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感觉Bob Dylan
看这部片子之前并不知道Bob Dylan是谁,只是被剧情简介中的六个主角给吓到了——一个人物居然需要六个人来分饰他的不同面。华丽的表现手法,夸张的思维方式,错综交错的回忆片段(是的,我愿意叫它回忆,仿佛只有回忆才可以这样鲜活、跳跃)。很多人说,如果你不了解Bob Dylan,那么就会很难看懂这部片子,但是你一定会爱上他。是的,正是如此,我没有看懂这部人物传记般的电影(是的,仿若传记,但绝对不是传记)——即使短短的两小时就讲述了一段人生,恍错之余,我无法了解一个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家庭背景、性取向(这在一般电影中是几乎是显而易见的出现的),知道的只是他喜欢抽烟,习惯用简短的措辞,似乎不大尊重女性,但还是通过导演高超的艺术手法悉获了丝微他内心的想法。
一、“我接受这场面里的混乱,但我不知道它是否接受我。”
感:通常,我们说,不要等环境适应你,需要做的是主动去适应环境,这种说法无疑是正确的,但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即使接受了环境,那么环境是否能接受我。放在现实的生存法则中,答案是肯定的,但我想,Bob说的可能不是一个结果或答案,而是,我是以何种方式去适应的,这一方式,过程。
是随着这场面乱而乱吗?抑或是乱中求静,出污泥而不染,达到心中无我之境?倘若选择了前者,那么你即成为“场面”所遗弃的人,因为你永远都是尾随于它的,永远都无法揣测它;如若选择了后者,你就是那个掌握了主动权的人,“场面”仿若为你而形成。
二、天使悬梁。
感:这个词给我一种特别的感觉,忘记当时出现在电影的哪个片段了,亦即不清当时说话的氛围场景了,只是那种残酷的感觉久久未曾消退,眼前涌现的是Bob去“祭奠”耶稣的画面,嘲讽轻浮的笑容挂在他轻狂不羁的脸上——恶魔之子。
信奉上帝之人必信自己为上帝之子民,上帝始终是关注着自己的。其实信不信上帝无关紧要——毕竟只是不同方式的精神寄托。我自己不信奉上帝,因为我坚信的是,不论境遇多么糟糕,是否会有好转,始终会有爱我的人注视着我,不离不弃。
三、对于隐藏的生活来说:1 永远不要相信穿着雨衣的警察;
2 对于爱情充满热情(这样是很快速的方式);
感:不仅仅是对爱情充满热情,Bob想表达的只是一种理念——当你觉得生活空虚无味时,那就试试对你感兴趣、符合你价值观的事注以更多的热情,这样,必有时光飞逝之感。
3 是否对社会问题关心(在那些询问人的口气中探寻一下,他不会再问你第二遍)
4、5 永远不要说出你的真名
当有人看着你时,永远不要看
最忠实的拼搏,有着不同的背景;
6 永远不要说,或做任何事,对你来说无法理解的事,这是无法理解的现象,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个谜;
感:对于有些事,我们确实没有必要探个究竟。即便是这样,我们依然无法抑制好奇心,不去探个究竟。
对于普通人来说,人性怎样,道德准则究竟是如何规范的,人类进程究竟会怎样,似乎都无关紧要,我们只要照着大多数人做的那样去做就够了,考虑太多可能会使我们更痛苦;我们能够认识到世界的不完美,太多的思考可能会使我们处于卑微羞愧的境地。
人在不同阶段会呈现出截然不同的面貌,人生观价值观亦会发生改变,我们的思想却不能因此而止步——及时它会变,我们需要做的是思考先于变化,不是为了,控制发展的趋势,而是为了在变化发生时更早更好的适应它,引导它。
有人问,有没有必要考虑人生意义。当然是有必要的,而且是伴随着每一阶段的,不论思想先进与否,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思维趋于成熟的过程。
7 永远不要创造任何东西,它会背叛你、跟着你,一直到你余下的生活。任何人从来都不会改变。
感:创造是一件可怕的是,它像魔鬼一样无处不在,无时不在魅惑人的思想。
有些时候人们惧怕改变,但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达尔文进化论解释的就是一个创新、改变、进步之说,由此,我们可以这么说,惧怕改变只是表面的,内心追求刺激、冒险、激情才是实质的,即便是佛陀,也在追求精神上的更深层次的升华。
至于“任何人从来都不会改变”一说,我想,指的可能是人的本质。
四、最古老的生物在这里被发现,不管你愿意与否,它确实的存在。
感:存在学说,一直以来都有很大的争议。我不想就唯物论,唯心论,人本主义,存在主义讨论什么,因为这本来就是没有答案的——思想的差异导致意见的分歧是理所当然的。
这里仅仅摆出的是Bob的个人观点。
五、在乡村的某地,激情被召唤,尽管歌曲有些怀旧。
感:激情一点即着,即使媒介是那么微不足道。
六、“性、饥渴、嫉妒,是常人无法摆脱的三剑客,可是我摆脱了。”
感:人本性欲望的丑恶该如何摆脱(倘若你认为性、饥渴、嫉妒是丑恶的话,至少我不这么认为)?当你全心致力于探求人生观价值观,致力于信仰的完善,致力于自己的追求,那么你便心无旁贷。若还是无法摆脱,只能说明你投入地还不够——当然,这一点很难做到。
七、物欲横流的世界,令人眼花缭乱,你需要的是冷静自己的灵魂,扪心自问,我的灵魂感到自责吗?
感:圣人每日三省,省的是什么?
我们常常列出一堆清单陈列自己的罪过,我们陈列的是什么,为何陈列,是把罪过陈列出来,貌似反省,实则炫耀自己品质的丑恶、聪慧过于常人吗?反省变得形式化,对自己的敷衍,是对自己反省承诺的一个报告。扪心自问,我的灵魂感到自责吗?
九、音乐与信仰的关系。神游,自由的感觉愈加强烈,冥冥之中感到上帝注视着我。《自由之歌》为上帝而唱。
音乐是一种言辞,我可以离开女人,但我离不开言辞,音乐是一种宣泄工具,音乐包括各种信息,歌曲让我忘记死神。音乐,就算各种肤色不同的人,都可以感觉到同一种感受,在乎我们,因为人与众不同,用心聆听,音乐是一种信仰。
歌手的代名词,为什么去流浪。扪心自问,什么是自由。(流浪,)我只想改变自己,我憧憬前方将会发生什么。
I’ m not there, I’ m gone.
附:这篇感想写得很零乱,也就是看过这部影片后的一些琐碎想法,大家勉强凑合着看吧。
2 ) 怎么能从小眼儿出来呢
——简评《I’m Not There》
文/老丁
有说迪伦是被拍传记片最多的音乐人,当然这种说法没有人去确切考证,况且也并非不是,因为迪伦自己人还健在,还远不到盖棺定论的时候。但可以确定的是,之前的迪伦传记片普遍没有什么影响力,之前马丁·斯科塞斯拍的《No Direction Home》只能算是人物纪录片,但为什么之前那么多人的拍摄甚至编排成舞台剧都只能以失败告终,也许是迪伦不像猫王或者迈克尔·杰克逊一样拥有庞大的大众票房号召力或者商业价值,还有大家肯定都有一个心照不宣的共识——迪伦实在是太难拍了。
迪伦在流行音乐上的革命意义已经彪炳史册,有关他的歌词的文艺意义也几乎成为一门“显学”,几多次被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并且就在几个月前还被授予普利策奖,但美国的传媒界却几乎众口一词——不是迪论需要普利策奖,而是普利策奖需要迪论,他早已经成为一个标签化的人,一座丰碑式的期待形象,一个凌驾于大众之上的精神偶像。而他个人后期与外界的相对隔离,他成名之后对记者的若即若离,以及他自己卓越的个人保护意识以及能力,都让“迪伦”这个符号被严重界定,但迪伦这个人又是一个非常不想自我界定或者被外界界定的人,这种虚虚实实的在场和不在场让迪伦成为影象的最佳素材,也是最难触碰并且最难表现的鲜活样本。
好在世界上不只有迪伦一个聪明人,在音乐上,在文学上,在政治态度和生活理想,不同的领域有各自的卓绝人士在维系着生命伦理。领域之间有共融和互通,比如一切文学都是人学,所以迪伦也就并非不可表现,一种合理合适的影象,体现一个音乐人的生命历程在越发显得珠联壁合。有鬼才导演之称的托德·海因斯就是一个聪明人,这个在《Velvet Goldmine》(丝绒金矿)已经可见一斑,还有一层意义,据说之前好莱坞过去10多年已经准备了大把的银子等着迪伦点头授权,但迪伦最终只认证了《I’m Not There》的版本,并向托德·海因斯的剧组送上祝福,在某种程度上也可看作是迪伦和托德·海因斯两人的通融。
一直被看作是噱头的多人分饰一角其实并非没有先例,早前就有一个音乐剧在表现同样伟大的约翰·列侬,不同肤色不同性别不同国家用了9个演员来体现列侬一贯主张的“世界大同”。和托德·海因斯自己也承认,从《I’m Not There》还在酝酿的时候,他就早准备好了跳出《Ray》和《Walk the Line》的套路,用一种气象万千的张力来呼应迪伦,所以克里斯汀·贝尔、希斯·莱杰、理查·基尔、本·威士肖等人的面孔才浮出水面,而在茱丽安·摩尔等一干女演员试镜之后,在确定由影后凯特·布兰切特中标,熟悉电影的人会会心一笑,因为单纯从选角这一项,就可看出托德·海因斯慧眼独具之外绝对有谱。
望眼欲穿之后,影片先在威尼斯收获一个评委会大奖和凯特·布兰切特的最佳女主角,这几乎是意料之中的事,金狮输给的是张艺谋做主席的《色,戒》,但大家都已经不太在意。略为在意的是凯特·布兰切特在奥斯卡最佳女配角中败北,大家也都知道,是届奥斯卡,凯特·布兰切特是最为风光的女明星,这些都是题外话。而真正影片开始的时候,迪伦首先是一个叫伍迪的黑人小孩,抱着把写着“法西斯”的吉他到处游荡,好感立即又来了,因为大家还都知道,是谁真正影响了迪伦,而伍迪·格斯里才是“迪伦”这个符号真正意义上的父亲。随后克里斯汀·贝尔扮演的民谣歌手杰克,以及那个叫约翰的“再生基督徒”,在一定程度上暗示了迪伦后期对基督和福音音乐的热衷;新生代传奇的希斯·莱杰扮演的拥有和迪伦一样的婚姻生活的罗比,一个因为私人生活面临分崩离析而被受纠缠的丈夫和父亲;理查·基尔在错乱的时空中高深莫测的老牛仔,隐喻因为摩托事故而从公众视线中遁离的时段;本·威士肖版本的阿瑟因为一直迷恋19世纪的法国诗人兰波而一直在阐述自己的主张和怀疑人生;更为惊艳的当然是凯特·布兰切特,黑白影象,现实和超现实交织,亦真亦幻,阴郁并且细腻,表情飘忽闪烁不定,脾气古怪不着四六,分明就是在英国巡演和《Don’t Look Back》时代的迪伦,在汽车里和艾伦·金斯博格隔窗对话的场景惟妙惟肖,坐卧的姿势和弹吉他的背影都让人叫绝……
更让人叫绝的,是托德·海因斯称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生活中的真实迪伦,更没有为了电影去采访或者请教他,只是通过迪伦的唱片和影象资料来接近,一种保持着距离的接近,一种艺术上的逻辑接近,一种断裂的破碎接近,托德·海因斯自己说:“电影从他的生活中汲取素材,6位迪伦会站在一起告诉我们,这个拒绝自己以往扮演的任何角色,不断前进而又不断否定自己的人到底是谁。”虽然启用了不少好莱坞明星,但影片《I’m Not There》还真是拍给迪伦自己看的,拍给迪伦的研究专家和崇尚文艺的知识分子们,因为其中有关迪伦自己的生长背景,有关迪伦生长过程中经历的垮掉一代、越战、黑人解放、女权运动等时代背景,包涵了太多的“在场”信息。对于同时代的人或者研究迪伦的人来说,这些信息的存在是绝对必要的,而对于一般的迪伦粉丝,或者普通的观众来说,就显得晦涩并且了无生趣,所以托德·海因斯剑走偏锋,丝毫没有讨好大众的意思;更难能可贵的是,就是对于那些标榜研究迪伦的专业人士也不啻为一种折磨,庞大繁杂的资讯在很短的时间内不断切换跳跃,在一种措手不及中完成着场景和画片的转接,故弄玄虚并且出其不意,不知道下一步衔接的将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这种方式的确相当“迪伦”。
曾经在美国研究过迪伦的国内乐评人袁越(著有《来自民间的叛逆》,其中有大量篇幅讲解迪伦),看过《I’m Not There》影片后曾放言,“我相信国内能够真正全部看懂这部电影的人不超过10个”,他的意思应该自己是看懂的10个人中间的一个,这种说法还是一种可爱的执拗。其实电影的名字已经是“我不在场”或者“我不在那儿”,懂和不懂又有什么的界限。因为单纯从电影看,这是一部文艺片而非商业片,这是一种以迪伦的方式拍迪伦的影片,这也是之前拍过的林林总总迪伦传记电影甚至音乐人传记电影中非常出色的一部。而迪伦自己之所以选择离开公众视野,也许正是有那么多的人想“弄懂他”,弄懂他为什么一直在变,弄懂他为什么可以“给时代代言”,弄懂他的音乐和他的歌词之间到底是在讲什么,甚至弄懂他和琼·贝茨之间到底有没有爱情而又为什么分手。那么多人想把迪伦这个人神化,神化之后又有那么多人想把迪伦这个神还原成为人,于是人神之间来回折腾,直到迪伦自己都厌倦了,于是选择“不在场”,谁知道“不在场”竟然也是一种“在场”,哲学意义宗教意义上的诠释纷至沓来。所以不管迪伦自己是不是被拍传记片最多的音乐人,但肯定是养活评论家最多的音乐人,猫王和列侬没有活他这么时间长,杰克逊又没有像他这样会写歌词。于是就他这样的差劲嗓子,一个一般意义上绝对的糟糕歌手,让流行音乐不在只是音乐,从这个意义上说,托德·海因斯拍出来的《I’m Not There》真是善莫大焉。
“我不是什么代言人,我只是月光下裸体的舞者”,成名后的真实迪伦究竟是一个什么样子实在是有趣,有趣到无趣,因为已经被过多的阐释,被过多的神化,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阐释甚至还不如一定要爬到迪伦家房顶上窥探他私生活的行为更为可爱,但是没有办法,他自己有这个能耐成为一个能够“预测风向的人”,即使到了后期躲进小楼,还是有各类的奖项等着颁誉。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他无法脱离公众,就如同作为一个现代人无法脱离现代,一个“在场”的人必须在场一样。“I’m Not There”出自迪伦一张没有正式发行的专辑《The Basement Tapes》,据说歌词中有这样的句子,“我总是在诱惑面前犹豫不决/现在诱惑不再跟随我/但我已不在那里/我已远去。”年近七旬的迪伦回首前尘往事也许会万般寂寞,但其实,从电影《I’m Not There》中,从一干为电影做配乐的Pavement、Yeah Yeah Yeahs、My Morning Jacket、Pearl Jam、Television以及Wilco乐队主唱全数在列,还有Sufjan Stevens和Cat Power,Sonic Youth和Yo La Tengo,老一辈的Willie Nelson以及迪伦多年的好友Ramblin' Jack Elliott……其实大可不必寂寞,聪明人还是大大的有,迪伦自己应该还是可以欣慰的。
3 ) 鲍勃·迪伦?在别处。
在威尼斯看过此片首映后一直胸怀激荡,即刻就产生了再看一遍的愿望,不过大概还有更多人排着队要看此片,之后的几场放映会场场爆满,终于,我再看一遍的愿望无法达成。但好歹我有过141分钟令人激动的音乐体验,早已经自觉非常幸福啦。
(有多好看?这样说吧:如果你喜欢Bob Dylan,你一定要看。即使你之前并不喜欢Dylan,看后你也一定会爱上他。另一个你会爱上的人是Cate Blanchett。Todd Haynes对Cate的改造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为什么,世界上竟然有这样橡皮泥一样的人,想捏成什么样就变成什么样?而这次,电影公映以后,Cate定会成为全世界女同志们的集体爱慕对象!这一点,我丝毫没夸张。)
但客观地讲,几位Dylan中最出色的是Christian Bale,尽管六位演员都很棒,但他还是脱颖而出。无论是口音还是腔调,连动作都似,关键只有他并不是单纯地模仿,他给Dylan带来了不一样的东西,但就是那么令人信服。不过Cate Blanchett身为女人的特殊性抢了风头,我心目中第二出色的是演“Woody Guthrie”的黑人小孩。
配角都很好,几乎抢了主角的戏。Michelle Williams演的Coco Levington是个大惊喜。这个角色几乎是Edie Sedgewick的化身,Michelle的演出可比Sienna Miller强一千倍,太美,太神似了,相比,他的老公Heath Ledger虽然戏份很多,但只懂得卖弄鼻音,让我老想起《断背山》,一点也比不过他只有两幕戏的老婆。Charlotte Gainsbourg也非常好,她跟Heath演对手戏,她的角色Claire影射的是Dylan的前妻Sara Lowndes。结果我只记得她,一点不记得Heath的表现有什么亮点。Julianne Moore的角色非常非常Joan Baez,这一点,在放片时引来影厅内阵阵笑声……因为太像了……而她们本来又那么不像……
说回电影。《I'm not There》可以说是Todd Haynes最精致的一部作品。据肉眼判断,至少用了三种不同的胶片拍摄,有那么多大明星和超豪华的配乐,结构前所未有地完整(尽管叙事是零散的片段式),而且还拍了不少外景(-_-)!跟Todd以前那些简陋而充满灵气的作品相比,这次他的拳脚放得更开,而且不是一点点。于是,他似乎很想把过去玩过但由于资金所限没能做到理想效果的元素全都搬出来重新展示一把,因此可以看到许多他最擅长的手法:《毒药》里的假纪录片,《Velvet Goldmine》和《Dottie Get Spanked》里通过电视媒体视角探讨问题的叙事手段,《Superstar》和《VG》里的MV感,《远离天堂》里的melodrama式叙事……当然,故事的主线也继承了《Superstar》和《VG》传记与虚构相结合的手法,从某种意义上说,6位演员都是Todd的芭比娃娃,芭比娃娃可以将Karen Carpenter的故事讲得那么动人,6位演员更可以。
从个人角度说,《INT》还有一个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地方:兰波——在《VG》中,Todd曾把David Bowie和Bryan Ferry比作王尔德的后人;这一次,他又把Bob Dylan比作是兰波的转世。当《香水》男Ben Whishaw在接受盘问的时候报上名字:“Arthur Rimbaud, R-I-M-B-A-U-D, Oct. 20th, 1883……”我真是感动得热泪盈眶——为何Todd同学居然如此与我心灵相通,不但偏好一致,连YY起来的思路都一样呢?
Ben的造型很成功,连我这个兰波专家都觉得他很神似,远比Leonardo DiCaprio像(当然,我仍然认为形象上最接近兰波的是年轻时的Hugh Grant)。
尽管Todd同学这次出手宽裕了一些,但放在好莱坞,这还是一部相当省钱的电影——Dylan没要版税,明星演员几乎都不拿片酬,许多音乐人免费送了歌……不过,这些音乐人翻的Dylan歌几乎都没能收进电影。影片中非Dylan演绎的歌我能分辨出来的只有Yo La Tengo和Calexico,片尾,在Dylan自己唱完Like a Rolling Stone后,伴字幕出来的还有Sonic Youth版I'm Not There,真是太好听了,严重推荐,最后还有安东尼小胖子唱的Knocking On Heaven's Door,效果也很奇妙。据说Charlotte Gainsbourg唱的Like A Woman也特别好,不过电影里放不下了,Todd还得意地强调说,Soundtrack出来后你们一定要听听。
再说一下片名《I'm Not There》,我说过我并不是Dylan忠实的乐迷(Todd Haynes也不是),因此之前并没有听过这首被用作电影标题的歌。此曲收录在60年代的B-Sides专辑《地下室作品集》中,充满了半成品的粗糙感。为什么Todd会选择这么一首Dylan的歌作为标题?很简单。想想Velvet Goldmine,也是一首B_sides。这是一首诉说的是一个人想出现在另一个人的身边提供援手却力所不能及时的焦虑和痛苦。“我多么想在你身边,但我不在。我走了。”说的是谁呢?是Bob Dylan自我审视,是Todd Haynes的想象?都是。Todd在发布会上说,第一次听这首歌,他就深深被迷住了。除了这首歌表达的这种力所不能及的痛苦外,他还联想到兰波(Arthur Rimbaud)有名的一句诗:“I is another。”这种“在别处”的疏离感,与Dylan人生的复杂性和诗意是多么的吻合。
其实,说了这么多,我却似乎几乎没说到重点。请原谅我在劳累状态下的思路混乱。
究竟为什么好看,我想喜欢过Todd以前任何一部作品的人都明白。顺便说个小八卦,看《I'm Not There》前,我在威斯汀的露台上遇到刚看完一部片,还在等下一部片开场的Gregg Araki。伊正好有时间,于是俺很兴奋地跟他聊了一下竞赛片的观感。不出所料,他说目前最喜欢《色戒》,接下来最期待《I'm Not There》。说到Todd Haynes的名字,他就两眼放光,盛赞起来。他说《Superstar》永远在他心中占据着一个特别重要的位置,and all Todd's movies are always very interesting。我瞬间明白,为什么这两个人我都喜欢。
说了那么多好话,再说坏话。
第一,显然Todd Haynes并没有像喜欢David Bowie那样喜欢Bob Dylan——《INT》没有《VG》那么有激情,每一分钟都感觉得到。结尾尤其明显——Todd也太草草了事了。这是他最没有力量的一次结尾。
第二,这个片子里有一些非导演剪辑的痕迹,比如heath ledger和richard gere,这两个演得最差的dylan,却有相当高的出现频率。至于Cate Blanchett那一段超重甚至开始有点卖弄的戏份,不用说了,一定又是哈维·温斯坦的主意。
*****补充分隔线*******
时隔半年后看了第二遍。理性地看此片时,有一些问题是我后来想到的:
可触摸的真实,背后道出的却是不可触摸的深意,这是Todd Haynes最擅长的。如果把此片看作是bob dylan的传记片,甚至“纪录片”,那么你首先已经错了。它的确引用了大量史实,但是目的决不是告诉你bob dylan的生平是怎样的,弦外之音才是这部电影的意义。它其实不是一部传记片,借dylan故事,Todd Haynes诉说的是那一代人的情结。他理想中的dylan,像Rimbaud一样,早在仍然年轻时就死去了。
也许,I'm not There这个标题本身还有另一层意思——The poet, prophet, outlaw, fake, star of electricity, that Bob Dylan is gone.
4 ) I'm Not Here
I'm Not There中的第七规则是:不要去创造什么。
第七规则的意思是,让我们身体中已有的流淌出来,用自己熟知的修饰方式让它们显出形体来,不要刻意的去繁复,去宏伟,去华丽,要用最简单的形式让它们表达出来,不要搞得如此复杂,搞得如此精致,搞得像个二奶;第七规则的意思是不要虚伪,该伟大的就会伟大;第七规则的意思是,我就是我,其他什么人都不是,不要说我像他他像我,我就是我,不要说我继承了什么我将带给别人什么我会留下什么,我就是我,其他什么人都不是;第七规则是休息日……
认识这个世界先认识物后人。认识J. D. 塞琳格是先认识了《麦田里的守望者》;认识A. C. 克拉克是先认识了《童年的终结》;认识菅野よう子是先认识了爱の轮廓;认识Bob Dylan是先认识了All Along The Watchtower;认识Velvet Goldmine的时候,还不完全认识Todd Haynes,但现在认识I'm Not There后,我知道了——所有这些我记住了名字的人(又也许不止是名字,又也许我会拼写错误他们的名字),他们都是情绪的迸发者。
他们所有人都是在流淌自己内心的情绪,或悲伤,或智慧,或空灵,或神秘,或抽象……他们不是艺术家是什么?或者他们什么都不是。他们只是自己,不应冠以任何头衔;他们又不是自己,只代表了一种存在。
5 ) 《我不在那里》:女人的力量
你是否有时也觉得女人是无法令人容忍的动物?她们虚荣、矫情,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惊小怪,她们浅薄得有时令你难以忍受。可是,在这部电影里,只有凯特•布兰切特的鲍勃•迪轮才真像他。而凯特,你知道,她是一个女人。
一个镜头,在露天的音乐节现场,舞台上那个一头蓬乱卷发,个子瘦瘦小小,带着墨镜的歌手,一时间令你误以为这是迪伦的录像。就是从这个时候起,迪伦来了,被凯特借尸还魂,而这个用几个不同的人来演迪伦而其中有一个竟是女的的创意你觉得棒极了,可是最像迪伦的竟然是这个女的。
当然,那是凯特的演技好。在《no direction home》里你见过的迪伦,外表跟这个几乎一模一样。瘦小、暗色花衬衫,说到他的特点,用神经质最为适当。他抽烟的样子,他从不正襟危坐的身体,他像个淘气的小孩子一样坐立不安的样子。他是一个梦游者,当他和伙伴们在一起。他是一个过客,当他在新闻发布会上。每个人起初都想搞这个世界,但最后只能被这个世界搞,而迪伦是成功的那个,于是他被当作偶像,连同他所有不合时宜的样子。
但也是在那个发布会上,凯特却不似迪伦。因为那个发布会的录像上,迪伦的眼神是很不安的,他的诚实令人吃惊,他觉得根本无法回答的问题,他就反问那个记者,有些狡黠,仿似一本正经,可你知道他在愚弄那个人,你知道他不想被贴上标签,他才懒得敷衍,他索性把他的一无所知告诉你,请你自己呆掉。可是凯特呢,她让迪伦就像个胸有成竹的,一个偶像,底下是他的粉丝,他君临天下,大权独揽,气定神闲,众人等他开口。但那从不是迪伦想要做的。他一向不需要掩饰他的迷惑,他的神经质,他的自我,他不做戏。而这种神经质,的确常常属于女性。
在这个世界中,我们得小心保持,才能令自己的灵魂不迷失。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灵魂的遗失在所难免,我们在物欲的欢愉中常常忘记了最初的方向。但是迪伦不是,我记得他那本自传《像一块滚石》给我的震撼,一个活泼泼的灵魂,试图冲破纸面,侵占我,唤醒我,直到觉得自己的,被遗忘很久的灵魂的蠢蠢欲动,那是一颗试图发芽的种子,突然意识到存在的感觉。那本书,非常值得一看再看。我记得迪伦说到他欣赏他的妻子,在于她总是有自己的想法,她和别人不一样。迪伦真是个奇特的人。那是那本书里他几乎唯一提到她的地方。
回到这部电影,演他妻子的那个女演员也很不错。这是这个电影里两个最令我感觉印象深刻的演员。都是女人。这个角色独立、坚强,从来不曾迷失。她拥有的是一颗非常强壮的灵魂。她选择抛弃男人的理由都那么独特——我离开你是因为我爱你,我不想成为你的负担。
凯特一直都有模有样地学着迪伦,那相似度令人惊叹。可是当她坐在车里,摘下墨镜,无法再用身体模拟,只有这张脸时,她毕竟只是凯特。那是在影片的结尾,迪伦说着音乐的意义,它是信仰,它是保姆,它令人不再迷茫。最后,她顽皮地看着镜头,意味深长的眼神,那是一个女人,在饰演了一个男性之后的嘲弄,好像在说,瞧,这就是迪伦,其实这也是我。完美的一个收尾。与角色灵肉合一,但不妨也给它加个小小的调皮的韵脚。在现实与灵界自由穿梭,那就是演员这个工作的令人着迷之处。这个迪伦是迪伦的,也是凯特的。
而女人常常令人惊讶,当她舍弃了虚荣与矫情,她可能比男人更有力量。
6 ) heath,en,heath
我不在场,果然。。。。。。。。怎么说,并不闷。
有音乐的电影是不会闷的。
受过《天鹅绒金矿》熏陶的人应该对th有心里准备,加上漫天席地的6合一宣传,电影的形式早就知道了,何况并没有天马行空抽象晦涩得一塌糊涂。基本上都是明星,脸儿熟,不会把人认错。
所以唯一的阅读障碍是对dylan的不了解,这种“了解”不是普通的“了解”,而是粉丝程度的了解。电影里几乎每句话都有出处,就算一老美也未必知道典故在哪。
所以这是一部超级粉丝拍摄的,与其他粉丝分享的电影,其中还渗透了粉丝本人对偶像的理解。
非粉丝非文青如我者,纯粹外行看热闹,
恩,主要目的是heath,这一点我承认。
这部电影的真正明星依然是导演,th才是我最闪亮的那位。Cate女士的中性形象迷死无数人,我倒觉得一般般,演成这个效果对于她来说完全不难,而且导演也未必要求其“形似”。
乱想一下,不如叫李春春演,说不定效果也奇佳。
Cate要是拿了小金人,要感谢的是造型师。
理查基尔的角色是2度创作的dylan,并非现实中的,所以算是最有创意的;最“象”dylan的,真的在“模仿”他的,只有bale的那个。
Julianne Moore的Joan Baez到底有多象,还真的有机会看看过去的歌手录象才行。
Heath演的是婚姻中的dylan,看到他拿着女儿的照片,意识到即将和爱女告别,满脸忧伤,我也忽然醒过来,这不仅是tod haynse的电影,这更是一部heath的遗作。
不由得伤感起来。电影里的这一幕竟和他本人如此相像,而拍摄的时候他和michell还处在稳定期,心中一定没想到,角色的命运其实就是自己不远的未来。
Michell当时是随夫同上片场,却被导演选中客串了几个镜头。角色虽小,来头却头,正是著名的factory girl.
几个镜头,居然十分抢戏,很多人都觉得她比heath演得更好。
希望她好好的,一切都好。
电影原声就不听了,我对他本人的歌都不熟,别人翻唱的更加没感觉了。
追逐coco的那场戏 用的竟然是费里尼的卡萨诺瓦中 所谓otherworldly Nino Rota music
用不同的演员来演绎人的一生中不同的经历与侧面,单独抽离塑造,多么天才的想法。个人最喜欢小孩子那part;本老师的部分则太少了,但听他讲台词已属享受,更何况爆炸头音乐人造型好看又灵光;Blanchett的确令人惊艳;我并非Dylan的歌迷,却非常享受这部戏,远距离探究一个人物使传奇更为传奇,这是传记片诚实的突破。
蝙蝠侠迪伦vs小丑迪伦
【B】堪称转场百科全书,所有转场方式都用尽了。电影在我看来很矛盾,形式晦涩,给不认识鲍勃迪伦的人看不懂,内容平常,对于足够了解他的人又没必要。
这是一部“导演心目中的鲍勃·迪伦传记片”,电影非常怪异地启用六位演员扮演鲍勃·迪伦的六个方面
最接近Bob Dylan 精神实质的一部传记片。
Cate Blanchett让我惊呆了!!Charlott Gainsberg非常美!!!小黑人演得很好~ 但太风格化,看着累。
六人饰一角,人生皆碎片。我不在我在的地方,我总在我不在的地方。
托德是真爱布兰切特啊,最英俊不羁的一段鲍勃迪伦全汇聚到女王身上。卡司也是非比寻常的豪华!用六个人描绘巨星不同时期面貌,导演玩的花里胡哨精彩之极,记录西部黑白审视史诗风格,妙趣横生。音乐更是一级棒,台湾译名真他妈好!
有人感叹说:“电影公映以后,Cate定会成为全世界女同志们的集体爱慕对象”这话儿不全然对,因为不止女同志爱慕,她还能把直女变弯。。。帅得太没天良了女王啊。。。TAT
It's not very easy to follow without knowing much about the life of Dtkab, One of best Biography films I've seen though.
花哨的无聊
这种形式不是很喜欢。
能在终场之后让人翻出highway 61 revisited重听,这就是迪伦先生的魅力所在。此外,狂赞Cate Blanchett的扮相和演技。
可能这就是传记片唯一的形式——承认它只是由演员所扮演的虚构故事,要抹除一切地用虚构还原出一个可能存在的形象。
好、好巨大的卡司阵容啊。碎片式的故事。凯特布兰切特实在是 - 惊艳都不足以形容!(11.27.2015重看,彭尼贝克美学)
令人喜欢的传记片拍法:每一个角度、每一块“碎片”的纪录再去还原和拼成一个完整的他。几个部分的演绎和质量都挺高的,但最爱的画面是Richard Gere在火车上唱着“She's gone like the rainbow”,最喜欢的扮相是Cate在车上说着“不是民谣歌手”。爱Todd Haynes更多一点。
感谢吉大艺术院线放映此片。感谢豆瓣维基让我了解了一点知识,不至于看的一头雾水。感觉这部电影还是太文艺了,把性格拟人化,多线叙事和人物传记虚实结合,如果不了解鲍勃迪伦的话真看不下去啊,我同学就忍不住走了。。。凯特布兰切特女扮男装演鲍勃迪伦,居然能做到神形兼备,可塑性极高!好演员!
不了解bob dylan的不太看的懂,正如我,此片日后必然要重看。另,凯特布兰切特的演出无可挑剔。
整部看下来很跳跃的感觉 听着歌儿也畅快 想起了Bob老爹的许多往事……歌迷不能错过~ 6个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人穿插进行 表现手法接近迷离 但也不妨碍怀着热爱理清思绪 CateBlanchett神貌皆似 当然也少不了酷酷的Bale啦!完全大爱 大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