他们发现S2E08里那对冤家夫妻互相买凶杀害对方,虽然一方面觉得他们不怎么值得救,但仍设法把他们锁在一个房间里,苦心孤诣地摆上旧照片、红酒,等待他们找回对彼此的爱。 当里瑟陪一对愤世情侣去抢银行,失陷地下室,时间已不够三人全身而退,芬奇咬牙说道:丢下他们!里瑟却说:我从不丢弃任何一个人。 约翰•邓恩的布道辞说:没有人是自成一体、与世隔绝的孤岛,每一个人都是广袤大陆的一部份。如果海浪冲掉了一块岩石,欧洲就减少,如同一个海岬失掉一角,如同你的朋友或者你自己的领地失掉一块。每个人的死亡都是我的哀伤,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 因此每个濒危的人也都是里瑟和芬奇。那位德国老特工,是另一个里瑟——坐在深夜花园里,将死的老特工说,他们夺走了我的一切,但我的一部分仍然存活了下来;天赋异禀的中学生电脑天才,是另一个芬奇。在地铁站台,芬奇对那少年说,我曾和你一样鲁莽,犯了错误,但是我最大的错误却给了我惊喜,让我有机会找到你,帮助你。 每救回一个人,他们就把自己多救活了一点。每当受害者摆脱威胁,重回到平静幸福的生活中去,他们也就得回了一点真正的生活。 他们与人世千丝万缕的羁绊和爱,就以这样的方式慢慢地、重新莳育起来。 (所以当第三季里女特工肖加入进来时,会让人感觉那么格格不入。三个人走在一起,泾渭分明。里瑟和芬奇已是醇厚老酒,是酿得香熟的醍醐,而肖还是青涩的果子,是生酥。) (不得不说,让肖成为常驻角色,真是一个昏招。) (钱锺书曾说,大抵学问是荒江野老屋中,二三素心人商量培养之事。肖不是素心人。) 前两季另一条线索是:信任。虽然芬奇保证过“我绝不骗你”,但在刚开始合作之际,里瑟并不怎么信任芬奇,他认为“机器”是编出来的。他不放过一切机会打探芬奇的“隐私”。早餐爱吃什么、隐藏身份是什么、喜欢喝什么饮料……弄得芬奇不得不一再强调,你这么做是没用的,我是个很注重隐私的人。 他真想知道芬奇的秘密吗?不一定。在S1E18中(“双重身份的贩毒女士”),芬奇误食摇头丸,被弗斯科送回图书馆。当嗨得晕头转向、满面桃花的老板主动说“你想知道什么尽管问”的时候,Mr.Reese,这难道不是一劳永逸搞定你那些问题的最佳良机吗? 但里瑟问了什么呢?他只说了一句,晚安,Harold,然后就走开自己去睡觉了。 其实,他并不真想窥探老板的隐私,或者说,他的目的并不是最后的“真相”,而是过程。他希望有一天芬奇愿意放下心防、亲口告诉他。那讲述与聆听的过程,才是他要的。 (或者说,这是编剧为他们在灰暗生活中找到的小情趣。) S1E10(血溅停车场)是两人关系的重大转捩点。在后面一集,里瑟一直留在公寓养伤,外勤任务都由芬奇完成。夜色中,女警卡特放下公共电话,转过身去,就看到路边咖啡馆坐在靠窗位置的芬奇。 那个冰冷霸气、面带愠色的眼镜先生,看上去简直有点陌生。他一直温文尔雅,何曾表现出这样的威严?简直像站在领地边缘、瞪视外来侵略者的公狮子。 怒容是因卡特出卖里瑟,害里瑟受了重伤。这一刻,他是挡在Mr.Reese身前的护卫者。 从那之后,我们可以看到,两人在工作之外的交往越来越多。里瑟的公寓,芬奇有钥匙可以自由进出。图书馆多了一只小熊之后,一起遛狗,给狗洗澡,带狗去看电影……两人愈发形影不离。 越靠近就越发现,他们两人如此相像。本拟深林人不知,幸有明月来相照。他撕掉了他心上的封条。他也把他从自己做的茧里拽了出来。 这种感情不是友情、亲情、爱情中任何一种。朋友是什么?是像卡特和弗斯科那样的人。S2E13那一集,里瑟决心单身上天台赴死,卡特含泪阻拦他,他以“你还有儿子”的理由,劝说卡特离开(“挽断罗衣留不住”)。劝得走的是朋友,劝不走的是芬奇。所以芬奇不是朋友。 片头的最后一个镜头,是在一个黑暗的隧道里,芬奇和里瑟并肩走着,走向光亮。我想,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同行者。 4:意义 第一季刚看几集的时候,一直觉得难以置信:什么?这两人只是单纯地打坏蛋救好人?没有恐怖主义头目威胁要炸翻纽约?行侠仗义?天哪,法治社会多少年了,还玩这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二位先生,你们是我们这个Party的吗? 对“侠客”和行侠仗义的恶感,来源于对“侠”的美化。洪七公等“嫉恶如仇”的侠客,是用杀人的方式表达正义,蝙蝠侠、超人等人,是用救人的方式表达正义——当然救人同时不杀人不伤人是不可能的。两种方式一样有问题,问题是“该”和“不该”。如果有一个人认为自己代表绝对正义绝对智慧绝对正确,应当决定一切,那么他就是绝对错误和邪恶的。没人有资格站在道德的高台上,以个人意志裁决别人的命运。以“侠客”自居、以“行侠”为己任者,显然已自觉站到了这个高台上。恶人,是恶的极权和独裁。侠客,是善的极权和独裁。跟恶人一样,侠客也是侵害社会大程序的蠕虫病毒。 然而POI的设定,是把决定权交给The Machine——让一台超级智慧体来裁决,你们该没话说了吧? 这儿又出现一个很巧妙的模糊地带:机器只给出号码,不说这人是该死还是该救。要不然剧情失去悬念,冯七李四也成了王朝马汉一样乏味的处刑人。 可这其中又要掺杂“人”的判断了。 好在剧情主要以救人为主,而且芬奇和里瑟都很小心地秉持“宁可放错不可杀错”的态度。有些面目可憎、自取灭亡的极恶之人,危害社会,浪费粮食,绝对该死,有些爱家人爱老婆爱小孩的好人,绝对该活。还有的犯了一些错,不过今后对社会无害,可以原谅。剧集多半也以法院判决为结尾,彰显法律还是起终结者作用的。 还有好多大伙绝不会心疼的小喽啰,方便神枪手里瑟先生毫不犹豫地、痛快淋漓地射膝盖射着玩儿。 还有一个疑问:世上无辜被害的人何止千万,只去修正、改变、干涉其中零星几个人的命运,这对其他的人公平吗?好吧,就算别的国家别的城市的人死了也不值钱,就纽约市民的命才值得一救。那,你们真救得过来?拯救千万人中的几个……有什么用? 芬奇和里瑟当然不会来回答。后来我自己给自己找了个答案:小时曾在一本破杂志上读到过一篇鸡汤文,标题叫《这条小鱼在乎》。说某次暴风雨过后,海滩上搁浅了好多小鱼,一个小男孩不停地捡起小鱼,扔回海里。有个成年人路过,不解地问:孩子,你一个人是不可能拯救所有这些鱼的,只救那么几条,有什么意义?为什么要做这种傻事?谁会在乎呢? 很明显那原文是“Who cares?” 小男孩根本不理这个(愚蠢的)大人,继续一条一条把小鱼扔回海里,每扔一条就说一句:这条小鱼在乎。还有这条……还有这条…… 芬奇和里瑟就像是那个小男孩。 S2E14的“翻版扎克伯格”罗根•皮尔斯小哥,蒙佯狂之色,视天下以愚,人是贱了一点儿,却堪称里瑟和芬奇的知己(我觉得里瑟也格外看重他一些)。在里瑟一次次救了他性命之际,他感兴趣的是“你们到底为什么做这事”。最后在与里瑟告别时,他自己给出了答案:我明白,你们这是“利他主义”。 利他主义认为,人的本性是利己的,同时又有同情心、与人类成为一体的社会情感、利他人的社会本能。 《圣经》: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辞,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 要紧的是——“不可推辞”。 加缪说,没有哪种命运是对人的惩罚,只要竭尽全力去穷尽它,总会是幸福的。正如西西弗明知徒劳依然推巨石上山,这行动本身就是对荒谬的反抗,他清醒的意识就是对幸福的感知。 因此一切都不是徒劳。黑暗骑士蝙蝠侠为哥谭市所牺牲的,黑暗骑士二人组为纽约市所做的,都不是徒劳。有很多小鱼在乎,大海在乎,那个男孩他自己也在乎。 说一句无关的:在《蝙蝠侠前传2》中也有一位“Mr.Reese”,不过他是想敲诈蝙蝠侠的小人。而且,前半段出现的坏黑帮老大也带着狂吠的恶犬,恶狠狠地说“我的狗饿了,可惜你的人肉只有一份”,而在POI里,诺兰弟安排坏人的狗“屠夫”被里瑟收服,像取经队伍里的白龙马一样,成了里瑟和芬奇的关系里不可或缺的一员。 5:音乐 最后说几段音乐。 第三季播出之前,小乔和导演录了一小段王婆卖瓜的影像,列出“要看POI的几大理由”,其中就很骄傲地说,我们的配乐一级棒! 为POI配乐的是德国帅哥Ramin Djawadi。说名字不如说他的履历:汉斯季默弟子,作品有《越狱》、《钢铁侠》……还有《权力的游戏》和《环太平洋》。是啊,就是他。《权力的游戏》开篇那段史诗级神乐就是他写的。 (不过POI的片头宅总独白[“你正在被做成表”]的BGM,那段很带感的电子乐不是Ramin的作品,是JJ艾布拉姆斯自己写的。) 其实刚开始没想到要去看看BGM是谁做的,尤其是前几集还不太待见宅总和李四的时候。S1E01和E03都用了Massive Attake,那也没什么,E05时忽然听到The XX那首Intro,后背从椅子靠背上慢慢直起来,觉得“咦用得好哎”。搜一下作者发现是Ramin,立即觉得——怪不得…… 个人觉得第一季BGM最好的是E05:魔怪的《I Know You Are But What Am I》。琴键单调沉重的声音,一下一下,贯穿始终,就像死神不疾不徐的脚步声,一步步趋近。墓园中荫浓草碧,两人并肩站立,望着德国特工的墓穴,谈他们自己的身后事。 这首曲子就像是给POI整部剧定调子用的——里瑟和芬奇是心中时刻存着死念的人,无论生的旋律是灵动还是忧伤,死亡永远在场。 以及E10的末尾。陷阱已经挖成,狙击枪已经架好,摄像头一个一个黑掉。旧日的孽债前来索命。UNKLE的《When Things Explode》阴沉沉地响起来,鼓点一声声像敲在心上,如同宿命的凶险无助。从仰拍的角度看去,黑夜中亮着灯的林立高楼,仿佛一群多眼怪兽环伺,预备择人而噬。 枪声响起。 悲凉如末日裁决的音乐声中,脸色惨白、目光涣散的里瑟捂着小腹处的枪伤,踉跄走在昏暗的停车场楼梯上,轻声对电话那边的芬奇说:是啊,情况有点不妙……谢谢你,哈罗德,给了我第二次机会……不,你不要过来,不要冒险…… 而芬奇的答案,是狠狠抿住嘴唇,踩了一脚油门。 然后他扶着摇摇欲坠的里瑟,与追来的女警对视,目光凶狠无畏。音乐持续凄厉,如正月的风。当卡特一咬牙收起佩枪,旋律就在那同时急转直下,激越汹涌,如心中的天人交战。 印象深的、超帅的音乐还有S2E12结尾:The Who 的《Eminence Front》。里瑟在芬奇、卡特、以利亚老师等亲友的齐心合力救助之下(以及主角光环的护持之下),终于脱下橙色连体囚衣,穿回(宅总给买的)衬衣西装,戴回(宅总给买的)手表,用模特走T台似的婀娜步伐(卡维泽年轻时确实当过男模),踩着背景音乐的节奏,从容不迫地走出牢门,扬长而去,留下金鱼眼唐纳利,半信半疑、心有不甘地瞪着他(窈窕曼妙)的背影。 The Who的音乐帮助大伙跟里瑟一起扬眉吐气:坏人欲加害英雄,但万般算计只落得一场空,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死金鱼眼,想抓我们李四?跟我们宅总玩儿?差得远哪你!) 这曲子给这两集精彩得逆天的多方角力收了一个痛快淋漓的豹尾。其实外边始终是黑夜,但主唱Peter Townshend的声音一出来——“Sunshine, people forget”,只觉得金灿灿的阳光打在脸上,一片暖煦。 6:“Man in Suit” 最后说一条个人小猜测,注意,只是“in my opinion”。 大家都知道英国绅士们是多么重视衣冠楚楚的风度,身为纯血英国人克里斯托弗-诺兰就常年穿着白衬衫黑西服。据说这种行头他置办了很多套——就像电影里那种死宅科学家,打开衣柜,全是一模一样的衣服。春夏加件西装夹克,秋冬披件大衣。2000年《记忆碎片》在加州拍摄时,天气酷热,诺兰还是雷打不动地穿着他那一套,全剧组惊叹不已。 终于有一天,制片人忍不住问:你为什么一直穿这么严实?! 诺兰徐徐答道:我这是为了表达对剧组人员的尊重。 ……因此,POI中冬三伏夏三九白衬衣黑西服的“Man in Suit”,其实蕴含了兄控乔纳森对哥哥克里斯最深的爱。 --------------------------------------------------------------------------------- 到目前为止,POI的第一季和第二季,是我私心最爱的电视剧。它可能并没那么完美,而且身为单元剧,它在奖项上大概也永远没法赢得什么辉煌战果,但这不能改变我深深地爱它。 如果我已经说得太多,那只是因为,我爱得太多了。 ------------------------------------------------------------------------------------- 5.17: 改一首杜诗给第三季最末集: 电话忽传失书馆,闻时殷血满衣裳。 却看妻子喜何在,漫卷诗书悲欲狂。 白日出行须纵狗,凛冬将至好逃亡。 即从纽约穿华府,便下三藩向檀香。
我对这部剧集一直登不上豆瓣最新美剧豆列前端表示深深的不解
通常一部剧三四季最难看,不过这季还在爬升中,剔除第9集的话。从警匪片升级到了哲学讨论,最后两集尤其精彩。但是硬凑四叔和卡姐槽点太多了,四叔应该内心永远深爱前任杰西卡,和现任宅总情意绵绵,然后时不时找左姨谈谈心打打牌平衡一下荷尔蒙,卡姐是革命战友啊!友啊!友!突然来个吻味道全变了
全季炸裂,大锤又美又帅、卡特完爆HR阴谋计划、根妹终于进入队伍、老四动作戏太帅,都已经第三季了居然还能在316把全部剧情从头到尾重新串联,机器、撒玛利亚人、时刻警惕,三线交一好看到自燃,人类与人工智能冲突加剧、政府侵权与公民权利矛盾急剧增大,如此探讨科技的副作用太赞,大爱。
这部美剧很好的诠释了高质量的装逼就是艺术!
肖师妹和小熊早晚会在一起的!
庆幸是在补剧,逐集追的话会被编剧溜死。一开始跪在特工的西装裤下起都起不来,越看越陷进宅总温柔克制的眉眼里,连一个坐姿都要感叹好聘婷。很喜欢小分队日常斗嘴。百合组高能上线顺带强力助攻夕阳红组,只想着随便看个美剧的我没想到会被官方逼得拍桌。对人性的思考很有启发性。
昔有哥谭蝙蝠侠,今有纽约活雷锋。助人为乐倒贴钱,土豪黑客养特工。惩恶扬善打膝盖,感动全城夕阳红。Man in suit不留名,来去无踪一阵风。
封面居然不带我shaw女神玩(。
S3已经从打击罪犯飞跃到反乌托邦,前两季的伏笔也终于串起来。全新的信息时代开始,反叛者亡命天涯。“当一切结束,悲剧已然发生,潘多拉的盒子里还剩下希望。”P.S 查了一下演反派爷爷的居然是诺兰兄弟的叔叔,要给这一家子跪了。
越来越广受好评的POI 除了看狼叔和宅总搞基bear卖萌 现在小队各个人员都开始展现英姿 一直觉得肖恩是木讷讷的可爱 而本来不太喜欢root 现在看着也顺眼了 怎么总感觉有蕾丝的嫌疑了 这个队伍真是【有爱】啊 果然还是本子好的剧耐看~最后一集好精彩~后面的打打杀杀将会越来越激烈了~![Good Night]...
听说不打五星就会变成POI。。。
私人最爱。不当一回脑残粉的人生不完整
第一季不过是普通破案,如今简直开了外挂渐入佳境!用案件做串引缓慢释放AI智慧的“未来感”,人格魅力满分的主角塑造已经够难了,更难的是他们竟然全面服务于一个科幻硬核——人类与AI将如何共存。
李四:“因为我没告诉过你呀,我可是个注重隐私的人^ ^” 宅总:“…………我有预感事情会变得越来越复杂。”
自从Shaw变成第二个李四我就…………爱上了她
我中间一度因为写论文顺理成章的弃了,捡起来看还是很感动,诺兰家的槽点多看看都习惯了。。从HR俄罗斯官方和民粹,一直保持着三顾力量交织,鼎力之势或全相冲突或各有平衡,收尾集尤其结尾几幕都很棒,人人保持各自信念而起冲突而和解而战而亡。CP分手镜拍得也太_(:3」∠)_【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咳,在这里我要说一下第二季的豆瓣又名意中人是我改的,不用谢哇哈哈
这部剧的烂笔之处就是john和joc kiss的那部分!!完全不能接受!!!
"Are you there?Finch." "Always.Mr.Reese."
一季比一季棒,从当初的罪案剧到现在的阴谋论,整个剧情走向把控堪称完美,季中几集闪回填坑简直让我大呼神剧,要是能少点无谓的基情和百合桥段就真•神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