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部“纪录”式电视剧,应以客观中立的态度忠实反映历史事件,尤其现实中辛普森是在这起刑事案中被判无罪的。然而当看完全剧,聪明的观众已然猜出了编剧的立场——认为辛普森有罪。尽管他尽可能克制地展现了双方观点,在展现形式和细节刻画上却巧妙引导着观感和认知,比如着重刻画受害者父母的悲泣、辛普森好友的怀疑、检察官的光辉形象等等。当然,在纪录片尚不能“真实”纪录的今天,有何必强求电视人不预设立场呢? 但这依然是一部值得一看的剧,辛普森案不愧为全球法学课堂中的代表案例。想理解“疑罪从无”和“程序正义”,《美国犯罪故事》是最佳入门科普剧。 1 世纪大逃亡 本剧的开场,就是辛普森前妻妮可遇害当晚,辛普森从家中出来,搭乘约好的出租车前往机场。这位偶像神色如常,友善地冲司机微笑,解释自己因为睡过头所以比约定时间晚了些。之后镜头切换到妮可家门口,狂吠的小狗引起了邻居的注意,他在妮可家发现两具血淋淋的尸体。女死者是妮可·布朗·辛普森,而她身后是餐馆的侍应生郎·高曼,两人被利器割喉而死。
警方破门而入,所幸妮可和辛普森的孩子安然无恙,警官福尔曼自告奋勇前往前夫家中通知辛普森。他闯入辛普森家中,发现白色野马车上的血迹、客房后的血手套、二楼卧室的血袜子等证据,而辛普森此刻已身在芝加哥。辛普森接到警方通知后,清早赶回加州。他不顾律师强烈反对,单独接受警察一小时的问话。当时警察发现辛普森手指受伤,他解释说,得知前妻死讯过于激动打破镜子而受伤的。警察经过几天调查后,决定将辛普森列为主要疑犯准备逮捕。 辛普森的好友,也是后来因真人秀名声大噪的卡戴珊姐妹的父亲——罗伯特·卡戴珊第一时间赶来陪伴好友。同时辛普森也聘请了知名律师萨皮罗,萨皮罗为很多名人都打过官司,与纽约警署也保持着良好关系。在他的提议下,辛普森不必被“逮捕”,而是由律师亲自送往警察局。 当萨皮罗准备陪同辛普森回警察局时,本在楼上的辛普森却已不知去向。随后,几乎所有电视台都转播了这一场景,甚至连正在直播的NBA总决赛都切换到追捕画面:直升机队,地上巡逻车队全面出动,几十辆警车在洛杉矶公路上紧跟着辛普森的白色福特车。
福特汽车做梦也没想到,就这样赢得了一次免费大型全球广告...(不好意思重点误)由于大家车速都很慢,白色福特看起来也没有要飞速逃离的意思,画面显得很滑稽,更像是一次列队护送。福特车所过之处尽是欢呼声,人们走出家门,举着标语牌,像在橄榄球场为他加油一样,喊着“OJ go! OJ go!" 福特车绕了一大圈停在了辛普森家门口,他最终还是去了警局。 在种族关系紧张的美国,很多非裔认为,检方认定辛普森是凶手,不过是高层又要毁掉一个难得的“黑人偶像” 。根据CNN1994年的民意调查,大多数白人认为辛普森有罪,但大多数黑人认为对辛普森的指控不正确。 尽管该案辩护律师也曾打出种族牌,但如果把辛普森案简单归为利用种族主义激愤脱罪,那未免太低端了。实际上,这绝不是一场利用金钱或舆论影响公正的案件,而是一场从证据链上就开始赢的辩护经典案例。 2 合理的怀疑 “宁可漏网一千,不可冤枉一人”被认为是美国司法制度的特征之一,虽然常常被人吐槽,但比起“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这才是平民不致被卷入冤案的关键因素。 简单地说,在法庭审判时,检方若要指控被告有罪,一定要提出确凿可信的证据来证明罪行。辛普森案表面上证据无懈可击,实际上却全是旁证(并没有目击者这类直接证据)。陪审团只有在确信证据已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标准时,才能判决被告有罪。在《美国犯罪故事》中,也真实再现了本案的诸多疑点。
被污染过的现场 发现妮可死亡后,警察头儿一拍脑门,直接从第一杀人现场调派了四位警官去辛普森家通知。他们穿戴着很可能沾染血迹的警靴和警服,直接进入了辛普森住宅,违反了刑事案现场勘查的基本准则。为了“保护“现场,警方随手从妮克公寓中拿了几条被单盖在了尸体上。可辛普森婚后扔不时在妮克公寓过夜,并经常来看望孩子,带着他头发皮屑的被单就这么被盖在了两位受害者身上。 想搜就搜的民宅 自告奋勇带队前往辛普森家的福尔曼警官,在非紧急情况下,明知没有搜查许可证,仍在住宅内大肆搜查。无独有偶,本案的关键证据还都是同一位警官发现的。辩方借此推断,福尔曼之所以急不可耐地闯入住宅搜查,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用栽赃手法嫁祸被告。 无法信任的血样 警方抽取到辛普森血样后,非但没有送交一步之遥的化验室,反而携带血样回到了32公里以外的凶杀案现场。警方居然带着嫌犯的血样,在血迹遍地的凶杀案现场遛达了三个小时后,才把它递给当时正在现场取样勘查的检验员丹尼斯·冯。 在庭审时,警署护士出庭作证,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大约7.9至8.7毫升的血液样品。可是,辩方专家在警方实验室只发现了6.5毫升的血样。换言之,大约1.4至2.2毫升的辛普森血液样品竟然消失了。专家在检验现场血痕时,还发现了浓度很高的EDTA。EDTA是什么呢?是常用于血样的血液抗凝剂。btw,发现这一疑点的专家就是华裔刑事鉴识专家李昌钰,但在《美国犯罪故事》中,这个角色并没有出现。 此时,不必辩护律师提醒,人们都会产生合理的怀疑:那就是警方急于断案,从辛普森血样中直接撒了点到犯罪现场,“制造”了一个完美的证据。 四十一次黑鬼
“在过去10年中,你曾使用过‘黑鬼’一词吗?” “就我所记得,没用过。” “你的意思是说,如果你叫过某人黑鬼,你也早就忘了?” “我不确定我能否回答你用这种方式提出的问题。” “我换句话说吧,我想让你承认,自1985或1986年以来,或许你曾在某一时刻称呼某位黑人是黑鬼,可能你自己已经忘了吧?” “不,不可能。” “你是否就此宣誓?” “那正是我的意思。”
这段精彩的对话,正是辩护律师李·贝利对检方关键证人福尔曼警官的盘诘。这也是本案唯一与种族相关的地方,也是体现辩护律师团高超庭辩和取证能力的关键点。
辩方取得了一位女剧作家10年间对福尔曼的采访录音。录音中,凡是提到黑人的地方,福尔曼一律使用了“黑鬼“,共达四十一次之多。此外,还有非常多的极端言论,例如:
“你他妈的就是搞不懂,干警察这一行用不着规矩,全是凭感觉。去他妈的规则吧,我们到时候瞎掰就足够了”。 “我曾拘留了不属于这一地区的闲杂之人,如果一定要我讲出理由,我就愣说此人有盗窃嫌疑。“ “警察不是好惹的。我们就是杀了人,在法庭上也知道该怎么说。” ”希望看到所有黑鬼聚成一堆,一把火烧死或用炸弹炸死。“
福尔曼还崇拜希特勒,收藏了大量的纳粹军功章。当辛普森的律师问他:"在此案中你有没有栽赃和假造证据"的时候,他的回答竟然是:"我要求引用我的宪法第五条修正案权利。”第五条即"不得强迫人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自证其罪"。这一句也被扩大为:不能强迫一个人说出对自己不利的证词。如果这段对话被陪审团得知,那他们将会如何解读这句话呢? 在佛曼的录音里,不仅有大量攻击黑人的言论,还有许多贬抑西班牙裔,犹太人以及妇女的言论,其中甚至包括对本案法官伊藤的妻子的抨击,伊藤法官差一点因此而被要求回避该案。幸运的是,伊藤确实是一位刚正不阿的法官。他不仅避免了福尔曼的这一回答被陪审团知道,也只挑选长录音中短短两句温和的言论放给陪审团听,更没有同意辩方所要求的,播放录音中描述警方捏造理由抓人,销毁证据等部分。
伊藤所做的,正是尽可能避免陪审团受到种族牌的影响,做出不理性的判断。辩方对这样的裁决愤怒之极,他们期望甚高的录音被大打了折扣。剧中我们可以看到,辛普森案中陪审团是被完全隔离的,他们住在一个无法与外界联络的酒店,没有网络,也没有电视。也就是说,不论这段录音在外界掀起怎样的轩然大波,引发多少种族歧视的群情激奋,案件中心的陪审团,是一无所知的。这也是为什么在一开始,我们就提到,把辛普森案归结为种族牌的胜利,是不恰当的。该案流于后世的舆论焦点,常常给关注者们一个错觉,就是辛普森是靠辩护律师种族牌的情感冲击,使得陪审团做出感性决定判他无罪,而检方和受害者是辩方无耻狡辩的牺牲品。 媒体人喜欢传播这样的谬论,也乐于强调煽情舆论对案件的影响。这使得他们的喉舌更加值钱,笔伐显得牛逼。然而,辛普森案的尘埃落定,不是权钱交易的胜利,也不是舆论至上的闹剧,是一个真正理性的科学判决。如果辛普森被判有罪,才是无视错漏百出证据链不管不顾的感性判罚。 3 芸芸众生相
为了体现真实感,该剧在挑选演员上可谓煞费苦心。从发型、衣着甚至到脸,都力求与原型人物接近。多彩的人物和真实的人物关系,是本剧的一大看点。 (左原型,右角色)
梦幻律师团在本剧逐一亮相,甚至,剧中还还原了他们对谁做首席律师的各种撕逼和争吵,果然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柯克伦后来轻松踹走萨皮罗上位。
萨皮罗,大名鼎鼎的犹太裔律师,曾出任好莱坞影星马龙·白兰度的律师; 柯克伦,著名黑人律师,在70年代出任过洛杉矶市副检察长,后来下海开业,成为法律界声望极高的大律师,曾帮助音乐巨星迈克尔·杰克逊打过官司; 李贝利,著名刑事律师,律师界最顶尖盘诘高手之一; 舍克,擅长在刑事案中应用DNA证据的权威; 贝登,法医专家,曾在肯尼迪被刺案中担任首席法医; 乌尔曼,加州法律专家、加州大学圣塔克拉拉校区法学院院长,曾为"五角大楼文件泄密案"的艾尔斯伯格担任过辩护律师。
年幼的卡戴珊姐妹也在剧中亮相,这段父亲告诫孩子的话如今看起来颇为逗趣。
当然还有魅力四射的女检察官克拉克,是温柔的单亲妈妈,更是勇敢的职业女性。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案件受到的巨大关注,检方和辩护律师的一举一动都被大众评论,过往的一言一行都被媒体挖掘,本案不愧是常伴美国人民餐桌的大型八卦配菜。不光柯克伦的上段婚姻被评头论足,克拉克的发型和穿着也成了媒体的每日一嘲。这些玩味的小细节,你都可以在本剧看到。
还有鲜明的陪审员众生像,庭审开始前的挑选陪审员,也成了检方和辩方的暗战。双方都尽可能多选对自己有利的陪审员。需要说明的是,黑人居多的陪审团并不是大家想象中的无条件支持辛普森,相反,对于辛普森这类“外黑内白”、于成名后积极融入白人社交圈、抛弃黑人妻子娶白人太太的黑人偶像,绝大部分黑人女性是充满恶感的。而九位黑人陪审员中,有八位是黑人女性。
剧中,陪审员在争论不休的合议中说出了一句引人深思的话。 “You might think he did it, hell I might think he did it, but can we honestly sit here, and say they proved it?” “你可能觉得他杀了人,见鬼我也觉得是他杀的,但我们能坐在这儿,摸着良心说原告证明了这一点吗?” 很快,陪审团对此就有了答案。 1995年10月3日,这场耗时9个月、产生5万页庭审记录的世纪大案判决公开——12位陪审员一致决定:辛普森无罪。
陪审团最后verdict不是认为他无罪,是认为他有罪但证据不足,所以最终无罪。
run of his life的书刚看了开头,作者特别批判marcia太自负和darden能力不足,其实这个案子明显是家暴升级成故意杀人,一开始看起来证据确凿的案子最后是实打实的证据不足,不能全怪辩方。
而辩方律师赢得也并不光彩,如果没有LAPD种族歧视的历史和之前的暴动,没有那些特殊的背景,他们恐怕也是赢不下来。但是这个案子是不是从某种程度上加剧了种族冲突,无从可知。
如果这个案子放在现在me too movement的大背景下,估计舆论是一边倒地认定有罪吧……
最喜欢这个剧在这个案子中找到的视角是媒体刻画,尤其是当时媒体对于marcia的性别歧视,在二十年后的今天是如此不可想象又如此熟悉,二十年前大家讨论种族歧视,二十年后大家讨论性别歧视,看起来时代进步了,但仿佛什么都没有变。
ps.蕉蕉演得真好,水到渠成不费力,视后大满贯是必然。Marcia本人很喜欢也很感谢蕉蕉的角色刻画。
最后看到现实生活中的这些人,忍不住唏嘘感慨,天大的事,到头来都能move on了,人生不过如此。
关于Marcia和Chris的更新:
演Chris的演员Sterling说他和蕉蕉的感情和剧里角色的发展惊人地相似,俩人拍戏前后都会黏在一起聊演戏聊人生。宾馆房间门前那场戏,拍第一条的时候Sterling忍不住想kiss蕉蕉,导演说你随便发挥,所以在蕉蕉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吻了她,蕉蕉be like mind blowing shock。后来拍的几条每次蕉蕉都以为Sterling要吻她但又没有,不得不说两个演员chemistry确实简直火花四射,竟然忍不住有点好磕。(蕉蕉在和凯凯大魔王视频时候大魔王说你俩chemistry太火爆了I don't wanna know how,蕉蕉be like casually blurted out that they had sex for the authenticity,我震惊了……)
蕉蕉和Sterling私下里都觉得Marcia和Chris当年发生了一些故事,something was going on……
后来看了Marcia本人和Chris本人的自传,万万没想到辛普森案子除了辛普森是不是凶手之外,最大的疑点竟然是Marcia和Chris有没有过relationship……
youtube上看了不少两人的采访,每次采访必问这个问题,两人都非常默契地不肯定也不否认。Marcia在这个剧热播的时候上Ellen show,Ellen问了她三次did you make out?她不停地大笑到一直转移问题到头来也没否认。
Marcia书里说裸照事件后Chris安慰她说你在照片里很好看,Marcia哭着说你不觉得我胖吗,Chris笑说no way man, you know it gave me woody(生理反应)。看到这段简直震惊……Marcia在书里对Chris的描述是如此indulgent和intimate,她对其他任何人甚至对她的前夫都没有如此描写。她说有很多人猜测她和Chris是不是lovers,重点来了!Marcia再一次没有否认,只是说这个问题是irrelevant,她和Chris的感情是beyond lovers,因为只有他们两人一起经历这一切,所以只有他们两人懂。
Chris说案子结束后他万万没想到所有人问他最多的问题是他是不是会和Marcia结婚,他说也许这个案子太过悲剧,所以人们希望一些美好的delusion come out of this。书里他坦诚attracted to Marcia. She is wonderful. 采访的时候说如果他们两人真的在一起,所有人都会将这个案子的败诉怪在他们头上,认为他们两人因为感情而没有全力以赴,这是他们承担不起的。
从某种意义上,Marcia survived。在辛普森案子后她一直在写书,也是畅销书作家。这个剧对sexism角度的剖析尤其是蕉蕉对她的刻画,某种程度上让她再次大爆,但这次她在大家心中变成了英雄,变成了二十年前饱受性别歧视的坚强职业女性和单亲妈妈,而不再是ambitious cold bitch。看到她现在的状态我内心总算有点安慰,finally something good come out of it.
而Chris never made it。这个案子彻底摧毁了他的信仰。他似乎再也没能从glove fiasco的阴影中走出来。奇妙的是,后来他结婚了,妻子也叫Marcia,这仅仅是巧合吗,也许只有Chris自己知道了。
没有什么是不需要成本的。美国开国元勋为防止以后政府暴政,而通过权利法案规定公民可以合法持有强制,因此美国枪击案频发。美国政府也多次提出控枪!但都被驳回,拥枪派认为是自由的代价。辛普森案也是如此,美国因为疑罪从无和无罪推定原则,把大家公认的“凶手”,因为证据不足而被释放。有人说美国司法因此蒙羞,但也有人认为这是法律的公正。
电视剧把这个时隔22年的世纪大案重新带入我们的视线,可以看出剧组的立场——他们认为辛普森就是凶手!就是这么一个持有立场的导演客观的反映了美国司法制度如何让一个罪大恶极的人逃脱法律制裁,以此展现法律的正义。但也正因为这种立场才让罪案故事更经典。
控诉方认为自己稳操胜券,带血手套,有DNA的袜子等等证据。因为先入为主的判断,他们认为这些证据足以把辛普森送入监狱,可以明显看出他们对庭审明显不重视,沟通不到位。而且盲目自信,这场失败也是意料之中。
就像辛普森律师梦之队核心人物夏皮罗所说:“我们赢得并不光彩。”而夏皮罗也不断要辛普森签认罪协议,但也正因为这个立场,夏皮罗从核心被边缘化。取而代之的是种族牌约翰尼成为核心。
其实双方都是矛盾重重,控方克拉克和达顿互不买账。克拉克不听劝告,执意用问题探员,因为证据会说服陪审团,之后黑鬼门也把控方逼入绝境。达顿想用手套锁定辛普森,但是却被约翰尼手套不合适就是无罪驳回!一人一个致命失误,把必胜的官司输了!梦幻梦之队也因为立场不同而内斗频频,约翰尼大打种族牌,因为辛普森无罪。夏皮罗对媒体说不会打种族牌!并自始至终认为辛普森有罪,主张认罪协议。也使官司胜利后,夏皮罗和辛普森疏远。只不过,对外没有失误才赢得官司。
剧集重在还原这个司法体制的作用而不在于探讨真相。控辩双方从证据合理性,证人资格一直到陪审团成员博弈,直到黑人白人种族歧视,明显让人感觉到官司偏了。大家都关注辛普森是否杀人,没人关注受害者。尤其是当结果出来辛普森无罪,受害人家属一脸悲伤,甚至坐车听广播还能听到黑人庆祝。被害人家属关掉了广播,不知道此时此刻家属的心情如何。
美国称为世纪大案,但9个月出结果并不漫长,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代表性以及公正性。美国媒体94年调查大多数人都认为辛普森杀人了,但你如果是陪审团你会判有罪吗?多数人沉默了,也有坚决说不会的。就像陪审团主张无罪成员所说:“或许你认为辛普森有罪,该死,我也这么认为!但控方不能证明这点!”足以说明美国人把公正和情感分的开。不保护坏人的法律同样不会保护好人。因为在定罪前,每个人都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主审法官伊藤也没有因为视频中对妻子侮辱丧失理性。每个人都足够理智,真凶没能伏法,公正必须捍卫,这是美国陪审团法律的精髓所在。就像美国人所说,陪审制度并不完美,但没有更好的制度取代。这就是公正的代价。有人说辛普森花钱买正义,但是并不违法犯罪,不是吗?
向往远方,必然忍受寂寞。向往自由,必然忍受危害。向往法律的公正必然忍受坏人的逃脱。但多行不义必自毙,08年辛普森终于因抢劫被判33年,8年不得假释!或许他马上就可以看到这部经典吧。
起初看到罪案故事,以为是汉尼拔金福南这种杀人故事,原来不是。是讲述法律体系的经典故事。比起炒作火热的王冠和西部世界,我更偏爱这个讲故事的好剧!
个人评分:10
目前一集感觉不错。辛普森杀妻案是每个法科学生入学后都会被灌输的,它的意义在于程序正义的胜利和疑罪从无的运用,其中还夹杂着种族问题。刚刚看完《制造杀人犯》再看这个,心中五味杂陈,美国的司法体制没有老师们描绘的那么完美,有一个不会改变的事实是:穷人在这个司法体制中注定是要失败的。
有点冗长拖沓 因为始终坚信辛普森杀了前妻 所以没法很客观的去评价 以至于每次看到小库珀古丁出来都想抽死他 还有那个黑人律师
真是national obsession.
拍得太真实了,悬疑烧脑,看了个开头就让人欲罢不能。
知道审判结果的案件竟然在过程中充满如此的戏剧性。最后的最后看到真实照片才体会到确如评论所说是高度还原。回忆起纽约灾星里对裁定的惊叹,这部里陪审团的讨论也是令人瞠目了。试想在若干年后,又是一部The Jinx也说不定呢。
悬疑烧脑
首集还不错。一个被叙述过无数次的悬案,重新影像化。很本分也很主流的讲故事方式。值得继续观察。
严肃、冷静、真实还原中也带着创作者自己的意图:批判一切,几乎对每个参与者都不留情面。P.S.屈伏塔那张拉皮脸真是令我唏嘘。
有意思的片
非常精彩,看完立马去找林达的书准备重读。不说是否杀人,对于OJ这种不正视自己的背景传统,说出I'm not black, I'm OJ这样的人我是非常鄙视的。这桩审判最后也从杀人案的审判变成了黑白之争,完全变了味道。理解辩方的策略,但是非常讨厌他们使用的手段,难以想象这场大戏里所有人面对的压力和审视。
高度还原,当真实情节呈现于荧幕之上,才让人真正感受到这场案件的司法审理过程给人的冲击。警方的漏洞百出、检方的频频失误,辩方的阴谋论,这起刑事案件最终成为一场轰轰烈烈的程序与权力的种族主义战争。看完,对美国司法体系会有较深认识。但本剧略有偏向,对检方证据的诸多漏洞疑点涉及较少。
这…卡戴珊家族版美恐
喜欢美剧的节奏
第一集不错,模棱两可的剧情开始,检方女主表演爆炸力十足,眼角眉间处处是戏,辛普森也是极好的,你看他的理由都会觉得他很无辜,但他又会在某个时刻显得非常阴鹫。夏皮罗老奸巨猾,见过很多世面,充分自信的玩弄别人于股掌,卡戴珊只是一个不知所措的前律师。人物性格分明,但我希望不要太脸谱化。
剧情很紧凑
上过法学院的哪个不知道这案子啊。细节拍得很到位,够dramatic又不招人烦,各方视角都有照顾到。不过豆瓣的小朋友啊,已经到了不知道David Schimmer和John Travolta是谁的年代了吗?
在纸牌屋走下坡路后,此剧是今年最好看的美剧。
去年读《历史深处的忧虑》就被其中对辛普森案的精彩叙述所吸引。开篇和结局都已熟知,慢热的前两集看得起想弃剧,到了第三集上庭才算渐入佳境,就爱看原告被告在法庭上你来我往针锋相对,判决结果没有悬念,重要的是这个过程。虽然没有明确指出凶手,但通过各种细节暗示其实答案已经昭然若揭。
不错
Oh my Ro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