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病态的不是他,是这个社会!
我一直都没有这个困惑——patrick干的当然都是真的!
公寓那幕被很多人当作他YY杀人的证据,其实可以很合理地解释。
尸体是房东太太第一个发现并清理掉的——因为被发现死过人的公寓就租不出去了。作品就讽刺的就是冷漠而金钱至上的美国社会,我不管你有没有犯罪,反正不要挡着我的财路。
至于房东太太怎么办到的,它跟patrick枪法如神,或者很多人叫错很多人的名字一样,是影片夸张的手法之一,你真把它当作悬疑推理片来看我也没办法,那样影片当然是经不起推敲的。可是它不是。老美如果拍悬疑片,他们很喜欢把观众恐怖片方向引。
而且如果这一切都是他的幻想,影片讽刺的力度会大大地降低。顶多就是社会压力把一个人逼疯罢了,你想得天花乱坠也没用,幻觉里即使把地球炸了,也只是害死自己一个人而已,怪就怪你丫抗压性不够。
正因为他干的一切都是真的,所以影片酷毙了。 有psycho的,是america。
电影的用意是就表达:这个社会,都有病。人人唯利是图,对周围的一切都漠不关心。恐怖的不是血淋淋的杀戮,而是社会的置若罔闻,这个现实的体认才让人毛骨悚然,让patrick沉沦绝望。
每个人,脸孔都是模糊的,甚至自己——宝贝,因为没人在乎。绿魔警长关于日程的自问自答,律师认不清泡阿伦等等。patrick杀了那么多人,警察一时找不到他也不追查算了,反正是例行公事——这很夸张,可是社会就是这么夸张荒唐,想他当初杀完泡阿伦拖那么大个尸体从大厅招摇到街上,唯一引来的注意也不过是"哇靠,哪来这么酷的睡袋?" "= = J.P.G"...而大家的人生目标也不过是 要定到多洗鸭餐厅的位子,然后在下届名片大赛上大出风头。
当时因为意犹未尽,看完后还想去搜原著和影评,却发现很多很多人讨论的重点都是patrick究竟有没有杀人,搞得我还一度怀疑自己看懂了没有。为验证想法,还去国外的一些网站(甚至还有yahoo ask = =)搜过,包括作者和导演都说过,patrick并不是在幻想(貌似有位编剧不认同。。。)
我不会写流畅优美的影评也从来不敢,太多珠玉在前。只是为了christian bale再上豆瓣找资料,发现这怎么还是争论重点。
百度争论这个不奇怪。豆瓣上也有这么多人把它当悬疑心理剧看也忒浪费了这电影吧。别拍砖,反正我也不是专业影评人。俗辣小影迷而已,匿了。
ps 这电影后来看了很多遍,有时为了音乐,有时就为了看他的袖扣,还有西装,还有雷朋眼镜,还有他洗澡和日光浴。。。。
2 ) 一切都是幻觉
当名片盒打开的时候,华尔街精英,身材,长相都超级一流的29岁自恋狂PARTIC (帕德里克,似乎就是个神经病的名字)的内心独白是: 草泥马, 这个人渣怎么可以比我有品味!
一个流畅的变态连环杀手的形象出来了,我的意思是从表面意义上来讲...
好吧,我们来看看,导演的安排,他有一个漂亮的公寓,白色简洁有品味,似乎对音乐有特殊的爱好和独特的见解
(作为一个乐迷,本人实在不能认同,因为他唱的和评论的老实说,哪怕是参考了时代背景还是有点俗,于是自圆其说的是导演的反讽,后面将再讨论)
去沙龙晒灯,修指甲,洗发水和护肤品都很讲究,有个同样上流社会的没有什么脑子的漂亮未婚妻.未婚妻的吸毒女友是他的固定情妇,其实就是炮友.
然而他因为床单没有洗干净对干洗店的香港阿姨狂飙脏话,形象全失,在健身的时候出现2次电影情节,第一次放的是A片女和女系列,OK,明白了他好这口,铺垫了后2次叫了性工作者的场景.
第二次放的似乎是老版的德州电锯狂人,所以他最后抄起了电锯(一开始真心不明白他那里搞来的,心理学上说是心理暗示)对那部经典的连环杀手致敬~~赤裸狂奔抄着电锯于没有人的公寓追杀逃亡中的他的猎物,这场戏因该是本片的高潮,因为猎物要逃,所以没头没脑的乱闯,OHMYGOD,衣帽间的挂着的尸体,杂物房被肢解的尸体碎片,浴室的血尸都一一暴露了,原来男主角已经那么OVER了...
看到后来,我开始有个疑惑,除了他的好友,有2个人叫错他的名字,被斧头劈头的家伙叫他另一个名字(对不起,我忘了是什么名字,就叫A吧),但A作为帕特里克的假名和被害人最后一次见面于是所以在被劈头的家伙失踪后成为嫌疑犯被调查,但警官说: 我问过A了,他说被劈头的家伙(不好意思,也忘了名字)失踪的那天,他在某某餐厅(代表权势,身份,地位,混的好才能定到位,说是讽刺里根时代败金主意...但现代人也这样吧,美国比较流行,现在有些SB把能在BABY FACE 定到位拿出来炫耀,SORRY ,离题)和一帮道貌岸然君在等被劈头的家伙,我们的帕德里克一阵紧张,警官故意卖的关子是为了吊观众的胃口吧,却把第一个破口说出来了,对,警官说有某某君,某某君,最后一个名字竟然是帕德里克.秘密揭晓.
第二个叫错他名字的人,是他的律师B君,当帕德里克精神奔溃,人档杀人,佛档杀佛了以后,也知道自己太OVER,听到警笛,自己主动打电话给他的律师在电话录音里坦白了所有的杀人记录,竟然高达40几人后的第2天,在俱乐部,帕德里克找到了律师.结果律师竟然也叫错他的名字,有没有搞错,客户的名字都可以搞错.不觉得奇怪吗?
这次不像上次,上次被劈头的家伙,因为认不出老帕所以当着老帕的面说老帕就是一个2B,搞不懂他未婚妻怎么会看上他.最后老帕干脆也不说穿自己是谁,直接把他带回家给劈了...绝对的天蝎座,有仇必报!
如果说是巧合一次也就算了,所以当我看到律师也因为没认出老帕,评论老帕是:2,傻,无聊,胆小,没有肌肉...这个和现实的差距也太大了,我开始有点明白了...
律师又说,被劈头的家伙确实在伦敦,根本没有死,他前2天刚和他吃过饭...
原来所有的犯罪都在他的脑子里,在现实中被压抑扭曲后变态的嗜杀欲望创造出了第2种人格,一切都是帕德里克德幻想,也许他就是别人眼中连名字也叫不出的2B ,英俊的外表,一流的身材,无比自恋的情绪,天使的外表,恶魔的内心都是他创造出来的,他希望成为镜子中他创造出来的那个完美的人.
暗恋着他的秘书找到了他的笔记本,一切都是纸上谈兵,肢解,下流的性于暴力,作为小人物NOBODY的被扭曲变态的证据跃然纸上...和搏击俱乐部一样的主题,容易被遗忘的人是如何变态的,是如何创造自我精神世界,自我重建,重组,极度的自卑转换成极度自恋(大家因该对他3P时照镜子摆POSE印象深刻吧,虽然我觉得有点造作,还好男主角演太好)可惜他升级没有成功...没有融合...而是继续安静的坐下,回到洪流中
谁知道躲在他心里的恶魔什么时候会出来呢~~~
PS: 第2人格逼迫第1人格相信自己杀了那么多人(来增加自信吗?),但有3个人没有杀,秘书(真爱),情妇的老公(同性恋),没有看他的保安(和他一样的不被关注的小人物等同于他自己),还有一丝人性在...
总之,是人格分裂的病人在美国...对片名的理解 ,美色杀人狂我就不理解了,据说布什在台上的时候脸就被换上这张海报,哈哈,很贴切
有了新感悟再补充,有异议的欢迎指正,不要骂人就好,没有看过片子的朋友请绕道...
3 ) 鼻毛般的动机,汪洋般的杀意。
最开始我不理解,主角一群人在夜店玩到大半夜,早上Patrick还能起来运动、洗澡、护肤,然后再去上班。才睡几个小时?哪来的精力?
看了一会儿我就懂了。Patrick身居高位是因为这是他爸爸的公司,他每天上午健身美容花很多时间,上班迟到。工作时间看杂志听音乐,每天好几个饭局,坐着浮夸的超长轿车,夜里嗑药嫖娼。剧情简介上说他是名校毕业、赚钱能手,电影里却表现得像个绣花枕头,连金融业的人都站出来说这行绝对不可能这么闲,位子再高也不行。难说那些辉煌的学历和业绩是不是就跟他撕下来的面膜一样,并非他的真实情况。
他上班时候对秘书的着装越权干涉,是典型的职场性别歧视。换了描述现今的美国影视作品,秘书一告一个准,就算暗恋上司也照告不误。结果后来秘书居然真的按照他要求换衣服了,可能80年代职场女性地位确实不高吧。男主到了Harry酒吧(是叫这个?)跟狐朋狗友谈天,还有脸说什么提升妇女权益。
我还注意到一点,片子中的80年代美国上流社会,基本没有黑人、黄种人。全是白人。故事发生不过是30年前,跟现在社会却有如此大的区别。
Patrick健身时候,电视里曾出现几次不同情节,有时候是3p片,有时候是德州电锯杀人狂,暗示也许男主什么坏事都没做,是这些片子让他产生了幻想。
男主角跟自己朋友的未婚妻勾搭,我猜一开始他们没有现在这么堕落和老成,最开始Patrick可能是喜欢她的,他俩还不仅是炮友关系,而是约会偷情关系。她和男主的朋友也许是家族联姻,男主和她是地下情。但是后来他们这个圈子的人生活越来越奢靡,那女人变得大部分时间因为嗑药而神志不清,除了金发之外再无其他魅力,Patrick的性格也越来越扭曲,他们的爱情消失殆尽。最后一次在床边的道别,她看着男主整理衣冠的样子,一反常态的清醒。她明白他们的感情和人性一起消失了。
电影里面设计几个有钱男人攀比名片的情节非常绝。这些人无聊和狭隘到这个地步,拼手表豪车西装女友就算了,连名片输了面子都满脸汗,至于吗?电影就是要让观众奇怪“那几张名片有什么区别”,而且整了半天名片还是互相喊错名字,更凸显他们圈子的不可理喻。不知道贝尔脸上的汗水是开拍前打上去的还是自己流出来的,要是真的演出来的就太精湛了。
名片比输之后Patrick心里不服,杀乞丐解气的一幕完全暴露了他的变态,鼻毛般的动机,汪洋般的杀意。他杀乞丐之前那番突如其来的指责,说是他在骂自己也不为过。“为什么不好好工作”什么的,他自己也没在好好工作。
那个让Patrick妒恨的家伙,我觉得面熟,想来想去是是《梦之安魂曲》的男主角,他也没怎么演过正常人。
两人来到男主角的公寓,看到地上的报纸和罩在家具上的布,我就知道,我最喜欢的QQ表情要出现了。
只是为什么是白布?血弄上去很明显,不好处理,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吗,他难道期望被警察抓住吗。如果这一切是幻想,秘书(是她还是谁,反正是个金发)在干洗店为什么质疑这些白布?还是说真的是蔓越莓汁呢。
男主杀完人之后疯狂的发型和表情,堪称惊悚电影史上的丰碑,在我心中能跟《闪灵》中斧头劈开厕所门、《危情十日》中疯女人举起锤子这两幕并驾齐驱。
有人从“一地血迹前台也不问”这个细节判断出一切都是幻想,我认为不尽然。这一幕是幻想,其他不一定都是。制作方并不想让观众有结论,而是让一切介于虚实之间。这也是我喜欢这部片的原因,我喜欢它更甚于《搏击俱乐部》。
这不,侦探的出现让“幻觉论”又动摇了。侦探是大家熟悉的“绿魔”叔。玩过《超凡双生》的人一定认出来,里面的研究员就是这个演员演的,连续看到他好亲切。
Patrick跟侦探说他27岁时候我小小惊讶了一下,他的褶子数量不太像个30都没到的人,是否为了虚荣谎报年龄?
晚上他找了两个金发小姐。为何执着金发最后也没交代,未婚妻是金发,情人是金发,酒吧里约炮的模特是金发,连秘书也是金发。有一幕我似乎看见他把一束金发揣进口袋了,是以上哪位女士的?个人倾向于是秘书的,他一直没有染指秘书,但其实对她有感情,所以捡起她的头发。
小姐们被男主叫到Paul公寓,不知道为啥像木头人似的,按理说小姐不都应该能说会道么。
然后男主开始放歌,长篇大论的说他喜欢的音乐。两个女人一脸茫然,完全没听进去。他就不能写个乐评发到滚石杂志,出钱让他们刊登吗?非得跟小姐讲?接着他拿出摄像机开始指挥小姐,我才明白,原来Patrick是叫她们来拍MV的。
电影发展到这里,我几乎确信男主角有典型的躁狂症特征:精力充沛,自命不凡,爱说爱笑,又极其容易恼怒,翻脸快,别人一点小冒犯也会让他产生极端愤怒。购物欲和性欲强烈。并极其渴望倾诉,希望别人关注自己、倾听自己,同时又不愿意倾听别人,对别人的事情毫不关心,冷漠自私。
第二次攀比名片之后,我以为Luis要死在厕所了,Luis却用小便完没洗的手抓住了Patrick的手,把Patrick吓跑了。在80年代,同性恋居然治得住精神病,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
除了基佬,还有一个被Patrick放过的人就是金发秘书。这位秘书完全符合他的喜好,被他一直摆在离自己最近的地方,就是没有一腿。显然出于某些原因他在犹豫。总算,秘书因为总忘记杯垫以及傻呵呵的说想去他一直订不到位子的餐厅,令Patrick下了狠心。都到了公寓了,她却还是因为清纯和勤奋而逃过一劫,这是男主角最像人的一幕。后来男主崩溃脆弱的时候也是给她打的电话。她看了男主恐怖的日志,可说是全世界唯一懂他的人,却因此绝望流泪——还记得她曾对男主说“你有没有想过让一个人开心”吗?这电影里什么都可能是假的,只有她的爱是真的,她希望能让他开心,看了日志之后明白,男主永远不会开心,无人能救。
除了秘书之外,站街女我个人觉得很无辜,看她这么冷的天,一个顾客也没有,明知道男主不是善茬,却也只好上了车。只是因为说Paul的公寓比Patrick的好就引来杀身之祸。她的死我比较心痛,同时暗下决心不管去谁家做客,一定要记清楚大门在哪。
男主角追杀她出门,光着屁股,浑身是血,拿着电锯,在楼道里狂奔的样子是整部电影的高潮。性感、恐怖、搞笑,电影的全部精髓融为一体。这荒谬的一幕和提款机一幕加起来又开始往“虚”上走了。
原著和导演就是要这样,在天平两侧一边放一个砝码,一切都像是假的,一切又都似乎说得通。
站街女为什么拍谁家门都没人理?也许每家每户都不愿意管闲事,人情就是这么冷漠。
她真的被杀了吗?也许是真的,Patrick曾在党朋面前说像打破那些女人的头,其他人都吓到了。
Paul死后Patrick为什么能肆无忌惮的使用他的公寓而不被任何人撞破?可能Paul也是个孤独人,没人会上门找他。
Paul公寓那些尸体怎么没了?也许是片尾老妇人出于自己的目的给处理掉了。
杀了20-40人怎么可能逍遥法外?也许在资本掌握权利掌握一切的社会,他爸势力就是这么大,没人敢查。再加上人情冷漠,熟人看见Patrick扛着袋子都不问里面是什么,只问袋子的牌子。堪称杀人犯的天堂。
律师为什么不认识男主?可能是律师是在公共场所帮男主掩盖罪行或者撇清关系。
为什么Paul死后又在伦敦被人看见?也许是真的认错人,毕竟电影中出现了多次认错人,华尔街的人都太像了,连名片都像一个妈生的。
那把锃亮斧子映出的Patrick,扭曲的像蒙克的《呐喊》,拿着斧子的Patrick却还是那么英俊,虚实两边势均力敌,难分高下。
最后的最后,他看着电视,独白说什么我记不清具体了,类似“法律已经阻止不了我了”“无法结束的痛苦”之类的。我不禁咆哮了出来:这种腰缠万贯的痛苦请务必让我也尝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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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3个细节:
1,05:19男主撒尿时候看着墙上悲惨世界的海报。
2,13:42干洗店里的大妈用粤语讲:“哎呀,先生,先生我跟你讲”
3,15:52男主打电话,电话里传来一阵狂笑。怎么回事?我以为是个伏笔,结果什么也不是。
4,看别人影评说李奥纳多当初有可能演,幸亏后来没演。小李自带剧透,他演的男主一定是妄想狂,主“虚”派会压倒性胜利。
4 ) 孤独造就了疯狂
这是一部描述20世纪80年代末期美国都市生活的黑色社会讽刺片。贝特曼是华尔街的骄子,炙手可热的股票经纪人,英俊迷人,谈吐风趣幽默,年轻有为的他每天给自己的 客户们赚进无数的美元。可当夜幕降临时,黑暗的无边恐怖唤醒了贝特曼双重性格中的另一面。他将一个个猎物绑架到他的豪华公寓,一点一点折磨,看着鲜血慢慢涌出,猎物痛苦地死去,一种莫名的快感袭击着他。
他是英俊的华尔街精英阶层,自恋敏感攀比一切,竭尽全力展现完美,从衣着打扮到一言一行,无不精致到无可挑剔。只是标准化表演性的社交生活,虚荣浮华的物质主义沉迷,解决不了他内在的孤独感疏离感。物欲横流之下无处舒缓的人心,在狂躁空虚的深渊里沉沉下坠,只能用臆想中肆无忌惮的虐杀来宣泄。疯狂之后,才能回归正常,白天依然继续他审慎的中产阶级生活。
5 ) 意义危机
又看了一遍,关于凶杀的真实性已经谈论够了,就像有人说电影的主旨还是要让观者注视到人物的内心层面上而仅非行为——结尾贝特曼的那段独白提到的自我逾越和面临意义危机的主题上。如果读到小说的话,可能一些立意上的诠释能显得较之清晰些。后来有幸读到拉斯·.史文德森的《无聊的哲学》,里面对精英阶级的边缘现象有很多哲学上的细节例证,其中也不出意外地谈到了《美国精神病人》,借此托物言志,摘录到这里。
书里还提到同样将无聊与越界作为看待世界主要视角的《威廉·洛弗尔》里的主人公,就年代来看,在《美国精神病人》里,谋杀与虐待的血腥场景是必要的,其原因是,以今天的标准来看,威廉的罪行过于四平八稳了。
《美国精神病人》的第一句话就是“来到这里的人,放弃你们所有的希望吧”——这是但丁的《神曲》地狱篇第三首诗里地狱之门上的戒令,小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这不是出口”,整个故事就以这两句话为框架。正如贝特曼清醒地认识到“我的生活就是地狱”,但当他指出这一点的时候,从来没有人理解。
在小说里,给贝特曼带来强烈的情绪震撼的几个情节之一,就是一个熟人有着比他更为漂亮的名片。在贝特曼的世界里,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他们富有而整洁,有着优雅的外表。正因为一切看起来都一样,所以只要有任何差别,无论在读者看来是多么微不足道,对于贝特曼来说就是至关重要的。例如当他看到两种不同商标的矿泉水时,兴奋得无法自制。
上帝死了;世界毫无意义;正义死了;性完全被量化,沦为一个金钱与数量的问题,这就是贝特曼的世界。对于时尚的依赖显示了自我个性的渺茫,亦即一个人无法使自己区别于他人,而这个表层根本没有深度。在这样一个世界,人如何能够寻求意义呢?贝特曼的答案是:将其推到极致,然后越界;穿越一切想象得到与想象不到的界限,从而制造差异,打破千遍一律。通过在血泊中行走,取出别人的脏腑,他感到自己确实能够抓住某些真实。现实在他面前一晃而过,读者完全不能确定什么是贝特曼的真正行为,什么仅仅是他的想象,因为除了他自己的唯我论的现实外,没有任何评判标准,“这就是这个世界、我的世界的运转方式”。这样的唯我主义与传统的存在主义思想完全一致,与“焦虑”、“恐怖”、“恶心”等术语的运用完全合拍。尤其是焦虑,在《美国精神病人》中起着核心作用。在很多场合下,贝特曼提到一种“无名的恐怖”,还对他的秘书谈到恐怖的各种形式,但没有继续深入下去。这种恐怖几乎没有什么形而上学的深度,贝特曼的邪恶可能就来源于这种恐怖的感觉。
贝特曼在世上是一个孤独者,除了极为泛泛的人际交往外,完全与世隔绝,他的生活是难以想象的无聊。贝特曼存在主义式的放逐以及完全与虚幻世界中的生活,使他不可能同情任何人,也榨干了他身上所有的人性。事实上,贝特曼有一定程度的自知之明,他意识到自己没有内涵,但坚持认为不可能更深入地去理解自身。然而,这种不可能并非来自令人绝望的无聊,而是他自己根本没有思维可去理解。没有任何理性的分析能告诉他自己是谁,原因是:“没有答案”。这种无法克服的无聊以变态的邪恶来做出补偿。
《美国精神病人》缺乏真正的叙事结构,只是由一系列的单个事件组成。这反映了贝特曼对于自我的破碎感知。缺少一个承前启后的真实历史,就使得贝特曼必须随时随地寻求个人身份。连贯的体验以叙述的维度为前提,但贝特曼无法将周围发生的事件转换成一个连贯的叙述,除了一堆信息外,他给读者提供不了任何东西。
这样一个抽象的个性化进程无法给生活提供实质的意义。人们需要一个与无限相关的目的。在精神上,我们有与贝特曼相似的地方,但拥有他缺少的一些能力——创造纯粹象征化的表达来抒发对文明的不满的能力,认识到自身之外的关键界限的能力。正是这些能力,使浪漫主义与野蛮状态保持了一步之遥。为何要遵守这样的界限?我们可以给出一个实用主义的答案:不这样会更糟。
从很多方面来看,贝特曼都是一个经典的存在主义英雄。存在主义的典型口号是:只有个人生活才有价值,才能创造价值。正因为这些价值纯粹由个人来决定,因而也完全是武断的。既不能从自身寻求所必须的意义,我们才在外界找到这种意义——例如,时尚。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这些并不长久。为了克服这种缺憾,我们总在寻找新的东西。
大多数人都面临着这样的意义危机。制造有意义的假象,在转瞬即逝的事物上寻找身份认同,因此这种身份也是昙花一现的。现代解放运动的本意是解放个性,但结果却是人性的泯灭。我们的生活,完全就像是旅游。鲍曼:这个世界是旅行者的地盘,这个世界是供人享乐的,享乐赋予这个世界以意义。大多数情况下,审美意义是唯一需要的意义,也是唯一能够承受的意义。然而,随着这个进程——将一切美学把所有人从传统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波及整个世界,留给非审美特性的空间越来越少,世界也逐渐丧失了其意义。
——《无聊的哲学》
6 ) 《美国精神病人》:现代人的自由之苦和身份焦虑
德裔美籍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家艾里希·弗洛姆在他1941年出版的社会心理学著作《逃避自由》中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对于以自由和个性来标榜自我的现代人,是否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性,它使得自由对人来说成为一种沉重的负担,使人无法承受,进而竭力逃避自由?
弗洛姆质疑我们这个时代所普遍崇尚的自由之意义,他指出自由也有其两面性,而“自由的消极意义”这一提法无疑与现代社会对自由的认识相冲突。在人类近代历史中,千百万人为谋求自由不惜献出生命,如今却要我们以一种怀疑的态度去审视先辈们得来不易的自由,难免令人不适。《美国精神病人》正是一部敢于挑拨大众敏感神经的影片,它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回应了弗洛姆在1941年提出的问题。
本文将以对两个相互问题的回答和对三个结构性段落的解读来作为影片分析的框架。通过本文的分析,读者将会清楚的看到影片是如何戳穿现代人对于自由的幻想和错觉的。
所谓两个问题是指:
一、无论是现实抑或幻想,主角Patrick为什么要杀人?
二、又是什么阻止了Patrick去杀人?
所谓三个结构性段落是指除影片开场对人物背景的介绍外,三个依序发展的情节链:
一、分析Patrick除掉保罗艾伦的前因后果;
二、分析Patrick延长了的与外界的交互模式;
三、分析Patrick觉醒、忏悔和精神崩溃的心理过程。
在分析之前,先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全片的大致情节,这有助于我们形成一个对影片的整体概念:
27岁的富家公子Patrick·贝特曼耽于享乐,生活奢侈放纵,其每日的兴趣在于伙同三五好友出入于纽约各处高档餐厅和名流会所。除在父亲公司名下挂名上班外,他还有一重不为人知的身份:双重人格障碍病人。每当夜深人静,他便如野狼般游走在街头,寻觅当晚的猎物,将其残忍杀害。某日,Patrick杀害了他的同事保罗·艾伦,由此引来私家侦探查访,这令他终日惶惶不安。与此同时,Patrick意识到自己的杀人欲望开始面临失控的危险,他试图阻止自己这一倾向,但其行动却将自己引入了无法逃脱的恶性循坏。
一、罪恶的深渊
让我们从Patrick的一段自述开始:
“我住在纽约西81街美国花园大厦11楼,名叫Patrick·贝特曼,27岁。我深信注重仪表、均衡饮食、坚持锻炼的重要性。早上,如果脸有些浮肿,我会在做仰卧起坐的同时敷个冰袋,现在我可以这么做1000个。取下冰袋后,我会用一款深层清洁毛孔的洁面乳。冲澡时,我则用一款水溶性凝胶沐浴液,之后是蜂蜜杏仁磨砂膏,脸上用一款透气胶质磨砂膏。然后我会敷上一款草药薄荷面膜,保持十分钟,同时我会为其他程序做准备。我总是用一款几乎不含酒精的须后水,因为酒精会使皮肤干燥,让我看上去显老。之后用滋润霜、抗衰老眼霜,最后是一层保护性润肤霜。
这就是Patrick·贝特曼的形象。看上去有些抽象,但这并不是我真实的样子。这只是一具躯壳,虚幻的东西。尽管我隐藏起自己生冷的目光,尽管你握着我的手时可以感觉到真实的触碰,甚至尽管你还能感受到我们彼此的生活方式有诸多相似,但实际上‘我’并不存在。”
在这段对于理解人物性格结构至关重要的独白中,Patrick只谈了一件事:对自我存在的怀疑。他直截了当地向观众挑明了这一点,他告诉观众,眼前这个仪表堂堂、体格健硕的男人只是一具空空的皮囊。隐藏在这副皮囊下真实的Patrick·贝特曼则如同透明的空气般不可捉摸。
与此同时,Patrick却又巨细靡遗的提到自己每日健身、护理等琐碎的细节,这使得观众一眼便注意到他言行不一的矛盾之处:假若Patrick果真认为自己的真实面貌是模糊不清的,那如此注重这副外在皮囊又有什么意义?
稍加体会Patrick这一矛盾的心理,我们不难发现,他缺乏对自我身份的认同感,他的意识与肉体是疏离的。或许我们可以这样直观地来理解:在抽象的层面上,每个人都有两个自我身份,一个是外在的社会自我,一个是内在的原始自我。Patrick的问题在于,他认为自己的原始自我消失不见了,这令他感到焦虑。
要理解Patrick产生这种感觉的原因,我们有必要引用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中的一段论述:
“……现代人摆脱了前个人状态社会纽带的束缚,但并未获得积极意义上的实现个人自我的自由,他无法自由的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及感官方面的潜力。自由虽然给他带来了独立与理性,但也使他孤立,并感到焦虑和无能为力。他无法忍受这种孤立,他面临着两种选择:或者逃避自由带来的重负,重新建立依赖和臣服关系;或者继续前进,力争全面实现以人的独一无二性及个性为基础的积极自由。”
这段颇有预见性的分析为我们理解现代人的性格结构大有助益。介绍和阐释弗洛姆的精神分析学说并非本文重点,因而这里仅作一简单说明。
以人类的生命过程为例,个体的生命最初在母亲的子宫中孕育成长,在分娩之前,他只是一个完全依附于母体的胎儿,是母亲自身的一部分。直到母子之间最后一层肉体联系——脐带——被隔断后,他才开始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而存在。但这种独立只是粗浅意义上两个身体的分离。从功能上讲,婴儿仍是母亲的一部分。随着生理上的发育和教育的引导,孩子开始渐渐意识到“你”与“我”之间的差别,人的个体化进程便由此展开。一方面,肉体、精神和情感上的自我力量不断增长,逐渐发展起有组织的、完整的人格;另一方面,个体的孤独感同步加深,人认识到自己是与别人分离的个体。与强大而充满危险的世界相比,个人显得形单影只、孤立无援,由此他产生一种无能为力感和焦虑感。为了克服这种难以忍受的痛苦,个人便产生了放弃自我个性的冲动,要把自己完全消融在外面的世界中。其途径之一便是“机械趋同”,个体交出对自我的控制和主导权,任由社会文化意识形态将自己塑造为一个与他人别无二致的机器人,由于他同其余千百万人组成的共同体同呼吸共命运,便得以与世界建立新的联系,从而避免了被整个世界排斥和孤立。
虽然个体可能在意识上感到安全和满足,但在潜意识里,他却认识到这么做的代价是放弃自我力量与个体完整性。因而“机械趋同”最终导致的结果是物极必反——既加剧了个体的不安全感,同时又制造了敌视和叛逆情绪。
将讨论转回影片,我们同样可以把弗洛姆的这一理论应用到Patrick身上。
Patrick在典型意义上可视为被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所物化个体的缩影。他出生于上流社会,相比常人很幸运不必为生存而奔波忙碌,因为他一出生便获得了大多数人奋斗一生都得不到的地位和财富。但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则是他要比常人更加的不幸。因为Patrick一出生便被剥夺了生活的动力和意义——他不必劳动,只需享受生活;他不必爱人,自有人投怀送抱。美国宪法赋予了他外在的人权和自由,却没能赋予他内在的自由。他既无法通过劳动与世界建立联系,又无法通过爱与世界建立联系。换句话说,自打Patrick生下来,他的阶级背景便断绝了其与外界的联系,将他置于孤立的境地。
留给Patrick唯一的选择是去伪装自己。他无法把自己真实的感受说出来,一方面他害怕因有这些感觉而被排斥或受到攻击和嘲笑;另一方面并没有人真正愿意去倾听他的想法。他必须压抑原始自我的渴望他人接纳和认同的需求,他欺骗自己,认为他需要的是金钱而非工作,性爱而非爱情,崇拜而非友情。
在这种对原始自我的否定忽略下,必须有新的替代品接管Patrick的思想和行动,因而他的社会人格应运而生。但这并不意味着Patrick的原始自我消失了,它在潜意识中蛰伏下来,以一种隐性的方式反抗外界强加于其上的社会人格。原始自我与社会人格的矛盾冲突便构成了Patrick行为的内在驱动力,同时也成为他精神病症的根源。
二、对世界的敌意
《美国精神病人》整个的故事情节以一种平稳的节拍向前推进,这个节拍体现为Patrick与外界的一种交互模式:外界的变化提供给Patrick原始自我萌动和反抗的直接诱因(A),这导致Patrick在无意识状态下采取行动以缓解自身的焦虑(B),结果外界对他行动的反馈强化或削弱了这一交互模式的效力(C)。我们以字符串ABC代表一个完整的节拍,由此可将第一段情节链(即杀死保罗·艾伦的前因后果)表达为以下公式:
A(名片,费舍账户,多西亚餐厅等)B(杀害乞丐)C(正面强化)——>A(同上)B(杀害保罗·艾伦)C(正面强化)——>A(侦探追查等)B(虐待妓女)C(正面强化)
无论是杀害乞丐、妓女还是保罗·艾伦,Patrick的动机均出于上文所提及的潜意识中原始自我对外界压抑其诉求的反抗。这种反抗的直观表现便是因自我身份得不到认同而产生的愤怒和仇恨。这种仇恨本应指向自我无力改变现状的挫败感,但个体的心里防御机制将这种仇恨错误的转嫁他人。具体说来便是,他将对自己的愤怒发泄到他人身上,企图通过控制、征服和破坏外界对自我的威胁来缓解自身的焦虑。
Patrick所杀害或者说仇恨的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每个人都在某一方面与他自己十分相似。这些弱点诸如(乞丐的)懒惰、(模特的)纵欲、(妓女的)贪婪、(保罗的)攀比、冷漠等都在Patrick的身上有所体现。因而我们说他对他人的仇恨实出于对自己缺陷的仇恨。通过除掉或征服他人,Patrick内心的压力得到缓解,紧张状态得到释放,从而获得一种快感。
但由于Patrick焦虑的根源在于自身而非他人,所以他的办法并不能根除自己的焦虑,这就是他需要一而再再而三杀人的原因。
以上是对Patrick深层动机的解读,外界的形式则是促使他行动的直接诱因。这里选取保罗·艾伦的依次出场稍作说明。
保罗在公司早会上错把Patrick当成了另一个人——与Patrick穿同款西服、戴同副眼镜的马库斯。保罗当着众人的面与他误认的“马库斯”寒暄了半天,同时不忘炫耀一番自己。Patrick因而十分反感保罗,他感到在别人面前自己的存在感还不如一套西装显眼,实在是对人格的侮辱。
更让Patrick抓狂的是,就连保罗选择名片的品味都要甩自己几条街。物质社会最大的好处是钱可以买到一切,但最大的坏处也是钱可以买到一切。Patrick用钱能买到的,保罗也能买到——甚至能买到自己都买不到的东西(如管理费舍账户、在多西亚餐厅订到座位等)。商品经济下只有永恒的买方和卖方,它消解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但这是以同时消解掉个人的独特性和差异性为代价的。在Patrick的社交圈子里,没有你与我的差别,只有谁更有钱的差别。一向以自己的高端品味标榜自我的Patrick在保罗面前相形见绌,这动摇了他的自我存在感和在别人眼中的重要性,因而Patrick将其当作了眼中钉,欲除之而后快。
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不再对Patrick每一次杀人的动机进行具体分析了,细心的观众自可去比较和琢磨影片细节。
三、延迟的快感
上文提到,Patrick通过暴力政府充满敌意的世界从而缓解焦虑的方式是治标不治本,这使得其权宜之计注定不可能长久维持下去。如此说是基于一下三方面原因:
其一,Patrick的疯狂行径使得整个事件的牵涉面越来越来,难免露出马脚,这势必会招致社会公理、道德和法律的一致追究制裁。侦探的出现便是作为这一方的代表。
其二,个人势单力薄,无法与充满敌意的整个世界对抗,促使他认识到这一点的是他的同性恋朋友路易斯。
其三,个人良知的觉醒,使得Patrick开始遏制自己这种疯狂的欲望,而他的秘书简是激发他良知的关键。
这三方面的阻碍使得前文提及的Patrick与外界的交互模式发生了一点变动。原本一个节拍ABC就能获得的快感现在变成了挫败,这使得他得经过另一个节拍ABC来获得快感,整个焦虑获得缓解的环节被延长了。让我们从Patrick的两次挫败谈起。
第一次挫败是在路易斯身上没得手。保罗死后不久,路易斯在聚会上也炫耀般的祭出自己最新定制的高端名片,这张名片极大的刺激了Patrick的脆弱神经——当初正是因为保罗的那张名片他才顿起杀心。所以不难理解Patrick为何尾随路易斯并企图谋杀他,难以理解的是Patrick最后为何放了他一马。这或许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戴着皮手套面对面掐死一个同性恋,在谁看来都像是嗜好性虐游戏的变态杀手干的事,Patrick从中得到的只有羞耻感而非快感。其二,在Patrick眼中,同性恋者是令人作呕、永远低人一等的可怜虫,他的优越感由此建立起来,路易斯并不会对他构成威胁,他也没必要再给自己招惹麻烦,一个侦探就已经够他受了。
这一番波折进一步加深了Patrick的焦虑,不是因为他放过了路易斯,而是因为他意识到,对自己的优越感和存在感构成威胁的,既不是路易斯也不是保罗·艾伦,而是所有人,所有和他一样有钱甚至比他更有钱的人。Patrick陷入一种矛盾的境地,他一方面仇恨这个充满敌意的世界,一方面又畏惧这个无比强大的世界。
第二次挫败是在简身上没得手。杀人成瘾的Patrick主动邀请秘书简到自己的家中做客,在动手杀害简之前的一番闲谈中,Patrick问了她这么几个问题:
“你一生里真正想做的是什么?简短、概括点,别跟我说你喜欢照看孩子。”
“你感到满足吗?我的意思是,在你的人生中。”
“你曾有想过让某人幸福吗?……我猜你可能要说你只想和某人建立一段真正的感情。”
Patrick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的目的是审判简的虚伪、做作、庸俗,而他便是简命运的审判官,他要以虚度生命为名宣判简的死刑。
然而简的回答大大出乎他的意料,她颠覆了Patrick对常人一直以来的成见。简和别人不同,她真诚善良,杀了她并不会缓解焦虑,也不能获得快感,反而会使自己倍感自责。Patrick并不恨简,相反的,他甚至爱上了简。简的真情流露让Patrick体验到了真实的生命活力,简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而非寄生虫,她真正关心和在乎Patrick。她唤醒了Patrick的良知,他的良知如同一把炽热的皮鞭狠狠拷问着自己的灵魂。因而他放走了简。
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把这一段的情节链归结如下:
A(名片)B(企图谋杀路易斯)C(负面削弱)——>A(谋杀路易斯失手)B(杀害模特)C(正面强化)——>A(杀人快感)B(企图谋杀简)C(负面削弱)——>A(谋杀简失手)B(杀害妓女)C(正面强化)
四、绝望的忏悔
在前两段情节链中,Patrick始终处于一种被动的对外界作出反应的状态。直到第三段情节链,故事的走向发生逆转,他开始主动行动,试图将自己从这场疯狂的噩梦中拯救出来,自救的第一步就是要忏悔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行。
早在邀请简到家里来以前,他便已经做出过这种尝试了。他曾与被自己杀害的模特有过这么一段对话,模特问他“你是做什么的?”,Patrick面不改色地说“我基本上从事谋杀和行刑事业”。不能否认他这种明目张胆的坦白带有夸耀和寻求刺激的成分,但我们也可以看出其潜意识中也有一股向他人承认罪行的忏悔冲动。出于相似的动机,Patrick也向未婚妻伊芙琳坦白说自己“有难以遏制的大规模行凶的需要”。但他的忏悔太过于惊世骇俗,远远超出常人所能接受和理解的范畴,因而他的倾诉对象都选择性的忽略掉他的忏悔。这导致他不能坐以待毙,他必须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来制止自己的病态念头,然而未曾想到自己的这一举动却招致了更大的压力。接下来分析的两个场景带有很大的妄想成分,读者更应该倾向于将其视为Patrick此时内心状态的具象化场景。
在决意与伊芙琳分手后不久,Patrick内心嗜血的欲望再次被勾起。同样的夜景,略带犹豫地走向提款机,金钱,罪恶的开始。正当此时,一只猫的出现打断了Patrick的注意,使他及时的调动起自我监控意识——他意识到自己疯狂的妄想又出现了。因而他从外套里凭空掏出一把手枪,试图杀死这只明显不真实的猫从而恢复理智。然而他这一举动引发了连锁反应:一名老妇人突然出现指责他的变态行径,这既有可能是Patrick自己不愿再次残害生命而试图阻止自己的具象化监控意识,但也有可能代表了外界对他真实诉求的敌视、排斥。不论如何,巨大的恐惧压倒了一切,Patrick毫不犹豫地向老夫人开枪还击,企图掩盖罪证。此时局面开始失控,代表了对自我更强大的威胁和敌意的警察出现了,慌不择路的Patrick为摆脱追捕接连再犯数宗罪行。最后,精神崩溃的他走投无路,只得转向最后的救命稻草——自己的律师。Patrick在电话中悉数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请求帮助,他说,“我猜我是个十足的变态。”
次日,强作镇定的Patrick返回保罗·艾伦的公寓,希望确认自己是否真的是个穷凶极恶的杀人魔头——他曾将杀害的尸体藏匿于此。然而事情再度超出他的掌控,Patrick发现有人竟然已经为他“善后”了。整个罪案现场被重新粉刷成待售的崭新公寓,仿佛从未有人在此丧命,一名似乎是房产中介的妇女在向顾客兜售房子。大惑不解的Patrick打开自己存放尸体的壁橱,却发现空空如也。此时那名妇女走来问道,“你是我订的应召女郎么?”,这一句话便道破了Patrick这时仍处于妄想之中。在抽象的层面上来说,保罗·艾伦的公寓此时代表了Patrick无法收拾的烂摊子,而这名妇女则代表了在原来的心理防御机制土崩瓦解后,Patrick重新建立起的一道防线——不容置疑、独断专行的严苛母亲形象。这一更加强大的防御机制将Patrick的自我意识驱逐了出去,并要求他将自己犯下的罪行从记忆中抹除——“不要给自己惹上麻烦,别再回来了”。
处于极度绝望和恐惧中的Patrick被迫重新伪装出正常的社会人格,前往酒吧寻求律师帮助。然而如同他前几次忏悔一样,并没有人对此做出认真的回应——他彻底崩溃了。
由此我们看出,故事发展到最后已经完全深入到Patrick的精神世界之中,影片引导观众去观察人物内心的挣扎抗争,这是一场Patrick与自我、与外界的搏斗,最终的结局是Patrick完败。Patrick没能改善自己的处境,反而在恶性循环中越陷越深,他已经无法像常人一般再度适应这个充满敌意、威胁和排斥的世界。
就像一些人说的那样,有病的不是Patrick,而是这个病态的社会。这社会拒绝接纳个体的真实自我,但又未能给个体提供一个摆脱孤立的折衷办法,最终只是冷漠的看着个体走向崩溃和自我毁灭。Patrick确实应该为自己的罪行负责,但谁又会为Patrick的悲剧命运负责呢?
影片并未明确给人们提供一个解决之道,但在最后还是模糊的为人们指出了一个方向——我们唯有“深刻地去认识自己”,才能获得救赎。
让我们以Patrick最后绝望的独白来结束本文,以警醒那些仍处于浑浑噩噩中的世人吧:
“但是内心并不重要。没有什么再需要克服的了。我们所有人的共通之处在于内心无法遏制的疯狂恶毒的阴暗面。我已不在乎我种下的恶果及我对此的冷酷和漠然。我的痛苦持久而深刻。我不希望人人都拥有更加美好的世界,实际上,我希望将我的痛苦强加给别人。我希望没人能够逃脱这种痛苦。但即便承认了这一点,我的内心依然没有解脱。我依然躲避着应得的惩罚,我并没有深刻地去认识自己。我的讲述中不再有新的认识了。这个忏悔毫无意义。”
附1:本文献给我最爱的小仙女。
附2:豆瓣这见了鬼的审查,帕特里克四个字怎么也会被和谐?!
主角让人想起另一本传记电影里的半阴阳的同名角色。DP感觉也挺适合这个角色的,前半部分。所以一开始我以为剧情会这么走:一个未觉醒的同性恋杀人犯不小心错杀了自己潜意识中的爱人,然后知觉后发癫似的狂杀女人。因此这不只是个压抑的社会关系导致的错乱杀人事件。2000年,那时候双子塔还没倒。
个体的变态源自于社会的病态。
第一次观看或许只是为了贝尔那癫狂的表演,但重看则更专注其核心:贝特曼即资本主义,喋喋不休地讲述着每天起床后个人护理步骤和化妆品的特性,在谋杀或暴虐性行为前夸夸其谈自己对音乐的了解和认知,与副总裁同僚们比较着名片的印刷和字体,一种彻底沉湎于消费主义的迷失,而将人际间的交流彻底物化,情感与欲望在拜金的环境中扭曲,影片以众人在俱乐部观看里根关于伊朗门的演说结束,黑得很呐。
做完bateman做batman,片首還要說:I'm not there. 呀,還有牆上的robert longo。
精彩。batman确实是个理想中的好基友,难怪要翻译成美色杀人狂。。。但是fuck,我真的看不出那几张名片到底有什么不同,在华尔街混的大亨们真的都是这德行?
三星半。this confession has meant nothing,最后的这句对白,不知道做了多少影视剧的题旨。这部电影很直白,架在了一个精致的当代社会的背景下,贝尔的表演自由开放,引领全片,类似于《小丑》,很难有别的演员跑出来,成为了主角的表演秀。影片的本身的逻辑,也十分简单,技术层面一直做减法,摄影、陈设、配乐这些都是,所以它十分的让人好接受,看上去结构比“电影”要简单,更像是“画作”,讲究的是冲击力,说回《小丑》也是同样的电影,病态的主角玩弄世界,那个电影还需要常规得交代来龙去脉,背景前史,这部电影则简单得不需要,只需要在对白和动作中说出自己的欲望,且是当代的最基本的人人都有的欲望,这同样也是一种高级。
前半段的烘托实在是太好玩了,活脱脱一个极品中产阶级啊
反感蝙蝠侠的都来看这部吧,因为这部他演的实在太好了,汗
【C+】女导演为电影带来了别样的浮华气质,对上流社会奢靡的灯红酒绿展现很好。但另一方面,对凶杀,男主角的心理讨论都非常薄弱,仅仅是在不断重复动作和堆砌细节来对比,最后电影也只能成为一部高配小时代。(比名片那里,真的非常郭敬明)
蝙蝠侠克里斯蒂安 贝尔主演。这是一个金领文艺杀人魔,在华尔街工作,住豪宅,开名车,出入高级餐馆,能对流行摇滚乐队如数家珍。导演的拍法也十分意识流,没有血腥的杀戮和赤裸的性爱,影片整体显得支离破碎,莫名其妙,不知所谓。主题是在控诉杀人魔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发现不了杀人魔的社会。
其实是美国梦的精神病人.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一切都是用金钱和地位来衡量,甚至到了反复强调名片印法和能否订到高级酒店位置的地步..人们也就在这样的虚荣和无谓中发了疯..拜金社会的沉沦总是需要一种解脱方式,就像在每日的精心男士保养中嗅到鲜血气味一般,是一出无药可医的悲剧.
牛掰的精分。3P那里太2B了笑死奶奶我了。。。JL是什么物种,尼玛长生不老啊!
名片上的名字不重要 重要的是名片的质地与设计 那些命案事实是还是臆想也不重要 那些人根本没活过
出乎意料,竟然这么喜感,贝尔真有喜剧天分
其实我更倾向虚幻论,电影的英文名字是psycho而不是killer或其它,暗示了他是个在重压之下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当然也可能是嗑药磕多了导致的,然后片中很多细节也揭示这一切原本是他画中的臆想世界,但这一切都不重要了,作者意图很明显,是在讽刺这个极具腐蚀性的社会,贝尔的演技没治了!
要说我有什么喜欢的类型的话这部就是:冷笑话,衣冠禽兽,杀杀杀。有点社会批判就更好了不过这不是必须的。这片有种难以形容的加拿大味道,好似美国人的pod people。对bale从此路人转粉。
贝尔!贝尔!贝尔的极致表演!
贝尔的演技我就不说啥了,让他演精神病院的院长都可以。影片对美国中层阶级第二代年轻人的物质化表达了批判,虚荣及利益至上的心理对人的影响进行了极端的表现。发现贝尔很喜欢挑这种极端的人物去演,本身也是怪咖一个。@mywiz
有钱人的品味,印名片比字体。有钱人的爱好,穿雨衣劈同事。有钱人的兴趣,聊音乐拍3P。 有钱人的幸福就这么简单,有钱人的快乐你想像不到,有钱人长相英俊又差不多,有钱人坐进欲望号快车夜行大都会,漫无目的,杀人为乐
我喜欢名片桥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