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末路亦是归途
纯粹是为了强尼而去看的,确实也从不失望。无论什么样的角色,只要伊来演,让人看到的永远是强尼式的某某某。这个神奇的男人把忧郁敏感和阳刚英气完美地统一了在一起,每每让人惊叹,怎会有这么一个神经质也如此恰当好处的人?
一位银行劫匪的传奇的一生。既有犯罪的邪恶感,又有铁汉的柔情面,正适合强尼这种亦正亦邪的人。举手投足间,常让人陷入伊就是那位传奇人物的错觉之中。
整部电影,其实不是很喜欢,无论是动作场面还是内涵中隐隐对犯罪的美化,都让人多少有点不爽。前一个半小时之多,分神无数,但是后半小时真是精华,看得人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用了大半时间对强尼作为一个神话进行描绘之后,随着结局临近,一切风光急转直下。患难的朋友都挂了,利益关系的人纷纷背叛,自己心爱的女人却落入了FBI之手,而自己的time是否也逼近了呢?
在这几乎有些荒凉的时刻,伊送人去警察局的时候,竟然自己也进了那个下达格杀令的大楼里,做起了闲适的旁观者。电影镜头霎时慢了下来,光线逼真,音乐缓缓地,听得见楼里办公室人们的隐约的说话声、打字机声,强尼推开门进去。
像一个全然无关的人,一步一步走进那个狼虎之穴,却又那么小心翼翼,明明是脱不了干系的当事人。看到自己的资料被贴在展板上,看到自己挂着自信笑容的照片贴在通缉犯的名单上,看着与自己有关的人与事的一切被详细地公之于众。深入敌人腹地的紧张感和逃逸在外的得意情,杂糅在一起,简直丝毫不能掩饰地表现在强尼脸上。最狠的是,看到一群官员围在一起听棒球赛的电台节目,强尼像属于这个大楼的职员一般随口问比分怎样,然后淡定地收到了答复。这一幕真是赞到死啊。对官僚机构的讽刺,对自我经历的激赏,在这一刻,矛盾而统一地达到了顶峰。不愧是强尼啊,这一段演得出神入化,从表情到动作、神态,丝丝入扣,极其到位。
还有电影院的那一场戏也极赞。电影里那个被抓的男人从容赴死,说“Die the way you lived,all of a sudden,that's the way to go.Don't drag it out.Living like that doesn't mean a thing. "剧场中强尼的眼睛泛出了惺惺相惜的光芒。
生又何欢,死又何惧。有过从心所欲无所遗憾的人生,那么死又算什么呢?古人认为人生最悲哀的事情是”英雄末路,美人迟暮“。可是既然曾经轰轰烈烈过,那么即使到最后仍是尘归尘、土归土,也不过是自然的繁华落尽而已,有什么可畏惧、有什么可悲哀呢?恰如张载在《西铭》里写的”存,吾顺事;没,吾宁也“。淡淡的只言片语,却轻巧地化解了死生这种大事的沉重。唯有这般通透地看破,才能真正漫看花开花落。
虽然是末路,但是强尼像一位英雄一样死去,尊严丝毫无损。就连杀他的人一时之间也难以接受那样一位无所不能的大盗瞬间轰然倒下的事实,甚至都不敢近身,远远地,就呆住了。
作为观众,亦被这种坦然所震撼。
另外值得称道的是最后一幕。杀死强尼的那个探员带着他的临终遗言去监狱看强尼的女人。他说,byebye,blackbird。没说我爱你,也没说你好好活下去,而是像那种随时都可以下次再见面一般轻描淡写地说byebye。甚至完全能够想象出平时他说这句话时脸上挂着的清浅笑容和随意挥动的手,可是就这么把凝重的诀别变成了随便的告别。深情如是,洒脱亦如是。感动得眼泪哗哗的= =
伟大而有大智慧的人往往就是这样,生命之中不管是不能承受之重也好不能承受之轻也罢,永远淡然地当做平常事,不物喜、不己悲,承天顺命,安然自处。
2 ) 优雅的时代已经过去
影片的开头很快将人带入那个时代。
简单的字幕。
越狱。他们如此轻易的逃脱,他们拥有最强的火力,他们钻进吐司一样的汽车,他们踢走了冲动粗暴的人。这就是混乱的大萧条时代,和一群绅士的暴徒。
一边是贝尔仿佛贵族练习射击般单膝跪地,狙击逃犯;一边是部署缜密从容不迫的银行劫案,为了不多的几万美元。
三段戏走下来,一个词浮现脑海,体面。
强尼·德普是唯一主角。我看到有影评说,他的表情太单一了。我却觉得他的表情恰到好处。没有杰克船长的油嘴滑舌和夸张的肢体语言,但他自开始萧条世道如鱼得水的优雅从容,到后来被时代抛弃的茫然挣扎,似乎都从他微启的嘴角,挑动的眉毛和倔强的一缕额发流淌出来。影片用了大量近景特写,捕捉细微的表情。内敛的感情表达,是那个时代的绅士做派。
是时代抛弃了优雅。贝尔被迫接受严刑逼供的做法,德普也不得不与自己不喜欢的人共事,接自己不喜欢的活。他们都曾呼风唤雨,但面对时代又多么苍白无力。
这是一部怀古的电影,它没有惊艳的视觉效果,没有曲折的情节,没有发人深省的哲理,它只有怀古。因此它不可能成为被所有人接受的好作品,但它不失为好作品。
它以很别致的真实感给现今同样身处大萧条中的我们展现那个时代所不同的优雅。
本片的摄影很特别,许多镜头选择手持,轻微摇晃着,不由自主会联想起同处黑暗中的《狗镇》。音效也很特别,仿佛记录了环境中所有杂音,未加后期雕琢。这样的处理,让人时不时觉得这不是电影,而是廉价的电视片,或纪录片。我用了两个特别,只是不想太直接的指责它,毕竟,这样拍摄的用心还是可以理解的,但至少对我来说没有增加任何代入感和真实感。德普的脸孔是舞台化的,纪录型的拍摄我认为并不合适。
bye bye,black bird
3 ) 《公众之敌》:英雄年代的逝去
Sololau/文
20年前,电影中正气的警察和侠气的杀手可以为了情义背靠背在枪林弹雨中一起拼命,那是段英雄主义泛滥的日子,一股子血脉喷张的阳刚激情被写入了那段以青春之名的诗里。20年后,警匪对自己的身份定位都相当明确,即使是改编自上世纪30年代的故事,探员也得开出宿命般的那一枪。虽然他们在长期的较量中变得惺惺相惜,而且匪徒的邪魅倾倒了所有人,但也阻挡不了最后的对决,因为英雄年代已经逝去,我们也不再做梦。
电影公众之敌取材自美国萧条时期的偶像犯罪人物约翰·迪林格的传奇故事。约翰·迪林格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盗,从1933年5月到1934年7月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抢劫银行并且多次用巧妙到令人拍案惊奇的手法智胜警方,他为因经济危机而陷入疾苦的人民说话,在当时美国社会有很大的影响力。当时警察和政府都视他头号公敌,而人民却视他为那个时代真正的英雄。在大萧条时代人民陷入了失业的困窘中,生活变得没落无望,这种时代背景下美国人需要一个英雄出现来挽救他们已经所剩无几的信心,但正面人物、光芒人物一次又一次的让所有人失望,他们的光环越来越暗淡,这时候约翰惊艳地出现使失落的美国人重新看到了希望触摸到了可贵的斗志。
迈克尔·曼选约翰尼·德普来饰演这位风云人物实乃点睛之笔,放眼当世恐怕也只有“多艺而近妖”的杰克船长才能将约翰·迪林格塑造到理想境界。电影中的迪林格有一股深沉又不甘寂寞的劲儿,散发着迷人的邪气。无论真实的约翰·迪林格长相如何但经过杰克船长的精心塑造这一形象毋庸置疑会光芒万丈并且影史留名。虽然由蝙蝠侠克里斯蒂安塑造的FBI头头正气十足而且刚毅帅气,在宿敌迪林格面前他还是稍显黯淡。导演将本片打造出了一种好莱坞黑白电影时期的优雅犯罪味道,宿命中的正邪人物斗智斗勇,虽然电影并没有多少血腥味道,但由于这股属于两个男人的宿命力量所以全片都笼罩在一种无形的戏剧张力中,直到最后迪林格倒下镜头闪过茂文那惊愕到不敢相信的眼神,原来宿命之战如此简单也如此真实,倒下的人平静放松而开枪的人也没有一丝成就感,这就是可笑的命。
有一个极具吸引力的题材,而且云集了约翰尼·德普、克里斯蒂安等大腕儿的电影,《公众之敌》本该珠圆玉润,但可惜漏洞和不足还是明显的。首先人物设计不够丰满,如果不是提前搜索了解约翰·迪林格这个人物的话,不了解故事背景就看很容易觉得电影枯燥沉闷。而且作为一部动作片《公众之敌》的枪战场面并不生猛,虽然仔细看能感觉到迈克尔·曼在枪战的视听方面确实下了功夫,而且有点旧好莱坞时代的味道,但这样却调动不起看惯了枪林弹雨大爆炸震撼场面的观众们。节奏和气氛使这部电影美中不足,也正是这种淡淡的压抑让《公众之敌》充盈着一股英雄末路的哀伤。
有英雄的年代因为人们需要一个可以成为英雄的勇士来给他们信心和希望,哪怕是迪林格这样的反派人物,他做出的一件件令人匪夷所思又倍感惊喜的事情至今仍然被说道,这个天才劫匪成为那个昏暗时代难得的一抹亮色。正因为平淡有困窘的生活需要不同的颜色,所以我们现在能看到《邦尼和克莱德》能看到《公众之敌》。但那个属于英雄的年代毕竟已经逝去了,别说这两部电影就算是《英雄本色》《喋血双雄》那样的作品也不会再出现了。因为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人们活得越来越现实,没有几个人会再为了情义去拼命,也没有几个人会再为了正义去迎上枪林弹雨,“义”的可贵更多的是存在于口边或者是纸上,利益才是主题核心。
怀念吴宇森的电影,怀念约翰·迪林格的时代,怀念《邦尼和克兰德》的潇洒,虽然最后难逃悲情的宿命,但那些年代,有我们这个时代没有的英雄。
4 ) For Johnny Depp
德普很少在电影里以真面目示人,要么怪异,要么神经质,在那部让他大红大紫的片子里,他又成了娘娘腔。一直不太喜欢他,总感觉是个怪胎。
在《公众之敌》里,他总算正常了。John Dillinger是全国的头号通缉犯,他放荡不羁,今朝有酒今朝醉,何必在乎明日罪。他出入银行如若无人之境,他令全国的警察闻风丧胆。但是他并非残暴不仁的人,在电影里,John从未开枪杀过一个人,他是那样文质彬彬的一个gentleman,大衣礼帽不离身,他甚至在绑架银行女职员时看到她冷得瑟瑟发抖,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给她。他是一个真性情的男人,看到Billie第一眼就认准了她,他那样强势的表白,逼着Billie发誓再也不会离开他,当Billie问他:I don’t know anything about you时,John回答说I like baseball, movies, good clothes, fast cars, whiskey and you,任是女人都会沉迷。John性格的极致体现在他进入警察局里这场戏,这时他已是国家头号通缉犯,他却悠然自若的走进了芝加哥警察局,甚至在一群警察看棒球比赛时问现在的比分是多少,那群警察居然也回答了他。
在遇到Billie之后,他开始想过安定的生活了,但是FBI没有给他这样的机会,他们杀死了John所有的朋友,在Billie被抓之后,这个铁骨铮铮的男人竟然流泪了。John在影片中向来是冷静的,在抢劫银行端着汤姆森狂扫时甚至是冷酷的,只有和Billie一起时脸是柔和的,心是柔软的。他没有如愿过上想过的生活,也没能照顾Billie一辈子,最后在影院里看盖博的电影,盖博说出“如生般死去,这就是离开的方式,像那样活着一点意义也没有”,John淡淡的笑了,他已决意赴死。最后的最后,当他身中好几枪,那迷人的脸也被子弹打坏了时,他呢喃到:Bye-bye, blackbird. 我们也可以安慰自己,没有了blackbird,他永远不会快乐,与其那样活着,还不如“如生般的死去”。
觉得德普很像片中的John,之前总是或颓废或轻狂,像极了浪荡子,却因为Vanessa而改变,不再绯闻缠身,成了居家好男人、好父亲。Vanessa,envy her so much。
第一次觉得Johnny在电影里本色演出,以往他都被Tim Burton整的诡异非常,真实的个性是怎样我们从来不得而知,Johnny是演技派无疑,却因为一部加勒比海盗,因为娘娘腔的杰克船长而留名影史,实在是有些可悲。这部《公众之敌》,实在可以列为德普影史的No.1。第一次,觉得原来德普也可以是这么cool,这么man的。For Johnny Depp!
5 ) 就是因为舍不得那点儿胶片
风衣礼帽机关枪的三十年代,多么适合迈克尔曼!
扑克脸的冷血警察,多么适合面无表情的克里斯汀贝尔!
神经兮兮、改变美国历史的头号通缉犯,多么适合阴郁的强尼戴普!
可是……
枪战的音效仍然天下无双,闭着眼听就好像《盗火线》一样屌,可惜不能睁眼,睁眼就完。
因为这电影用的不是胶片,是DV!
尽管是高清DV,但DV毕竟是DV,外景拍不出气势,内景更是曝光过度惨不忍睹。
不管导演给出的理由是什么,在我看,一部很棒的电影就这么被毁了。
怎么能用DV拍大片呢?到电影院看DV是种亵渎,是种罪恶。
一句话形容我的观影感受:
就好像去夜店叫小姐,来了两个国色天香的男同志。
6 ) 我给六颗星
一个时代的亡结总是从伟大生命的消逝开始的。
昨晚上去看这电影纯粹是个意外。上个星期看变形金刚的时候晃过了它的预告片,当时只觉得是一部有大变态约翰尼德普,蝙蝠侠和曼哈顿博士的摄影乱七八糟,内容稀里糊涂的犯罪片。等美国军队和擎天柱们把我脑子搅的翻江倒海以后早把它忘得一干二净了。可一哥们老惦记着它,夜里没事儿就遛到了电影院。
就这样,不知道导演编剧作曲是何方神圣,连预告片都还没有看全,除了演员之外没带着任何偏见看这电影(一堆男人,也提不起我兴趣)。看到一多半的时候,我就心想,这片子我给六颗星。
电影前半段有点不着调。只见着Dillinger和他的同伙们神不停佛不挡的在监狱和银行间闲逛,自自在在的把警察当狗遛,顺便泡了个妞。摄影比预告片还乱七八糟,人物没得一点生气,总之完全不知道这个电影想干什么。一直到他第二次越狱的时候才让我有了方向:这是一个人,一群人,一个时代走向终结的悲剧。
如果对二三十年代美国历史不太了解的话可能看这电影会有点不着调。从二十年代禁酒令开始,暴力犯罪在媒体的推波助澜下几乎成为了美国大众生活的一部分,一大批曝光率极高的怪盗被偶像化成为了路人皆知的名人,这些“公众敌人”(public enemies这个词出自曼哈顿博士演的那位胡佛局长,FBI的创始人)是大萧条时期最让人着迷的社会怪象之一。那些无法无天,凶煞嚣张的歹徒在那个希望破灭的时代被当成了公众逃避现实的幻想对象,还有民众认为是银行的贪婪导致了大萧条,那些银行抢劫犯就变成了以暴力对抗腐败和权威的象征。许多大名鼎鼎的罪犯在各种各样的演义和传奇中都被变成了神话,像邦尼和克莱德,baby face奈尔森, Al Capone, 当然还这这部电影的主角,John Dillinger。
电影没有任何引述背景的字幕或介绍,直接跳入了大萧条最严重同时也是罗斯福上任的1933年。这部电影比大部分声称“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电影要更贴近史实,因为它抓住了那个时代的精髓:随着罗斯福的新政和整个社会结构在大萧条中的转型,传奇式的暴力犯罪时代即将结束了,高度组织化的经济犯罪成了“新潮流”,Dillinger们这样罗宾汉式的侠盗就成了旧时代的象征。他们不仅是警察的眼中钉,吸引了太多镁光灯的他们更成了让过去的同伙如芒在背的麻烦。曾经的“safe haven” 将他们拒之门外,獠爪日显的FBI更是倾力的逮捕他以树立声望. 强敌的追剿,朋友的出卖,被逼入墙角的Dillinger做着一次次漂亮但也绝望的挣扎,虽然结局早已经没有了悬念,然而他的一次次反击却成了他们的时代精神最后的强音:游侠式的自由自在,蔑视一切的狂放豪情,这一切都随着他的倒地消逝了。接踵而至的是FBI代表的大政府的崛起,高度统一化和组织化的社会让以暴力对抗权威的精神从此销声匿迹, “英雄”变成了在海外为美国夺取光荣和利益的军人,领导游行的民权领袖和摇滚歌星,像约翰迪林杰那样漂亮的翻过柜台的身影永远的消失了。
人物性格的模糊我认为是导演有意的。上面我也说了,电影对史实忠实到了让人有看历史片的感觉,而对历史最准确的把握,是对时代更替的掌析。FBI的一步步壮大其实是美国走上帝国之路的缩影,曼哈顿博士演的(不知道那家伙叫什么,反正就认得他是他个大蓝人)的胡佛局长,一个急功近利的官僚几乎是片子里唯一符合传统审美习惯的人物,他是有性格的(虽然戏份很少),因为历史在他这样的人的手中;其他的角色,都是只有特点但没有真正的性格,不管是Dillinger 还是Purvis,他们都不是创造历史的人,一个陨落,一个功成,跟他们本人是什么样的性格没太大的关系,只是被时代的大潮挟裹着走过各自的人生而已。
约翰尼德普的表演是蛮成功的,平时充愣卖乖惯了,猛一下见他端着汤姆森狂扫还有点不习惯。Dillinger不是作为一个性格鲜明的人物出现的,而是作为一个时代的象征显现在一个人的身上。能细腻的刻画出时代交替中面对终亡宿命的人的痛苦挣扎和坚持,就已经成功了。
到了片尾cast 出来的时候才知道导演是Michael Mann, 有点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感觉。
很多人觉得用HD拍这样的电影是滥俗,老实说这电影的摄影的确不算出众,但是还算中规中矩,Michael Mann 本就不是以画面见长的。我发觉如今“影像风格”变成了太多人挑剔电影的标准,其实很多导演并不是在追求留下什么“影像经典”,只求讲好一个故事,而深蕴的悲剧隐喻才是Michael mann 电影最迷人的地方。
Stranger stop and wish me well,
Just say a prayer for my soul in hell.
I was a good fellow, most people said,
Betrayed by a woman dressed all in red
还打坏他的脸。
看的是deep影片其实不重要
帽子 大衣 西装 背心 衬衫领带 我他妈要去抢银行!!!!
劫富济贫,逍遥于世。
Michael Mann,永恒的枪火之王,听到老爷子熟悉的轰鸣枪声,其它一切都不重要了。Johnny Depp 总算演了个像样的角色,“给我一支枪,让我横扫天下”的坚毅霸气够震撼。“他们只在乎别人从哪里来,而重要的应该是人们要往哪里去”,纯爷们。
被自杀
大强盗的传奇.
我的抢银行梦再次出现!
“不要胡思乱想,我会老死在你身边。”
罪犯的命运总是那么惊人的相似,最终都是毁在了女人的手里。
【B】相较于《迈阿密风云》,本片的数字质感更极端了,不仅仅只有数字噪点,更加显眼的还有人物运动中所拖拽出的残影。同时,将数字摄影投放至这个上世纪30年代的美国犯罪故事,本身就极具争议,过量的画面细节仅在面部特写时起效,而在其他场合下(甚至包括其最拿手的夜戏),也开始拖迈克尔·曼的后腿。唯有在迪林格被击毙后混乱的围观场面下,借由“手持DV”的影像质感,影片终于给了数字摄影穿越回这个时代的理由。怀疑迈克尔·曼的创作灵感在《借刀杀人》后就差不多宣泄殆尽,只剩顶级的枪战调度可以一看。
爱的如此深沉……
那个啥, 这男人咋越来越帅呢..
他象诗人一样说出最浪漫的情话。
热闹 紧张 还有爱耍帅的男主角 好看的传记电影 尽管我之前从未对传记电影有过如此的感受 多亏了Depp 演技真棒
长还闷的吓死人
我是看帅哥的,不解释。
没创意的水准之作。贝尔僵死了。
情节混乱,线索模糊,而且最重要的是数字高清摄影所呈现的质感和时代背景实在不搭
金发红唇的凯瑞穆丽根和卷发红裙的马里昂科迪亚加上一个can be everyone的德普,德普微颓了演坏人更像了,纯粹就是大牌儿撑场面的小片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