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好长,耐着性子看完的。这男的属于早期的pua吧,连续pua了好几个,他杀的那些姑娘们也真是倒霉,也看出来美国约炮方面的开放程度那么早。女主真好看,那么想奥黛丽赫本,长的一张天真可爱用不衰老的脸蛋。男主对于真实案件中嫌疑犯的还原度真高啊,看来是前期没少做功课,演技还是挺到位的。这电影是想告诉大家那些变态杀人犯平时看上去也和普通人一样是么,所以一定要多注意,别相信陌生人
虽然是改编片,剧情总体还算合理。不过对于男主犯罪描写太少。有点洗白的意思。
男主作为一个心理变态的杀人魔,每次都能以爽朗的笑容,英俊的面孔迷倒一片少女。尤其是已经列为嫌疑人后,越狱出去继续作案,很多少女依然对他痴迷。对于看脸的女生来说,真的需要警惕。
电影最终男主对女主坦白罪行。不过从女主的回忆看,男主也可能有杀女主的念头。
看完这部电影,我只想知道现实中的泰德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以及他到底罪行几何?而这可能也是电影的失败之处吧。 让我把片头摘引的歌德名言再用一次: few people have the imagination for reality。
以下转译内容含大量剧透,慎阅!!!(如有错误,欢迎指正:-)
原文网址: http://www.historyvshollywood.com/reelfaces/extremely-wicked/ (该网站主要就真实事件/人物与改编电影/角色做参照对比,其史实均援引自官方资料或当事人传记内容,所以可信度应该算高的)
泰德大学曾获华盛顿大学心理学学位,并在位于盐湖城的犹他州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而他将在后来被控谋杀的庭审上使用大学所学法学知识为己辩护。
1972 年,当泰德在华盛顿大学攻读本科学位时,西雅图及周边区域开始不断有女性失踪。经确认的泰德的最早受害者死于1974年1月31日,地点就在华盛顿。据报道称,该女性最后被目击到时,是与一名名为泰德的男性一起。这一趋势(女性失踪)一直持续到1974年,泰德同年搬离华盛顿,前往犹他州攻读硕士学位。
是的。影片中,泰德(扎克·埃夫隆饰演)于1969年在一间西雅图的大学酒吧遇见了当时是办公室秘书的丽兹(莉莉·柯林斯饰演)。而现实中的酒吧名称为“Sandpiper Lounge”。正如影片所述,丽兹确实是一名单亲妈妈,有一个名叫缇娜的女儿。丽兹后来开始和泰德同居,同居七年间泰德则一直连环犯案,罪状累累。但是,根据 Ann Rule(曾与泰德共事并与之交好,后来发现其连环杀手身份)的传记书籍《身边的陌生人》(The Stranger Beside Me)所述,泰德曾在就读犹他大学法学院期间约会过“至少十二名”其他女性。丽兹也有其他约会对象。
是的。片中乔安娜(安吉拉·萨拉弗安饰演)人设的灵感源自名为Marylynne Chino的真实人物,即丽兹当时的闺蜜,和影片如出一辙,泰德和丽兹相遇时她就在一旁。据Chino说:“与丽兹同居时,他会在半夜外出。如果有人住我家,然后半夜离开再回来,我肯定会有所怀疑。你也知道,大半夜出去能干什么啊?”当丽兹给她看报纸上警方发布的素描头像时,她立刻就认出那是泰德,而这让丽兹惊慌不安,甚至落泪。她们当即就报警,可是当时警方并未重视。
是的。1992年发布的一份由美国司法部指示、多人团队合作的调查报告证实了影片所述属实。该报道称,“泰德会佯装受伤并暗示自己需要帮助,或是假扮成警察之类的公务人员。他以这种方式说服受害者自愿地陪同前往他的棕褐色大众甲壳虫汽车旁,而汽车后轮附近就藏匿着一把行凶用的铁锹。一抵达汽车旁,泰德就会拿起铁锹并攻击受害者头部,直至其昏迷。随后他会用手铐铐上女性受害人并将她拖上汽车事先已做过调整的副驾驶座。”该报告的依据来自泰德被执行死刑前的一系列采访内容。
是的。泰德确实强奸了数名受害者。但他并非只是强奸了受害人。根据1992年司法部的那份报告,“他会性侵半昏迷或昏迷的受害人”。幸存者Rhonda Stapley回忆称,因泰德掐住她的喉咙,她的意识时而模糊时而清醒。期间他对她实施了数次性侵,而趁他事后返回自己的汽车(应该是去拿杀人工具)的间歇,她成功逃走并掉进了一条山间小河,顺河漂流之后幸存下来。Rhonda将这段可怕的经历写进了一本名为《I Survived Ted Bundy》的书里。
正如影片所述,泰德认罪的有 30 例女性谋杀案。尽管如此,他的辩护律师John Henry Browne以及其他相关人士都表示,他于1973年至1978年间可能杀害了多达100名女性受害者,以及一名男性受害者。
前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局长William S. Sessions于1992年说过:“我们可能永远无法知道他所犯罪行的总量”。泰德的大肆杀戮横跨全国;他所供认的受害者包括华盛顿11人,加州1人,爱德华州和俄勒冈州各2人,弗罗里达州和科罗拉多州各3人,以及犹他州8人。——摘自美国《People》杂志
没有。影片中,泰德和丽兹去流浪狗收留所看狗。当他们看中的一只狗与泰德对视后就开始狂吠,而这也成了两人后来的玩笑噱头。现实生活中从没发生过这样富于警告意味的事情。本片导演乔·伯灵格(Joe Berlinger)说这一幕是虚构的,他进行了自己的诠释,以在叙事中增加一些蛛丝马迹。
是的。依据真实事件,影片中泰德对丽兹的爱恋确实属实。根据丽兹1981年所出的回忆录《The Phantom Prince: My Life With Ted Bundy》所述,他对丽兹的情感是真切的,他甚至在被捕后因想到会失去她而惊慌失措。
会。根据上述司法部报告称,泰德会回访自己所有的犯罪现场。
是的,正是基于这一原因,直到影片片尾丽兹知道真相时才出现泰德实施犯罪的片段。但是,就像影片所述,尽管泰德坚称自身清白,丽兹还是产生了怀疑,也因此开始酗酒。而影片中未提及的是,丽兹逐渐发现的一些疑点才是令她烦恼不已的缘由。其中包括在泰德家里发现拐杖(新闻报道称嫌疑人曾使用拐杖打晕一名受害人)、看到他从自己家里拿走一把铁锹、在他车里的副驾驶座下面发现一把短柄斧以及在他的书桌抽屉里发现熟石膏(报道称嫌疑人会在手臂上打上石膏佯装受伤)。
本片改编自丽兹所著书籍《The Phantom Prince: My Life With Ted Bundy》,她是以笔名丽兹·肯德尔(Liz Kendall)出的书。泰德在死刑采访中说,他“本质上是一个正常人”(essentially a normal person)。他有朋友和女友,看起来和他人无异。
其出处是法官 Edward Cowart(即片中约翰·马尔科维奇饰演的法官)在判泰德死刑时所说的一席话。他称泰德的连环谋杀行径为“极端的邪恶、骇人的恶行”。
没有。影片中,泰德不断地向丽兹提到作家Henri Charrière所写的越狱小说《Papillon》。他甚至在她来探监时把这本小说当作礼物送给她。现实生活中,丽兹从没有在她的回忆录中提过《Papillon》这本小说。相反地,影片中增加的这一象征性元素看起来是为了让泰德怀有希望,终有一日他会出狱。
是的。这看起来令人难以置信,但事实证明这确实发生了。泰德于1975年被拘留并被控绑架和蓄意谋杀Carol DaRonch。监禁数月期间,他被控谋杀一名居住在科罗拉多州名为Caryn Campbell的女性。这一谋杀案在科罗拉多州阿斯彭进行审判,泰德在进行庭审前被移交至位于科罗拉多州格伦伍德温泉的加菲尔德郡监狱。他在担任自辩律师时从法庭二楼的图书馆窗户跳下潜逃成功,并于八天后被捕。
是的。距离阿斯彭法庭跳楼潜逃仅六个月之后,他使用一个狱友提供的钢锯条从格伦伍德温泉的监狱越狱。他在自己牢房的天花板上切出了一个一英寸大的正方形钢筋管,然后从里面狭小的空间中越狱。虽然影片中未提及,泰德还花了四个月时间减重了约35磅,就为了能成功挤入天花板的狭小空间。那时的他骨瘦如柴。但我们在影片中并没有看到男主角扎克有任何体重变化。 泰德于1977年12月30日越狱,当时正值圣诞节假期,多数监狱员工正在休假。他把书本和文件放在被子底下摆放成自己在睡觉的样子,而直到第二天中午监狱守卫才发现他不见了。他先是搭乘巴士前往丹佛,随后逃往芝加哥,最后前往加州塔拉哈西。正如影片所暗示的,他正是在这里犯下了几宗最残忍的谋杀罪行。
没有。奥斯蒙在参加圣丹斯电影节时表示:“杰瑞是一个虚构角色,他的作用是为了把丽兹从泰德的黑洞中救出,以及让她能够过上没有泰德的生活。”(引自IMDb)在丽兹的回忆录中,他并没有一个名为杰瑞并可以寻求帮助的同事,最后她是向一个名叫汉克(Hank)的男子倾吐心事,而她是在匿名戒酒会上认识他的。
译者PS:就是那个长残了的童星,希望你已经看过,要不然会出戏呢。
正如影片所叙,泰德在弗罗里达进行大屠杀不久之后被捕,当时彭萨科拉巡警David Lee正好注意到泰德被偷的大众甲壳虫汽车。当被告知自己被捕时,泰德踢了这名警官的腿然后挣脱就逃。随后Lee警官在追捕时开了两枪以示警告,最终制服泰德。在泰德的大众汽车里面还发现了三个弗罗里达州立大学的女学生证件,以及其他被偷物品。
是的。泰德是于1978年在弗罗里达州立大学女生联谊会犯下谋杀罪行时留下的咬痕,正是在那里他用一根橡木棒攻击四名女性受害人。其中两名女性死于重伤,官方证实其中一名女性死者的臀部咬痕与泰德的牙齿模型吻合。
即使1970年代并不遥远,法医学也是那之后很久才出现的。例如,直到1980年代晚期,执法者才开始采用DNA鉴定(1988年美国法庭才开始承认其法律效力),这也是距离泰德最终被捕约十年之后。
是的。泰德当时差不多就是一个名人,就如影片中所叙,泰德的仰慕者真的要求他在自己的通缉令上签名。
是的。作为曾经的法学院学生,泰德在将政府任命的律师罢免后就自行辩护。而这次庭审是美国史上首个全国电视直播的审判,这让泰德立即成了红人。他确实也穿了蓝色西装并佩戴着一个黑色的大领结,就好像自己是一名演员(或二手车销售员),准备向观众贩售自己的清白。
是的。Carole Ann Boone是泰德在华盛顿奥林匹亚紧急事务管理署(Department of Emergency Services)的昔日同事和老友。他们一起共事了六年。1979年,在弗罗里达州谋杀案庭审期间,泰德作为自辩律师对Boone就两人关系进行了问询。而正是在那时他直接问她是否愿意嫁给他。她答应了。他们的女儿——罗丝(Rose)是狱中结晶,出生于1981、1982年间。她被认为是泰德唯一的孩子。Boone在1986年与泰德离婚,三年后泰德被执行死刑。
不是。导演承认影片最后两人面对面那一幕是虚构的。泰德实际上是通过电话告知前女友丽兹真相的,而不是在监狱里见面相告。圣丹斯电影节上,导演伯灵格向知名电影媒体Collider 表示:“电话通话远没有最终面对面对质的戏剧性,但就那次对话所产生的情感真相而言,无论是面对面还是通过电话,观众所获得的是一样的。而这正是我的哲学。”根据原型人物丽兹所言,泰德从没有直接向她承认罪行,这与影片中所展现的是不同的。实际上他只告诉她“我是有哪里不对劲……我无法控制它……我反抗了很久很久……但它变得太强大了。”当她让他澄清时,他回答说:“不要逼我承认。”他始终都没有认罪,通话也结束了。
是的。现实生活中,丽兹在与泰德的最后通话中问过这个问题。他承认他曾有一次关了她家烟囱的风门,这样烟就出不去,而她当天刚好宿醉在睡觉。泰德离开屋子之前,他还在门口放了毛巾进行密封,以防烟雾外漏。在丽兹的回忆录中,她也写到自己记得有一次被烟雾呛醒。
针对他在弗罗里达州所犯罪行,泰德于1989年1月24日被执以加州的电椅死刑,终年42岁。
她也太美了!這baby face即便有皱纹、极度浮夸的表情也好可爱啊啊啊啊)
说正题,沉重的胶片感还蛮不错的,其中的两主角似乎都是心智不成熟的小孩。女配的,男配的冲动也让人我觉得合理却又毫无理智。一个脆弱冲动,一个冲动偏执。然却事实依旧如此,这才是其中最大的悲剧。每一条感情的动线,细节的穿插,终成所述故事。
剧情的勾连是真的很上头。非常好的给“第三视觉”观看者的教育片。“反差的解读,比什么故意构造的鬼片更恐怖。”这是一种不用可以构建却没有办法否认真是的毛骨悚然。当然也许是因为我偏爱Lily的原因,但我不会否认这是“一整部”的好电影,片尾曲选的很哀伤也很平静抚慰心灵。it’s wort it.如果你对剧情有疑惑,我觉得拍摄成片播放的历史影像的解读是最好的告解。这是一部包含了片尾曲的电影。让你平和的从这撕裂痛苦的真实的邪恶走出。所有的“美化”都只为了最后的单词,那一刻的共情和冲动是你走出电影创作恐惧的钥匙,听完片尾,最终成为一个教育。
p.s看到很多评论,补写,其实这样的你们给出的问题可费解,或愤怒;一切所需要的回答就在最后导演的告白中。給看完后还高喊着“帅”、“情圣”们观众的警告,放在那时代,你们的视觉就是是听审的台下女性/受害者们一样。这未察觉的危险,就是你们放下防线转移注意被攻破的一瞬间。
奈飞最近出了一部争议性巨大的影片《极端邪恶 》(Extremely Wicked, Shockingly Evil and Vile)。
片头打出了歌德的名言,few people have the imagination for reality,即很少有人具有对现实的想象力。我们往往以为重视戏剧性冲突的电影会夸大某些细节,让故事更具冲击力和感染力。
但其实,以现实为素材的电影常常会对真相打上柔光,因为绝对的现实和完整的真相会令人不适,甚至无法接受。片名“Extremely Wicked, Shockingly Evil and Vile”,其实来自大法官对美国最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泰德·邦迪的总结陈词中。
极度的邪恶,令人震惊的卑鄙,用魔鬼来形容有过之而无不及。泰德·邦迪是美国80年代期间,令举国胆寒的杀手。那个时代还没有连环杀手之说,人们无法相信,一个人会通过不断杀人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泰德·邦迪在被捕之前,穿越6个州,前前后后奸杀了30多名年轻女性。由于缺少DNA技术的支持,加上当时美国各个州之间的法律和调查困境,最终只有20多人被判定为泰德所杀,但根据后来不断发现的证据,专家估计受害人数预估至少有35人,甚至可能高达百人。
从1973年第一次犯案,到1975年第一次被捕,1978年最后一次被捕。期间泰德·邦迪居然两次从监狱逃脱,越狱期间还继续杀人,甚至一次性虐待、杀害了两名大学女生。警察和专家都难以置信。泰德·邦迪成为了美国80年代的“开膛手杰克”,女生不敢在夜晚独自出门,人人都担忧会变成泰德的下一个目标。
虽然每次越狱都很快被捕,但案子拖拖拉拉,直到1989年,泰德·邦迪才在佛罗里达州,因其最后一次谋杀而被执行了死刑。影片《极端邪恶 》没有去展示血腥和耸人听闻的杀人场景,你在片中看不到任何一处泰德露出的变态和发狂。外貌极为出众的扎克·埃夫隆饰演了泰德·邦迪。风度翩翩的他把泰德演绎成了大众情人,女性之友。
出演他情人的女主角莉莉·柯林斯,还有女配角卡雅·斯考达里奥都对他恋恋不忘,不愿相信他是杀人魔鬼,在他漫长的审判期间对他依旧矢志不渝,前赴后继。
影片一直将泰德·邦迪的罪行做模糊化处理,不透露他的犯罪的证据,很多不知道过往历史的观众甚至会对他是否犯罪产生怀疑。加上魅力无穷,在法庭上可以亲自为自己辩论的泰德·邦迪的丰富人格,的确很容易俘获大众的心。这让很多知道历史的观众产生质疑,难得是要美化一个“杀人犯”吗?
其实并非如此。导演将“悬疑”放到最后,模棱两可的处理泰德·邦迪的真实人格其实很准确的反应了当时大众对于泰德·邦迪的态度。泰德·邦迪外貌极具欺骗性,在大学期间读过中文系和法律系,甚至了一大帮地位不俗的朋友。也正是这些朋友,让他多次因为证据不足逃脱法庭。
泰德·邦迪杀人手法在当时极为罕见,依靠自己温文尔雅的谈吐,还乔装受伤骗取同情心,待女性放松警惕,单独和他在一起时,他才露出残暴的一面,令对方错愕不已,始料不及。最令警察和法官头痛的是泰德·邦迪极具表演欲望的人格特质。在法庭上,他直接炒掉自己的律师,亲自担任律师身份为自己辩护。每次出庭都会精心打扮,仿佛自己是电视直播中的男主角。
长相英俊、谈吐得体、高学历、高智商,让他轻易俘获异性。其朋友对他的评价是,“他是那种你想把妹妹嫁给他的人”。后来,法庭上前来观看泰德·邦迪的女性旁听者越来越多,有人甚至成为了他的粉丝,还有人说真的“爱上了他”。甚至真有狂热女子,去探监后与他发生关系,泰德在法庭上向她求婚,两人做了”监狱夫妻“。女子还为他诞下一女。
在宣判时,大法官都肯定了他的聪慧,说他如果不是罪犯,一定欢迎他到自己的法庭工作,认为他大有前途。就是这样一个外表极具欺骗性,而且智慧过人的年轻人,居然成为了美国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极端邪恶》通过隐藏部分真相的方式,以泰德·邦迪迷惑性的一面,反衬其不为人知的恶魔本质。
影片也告诉了人们,有的凶手并不一定就是面相凶残,或者出身低贱。他可能就像一个知心朋友一样隐藏在你身边。知人知面难知心。
片中, 莉莉·柯林斯饰演的女主角Liz就是大众认知的体现。她对泰德进入她荒凉的单亲家庭生活感激不尽,对他抱有无限的期望,对他爱到痴狂。她到最后也不确定泰德就是凶手,她逼问他,她希望用对他的爱换一个真相,换一次“心死”。
《极端邪恶》的处理方式可能会让人不适,但如果结合过往现实,也许你会认同导演的叙事方式。但影片也因此隐去了泰德·邦迪杀人的动机,为了渲染迷惑性,泰德·邦迪的童年阴影,导致他变成恶魔的根源没有在影片中提及。
泰德·邦迪说,杀人没有动机,自己是“世界上最冷血的畜生”。但经过后来专家的探寻,发现泰德·邦迪从小缺乏安全感,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其爷爷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给他埋下了性格的缺陷。这让他在青年时期处理感情时遇到了障碍,随即发展成杀人泄愤,以此满足自己的情欲需求。
这有点想吸毒上瘾,有了第一次,就忍不住有下一次,而快感阀值的提高,让他不得不一次次变本加厉,越演越烈。情欲的满足始终无法通过一次宣泄达成,最后他止不住多次犯案,成为了杀人如麻的连环杀手。
泰德·邦迪对于美国文化影响巨大,他被执行死刑之后,好莱坞以他为原型拍过多部影片,《沉默的羔羊》里的主角汉尼拔就是以他为原型。
《极端邪恶》没有血腥的画面,却让你在看过影片之后,对这位优雅的杀人犯感到胆战心惊。因为最可怕的不是恶魔,而是恶魔化作人样,陪伴在你身旁。
泰德·邦迪是一个连环杀人犯。
从1974年到1978年,他在美国6个州流窜,犯下30多起命案,受害者全是女性,从26到100人不等。
她们有的被泰德拿窥阴镜捅进下体,然后用铁锹敲碎脑袋。有的则是受了泰德的诱骗上了车,然后被击晕,扔到后座性侵,清醒后又被勒死,jian尸。
等尸体腐烂,泰德就将其抛至荒野。
他在日记里写,“当我把对方的最后一口气从脖子处挤断,看着她的气息一点点离开身体,看着她绝望的眼神,我觉得我就像是一个神。”
就是这样一个人,被捕后,吸引来无数年轻女子前来听审,每一个都面带桃花,眉眼含春,感慨泰德“真的很帅”、“我会试着站在他的立场”、“我觉得我爱上他了”、“他不像是那种会杀人的人”。
电影[极端邪恶]便改编于此,主演是和泰德的长相十分接近的演员扎克·埃夫隆。
至于片名,取自庭审法官对泰德的宣判词,“这些罪行是极端邪恶的,惊人恶毒的,极其恶劣的,是犯罪者精心设计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痛苦的。”
终于,1989年1月24日早上7点,泰德被执行电椅死刑,高伏电流穿过了他的身体。
而就在行刑前,有位叫卡萝安的女性崇拜者,或可说女粉丝,生下了她和泰德的孩子。
医学上有个专有名词,叫“Hybristophilia”。
也可写作“Bonnie and Clyde Syndrome”,翻译成中文就是“邦妮和克莱德综合征”。
出自1967年的电影[雌雄大盗],说30年代的美国,有个叫克莱德的银行劫匪,出狱后死性不改,继续作案,谁知被一个叫邦妮的女人瞧见了,对方居然还非常崇拜他的非法行径。
两人一下陷入热恋,成为雌雄大盗,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每一次,邦妮都忠诚地待在克莱德身边。
不仅是邦妮,根据资料记载,两人遭到德州骑警的埋伏,身中50多枪当场死在驾驶座上。
载着这两具尸体的车被警方运回城中,迎来无数女性哀悼送别,有的甚至攀上车窗,将半个身子探进去,只为抚摸克莱德鲜血淋漓的脸。
电影[劫匪]生动还原了这一幕,一个个女人如蜂虫掠食一般扑来,造成了一场严重的交通拥堵。
按照医学上的解释,邦妮和众多迷恋泰德的女人一样,都是Hybristophilia——坏男孩控。
多用于女性,指对实施恶意犯罪的人极度崇拜和痴迷,认为这样的变态杀手有性吸引力,甚至不顾一切想与之结婚,并由此获得性满足。
1961年,18岁的女孩米拉·韩德丽遇上抢劫犯、虐待狂同时也是连环杀手的伊恩·布拉迪,并爱上。
她觉得伊恩与众不同,幼时以虐待猫狗为乐,长大后开始崇拜纳粹,立誓要做“最完美的杀手”,实在是一个充满野心和魅力的男人。
于是,二人渐渐脱离社交圈,开始频繁出入图书馆,借阅有关罪案的书籍,然后考驾照,租面包车,商议杀人方案,活脱一雌雄大盗的翻版。
从1963年到1965年,两人一共虐待并杀害了5名10岁到17岁的青少年,伊恩还觉得不够刺激,就在每次作案时用录像机录下经过,其中有一盘,满是孩子的哭声,米拉冷冰冰地吼,“闭嘴!”
这其实是Hybristophilia症状比较严重的一类。
不仅迷恋罪犯,还主动参与罪犯的作案活动,帮他们诱拐受害人,期冀以此得到对方的欣赏和爱。
2000年,《卫报》公开了米拉的日记,里面写道,“有时候,我会讨厌他的冷酷无情,但也会祈求上帝,希望他能像我爱他那样爱我。”
不夸张,联想到彼得·萨特克里夫和约瑟夫·弗里茨尔都有女人喜欢,米拉确实也算不了什么。
先说前者。
彼得有个绰号,叫“约克郡开膛手”,1975年到1980年,他流窜大半个英国,谋杀了13名妓女,要不是警方捕了他,他还打算杀了另外7人。
就是这样一个人,入狱后,每周都能收到30多封来自女粉丝的情书,向他表达一往而深的爱意。
2000年,BBC采访了这些与彼得有书信往来的女性,她们有的是对案件本身很好奇,有的是想表达同情,但绝大部分都是想和这个杀人狂魔建立一种长期稳定的恋人关系。
约瑟夫也有个外号——“兽父”。
1984年,他诱骗自己18岁的亲生女儿伊丽莎白去地窖,帮他安装一扇门。安装完成时,约瑟夫突然把门关上,拿一条被乙醚浸泡过的毛巾,捂住了伊丽莎白的口鼻,将她放倒。
此后24年,伊丽莎白一直被关在这个只有1.6米高、没有玻璃、装着暗门和密码锁的地窖里。
性侵、虐待是常有的事,约瑟夫甚至在她的手臂和腰上都缠了锁链,后来发现这些链子在他实施性侵行为时十分碍事,才决定将其去掉。
紧接着,伊丽莎白怀孕了。
她前后为这个兽父生了7个子女,兽父关上灯性侵她时,孩子们就在几英尺远的地方,他们不得不坐下来,听着父亲发泄兽欲时可怕的呻吟声。
2008年,约瑟夫被判以无期徒刑。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有大量游客前往那间囚禁了伊丽莎白24年的地窖参观,并拍照留念,更有300多名女子给约瑟夫写情书,表达对他的崇拜和喜爱之情。
电影[房间]便是基于此案作出的改编,但导演有意避开了残忍的部分,而是以孩童的视角,去展现这个被囚禁的精神世界。
理查德·拉米雷兹的情况更加夸张。
此人被称为“夜行者”,原因是他总趁着夜色深沉潜入受害者的家,遇见男的就先揍后杀,遇见女的就先jian后杀。从1984年到1985年,一共超过14个人在他手中遇害,最小的9岁,最大的81岁。
就是这样一个热爱撒旦、恶贯满盈、从未对自己的罪行表示过任何悔意的男子,引来大批女粉丝给他写信、寄照片、探监,希望能成为他的女朋友。
就连陪审员都在情人节那天给拉米雷兹送了一个纸杯蛋糕,上面还用糖霜写着“我爱你”。
最终,拉米雷兹在众多求爱者中挑了一30岁的杂志编辑(同样作为杂志编辑的我瑟瑟发抖),原因是她着了魔一样给他写了75封信,而且还保持着处女之身。
两人于1988年订婚,1996年在加州监狱中结婚,这个女人说,拉米雷兹被捕的前一晚,她在电视直播上看到了他——
他的眼睛打动了我,我立刻就被他迷住了,那就是一见钟情,我不知怎么就柔软无骨地、小鸟依人地坠入了他的臂弯。
类似的还有Menendez兄弟。
这俩人是富二代,为了完全占有父母的财富,在家中把他们双双枪杀,然后就去影院看电影了。
被捕后,两兄弟被判终生监禁,不得假释,却都在狱中和自己的女粉丝结婚了,哥哥还结了两次。
1996年,他娶了个模特,5年后,模特发现他还在跟别的女粉联系,就离婚了。之后,哥哥又跟一个33岁的杂志编辑(别问我为什么又是杂志编辑,我也不知道,我也很害怕)结婚了。
弟弟倒是更低调也更忠诚些,于1997年娶了大自己9岁的单身妈妈,这个妈妈每周末都带着自己跟前夫生的女儿,驱车200公里去看他。
当然也少不了我国北大学子弑母案主角,吴谢宇。
2015年7月,他在福州杀害了自己的母亲,将其遗体用多层塑料包裹,并加入活性炭吸臭。
案发后,以“吴谢宇”命名的百度贴吧里,涌出大量崇拜他的女粉丝,每天都发帖祈祷他平安无事,不要被抓,更有甚者,说要给他生“小凯撒”。
为什么总会有女人爱上变态杀手呢?
《坎氏精神病学词典》认为,这些女人讨厌平稳生活带来的安逸,想借此寻求一些刺激。
的确,邦妮·派克、米拉·韩德丽都是不甘于现状的女人,她们厌倦了在厨房做热巧克力,也不愿找一个普通的本地人结婚,满心想寻求更加刺激、充满不确定性和危险性的生活。
这其中也掺杂了几分逆反心理。
对于从小就打着乖乖牌长大的女人来说,坏男孩的肆无忌惮、放浪形骸是一种致命的吸引。
她们渴望从“五花大绑”的生活里挣脱开来,在这些变态杀手的放肆行为中得到某种宣泄,继而从默默无闻变成一个能被媒体报道的、与众不同的人。
也有人认为,这些“坏男孩控”其实跟Groupie差不多,也就是摇滚果儿——指喜欢摇滚,并希望能和摇滚明星发生关系的女孩。
但明星怎么会有兴趣知道你是谁,并且还乐意腾出时间来搭理你呢?于是,她们就把满腔沉甸甸的爱一股脑儿全转移给了监狱里的罪犯,毕竟相比之下,这些罪犯要更容易接近得多。
美国女作家希拉·伊森伯格写过一本书,叫《爱上男杀人犯的女人》,她在书中采访了30名相关女性,发现她们多半都有很长一段时间的受虐史。
幼时曾被父亲或者其他男人虐待过的女人,长大后都会非常渴望被控制,而和杀人犯结婚对她们而言,是一个很好的受控制的机会。
巧的是,美国东北大学教授杰克·莱文和詹姆斯·福克斯也下过类似的结论。
他们认为,小时候有被虐待经历或者长期被忽视的女人,要么自尊心会非常弱,认为只有监狱里的人才肯和自己结婚,要么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情不自禁想通过接近暴力的人来感受暴力。
但更多的是出于拯救幻想和母性需要。
也就是说,这些女性自认为感受到了杀人犯内心的脆弱,而与生俱来的母爱保护欲促使她们选择保护杀人犯,并自信可以拯救对方,觉得只要给他们更多的爱,就能使之回归到正常的生活轨道。
泰德·邦迪的女粉丝卡萝安就是这么想的。
在[极端邪恶]中,她先是出于保护欲帮泰德作伪证,向媒体散布假消息。后又想和他结婚,买一栋房子和一辆奔驰车,再养条狗,尽管她对狗过敏。
但研究者们漏掉了一个很显而易见的原因。
即便这些“坏男孩控”有逆反心理和成名心理,并且小时候受过虐待,自尊心很弱,还有强烈的拯救幻想和保护欲,但是,她们也会看脸。
如果你倒回去再看一遍文章中出现的杀人犯照片,就会发现,这些人长得非帅即贵,就算都不是,中人之姿也总是有的。可见的确会有女人喜欢坏坏的男人,但绝对不是长坏了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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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姨太
本文图片均来自网络
根据美国历史上著名的连环杀手泰德·邦迪真实事迹改编,影片着重刻画了邦迪这位人格魅力爆棚的淫乐杀人狂的私人性格特点以及为人。通过呈现这位杀手的生活化和个人魅力的一面,引导观众以中立的态度去了解凶手的想法、为何被判决有罪仍拥有大批拥趸,且提醒公众杀手都是隐藏在人群中间。(莉莉真美啊,卡雅也不错。。等等,这特么居然是一部后宫片!!!?)熟肉请关注艾森闹字幕组
一个杀人犯拍的像被冤枉的一样……
所以导演是把自己的纪录片又拍了一遍?三个演员演技都还可以,只是感觉导演没能脱离纪录片视角的局限,虽然结局很清楚,但Ted的心理层面还是有很多探讨空间的。导演手法上也无甚亮点。
好家伙 这拍的 连我这种明察秋毫 严谨不阿的钢铁直男都颇喜欢这个曾真真实实存在的“连环杀手” 都甚至觉得他是无辜的。。 这能算本片的成功之处么 或者说 败笔??他实在待这对母女情真意切 也确实没感觉他的罪行证据凿凿 搞得没看剧情简介的我以为在抨击邪恶的司法系统呢、、I need some air...
70/100 这部传记电影的切入点选的很好,它不急于用血腥残酷的故事去表现恶来吸引眼球,而是重点呈现主人公生活化的一面以及个人魅力的一面。这样的做的好处是提醒公众真正危险的人并不都是可以轻而易举被发现的;尝试让观众理解为什么像Ted这样的人仍然有大批簇拥;以及保持相对中立的创作态度。
本片哪里有在美化凶手?分明是在提醒世人尤其是女性同胞:那种看上去英俊潇洒、口若悬河、风度翩翩的美男子也可能是穷凶极恶之人。真正的罪犯永远不会在脸上写着“我就是罪犯”。非要把一个连环凶手丑化去拍那才是真的误导大众,可长点心吧!
扎克 艾弗隆的选角还挺成功的,真的是那种偶像派的迷人,管他是不是连环杀手。剧情也是不解释泰德 邦迪的犯罪动机和过程,像我这种最开始不确定他到底是不是凶手的观众而言,倒是还有几分悬疑感。
片尾字幕说“谨以此片献给泰德·邦迪的受害者们”,可我觉得这完全是“谨以此片献给泰德·邦迪大哥”好吗。把他拍得聪明帅气风流(还有点痴情是怎么回事),那可是Zac Efron,是Zac Efron啊诸君。在玻璃板上写“HACKSAW”的时候帅死了。Zac Efron的演技大有进步(连环杀手演一波,戏路又拓宽了几里),除了对面是John Malkovich的时候会被无声碾压之外一直很灵光。以及……看到谢耳朵的时候笑出声了。 电影叙事的节奏不太舒服,人物塑造也水,摄影和配乐还不错。
不属于传记类,更像是一部惊悚犯罪悬疑故事片。可看性还是很高的,剪辑很碎但对于整部电影的定位来说是好的,开头足够噱头足够吸引我。事实上电影节奏也不错,一颗心一直吊着等待着导演如何揭晓真相,还好hacksaw的戏码很刺激,算是个不错的收尾。两个演员都很喜欢,zac的亦正亦邪非常到位,和狗狗对视的戏份让人背脊发凉。ps:谢耳朵说you gotta be shitting me的时候我以为在看TBBT呢。。。
用一个足够迷惑的视角把原本尽人皆知的人物和早已剧透的悲剧拍出了不一样的色调,颠覆性地塑造了一个风度翩翩、从容笃定,甚至有些温润如玉的流量杀手,用这种看似美化的手法粉碎了人们对于变态的刻板印象,也足以引发观众对犯罪崇拜这个荒诞心理的关注。(我是gai不到邦迪的性感,性感的不应当是67岁的马尔科维奇么?)
来看女神们的举手!
实在是没理解这片子拍成这样,导演的意图是什么。
剪辑好乱。差点以为导演是要给Ted Bundy翻案呢
导演问题最大,他对stock footage和还原史实场面过分痴迷,对角色挖掘和情感控制简直是小学级别的,为了还原史实,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毫无节奏不顾逻辑地瞎闹,又碎又俗的剪辑让两位主演辛苦的表演付诸东流。如果能把重点放在Liz身上多挖掘一些,不要这种悬疑片拍法,朴实真切一点讲Liz的故事会好很多,现在搞成这样子真是捡芝麻丢西瓜。总之真的很烂了,导演还天天媒体上叫冤,好可笑。P.S.西皮粉还是要开心一下Zef跟Lily的银幕结合,几年前两人谈恋爱时太低调除了路边社外没啥同框,现在有整一部电影可以吸,太好惹。
片子看起来似乎男主是被逼认罪一样
一个很有意思的发现,Joe Berlinger对于这个案件的过分热情让他把早前那部4集纪录剧搞成了“剧情片”,而把这部剧情片又拍成了平铺直叙的“纪录片”。所以很难再专注于故事,而更关心Zac在内所有演员的表演。诠释起这样一个凶险但又有“魅力”的杀人犯,以及始终坠入情网又深陷泥淖的爱人,他和Lily无疑是及格的。2002年的那一版电影片尾字幕有谈到“1.连环杀手这个词语是从这起案件后开始广泛使用的;2.仍然有很多女性在其入狱时写信表白” 。这个角色的“特质”没有在这里被捕捉到,必然就只沦为白开水片了。 [PS 但1hr17mins左右处 我发出鸡叫 补偿一颗星【]。
人们忘记了TedBundy在没有死刑的情况下只获得了终身监禁的好处。他在最后一刻拒绝了,这使法官大为震惊。我仍然喜欢2002年与迈克尔·赖利·伯克(MichaelReilly Burke)合拍的邦迪电影。这是扎克一次严肃的角色,并表明他是一个伟大的演员,不像他的一些糟糕的喜剧。
一个具有良知的人必然在与自己堕落的人性作着斗争,然而像Ted Bundy 这样的人却始终在与自己的虚荣心为伍放纵邪恶的人性。回到电影本身,这是一个多么老套而又不明所以的英雄故事啊!作者对于《极端邪恶》的对象性指涉竟是如此含混不清。借此真实事件,你不知道他是蓄意嘲笑美国的司法体系还是暗自讽刺令人发胀发昏的爱情。最终影片成了一部毫无批判立场左右讨好的个人秀,这种暧昧而复杂的处理方法其结果极有可能落入弄巧成拙的境地——既默许了前者又肯定了后者。
剪辑仿佛还停留在初学者阶段……[C]
片尾说献给所有受害者,我尼玛受害者的棺材板还压不压得住,你这快要把杀人魔拍成情圣了,你献给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