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灵》的魅力,很大程度上在于它的意义空白与不确定性。从来都是没逻辑(或至少是看不出逻辑的东西)才最恐怖,而《闪灵》恰恰在一个成逻辑的体系上加上许多没逻辑的细节,它们与主体的关系若即若离,背后的意味则令人不寒而栗,从而成就一个意蕴丰富且耐人寻味的文本——于是几十年来的人们总结出了种种解读:山庄是男权社会的缩影、预示着美国梦的破裂、事件其实是在影射白人对印第安人的惨绝人寰大屠杀……这些说法均非常有道理,不过未免过于宏观了,如果编剧从一开始就想这么多,后续工作是很难进行下去的。窃以为,解读它的关键还是在于牢牢抓住影片中真正成逻辑的故事、即杰克尼克尔森由慈父演变为狂魔的悲剧,其余元素皆是以它为基础的,编剧所做的更多是把握住了作家梦碎、种族屠杀、男权倒塌几大事件之间的共性:无意义的骄傲。
诚然,《闪灵》的母题根植于在民权(黑人)和女权(妻子)运动下摇摇欲坠的白人男权(这个主题在当时许多恐怖片中都有所体现,我曾写过一篇讲《驱魔人》的:
http://movie.douban.com/review/5890748/),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山庄中的两代杀人案,都是由隶属于社会底层的看管员犯下的,换言之如果他们是山庄的所有者(即成功人士),这个故事也便不再成立了。《闪灵》与斯蒂芬金的许多其他作品一样,带有强烈的自传色彩,是一部不折不扣的宅男与丧男文学;如果说影片就这一层面的发掘还不够震撼的话,那么原著中那连篇累牍的心理描写,道尽了酒后幻觉的狰狞与灵感枯竭的颓唐,满纸悲凉令人不忍回望。杰克的悲剧从影片开始处就已经注定了,因为他是一个在理想和现实的巨大鸿沟间痛苦挣扎的失败者。是人就做梦,偏偏他的梦是最二逼的那种,比整天幻想往夜店里一站就被大老板包养还要二逼上很多——他想成为一个作家,并身体力行地在这条路上跋涉了许多年,终于到了这个拖家带口却两袖清风的地步。
不仅现实本身给予了他无穷的压力,妻子的贤惠亦令他无比的痛苦。她起初想必也是他的书迷(当被告知山庄中曾发生过恶性命案时,杰克说“我妻子不会在意的,她最喜欢读恐怖故事”),结婚之前大概也同他有过极为浪漫的时光(杰克在楼梯上发飙时曾说过一句“light of my life”),至今仍在坚定地支持他的写作,只不过起了一点变化:孩子降生以后,她的柴米油盐酱醋茶程度要远甚于以往了,儿子而非丈夫占据了她生活的中心。这一方面将这对夫妇划分到了“理想”与“现实”两个平行世界——永远埋首家务的妻子,一举一动都仿佛在暗示着他这个世界有多么的世俗;另一方面,纵使琐事缠身、境况贫穷,妻子也始终满面笑容,这就没有给杰克任何发泄的借口,只能把种种郁结堆积在心灵深处。
至于儿子,杰克显然是很爱他的。他之所以会伤害儿子,是因为丹尼把他的卷子扔得到处都是,即严重影响了他的工作。教书本身就是他赖以谋生的辅职,主职不顺利,辅职还与儿子一起牵扯他的精力,压力之大可想而知,做出过激举动也不是不能理解——养育后代着实是一件很考验责任心和人格成熟度的事情,其实很多人在为人父母之初乃至为人父母很多年后,仍会难免产生“后代是负累,自己不配为人父”的想法。杰克曾向“酒保”抱怨“只要我活着,她就一天不让我忘记那件事”,可实际上妻子对杰克误伤儿子一事还是比较通情达理的,故真正令杰克烦躁的是他内心的负疚与焦虑:步入而立之年,事业上却毫无建树,连妻儿都无法养活,沦落到要来旅馆看门的地步,拖地洗碗养儿子的妻子,成了这个家庭实际上的顶梁柱。
更令他不堪重负的是她无条件的包容——在影片第43分钟左右,杰克坐在打字机旁陷入灵感枯竭的痛苦,胡乱敲些见不得人的字句,不想妻子忽然出现,问候一番后来了一句“也许你能给我看看你又写了些什么”,导致一直努力压抑怒火的杰克瞬间爆炸。或许不少人都曾有这种体会:在你极度沮丧、极度自我怀疑的时候,别人越说你牛逼,你就越觉得对方是在蒙骗你、怜悯你、伤你的自尊;但如果说你傻逼呢?你会想揍他一顿。很多时候躁郁的根源往往都不是外部压力,而是自高自大的同时自暴自弃,由于和直面挑战相比自暴自弃要来得更容易,所以我们宁可做一个总是处于躁郁状态的大傻逼。
因此杰克的怒火是一种迁怒:他觉得自己的理想被理想的家庭毁灭了,对妻儿的爱正撕扯着他对写作的爱,理想主义者那颗脆弱的理想主义心灵,在严苛的现实面前四分五裂得极其彻底。是放下这份根本看不到半分前景的追求、履行对家庭的责任,抑或是假装忘记自己身为男人的尊严,念叨着“凯撒一旦越过卢比孔河便不再回头”,厚颜无耻地继续跋涉于这毁灭之路?梅尔维尔也是在死后很多年才得以千古。在第59分钟左右,杰克梦到自己“亲手杀了妻儿,并将他们的尸体切成一片一片的”,这个段落反应了他的真正愿望:毁掉家庭、回到没有负累的时代,那时他年轻而富有活力,总能恃才傲物、愤世嫉俗,能够自由地追逐理想,天真地以为一笔在手,未来一片坦途。
不过,杰克的处境,还远远未达到一定要以灭妻杀子来解脱的地步(甚至可说是人生得此一妻复何求?),真正打垮他的其实是自身的大男子主义(以及种族歧视思想——这两者在某种意义上其实是一回事)。杰克,或者说斯蒂芬金,所追求的都不是纯粹的文学,而是在保有风骨的同时,借助文学财源广进、功成名就,所以从酒店宴会一幕中可以看出,他的奢望是非常直男式的:美酒、豪宅、美女与排场,特别是与酒保的对谈,字句间充满了对女性与少数族裔的轻蔑。现实呢?只有空空如也的钱包和寒酸廉价的夹克。如果他能放下这对他来说意义不大的大男子傲慢(当然这很难做到),以纯粹的心态专注于写作、珍重他所拥有的一切,一样可以经营起一个清贫却幸福的小家庭,不管能否收获成功,结局总要好过埋尸雪地。
山庄之所以能对杰克产生这么大的影响,是因为它释放出了杰克浮躁的幻想,令他沉沦于虚幻的欲望,不愿再回到妻儿所处的“现实”之中。杀妻儿的前任看管员对杰克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为:“you’ve always been the caretaker.”你一直都是这里的看门人!意即你就是我,我就是你,这个酒店是一个恐怖而贪婪的幻境,禁锢着无数战胜不了自身纠结、宁可沉沦逃避的卑微灵魂。所以杰克最终的结局,就是被钉在那张标有“1921”的黑白照片上,身着华贵西服,面露志得意满的笑容,处在宴会人群的中央,在虚幻的时空中成就一场爵士时代的美国梦——比起在山下敲打字机、收退稿信、忍受心灵的煎熬,他更喜欢这里“功成名就”。
因此《闪灵》的真正恐怖之处,在于你7岁听见名号,14岁看个热闹,21岁勉强读出门道,28岁你逐步朝其中靠近,待到35岁,你恐怕已经置身于漩涡中心——杰克的挣扎就是你的挣扎,人人都处在一样的悲剧里,毕竟一个出身平凡的人所能拥有的完全属于自己的时间是很少的,充其量是十几岁到二十岁这几年而已,若浪费掉了,就再也无法回头。很快你就要去低三下四地装孙子,花很多时间养孩子,变成自己最讨厌的那个人,把曾经迷恋过的一切都忘记,斗志一丧千里,光阴白驹过隙,写字时手会抖个不停,看过的书立刻抛到脑后,最后意识到自己的理想都被别人实现了,满怀郁郁地落进棺材里。为了做一个正常的“社会人”,你不得不把你一多半的生命分给你的孩子,不巧在他学会承担责任之前,他会固执地恨你十年,认为你没有担当、勇气和能力,像你当初一样,沉浸在“残酷青春”的幻觉里。其实什么不比青春残酷呢?幼年的残酷无法表述,老年的残酷没有尽头,中年的残酷是一片荒芜的黑洞,谁人都挣脱不出。
生命是一条不归路,越往前走越凄凉,终点是死亡。你是流连于那座幻境重重的宾馆、让自己被钉死在永恒的痛苦轮回上呢,还是去珍重那些真正关心你、支持你、喜欢你的人,然后抛开那些无意义的骄傲,勇敢地走下山去呢?从道理上,我们都知道后者是对的;可在现实中,却总是选了前者,因为逃避来得更容易。斯蒂芬金最终成功走下了山重获新生,可是还有更多或许比他更有才华的人还攀爬在通往山顶的道路上。
THE END
又及:
有关为什么要引入屠杀印第安人的元素,我想原因有二。其一是强调酒店建在坟场之上更能凸显恐怖感,如果故事发生在欧洲,想必就是建在集中营遗址上了;中国观众对这段历史相对陌生,所以才产生了这种不清不楚的效果。其二是影片上映于1980年,越战阴云还没有散去,把这个背景加进去,也算是一种讽喻。
PS,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不妨给我的支付宝打点捐赠,支持贫穷少女自由闯作……
[email protected]首先、我看不出这个片有什么吓人的、、无非就是一个Loser养家养不起啦生活压力很大太太又赖在家里不工作最后终于发疯砍人的故事、如果放在我们中国、就会用“1对夫妻在洗碗时拌嘴:“你看你这个窝囊废隔壁老张都升科长啦你还在这个小公司不死不活地混你今天晚上睡客厅吧”“你你你说我你有本事去傍个大款啊把肥皂递给我”“要不是为啦儿子毛毛我早就跟你离婚啦你明天早饭想吃油条还是泡饭”“这样的形式表现出来、而不是眼睛故意往上面看大嘴巴裂开拿着斧头把门都砍坏啦这样。。
看完影片我还以为是我自己看不懂、就连滚带爬地上啦豆瓣、但是豆瓣网友们的影评比恐怖片还要恐怖、如果说这是在影射白人对印第安人的屠杀、那实在是太生搬硬套啦、那和张艺谋”用剑的最高境界是不杀是和平“这样的无厘头又有啥区别拿?
在米牛的推荐下到目前为止我已经看啦库布里克老师2部电影、1个大开眼戒、今天又看啦1个闪灵、都比较无聊、相对来说大开眼戒还稍微好一点、总之、我看闪灵的时候1点都不害怕反而无聊得狂吃零食、摄入啦许多额外的卡路里、我认为、Kubrick老师的片完全就是文艺片、为啦保持体重我再也不看这个混蛋的电影啦
但是我听说、Overlook hotel的原型Stanley hotel的确是1个闹鬼的旅馆、2006年甚至还有ghost hunter摄制组进去调查证实过、那么、作为一个东方人、我情不自禁就用粗浅的风水学知识对其进行拉1番研究
1、从电影里看来、overlook hotel背山面水、气聚有情、不能不算是一个好风水、但是我看完电影之后在google map上一查、才发现stanley hotel 大门面南,落基山脉却是南北走向自西侧滑过、并不能起到藏风聚气的作用。于此同时,却有一个Livingstone lake紧靠在hotel的脚下、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割脚煞“?《山龙语类论》:“割脚水,水贴穴前,扣脚行也。”割脚煞可以发财、但不长久、特点是运气反复,当运时大富大贵,失运时一落千丈。。。因此stanley hotel一方面迎接八方达官显贵、一方面闹鬼不断、时时有中落的可能。。。
2、stanley hotel是一个有着138个房间的大house、而caretaker Jack却带着一个老婆一个儿子住进啦这么大的房子、一般来说、1家3口住的房子超过200平方就已经不是太好啦、现在他们这么胡干蛮上、就又违反啦中国风水的古训——”屋大人少、凶!“住宅1要讲究峦头理气2要讲求殷实不虚、屋大人少、屋小门大都是“虚”、反之、屋小人多、屋大门小则是“实”。《黄帝宅经》云:“虚令人贫耗,实令人富贵”。屋大人少、阴气重、易衰、”宅气”胜“人气”损财伤丁、所以Jack心情不好就把厨房里的锅碗瓢盆都摔到地上摔坏啦、还把门砍坏、把车子弄坏、他老婆也不甘示弱把窗玻璃砸破、造成拉大量的财产损失、后来Jack还想用斧头砍他儿子和老婆、这不就是典型的损财伤丁吗?
3、Stanley hotel 向北紧靠的就有St. Bartholomew Episcopal Church & Cemetery、、从风水上说、教堂或庙宇都属于孤煞、住在神前庙后的地方、性格易走极端、或暴跳如雷,或过于软弱、、结果就出现啦男主人公拿着斧头追着女猪砍的悲剧性镜头。。。至于Cemetery、那就更不用我说了。。。
4、从google map上我们可以看到Stanley hotel 大门正对的道路Streamer Pkwy像一把镰刀砍向hotel、正是犯啦镰刀煞、会招致血光之灾、、但是如果Streamer Pkwy的弧形是下弦而不是上弦的话、就是好风水啦、可惜啊可惜。。。
5、Stanley hotel冬季不营业夏季营业、宅气聚散无常、也主凶。
仅供娱乐、请勿当真、哈!
只有上帝和斯坦利&S226;库布里克才同时憎恨并爱着人类,现在这两个老混蛋一起在天堂里坏笑。
0. INTRODUCTION
恐怖片是好莱坞电影中的一大类型。它多以紧张怪异的情节,阴森恐怖的气氛,一个或者一群狰狞可怕的怪物形象给观众带来强烈的刺激,从而在观众心中激发起人类所固有的对死亡、暴力以及其他未知世界的恐惧之情。
美国的电影理论家查&S226;德里曾就其所涉及的内容,把恐怖片分为三个基本的类型:写人的恐怖片,写恶魔的恐怖片和写世界末日善恶大决战的恐怖片。
按此分类,库布里克的《闪灵》应属于第一种类型和第二种类型的综合。如果更加仔细的观察,会发现影片可以分为两个相关联的部分。一是小主人公凭借其SHINING的特异功能所亲眼所见的和确实感受到的邪恶力量,这部分可以归为写恶魔的恐怖片这一类型。二是男主人公被HOTEL压抑阴森的气氛所感染,诱发了自身本来就有,但只是处于潜伏期的心理疾病,因而逐渐产生幻觉,并精神崩溃,到最后彻底发疯以至于屠杀妻子和儿子,这部分内容可以归为写人的恐怖片这一类型。
以下,笔者将从几个方面对《闪灵》做以简单分析。
1.SETTING
另一位美国电影理论家罗宾&S226;伍德曾经为恐怖片概括出一个基本的公式,即正常的秩序受到怪物的威胁,它同时也在于对这一秩序本身提出的疑问。
这部继承了好莱坞经典剧作模式,首尾封闭,启承转合样样俱全的恐怖类型片,当然也遵循了上述公式。
《闪灵》的故事是讲述酒店中的亡灵破坏了一个正常家庭的生活秩序的故事。片头一段航拍镜头,深入云端的公路上行驶的汽车,把主人公和观众带入到故事发生的与世隔绝的雪山中。表面上看,与世隔绝的雪山还有雪山上空空荡荡的酒店,是恐怖故事发生的绝好地点。而实际上,影片将人类设置在圣洁僻远的雪山,即是人类触犯了某种程度的超自然力量的隐喻。影片开头部分,由酒店经理介绍出,酒店地址原是印第安民族的居住地,酒店是在将印第安民族屠杀之后建立历来的。因此,我们可以把它看做是一部关于种族灭绝的电影,影片是对美国人对印第安人屠杀真相的揭露,同时也向我们展示了它所带来的恶果。导演库布里克实际上是在谴责,早年的美国人用其所谓的“现代文明”驱逐并屠杀了生活于自然状态下的印第安民族的这一残酷野蛮的行为,这是对人性的亵渎。而这也是导演隐藏在影片背后,带给观众的理性思考。影片将近结尾处,已经发疯的男主人公挥斧粗暴的杀死黑人后裔厨师,他的尸体倒在画着印第安人图案的地板上,正是对这一历史的忠实再现。
好莱坞影片经常会涉及一些社会问题或历史问题。但并不是所有的社会问题都能够进入电影院。它应该是社会普遍存在的,一时难以解决的,已经在民众心中形成一种压抑,但社会还没有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等传播媒介对其大规模讨论的,以至于民众心中的这种压抑无处发泄,积压于潜意识中。好莱坞电影正是利用这一点来包装自己并且吸引观众。
本片正是以屠杀印第安人这一历史问题作为背景,使人们在观赏影片获得娱乐的同时自然而然的面对这一问题,当影片中这一问题得到解决或转化的同时,观众心中的压抑也得到排解或发泄。观众的心理得到满足,好莱坞对票房的欲望就会得到满足。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屠杀印第安人这一历史问题如何才能得到解决?众所周知,如果社会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则电影更不能提供标准答案。电影仅仅是借助社会问题或历史问题来吸引观众。但是仅仅提出问题而不对其进行解答,就会增加观众的压抑感。因此好莱坞电影通常的做法是,狡猾的在情节的推进中,逐渐使社会问题得到转化,使观众的注意力也逐渐随之而变。
那么在本片中,问题是如何得到转化的呢?
2. PLOT
因为,影片中故事发生的地点,正是当年美国人屠杀印第安人的地点。而且影片中男主人公与另外两为角色构成的二元对立世界,与当年美国人和印第安人构成的二元对立世界十分相似。所以我们有理由将影片中的男主人公比作当年的美国人,而将影片中处于弱势的另外两位角色比作当年的印第安人。
本片的主要情节是男主人公逐渐精神分裂和发疯的过程,以及他因此而产生的杀戮行为。男主人公在影片刚开始时,以理智,温柔,慈爱的面目出现。他代表了正常的美国人形象。导演库布里克是在告诉我们,美国人原本是无罪的,甚至是可爱的。
只是随着影片的发展,男主人公逐渐受到工作压力和酒店阴森寂寞的气氛这两者的双重影响,才诱发了他的精神病症,以至做出杀戮这种残忍的举动。但是在男主人公彻底发疯以前,他一直在做着剧烈而痛苦的“善”与“恶”的内心挣扎。
那么也就是说,以男主人公为代表的美国人,是在受外界干扰的情况下,在经过剧烈的灵魂斗争,在已经无能为力、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做出屠杀印第安人的举动的。
而且,影片的最后,男主人公死在了风雪里,也就暗示了发疯的,不正常的美国人最后还是消失了,再也不会威胁和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了。罪恶的历史不会重演。
就此,第1大段最后的问题得到了回答,转化问题的方法是:回避问题的实质,将历史问题转化为个人问题。
3.CHARACTER
恐怖电影能否成功主要取决于MONSTER(怪物)形象塑造的是否成功。因为本片胜在恐怖意境的营造上,而不是单凭具体的MONSTER形象去吓人。所以本篇文章重点讨论的,是除去MONSTER的外部造型这一点以外,令MONSTER形象塑造成功的另外两点因素。当然,没有Jack Nicholson的精彩表演,影片也是绝不会成功的。
因素一。这个MONSTER能否成为当代公众内心的恐怖(焦虑)的准确的并具有发现性的表征。具体的说,这一点包括人类一般的心理恐怖根源,如死亡、暴力、对自身的潜在欲望(FLOYD理论中的快乐原则)的恐怖。包括某种特定文化的恐惧心理,如德国民间传说中的吸血鬼,西方文化中的假耶稣,东方文化中的鬼。也包括人类在特定历史和社会中的恐怖(焦虑)焦点,如近代社会中科学进步与伦理道德的冲突就造就了一系列《化身博士》、《弗林肯斯坦》等等主题相似的恐怖电影。
在本片里,除去幽灵双胞胎等短暂出现的恐怖形象外,最主要的作为MONSTER形象出现的角色就是男主人公。前面已经有所论及,这一恐怖角色代表了当代美国人对他们的先辈犯下的历史错误的悔过。除此之外,男主人公在影片中还展现了当代美国人的其他焦虑焦点,比如对家庭暴力的焦虑,对工作压力的焦虑,对沟通障碍的焦虑。因本文篇幅限制,笔者点到为止,不做详细论述。
因素二。这个MONSTER能否获得观众的心理认同和同情。这一点是恐怖片中MONSTER形象所需要的另一个特质。对MONSTER的认同感,不但可以使MONSTER更加逼真和令人信服,从而加强其恐怖效果;更重要的是,这一点是缓解观众的恐怖心理并形成恐怖宣泄的重要手段。恐怖片在成功的制造了恐怖效果之后,还必须为其做出相应的解脱和安抚,从而对观众的焦虑做出疗救,这也是恐怖片的一个重要的心理和社会功能。
凡是能准确的代表当代公众内心焦虑的角色,总是会让观众从心里发出一种同病相怜式的慨叹。正如人们在对男主人公感到恐怖时,也深深的同情着他,为他的悲剧感到惋惜。因为男主人公的悲剧绝不仅仅是他个人的,而是整个美国社会的。当代美国民众不但普遍承受着越来越重的无休止的工作压力,而且因为疏于沟通,也面临着家庭破裂的危险。影片中主人公的故事,正是无数个发生在当代美国的各种故事的缩影。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在许许多多家庭破裂的案例中,处于弱势的妻子和子女往往会被丈夫伤害。本片也是如此,男主人公和他之前的冬季管理员一样,受到某种外界干扰后,会毫无理由的伤害他们的家人。妻子和子女被摆放到了牺牲品的位置。本片导演也是把丈夫对妻子和子女的迫害构成了影片的主体内容。只不过库布里克通过他的电影体现出了更多的人文关怀——宁可失去一部分恐怖效果,也要使女性(和她的子女)拿起武器,与命运(她的丈夫)抗挣,最后赢得斗争的胜利。而这种结局,也正是前面提到的恐怖形象之所以成功的第二点因素。象征着失常和邪恶的男主人公最后死掉了,而象征着正义和善良的母子二人最后逃出魔爪。让紧张许久的观众终于可以长长的松一口气,也同时排解了观众心中的种种焦虑。给人以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启示意义。
4. STYLE AND ATMOSPHERE
本片的艺术风格是相当独特的。导演库布里克无意靠令人呕吐的嗜血造型吸引观众,而是动用了几乎所有先进的艺术与技术手段来营造了一个阴森恐怖的氛围。
与我们的观影经验不同的是,本片没有象通常的恐怖片那样发生在狭小的黑暗的环境中,而是被设置在一个阔大的酒店中,大部分情节也发生在正常光线下。这是导演对观众也是对自己的一个挑战。
恐怖气氛的成功营造首先得益于摄象机给出的视角。摄象机总是在中近景处跟随在人物后方,给人一种时时受监视受掌控而又不自知的感觉。特别是跟随小主人公时采用的低角度视角,更是将一种对神秘力量的不可知情绪渲染至极。其次,大量的运动镜头和手提拍摄,画面构图的不稳定性,还有晃动和倾斜的线条都给人施加了强大的心理压力。最后,《闪灵》中的空间封闭感同样是异常强烈的,而且它在外部的视觉形式上有两个类同物的并置:一个是充满血腥与暴力威胁的酒店,另一个是时刻让人感到幽闭恐惧的迷宫。这种空间上的并置所造成的心理恐惧,是以时间段落的不断压缩与迫近为推动力的。观众可以从《闪灵》中出现的一个个段落性字幕上,看出这种对时间结构的细心安排。影片的第一个字幕是“面试”,然后是“休息日”和“一个月之后”,接下来是“星期二”、“星期四”、“星期六”……最后是“早上八点”。这部影片在空间布景造型上的追求,让人看到库布里克一贯具有的美学趣味
5.CONCLUSION
本片从微观的角度表现了人如何面对心灵上的超自然力量,再次挑战人类知识的界限,从而探讨人的潜在魔性和幻想力。正如库布里克回答采访时所说:“世界最大的善和最大的恶都是来自人,但问题是人为了符合目的而无法分辨彼此的差异。”影片着墨于人类面对迷宫的心理困惑,片中的封闭酒店和花园迷宫,正好是人类潜意识的象征。
这部拍摄于25年以前的影片,已经成为恐怖片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被公认为影史上最具艺术气质的恐怖电影。至今影片中一些气氛营造、制造恐怖的手法仍然为许多恐怖片所借鉴,笔者认为,这就是当之无愧的经典之作吧。
如果您喜欢我的文章 请到我的BLOG
http://acloudonskyside.blogbus.com杰克·托伦斯是一名作家,为了摆脱工作上的失意,他决定接管一家奢华的山间饭店。那是一间座落偏僻,处处露着阴森之气的大屋,据说它的前一任管理者曾莫名地丧失了理智,并杀害了他的全家。但是杰克没有听从朋友丹尼的劝告,和妻子温蒂一起搬进了这幢饭店。他们制订了新的规矩,杰克还专门设立了一个供自己创作的休息室。然而,诡异渐渐地从平静的表面浮现出来。杰克开始经常出入饭店的酒吧,寻找有关自己的过去,回忆脑海里那些血淋淋的画面;反常的事情终于无可避免地发生了……
许多看过这部电影的人都指责它是一部“垃圾”,看得观众莫名其妙。
的确,看这部片子需要做足很多功课,和《达芬奇密码》不同,后者从头到尾都有完整的逻辑推理,即使观众对宗教背景一窍不通,也能从这套完整的推理中想通大半。而《闪灵》是一部悬念设计十分明显,但是答案却极为隐讳的恐惧片,正因为它的答案和寓意的隐讳性,才使得它被无辜地冠以“垃圾”的恶名。
这部影片中最常出现的一个词就是“闪灵”,可以说,整部影片的故事情节都是围绕这个词来展开的。那么,究竟什么是“闪灵”呢?
“闪灵”一词是根据原著“shining”翻译而来。很多影评说,它在本片中是第六感的意思。这一点我不完全赞同。在反复温习了此片不下十遍之后,我给“闪灵”一词下了一个自认为比较准确的定义——遥感能力。如我们所知,第六感通常是用于感应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或者是在危急状况下协助人们作出正确抉择的一种能力,更多地可以说是直觉。而遥感能力,既可以穿越未来,也可以重现已经发生的事。它决不等于单纯的直觉,它是由主观意念和客观环境相互刺激作用产生的,在某种程度上讲,它等同于潜意识的超前反应。
在大致了解了闪灵的意义之后,让我们将这部影片的各个细节从头温习一遍,值得一提的是片中多次运用到流动的拍摄角度,光影的效果非常出色。
影片开头是主人公Jack来到overlook hotel面试管理员的职位。负责人告诉了他1970年曾在这里发生过的一件惨案:上任管理员Charles Grady在冬天的某一天将妻子女儿砍死,并开枪自杀。
镜头切换,Jack的妻子Wendy和儿子Danny出场。一开始,Danny就提前知道了爸爸的面试将会成功,这是Danny的闪灵第一次启用。
而负责人带领Jack全家参观酒店的时候,Danny的闪灵第二次启用了。他在游戏室的门口看见了之前在他梦中出现过的双胞胎姐妹。带着疑问和一丝恐惧,在同样有着闪灵的黑人厨师Dick面前,Danny提到了237房间。
紧接下来,导演以日记的形式将情节的发展展现给了观众。
1、a month later
Jack早上醒来,对Wendy说,自己对这个地方似曾相识。下午,Wendy带着Danny进入树篱迷宫嬉戏,而Jack身在其外,却从桌上的迷宫模型中看见了Wendy和Danny。
2、Tuesday
天气预报告知,丹佛市即将面临一场暴风雪。Wendy去告诉Jack这一消息,意在提醒大家早作准备,结果Jack说她打断了自己的写作思路大发雷霆。还订下了以后不得随便进入打扰他的所谓“新规矩”。
3、Thursday
这一天的事情特别简单,也尤为深刻,除了Wendy和Danny在雪地里嬉戏的身影,镜头长时间定位在Jack的脸上。他的眼神看起来呆滞而且诡异,脸上挂着神秘莫测的微笑。
4、Saturday
Wendy试图用无线电与外界联络,居然成功了。为了防止意外,她将无线电一直开着。而Danny第三次看见了双胞胎姐妹,更甚者,他看到了姐妹俩死时鲜血四溅的惨状。Danny的闪灵第三次启用,它告诉Danny,他所看到的都不是真的。
5、Monday
Danny和Wendy看着电视,Danny提出要去房间拿自己的消防车。Wendy让他不要吵醒爸爸。而当Danny轻手轻脚进入房间,却发现Jack并没有休息,而是呆坐在床沿。Jack将Danny抱起来,跟他说了一些话。Jack反复的强调自己有多爱Danny。这一段可能是整部影片中唯一让人稍感温馨的画面了,尽管Jack的说话方式和面部表情越来越让人感到诡异可怖。
6、Wednesday
Danny在酒店走廊上玩,突然一个球滚到了他的面前,他抬起头,看见他一直深为害怕的237房间不知道被谁把门打开了,好奇心驱使,他还是走了进去。
此时正在检视锅炉的Wendy突然听见Jack发狂的大叫。她跑过去,叫醒了恶梦中挣扎的Jack。Jack告诉她,“我刚做了一个有生以来最最可怕的梦,我梦见我杀了你和Danny,而且,不只是杀了,我还把你们切成一片一片……”这个时候,Danny从外面走进来,不发一言。Wendy感到困惑,走近他却发现Danny的脖子上有一大片被人掐伤的淤痕。Wendy联想到几年前Jack因为醉酒失手将Danny的手臂扯脱臼的事情,不由得怒从中来,大骂了Jack。
Jack在困扰和烦躁中走进了酒店了舞厅。此时的他,迫切需要酒精来麻醉自己,“无论付出什么代价,即使付出我该死的灵魂”,而他抬起头的时候,就看见了酒保Lloyd站在他面前,几杯酒下肚,Jack体内淤积的愤怒和委屈终于爆发了。他指责Wendy和Danny对他的人生和前途造成的影响,且一发不可收拾。
正在这时,Wendy惊慌失措的跑来告诉他,237房间有个疯女人,她才是掐伤Danny的凶手。Jack走进237房间,看到了一个全裸的女人从浴缸里走出来,亲吻他,Jack开始跟她亲吻,却在镜子里发现怀中的女人竟然是一具可怕的腐尸。他失魂落魄地跑出来,却向Wendy隐瞒了一切。
与此同时,同样有着闪灵的黑人厨师Dick预感到酒店将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于是开始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与Jack一家取得联系。
Wendy要求Jack带着她和Danny下山,Jack变得异常愤怒。他拂袖而去,再一次来到舞厅的吧台买醉。
此时的舞厅正在举行一个盛大的聚会。Jack端着酒杯,被一个侍者撞倒,身上泼满了蛋酒。侍者在洗手间里为Jack小心的擦拭,无意中透露给Jack,自己的名字叫做Delbert Grady。Jack马上若有所悟,他质问眼前这名侍者,是否就是前一任那个杀死妻女的管理员。侍者起初矢口否认,但在Jack的一再坚持下,最终承认。并且,他告诉Jack,Danny正试图用他的闪灵引领陌生人来到酒店,当然,这个陌生人就是一直设法联络他们未果,决定亲自上山查探的黑人厨师Dick。
此时Danny突然怪异地叫着一个词“redrum”。Jack切断了无线电,破坏了下山用的雪地车。
7、8:00am
Wendy忍受不了精神上的折磨,决定就是否下山的问题找Jack最后一次摊牌。她手持棒球棍,小心翼翼地走进Jack日常工作的大厅,却发现Jack这段时间以来所有的作品——一大叠纸上,用不同的格式重复着一句话: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就字面上的意思是:无休无止的工作让Jack了无生趣)。同时另一间屋子的Danny再一次在卫生间的门上看到了鲜红的“redrum”。Wendy又惊又怕,Jack仿佛一个幽灵一样突然从她背后出现了。Jack开始对Wendy步步紧逼,质问她为何从不考虑自己的前途和事业,在争执中,Wendy用球棍击昏了Jack,并把他锁进了贮藏室。
8、4:00pm
Wendy发现无线电和雪地车都被破坏了。正苦思下车办法,突然Danny再一次大叫“redrum”,Wendy从梦中惊醒,发现Jack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储藏室跑了出来,此时正在疯狂地砸着卧室的门。吓得魂不附体的Wendy情急之下将Danny从卫生间的窗户塞了出去,而她自己却无法通过。Jack终于将浴室的门砸开了,Wendy无奈之下用刀割伤了Jack的手。此时Dick已经来到山上,Jack将注意力转向了攻击Dick,Wendy终于幸免于难,从卧室里走出来开始寻找Danny。此时Wendy看到了种种异像:身穿露屁股熊装为一个白人KJ的男子;舞厅里铺天盖地的骷髅头,以及头破血流,饮着血酒的侍者。Wendy拼命跑出了酒店,在Dick开来的雪地车前,她看到已经和Jack周旋了一大圈,从树篱迷宫里跑出来的Danny,母子二人拼命的爬上雪地车,终于在Jack找到他们之前逃离了这块是非之地。而Jack则在当晚冻死在迷宫。
即使你在反复多次观看这部影片之后,我相信,你也同样还有一肚子的疑问。我说过,一部好的恐惧片,必须具备的元素就是成功的悬念设置。也许你会说,但是这部影片,很多疑问都没有办法解决呀?嘘!千万不要这么说,否则我相信,库布里克这只狡猾的老狐狸正在天堂里偷偷地嘲笑我们呢!我不敢说我已经100%看懂了每一个细节,但至少关键性的部分,我自忖还能够为各位答疑。其实要看懂本片并不难,只要你掌握其中的三个关键环节:
其一、了解美国当年从西进拓荒运动到印第安人大屠杀的历史背景。我大致搜索了一下,这两件大事起讫的事件大致都在19世纪初到19世纪末。美国通过这两项大的运动,甩掉了一穷二白的帽子,从此踏上世界强国之列。
影片开始的时候,酒店的负责人就提到,酒店的地基是当年印第安人的墓地,甚至在修建的时候还遭到过攻击。而在19世纪,正值西部拓荒运动和种族灭绝政策进行,到了20世纪初,也就是酒店竣工之时,这两项运动均已基本结束,可想而知这富丽堂皇下面掩埋了多少印第安人的累累白骨!
有的影评认为,Jack是受到了死去的印第安人的诅咒,借杀掉自己的亲人来对美国白人展开报复,当然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我的观点是,Jack实际上是当年西部拓荒运动中西进的殖民者的缩影,而他的妻子和儿子,可以看作是当年惨遭杀戮的印第安原住居民的写照。为什么呢?影片中有一个最明显的提示:影片开始,Jack驾车载着妻儿前往酒店的途中,谈到曾经有一批“蓬车时代的殖民组织多纳”,葬身于这一带山脉的白雪之中,我开始也是一头雾水,不明白这个“蓬车时代”究竟做何指?但是看到最后,Jack第一次去舞厅的吧台买醉的时候,曾经对酒保Lloyd说过两句话,一句是:“白人的使命是……”,另一句是:“在货车上过了备受煎熬的5个月,我回来了……”很多人可能根本没有注意过这两句话,尤其是后一句,最初我反复不得其解,不明白为什么突然扯到“货车”?而且还在上面呆了5个月?后来我试图从货车这个单词“truck”上寻找答案。查了英汉词典,truck其中一解是敞篷的卡车,至此,我便恍然大悟,这与片头所说的“蓬车时代”是不谋而合的,只不过翻译者没有联系上下文,前后翻译并不对称,才造成了一个理解的误区。明白了这一点,再上网查询一下,很容易发现,所谓的“蓬车时代”实际上是美国西部拓荒运动的代称,由于那个时代西进的拓荒者,大多喜欢使用敞篷卡车作为交通工具,故而有此一说。
如此届时,相信观众已不难理解为何我说Jack所代表的是当年西进的殖民者。但是,他本身最初只不过是一个作家,一个事业颇不得志的作家,为何会突然转变成殖民者的缩影呢?这就是第二点我要说的。
其二、影片中到底有哪些人拥有闪灵?
当然,肯定很多人认为我这个问题白痴,当然了,影片中很明白地告诉我们,Jack的儿子Danny和黑人厨师Dick都拥有闪灵。这当然不错。但是我所要说的,是影片中隐藏得比较隐讳的两个拥有闪灵的人物。
首先,如果观众仔细地看过影片至少三遍以上,或者仔细地推敲过我上面所温习的影片细节,不难发现如下几个悬念:为什么Jack从桌上的模型就能感觉到他们母子身在迷宫何处?为什么在出事前一天,Jack做梦竟然会梦到自己杀死了妻儿而第二天他就真的开始追杀他们?为什么Jack去舞厅买醉的时候他能够看到酒保而Wendy却不能?为什么Jack走近237房间会看到那具实为腐尸的裸女?以及为什么Jack第二次去舞厅会遇到Grady?对!Jack has the shinning too!而且他的闪灵是这部影片中运用地最为频繁和强烈的。前面已经说了,闪灵是一种主观意识和客观环境交互刺激的产物,顾名思义,闪灵能力的强弱和这二者的影响程度是成正比的。现在,让我们基于这样的理解,再来分析Jack从入住到发狂的全过程,就很顺理成章了:
Jack最初是一个收入低微的教师,生活所迫不得不转行当了作家,而经济情况入不敷出让他被迫受聘为酒店管理员。他渴望在这5个月与世隔绝的安静生活里找到灵感,写出一篇好的作品。而在生活上,似乎Jack无论怎么样努力,也始终无法成为一个好的父亲,就像他对酒保Lloyd抱怨的那样:“只要我还活着,那个婊子……她就不会让我忘记发生过的事情。”,很显然,由于几年前酒后无意中对儿子Danny的伤害,妻子Wendy一直铭记在心,并常常借此打击他做为一个父亲的责任心和自信心。表面上,Jack为了维持家庭的和睦以及儿子的信任,他尽力戒酒,5个月来没有沾过一滴酒精,然而实际上,Wendy不断揭他疮疤,已经深深地伤害了他的自尊。加上事业上的不得志,他的心理实际上已经异常脆弱。值得一提的事,他强调他“5个月”没有沾过酒精,又说“在货车上过了备受煎熬的5个月”,上下联系可以感觉到,实际上此时Jack已经逐渐在预先接受了“多纳组织”以及“酒店的地基是印第安人的墓地”这两个客观提示下逐渐潜移默化了。
作为一个男人,在事业和家庭均不如意的情况下,最需要的是来自亲人的抚慰。但是很明显,就这一点而言,Wendy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妻子。她不知道呵护Jack摇摇欲坠的自尊,反而有意无意的打击他。她在看到Danny脖子上的伤痕之后,第一反应就是大声责骂Jack而不管真相究竟如何,同时,她也不懂得丈夫的压力是如何之大,而她应该如何去帮助他来缓解。在出事之后,她一再致意要求Jack带她们母子下山,正如Jack所说:“你有没有考虑过哪怕是一分钟?考虑过我对雇主的责任?考虑过我的前途?”当然作为一个母亲,她的行为无可厚非,但是作为一个妻子,她的行为无疑为Jack心理的崩溃打了一针催化剂。
Jack第一次走进舞厅,便是在Wendy不容分辨误解的前提下。这时候的他,心里异常愤怒和痛苦,得不到家人的谅解,前途渺茫,加上之前早已接受过的两个提示,他看到了Lloyd。此时的他,迫切希望能用酒精麻醉自己,希望有人来分担他的无助。但这时候他心里还尚存一线理智,所以Lloyd仅仅是按照他心里所希望的那样,给了他两杯酒,并没有向他提到其他。Jack内心还是渴望家人的支持,心存幻想,他走进237房间看到的美女变成腐尸,实际上是一个希望破灭的过程。当然另一个因素是,他的潜意识已经接受了之前负责人给他提到过的前任管理员在此杀妻女的心理暗示。
而当他第二次走进舞厅,是和Wendy为了下山的事情大吵一架之后摔门而去。此时的他,对妻子的理解和安慰已经完全绝望。他的心里除了愤怒还是愤怒,因此这一次他看到了Delbert Grady。这说明,此时他对妻儿的感情再也无法和他心里积压已久的不满相比了。Grady告诉他,对于妻子和儿女想要逃离酒店的做法,必须“改正他们”。很明显,此时对于Jack来说,妻儿越要逃离酒店,就是越想毁掉他的前途,越想挑战他作为丈夫和父亲的尊严,因此必须像Grady那样,及时阻止他们。
正如Wendy发现Jack手稿上的那句话: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过重的压力使得Jack一直面临崩溃的边缘。然而为时已晚。Jack的潜意识已经转变成了一个一心想要维护自己尊严,为自己赢得前途和荣誉的“西部殖民者”,妻子和儿子在他眼里已经成为障碍,他的心灵已经彻底裂变异化了。
除此之外,Jack在影片中其他的地方也不断表现出他的闪灵,从最初他觉得这个地方“似曾相识”,这时他的闪灵还很模糊,不是特别强烈,是因为他还未受到大的刺激,到后来看到酒保,看到Delbert Grady,看到裸女……随着他受到的刺激越来越大,他的闪灵也越来越强烈。
影片中另一个隐蔽的拥有闪灵的人物,便是Jack的妻子Wendy。实际上,Wendy的闪灵是很弱的,只是在最后一刻,受到丈夫发狂的巨大刺激,她才能够看到那些怪异的景象。
其三、库布里克的文字游戏
库布里克的确够狡猾,他在影片中好几个地方玩弄了文字游戏,将情节变得更加神秘复杂:
Charles Grady & Delbert Grady
不知道观众有没有注意过,酒店负责人提到过的前任管理员叫Charles Grady,而后来出现在Jack面前的那位却叫Delbert Grady,这个细节告诉我们,Delbert Grady、Lloyd或者是舞厅的一大群人,他们都不是鬼,而是Jack在无数的心理暗示下潜意识中出现的人物;鬼是不会弄错自己的名字的,只有潜意识的产物才具有这样的不确定性。所以Jack第一次看到酒保,就马上叫出了他的名字Lloyd。
2、redrum
这个单词在影片中总共出现了三次,都是在Danny口中或脑海中出现的。我想绝大多数观众应该都没有注意到这个词,或者即使注意到了,也不知所云?因为这个单词没有字幕翻译,只能靠观众基于自己对影片的理解去解释。从这个单词出现的次数和场合来看,它肯定是有特殊意义的。究竟是什么呢?
最开始,我尝试用拆词法,有两种拆法,可以拆成red+rum,也可以拆成re+drum。Rum有酒或者古怪的意思,但这样字面意义说不通,而后者可以解释成“重复敲打”,但这样发音又和影片中不相符。直到我第4次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走入了库布里克的文字陷阱。
不知道观众注意没有,Danny脑海中出现的,以及他写在浴室门上的“redrum”,其中后面“drum”四个字母是左右颠倒的,这提示我们什么呢?对!把“redrum”这个单词倒过来看!是什么?——murder!谋杀!这样意义就相当清楚了。“re”两个字母没有倒写,可以理解为这两个字母需要强调,这样再联系起来就是“re-murder”!再次谋杀!Danny的闪灵实际上还不是特别强烈,因为他在出事之前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刺激,只是长期以来和Tony交谈的习惯使他自发地运用闪灵去遥感某些即将发生的危险的事情。
蓬车时代&货车——truck的诠释
这一点之前已经细说过,不再赘述。
理解了上面我说的三点,你是否觉得这部影片不再那么难懂了呢?当然,一些小的疑问也能够相应解释了:
Danny脖子上的伤痕可以归结为他们一家三口闪灵的共同作用:Jack心里早有了“前任管理员惨案”的暗示,Danny之前受到了“237房间发生过不好的事情”的干扰,而Wendy基于早几年Jack对Danny的伤害,因此她看到了Danny脖子上的伤痕。
Jack被Wendy关在储藏室里,他是怎么出来的呢?the shinning!正如影片开头黑人厨师和Danny的对话:“有很多人拥有闪灵,但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更不知道它的力量有多大!”闪灵的力量有多大呢?还是那句话,看主观意识和客观环境的刺激程度了。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对于237房间的解释,很多影评认为。237这个数字代表的意义是美国对印第安人237天的屠杀。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史料记载,美国的种族灭绝政策前后持续了大约一个世纪,短短237天,绝对不可能让3000多万的印第安人口锐减到不足80万。
这部影片自问世以来,就被奉为世界恐怖片之最。编剧构思之精巧绝妙,达到了空前的程度,起码毫不夸张地说,到目前为止,这方面还没有任何一部同类电影能够超越它的成就。同时,这部影片的拍摄手法也极为出彩,影片中多次运用了流动跟进的镜头,以及小孩的视角,尤其是Danny骑车经过237房间时,那一个仰视的镜头相当出色,将恐惧紧张的气氛烘托到一个高潮。此外,周围环境光与影的流动效果本身也给了观众一种诡异凄冷的气氛。
有人说,看这部影片,实际上就是看一个男人的毁灭过程。也有人说,是一部变相的印第安人血泪史。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部好的影片,它的寓意绝对不会停留在粗浅的某一个层面。即使看一万遍,也能有新的感触。何必强要将它原本的感染力削弱呢?
作者:电影收藏者Jack
http://www.mtime.com/my/jianglihui5/blog/1810081/·斯坦利·库布里克有一大堆书摆在面前,为了电影计划他想从中找到适合的作品。好几个小时过去了,秘书能听见他抓起一本书,读了大约一分钟,突然用力把书往墙上扔过去。秘书走过去发现他是在看斯蒂芬·金的小说《闪灵》。金说这是一种很奇怪的事情,因为他的小说的开头很慢,并且和后来整个故事情节关系不大。
·在制作电影阶段,库布里克会在夜里三点钟打电话给金,问他这样的问题"你相信上帝吗?"
·杰克在写着的那本书上有一句话被他一次又一次地重复念着:所有工作没有娱乐把杰克变成了一个笨小孩。库布里克在每个版本中有单独的一页纸,例如在意大利版本的电影里,库布里克用的句子是:Il mattino ha l' oro in bocca(他很早就起来看到了金黄色的一天)。在德国版本里,写的是:Was Du heute kannst besorgen, das verschiebe nicht auf Morgen(永远不要把你今天能做的事情拖到明天)。在西班牙版本中,写的又是:No por mucho madrugar amanece más temprano(虽然太阳出现得很早,但是黎明不会来得这么快)。在法国版本中,写的是:Un 'Tiens' vaut mieux que deux 'Tu l'auras' (在手里拥有的一只鸟比得上丛林里的两只鸟)。
·在电影放映前,MPAA(美国电影协会)认为片中有一段描写拖车上的血的镜头,因此不适合所有观众观看。为了克服这一点,库布里克说服协会,证明那些从电梯里汹涌而出的"血水"实际上只是生锈的水。
·由于丹尼·劳埃德年纪太小,这还是他的第一份电影工作。斯坦利·库布里克也是十分爱护小孩。在导演高明而富有创造性地指导下,丹尼还不知道自己参与的是一部恐怖电影,直到最后电影的公映。
·斯蒂芬·金最初想让Jack Palance扮演杰克·托伦斯一角。
·在《娱乐周刊》评选出的电影史上最恐怖的电影里,该片名列第九。
·片中杰克和温蒂第一次在一间红色的浴室内谈话,这间浴室摹仿的是亚利桑那州一家旅馆内的浴室,这家旅馆由Frank Lloyd Wright修建。
·由于拍摄现场没有空调,那就意味着经常会非常闷热。在拍摄迷宫追逐的戏时,那些由树篱笆做成的迷宫让人热得透不过气来,因此每当拍完一个镜头时,演员和剧组成员都会拼命将身上穿的厚衣服尽快地脱下来。
·库布里克曾在斯蒂芬·金的《闪灵》和黛安·约翰逊(Diane Johnson)的小说《The Shadow Knows》之间犹豫不定,最后他还是选择了前者,因为约翰逊小说主人公的性格有着缺陷。由于约翰逊的作品给库布里克留下了深刻印象,因此在否决了斯蒂芬·金写的电影大纲后,他给了约翰逊三个月时间来编剧本。
·由于库布里克苛刻的标准,一个镜头总要反反复复地拍个不停,演员们在片场一呆往往就是一整天。在经过了精疲力尽的一天拍摄后,杰克·尼科尔森总是径直朝床走去,崩溃似地倒在床上,立即睡去。
·电影里有杰克打破浴室门的镜头,道具组特地准备了一扇很容易被打破的门。但由于,杰克·尼科尔森受过自愿灭火的训练,因此他很轻易地就能把这扇门给拆开。道具组不得不又造了一扇更坚实的门。
很多人看完《闪灵》都会或多或少有点失望,觉得它没有想像中的恐怖。的确,在库布里克这部1980年的作品中,我们既看不到像《午夜凶铃》式的赤裸裸的惊吓,也看不到西式恐怖片一以贯之的血腥和令人作呕。有人甚至说《闪灵》是一部仅凭音乐和跳接剪辑来吓人的做作电影。然而我觉得这部影片里的恐怖是是深藏在故事之下的,不像《午夜凶铃》之流,直白的视听语言后面是空洞的内涵。作为一部西式恐怖片的经典,《闪灵》所具有的精神内核是其他恐怖片无法比拟的,它对人性的细致刻画和对社会问题的深刻揭示使整部片子充满了人文关怀的气质。但是这部影片的基调却是绝望的,深入骨髓的绝望。许多人对《闪灵》有着各种各样的解读,甚至有人从中看出了导演对美国白人屠杀印第安人的批判,而我看到是一个男人的中年危机。
孤独
影片开头不惜重金使用了大量航拍,开阔的视野配上诡异的音乐,杰克的小车在蜿蜒的山路上徐徐前进,最后花了三个半小时到达遥望酒店,场景本身的偏僻暗示了所有人无可回避的孤独。妻子温蒂和儿子丹尼虽然表面上有交流,其实都不明白对方的内心世界,孤独使得丹尼患有人格分裂。影片中温蒂手夹香烟坐在桌上通过对讲机与接线员说话的镜头把她骨子里的寂寞轻轻一笔带过却又让人难以忘怀。
而作为影片的主角,杰克身上的孤独表现得比任何人都要强烈。结婚多年,杰克对妻子早已深恶痛绝。他不能忍受妻子对于自己工作的打扰,更不能忍受妻子对自己的漠不关心。而温蒂是一个比较木讷的家庭主妇,不理解杰克的责任,也不会排解丈夫的压力。尽管结婚多年,温蒂对杰克一直缺乏足够的信任。三年前杰克把儿子丹尼的肩膀拉脱臼的事情温蒂一直耿耿于怀,导致后来丹尼受伤时错怪了杰克。本应是杰克最亲密的人的温蒂就这样与丈夫同床异梦,渐行渐远。杰克与儿子的关系也是非常冷淡,纵观整部影片,杰克和丹尼同时出现在一起的镜头寥寥可数,唯一一处交流却让人看得心惊肉跳,这绝对不是正常的父子关系。肉体的孤独伴随着心灵的寂寞,杰克就这样在空荡荡的酒店里日复一日地工作着、生活着,性格中孤僻的成分不断增殖,最后他把向内的孤独转化成了向外歇斯底里的仇恨。
厌烦
当你对一切都不再充满好奇和激情,只剩下无休止的厌烦的时候,你就老了。
杰克对工作厌烦,他已经没有了写作的欲望和冲动,灵感也不复存在,每天重复同样的字句,“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这就是杰克书稿的全部内容。他还能感觉到自己的雄心,还能感知遥远的地方有一个属于他自己的理想在闪着光,但是他开始觉得自己已经太累了,他似乎不能抵达了。虽然已经开始老去,但是他觉得自己还可以生活得更好,还有更灿烂的前途。看着闪着光的理想在日复一日单调乏味的工作重沉沦,他有一点不甘心,他有一点慌了。
当然杰克也对妻子感到厌烦,他不能忍受妻子整天沉浸在铲车道洗车身这些烦琐有无意义的事情里,他还有他的理想,他不能让妻子的唠叨慢慢把理想啃噬殆尽。对着眼前这个不解风情又俗不可耐的妻子,杰克曾经有过婚外情,那就是电影里那个洗澡的裸女。看着充满神秘而诱惑的裸女主动投怀送抱,杰克脸上泛起一丝邪笑。他知道自己不爱她,却还是亲吻了裸女,他知道自己只是在寻求短暂的慰藉和宣泄而已。然而裸女却陡然变成了腐烂的老妇,那其实是杰克情人内心的写照,杰克的婚外情人只是徒有光鲜外表,内心却如此腐败肮脏。杰克在情人的狂笑中慌忙逃窜,他绝望地发现自己对爱情本身也已经感到厌烦。
危机感
危机感来源于能力的衰退。人到中年,不论是体力脑力都大不如前,随着压力的增大,危机感的产生不可避免。
首先是事业危机。由于温蒂是全职主妇,因此所有的家庭重担都落在杰克肩上。杰克原来是一个教师,但由于入不敷出导致他转行从事写作,还要做点兼职赚点外快。他在担任酒店看守员的期间天天坚持写作,然后却屡遭打扰,文思枯竭,倍感焦虑。而整个酒店也是他事业之一,他为了家庭成熟巨大的压力而家人却一无所知。影片里他为了一杯酒甘心出卖灵魂,这或多或少也反映了库布里克的处境,或者说整部电影就是库布里克自身困境的写照。当时库布里克已经人过半白,虽然也就享有盛名,却在事业上遭遇困境,一直没有得到奥斯卡的最佳导演,而且一直徘徊在商业与艺术之间难以平衡,迫于制片商的压力,库布里克应该也有不少为了生计出卖高贵灵魂的事情
然后是家庭危机。温蒂的打扰和猜疑终于导致了杰克的爆发,当她发现了杰克的书稿后遭到了杰克一连串质问,最终婚姻彻底破裂两人干戈相向。由于儿子丹尼朦胧的俄狄浦斯情结,杰克一直对儿子有一种莫名的仇恨。三年前那次事件杰克一直说是一个意外,但是从他仇恨的眼神中我们可以看得出杰克对于丹尼的厌恶,而这种厌恶源自于儿子对自己的背叛和逃离。父与子一直是一对很微妙的关系,父亲对于儿子负有养育的责任,而同时也具有约束的权利,儿子对这种来自父权的统治向来都是抵触的,因而会想尽一切办法去逃脱。影片里母子想合力逃出酒店其实就是摆脱杰克父权统治的一个隐喻。
歇斯底里
歇斯底里(hysteria)和更年期都曾被认为是只在女性身上才会发生的现象,而现在都证实了男女平等的意义是广泛的。电影的最后,杰克在上前任看守员格雷迪的怂恿下终于歇斯底里了。
杰克首先是信仰崩溃了。他一直是怀抱理想、肩负重担、顶着压力去努力工作,去养家糊口。他为妻儿营造了一个皇宫般的酒店,希望他们能在里面安稳地生活,他认为他是很爱他们的,这一点他从来不曾怀疑过。然而到头来他惊讶地发现他们居然不理解他的辛劳,怀疑他,伤害他,不喜欢他的统治,还千方百计出逃……他一直以来支撑着他前进的支柱崩塌了,杰克陷入了迷茫,到底这半辈子这么辛苦是为什么什么呢?这个时候格雷迪出现了,其实那只是一个幻影,格雷迪其实只是杰克心中挥之不去的邪念的化身,正如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天使一个魔鬼,杰克心里住着一个格雷迪。格雷迪质疑杰克的能力,鼓励他去反叛。在格雷迪最后的怂恿下,杰克冲破了自己心中最后一道防线——储物室的铁门,他拿起了愤怒的斧子,中年的杰克要去消解自己人生最后一层意义——家庭。
然而这种反叛只会让自己的思想更加混乱,对家庭意义的消解导致了彻底的虚无,故事的最后是杰克走进了自己的迷宫里再也无法解脱。
所以我觉得《闪灵》是用一个恐怖故事的外衣来包装库布里克人到中年的人生感悟,惊悚离奇的表层之下是一种更深一层的恐怖,因为其他恐怖片的情节大都子虚乌有,而中年危机却是我们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的事情。库布里克把问题提出来,其实也揭示了解决的方法——沟通,关心,感激。其实归根结底还是一个“爱”字,不过说来简单,又有几个人能真正做到呢?于是,我们只能和库布里克一同住进真正的恐惧里面了。
对不起!真没看明白怎么回事儿!情节拖沓的一塌糊涂,还没觉得开始呢就结束了!黑人叔叔还以为是主角呢,刚赶回宾馆就一斧头被砍死了;小男孩那Tony有啥意思也目懂;还有最后照片的含义更是云里雾里……实在是挑战我的智商,就不多给星了!!
从此对萝莉,特别是双胞胎萝莉,产生了心理阴影。
失意的作家,性冷淡的妻子,精分的孩子,这遍再看已不是恐怖片,而是家庭伦理悲剧,《闪灵》的恐怖来自独处封闭环境下心理暗示的恶化,心结的放大,恐惧感的释放,直至最终彻底的崩溃爆发。再次膜拜神级配乐和精准选角!
COVID-19肆虐期间,如果把疑似病例都安排在这个酒店隔离岂不是很酸爽?哈哈。因电影本身闻名遐迩,顶着最恐怖电影的名号,导演也声名显赫,故不少观众慕名而来后发现好像也没有那么可怕。的确跟那些通过一惊一乍来吓人的恐怖片来比,是不会那么害怕,然而库布里克显然追求的是另外一种心理恐惧感,并非单纯的生理刺激,而是通过悬念设置、氛围营造、镜头处理来让你对电影的主题产生更加充分和深入的思考和追究。当然,因文化鸿沟,多数人除了对幽闭恐惧的理解外,对诸如屠杀印第安人、美国西部大开发等历史文化缺乏了解,从而影响了对主题多义性的理解,故本片在国外的口碑更高。电影也留下了很多经典画面,双胞胎萝莉让人不寒而栗,楼道汹涌而出的血水更是被后世致敬多次,典型的如星爷的《功夫》。其实只要有网络和电脑手机,这样的工作真是美滋滋。
何为恐惧?失去控制感方为恐怖,无知为其表现形式之一。闪灵中的罪缺少逻辑性,是无缘由的,一切都没得到充足的解释,看着恐怖,也因为自己了解自己也曾有这样的无缘由之事之选择。跟踪镜头伴着诡异音乐不停向前,而观众却不知去向何方也不知会发生什么更不知何时会发生什么,怎能不紧张!好玩的倒是,写影评的人总力图将故事纳入逻辑范围之内,硬说这隐瑜着印第安人等诸缘由,真的吗?为了心安吧!另外,那旅馆空间太大了!!
欣赏跟拍的几个镜头的感脚,比如danny骑着小车在酒店里穿梭,比如在迷宫里跑,比如一开始的高速公路。其他一般。
有吃有喝有玩五个月还能孤独到要杀人。。大概是因为不能上网吧。。
看片时不专心是不好滴!调没音量是不好滴!一边看一边放无敌治愈的歌是不好滴!把画面缩成巴掌大是不好滴!这直接导致我淡然而欢乐的看完了传说中的闪灵……
看后对237这个数字有阴影了
DC版。讨论它有多恐怖并不重要,现今最低级的蹦鬼头技法,也能吓倒一片人,但库布里克显然不屑于此道。站在通道口看完了片头字幕和现场观众状态才入座,六百人被吸摄进电影空间的感觉真美妙。一家三口,演员个个出彩,老流氓尼克尔森尤其疯魔。小朋友踩车、237房浴室、雪迷宫等段落都拍得很绝啊
要是我住进远望的话,和家人大吃大喝几个月多开心啊。
看到一半就不敢往下看了,不愧为恐怖片NO.1啊啊啊已吓尿~ 结构对称的画面透出冰冷的压抑,加上长期密闭空寂的环境,不疯都难,Shining只是个影子,真正的邪恶来自人的潜意识。
片子看得我困死了,之后看了几片评论吓得有点睡不着了
重看@新衡山,四星半;用今日标准衡量,顶多算是惊悚,凌厉剪辑让我又毛骨悚然了一次,特别是murder出现时;古旧旅馆里逝去的平行时空,在村上《列克星敦的幽灵》和海豚宾馆里闻到似曾相识的味道;高潮部分女主偶然瞥见KJ一幕,绝似后来《大开眼戒》,绝赞瞬间!勿究逻辑,神秘才美。
标准恐怖片。最喜欢的是Danny 骑着三轮小车、摄影机超低位跟拍的设计,华丽的装饰、车轮滚过木地板的隆隆声以及超低位镜头造成的压抑、不祥的宿命感,浑然一体。
女主角长得很怪异.男主角演技很牛B,很神经质,让人毛骨悚然.小男孩演得很传神,感觉有点人格分裂.
除去镜头配乐不说,这个年纪这个时代看这种片子真是冒火,还拍那么长,烦
说实话我对这部片子基本无感。但这却是一部相当标准的恐怖片,拥有一切恐怖片该有的经典情节、经典镜头、经典人物、经典配乐——但是这一切带给人的整体感却是冗长、沉闷。一个部分过后便知道接之而来的场景。为了那两个漂亮孩子、神秘的洪水、门后的斧子和疯癫狂乱的那个男人的演技.四星之
最近重看,深觉这是一部刻画现代性焦虑的经典,核心就在那句话里“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杰克其实是好人,他太在乎身为男人的责任,太想写出好作品证明自己,最后终于把自己逼疯,举起斧子疯狂砍向家人,因为他不知道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不愿承认自己才华有限,于是他归罪于家人,把老婆孩子当成了负担,认为如果不是要养活他们,承担他们的期待,自己就不用活的这么累。这种压力我也体会过,但到了某个临界点时最终决定放过自己。现代社会给我们太多机会,也同时给了我们越来越沉重的身份的焦虑,很多人如同深陷漩涡无法挣脱,逃到天涯海角都逃不出这期待的诅咒。也许真正的解脱只有回到内心认真问一问自己,这一场人生几十年,到底为何而来,快乐吗?值得吗?真的必须如此吗?
我第一遍看的时候直接睡了,后来看了说明书,人们说它有多屌,有多的经典的手法、技巧,我想大概是吧,于是我第二遍有点懂了,我终于被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