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中国本土的法律电影,《秋菊打官司》与《马背上的法庭》常常进行对比。前者体现的是一种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撕裂,秋菊骂了村长断子绝孙,村长踢了男人下体,秋菊试图将乡村秩序下的生育议题引发的纠纷诉诸现代社会的法律程序加以解决,而最初村长赔偿两百块并未道歉给说法,秋菊逐层上访到市里只为说法。而最后村长不计前嫌雪夜里送难缠的秋菊去生产,秋菊生了儿子也打破了断子绝孙的“诅咒”。满月酒上,村长却被认定为犯罪,以秋菊的尴尬结束。后者则体现的是中央推行法律与地方原有秩序紧张,电影与其说是马背上的法庭,不如说是马背上的国徽。在这个边陲小城,现代司法制度为民风民俗让步,无论是老冯砸水罐解决妯娌纠纷,而是祖坟被别家猪拱了,都是现代司法制度的无力与妥协。马背上的“法庭”并没有适用现代法律,而是依据当地传统的人情秩序。所以马背之上无法庭,而只有国徽,法官一行人所做的更多是宣扬治权的存在。《秋菊打官司》结尾秋菊的尴尬,《马背上的法庭》结尾唯一留下的老冯失足坠崖,前者是现代社会法治战胜乡土社会的人情;后者则更多是地方原有秩序顽强有力地抵抗着中央治权的触角。
冯象批评现代法治概念,认为现代法治本质是一种基于资本与权势的压迫,“法治建成之日,中国会沦为资本帝国的行省”。此言有些危言耸听,但也导出了其对于法治的担忧:何故一种秩序得以推行全国?这背后不是普适性与地方性的对峙,而是在于两种地方性对峙中,一种地方性知识掌握普适话语权,进而通过“国徽”加以全国推广。杨阿姨及摩梭族所奉行的走婚制度与当下婚姻制度格格不入,而杨阿姨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则令她处在两种秩序的冲突之中,造成杨阿姨感情不顺的不幸,折射出全国秩序借助权力推行过程中所遇到的阻力与边陲地区对于这种推行秩序的消极抵抗。无论是萨维尼主张的“法是民族的产物”还是哈耶克倡导的“自发秩序”,都可以为这种困境提供学理上的解释。而法官也只能在两种秩序之中斡旋与调解,而杨阿姨作为民族法官被清退、阿洛携未婚妻出走、老冯失足坠崖,也许即在证明两组秩序妥协的不可能。
不单是法官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通过“马背上的国徽”显示国家治理权力的渗透,法官群体本身亦是如此。杨阿姨作为民族法官,进入法官队伍看重的不是其法律专业能力而是其摩梭族身份,看重的是民族法官对于少数民族更容易接纳,是基于民族政策的考量。更常见的例子则是“军转法官”,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推行的专业军人进入政法队伍,更多的则是基于解决退伍军人就业的考量。当法院成为国徽之下秩序的触角、利益的考量,而不是如其希冀的理性、正义的崇高概念,法官与法院又该如何寻找自己的定位?
在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的课上,老师为我们播放了一部法律电影《马背上的法庭》。实话说,如果不是老师在课堂上放映,这是一部我绝对不会主动打开观看的电影。可是,当我静下心来认真地看完这部电影时,我受到了莫大的震撼。 首先为什么说我绝对不会主动看这部电影呢?《马背上的法庭》可以说是一部国产小众的主旋律电影,整个影片给我的初印象更是浓浓的乡土生活气息。这和我平时的观影风格完全不符,而我对主旋律电影的刻板印象也一直是“假大空”。 当然后来“真香”了。但是对于我这个并不是特别懂电影的人来说,打动我的不是电影的艺术技法,而是它能够引发深思的法律主题,和完全不会“假大空”的法律人真挚的情怀。 我再来梳理一下电影的大致情节:影片讲述了云南山区基层法官老冯骑着马驮着国徽翻山越岭给山民断案,7天走了3个寨子,断了5桩鸡毛蒜皮的家务事,最后疲劳过度,摔下下山崖而亡的故事。(摘自百度) 在这里我也不过多地评价这部电影的艺术技法。《马背上的法庭》就像是一部朴实的纪录片,反映了中国城乡的法制建设。作为一个刚刚入门的法科生,我也只能谈一谈法理上的浅显的体悟——即是横贯在整部影片中最为突出的一对矛盾——法与传统习俗。 稍稍查找资料就可以知道,地方习俗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冲突一直都是国内法学教授、专家研究的重点领域。在普遍存在的冲突与博弈中,国家法律往往处于一种比较尴尬的境地,表现在缺少公信力和权威、案结事不结等等。 正如电影中的云南西北山区,现实中还有很多落后的地区,传统习俗根深蒂固。或许它们中的一些长期以来形成的生活准则有利于规范社会秩序,因此《民法总则》第八条明文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很多传统习俗中许多落后的、封建的因素,它们对法治建设阻碍极大。 如何协调两者的冲突呢?许多法律社会学家给出了他们的研究结论:确立合理的价值,辩证地看待地方习俗之优劣;摒弃法律同化习俗的思维,形成二元平行的良性互动模式;在立法中重视地方习俗的作用,以地方立法为纽带,构建风俗习惯与地方立法之间的纽带…… 毫无疑问,这些研究结论都很有权威和道理。但这样看下来,我很难体会到它如何真正落实到中国农村,这些结论也显得有些遥远陌生。因此,当我观看《马背上的法庭》的时候,我能够真真切切地体会到这些问题与人民之间实实在在的距离。 正如我一开始就提到的在中国农村法律遇到的尴尬境地,电影里面都有体现。 如何增强司法公信力和司法人员的权威呢?电影里面的关键物件便是——国徽。它贯穿了整部电影,是国家的象征。国徽在颠簸中前进,甚至经历了丢失事件,这反应了法律真正进入中国农村面对的是极大的阻碍。而老冯对国徽的重视与守护,打动了村民,即是提醒司法人员自己一定要做到对国家敬畏,对法律信仰,才能打动、影响他人。 还有案结事不结。正如电影中的一个案件,别家的猪拱了自家的罐罐山,老冯在判完了此案以后,事情也还未真正解决,被告仍是不愿意去牵猪,原因也是极其封建迷信,而老冯用自己的耐心与真诚才真正地解决了案件的后续。老冯有着的是什么呢?不是多么渊博的法律专业知识,也不是作为法官的权威,而是作为一个朴实的人民对于这些村民们深刻的理解,与对他们的精神家园最真诚的守护。 很明显,在电影之中,阿洛这个角色和老冯是一个鲜明的对比。阿洛更像是当代大部分乡村法官。严格遵守法律,具有更为先进的法律理念。客观看待的话,很多时候我们法治建设强调的更多是这种专业型的法律人才。 而我可能不成熟的看法是,我认为比起先进的法律理念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作为司法人员,尤其是中国农村基层的司法人员,更需要的一种信仰、情怀和理解并灵活调试的能力。 在无数贫穷落后的地区,在知识的光芒很难照射到的地区,在温饱尚且不足更难谈素质的地区,需要的不是法律的条条框框,而是真正有人低下身子,一点点地瓦解固有的价值观念,让法律维护的公平正义渗透到他们的生活。 在这场法与习俗的激烈博弈之中,我却看到了最柔软的部分,法律人的情怀。 感谢在大一有幸观看这部电影。
在老师给出的一系列片单之中,我选择了《马背上的法庭》这部影片,因为虽然我不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但是我认为法律在日常生活中占据着崇高的地位,并且能够反映所在时代的政治、经济、社会状况,从讲法庭的运转情况和法律的实施状况入手,能够更好地帮助观众对少数民族所在地方的社会做一个准确的侧面认识。而我选的这部影片也没有令我失望,它不仅在最后赚了我几滴眼泪,也使我反思对待少数民族的时候是否应该更加理解他们。
《马背上的法庭》是一部由刘杰执导,李保田、杨亚宁、吕聿来主演的剧情片,于2006年9月6日上映。影片讲述了云南山区基层法官老冯骑着马驮着国徽翻山越岭给山民们断案。7天走了3个寨子,断了5桩鸡毛蒜皮的家务事,最后他疲劳过度,摔下山崖身亡的故事。影片中,老冯一行人共断了5个案子,以及途中发生的一些与国徽和执法人员相关的事件,我就以这样的顺序来讲一下我的感想。
首先是两妯娌因为一个只值两块五毛钱的罐子就闹得不可开交的案子,影片从一开始就把此地的穷以最直观的方式展现在我们面前,我看到时都惊呆了,才两块五的罐子呀!虽然这是06年的片子,可是即使在06年,两块五在那时的我家也差不多是一家人的早餐钱,即使那时的钱很值钱,也完全不能想象为了这样一点钱去打官司,我简直不能相信这个地方得有多穷,在我窝在大学宿舍里享受着便捷的水电时,我们的国家有多少人连一个罐子都要吵架。在这里,我更明白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道理,以及国家的脱贫攻坚是多么地有必要,没有人天生应该过这样贫穷的日子,不管TA的国别、性别、族别,希望现在,在云南的那个地方,人们不会因为一些简单的生活必需品而吵架了,要打官司也应该是更重要的东西,那样才是生活富裕的体现。而老冯最后怎么断案呢?他摔了个罐子,给他们一人一个罐子的钱,行为固然高尚,可是他在这种地方做村官,收入又能有多少?他要补贴到什么时候去?这种不可持续的行为只能是饮鸩止渴,最根本的还是要西部发展起来,才能改变当地的生活和法律判决状况。
其次是猪拱罐罐山的案子,一个简陋的法庭,被告人没有被告人的自觉,原告更是胡搅蛮缠,令人头痛,在受过教育的算是开化的我看来,这些人根本就是故意没正形!拿着不知道怎么做的“老祖宗的梦”就不讲道理地刁难人,祖先怎么了?谁不是有祖先?你这样胡搅蛮缠有没有想过会给自己的祖先蒙羞?——但,这只是我的想法,他们看来天经地义。老冯为了更好断案,因地制宜,只好尊重当地习俗,猪拱倒罐罐山在法律看来根本不成问题,但是在这个地方,就有罪,事情就是这样,要么适应,要么被抛弃。老冯选择了适应,而阿洛还没有看透这一点。
第三个案子是一个女人欠另一个女人150块钱,她倒是知道欠债还钱,然而问题是她家里根本没有价值足够150块钱的物品抵债,没办法,这次我们的老好人老冯又一次抵了债,然而——再一次,就如同我在第一个案件中的问题——老冯的存款还能维持他这样的撒钱行为多久?这种做法在居住在沿海城市的我看来简直近于憨,西部货币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老冯可以仗义疏财,或许老杨会给他一点援助,但是这终不是长久之计。一个家里连150块的物品都凑不出来的地方,还是太穷了,我们必须去援助他们。
第四个案子是一桩事先张扬(了一年)的离婚案,被赶出家门一年的丈夫和他年迈的父亲想要回到他们的房子里。而看似恶妇的妻子也是另有隐情,她不搬出去、在法庭上撒泼不是因为她有多么爱她的丈夫,不是因为她有多邪恶,不是因为她不想搬,只是因为她没有自己的房子,十三岁嫁了人,三十年来操持家务,然后丈夫一纸休书,她就变成了无根的浮萍。最后丈夫看她这样闹,决定不离婚了,屏幕前的我送了口气,心却沉了下去。——有多少女子像她这样,只是为了有个容身之地,只是想要活着,却只能把希望寄托于丈夫的良心?在这里我得已一窥当地的教育情况:不用说,女性早婚早育,受教育情况必然不高,连男性的普遍学历都不高的情况,生活只会对女性更加残忍。这一情况不分汉族还是少数民族,哪里都是一样,民族有南北,人性却无南北,住在大城市里,即使是汉族外的民族也会让他们的女儿读书(少数除外……),而在边地或山区,即使是汉族的女孩,又有多少失学的呢?她们无法受教育,无法积蓄人生的认识和财富,更别说在男权社会的农村里根本分不到宅基地,连容身之处都没有,她们要怎样活出精彩的人生,怎样有尊严地度过这一生?电影看得我心中百味杂陈,影片中的这位妇女只是因为运气好,丈夫突然不想离婚了,否则难道她能赖在丈夫家的房子里吗?丈夫被赶出去了可以睡在他兄弟的屋子里,因为这个社会是以男性主导的小家庭组成的乡土社会,他住在外面虽然有些不好听,但也不是不行,但女性呢,她如果被赶出去了,那就是真正无根之木、无源之水,有多少好姐妹会给她地方住,这时她们的丈夫会同意吗?对于真正的弱势群体,并没有“按闹分配”的可行性。
第五个案件是村约案,因为阿洛坚持法律的规定,所以他的岳父认为是背叛,“收回”了他的新娘子(这一幕的槽点如果让我详细说出来就写不完了),于是小伙子一怒之下带着新娘私奔,然后引起了村民对法律的信任危机。我真是无语凝噎……明明是隔壁村的人争斗导致阿洛私奔为红颜,他们反而说如果阿洛不把女孩子还回来(所以他们根本没有女孩子是有自己的人身自主权这个意识的吗?!),他们就不打官司了,我真是服了……跟这些人讲道理根本讲不通,明明是你们先闹事,却搞得像法官对不起你们一样,这都什么神逻辑……在这里,我却比较认同阿洛的想法:在国法和家规(当地习俗)之间有一片地带,叫社会治理,这个空当,法律不去填补它,习俗就会去占领。加强法律权威和执行力才是关键,我知道这样很不应该,但是我会想:如果有一排武警跟在老冯后面,让村民必须执行判决,这块地,老冯判了必须给谁那就给谁!不许岳父阻拦这对小情侣!那执行力还不是手到擒来?但是问题也正在于这块地方不够发达,还不能支持如此的力量,在法官都要走山路的情况下,只能被当地的习俗改造也是可想而知的了。希望经济发展得越来越好,希望西部地区的人们受到现代化的影响越来越强,这样才能带来开化吧。还有教育问题也要重视。
还有国徽失窃案,老冯对法律的重视让我动容(也让我感觉到这是一部主旋律电影的情况),而为了找马去询问摩梭人的“老祖母”,则让人无奈,被科学熏陶过的人自然觉得这不可信,可是在滇西,一切皆有可能,他们的观念还停留在他们的神的信仰上,包括当在水塘里发现了国徽时,摩梭人问老冯国徽是什么,老冯无法为他们解释“法律、国家象征”这样的概念,只好简单说,这就像你们的神一样。于是摩梭人立刻明白了。这样的类比真是贻笑大方,可是在要与这些与我们信仰不同,观念不同的人交往,要互相理解,似乎最好的方法也是如此了。一些民族和地区区别鲜明可见。
最后是老冯和老杨的感情问题,他们的情意是从来不说,但暗流涌动的,连年轻的小伙子都看出来了,可是他们为了一些微不足道的东西(如果老冯知道他第二天就要走,他会捅开这层玻璃纸吗)矜持了一辈子。当老冯遇难的消息传来,老杨穿着摩梭人的服饰坐在垫子上,在凄凉忧伤的女声中,掉了三滴泪。生不能同床共衾,死不能同茔而眠,谁也不怀疑他们的感情,可是年轻时没能说出来的话终究是没有机会再说了,大山埋葬了她一生的爱人。我真想冲进影片里问问老冯,如果你知道老杨的走会让你失魂落魄至此,如果你知道失去老杨会让你连继续生活的动力也没有了,你会不会即使显得不道德也要强拉着她继续和你走在这条九曲十八弯的路上,你知道她愿意的,她爱你爱了一辈子,给你洗刷衣服,和你一起调解各种案件,那都是为了什么呀!难道还能是因为司法系统工资高待遇好值得她做得妥当周全,还把这感情移到你这个上司身上?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你这辈子没能说出口的话,下辈子也来不及啦!
这一对颇有些尾生抱柱的古典情意,在这个时代又显得多么动人……而伤感。如果他们遵循古礼,如一般的摩梭人那样,老杨早把老冯抢去走婚了;如果他们学着现代的爱情观念,搞人性解放那一套,反正老冯妻女已经抛弃他了,他们两个人就算说开了走在一起又有什么,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老冯实际上等于单身,知道他们两个郎情妾意,连阿洛都在为他们的感情事操心。可是他们偏偏卡在古典与现实之间,不说爱,也不讲情,就这样过了几十年……耗到女子青春逝去,耗到男子葬身山谷。每每想起,就叫人揪心。
据说这还是导演刘杰的处女作,这部片子还得了第63届威尼斯电影节的地平线单元奖(当然我并不认为外国认可的片子才是好片子,我认为它好是因为它打动了我),事实证明主旋律片子并不是不值得看,如果我们只顾着一些外在的装饰,比如“主旋律”、“威尼斯电影节”等虚名,反而会对理解电影本身造成阻碍。关注少数民族的影片,也是值得挖掘的领域。
对“马背”与“法庭”的联姻无比好奇。“法律下乡”题材?用脚趾头虚构了古道、西风、瘦马、老法官,又将老法官佝偻成刘罗锅……睁眼,终于还是花十八大元买下《马背上的法庭》。盗版总不来。 我们没办法不热爱盗版,除了昂贵,正版敌敌畏最不得人心的,除了与正片无关的、跳不过去的广告,便是欣欣然印在封套上的、想当然的、厚颜无耻的宣传词。“民族百象/人文内核/红色幽默/笑痛腹肌”……严重误导,最后四个字尤其草率,尤其凑。笑什么,怎么笑。笑贫?笑愚?笑弱?幽默自然是有的,尽可以笑得会心,可到底是甘尽,苦来。 总起来说,本片闹心。只除了山路伴着摩梭族民歌抖擞蜿蜒的时候,犯困。 山路抖擞,山路蜿蜒,山路十八弯。老冯打着盹儿,牵着马,身后跟着的,是第一次走这条路的阿洛和最后一次走这条路的老杨。这群哀伤的人。 其实歌颂的痕迹很清晰,全片的粗大眉眼中,有少许媚俗,冥冥之中有个力量,时不时揪住老冯制服的前襟,默默往主旋律上靠,往假惺惺上靠……阿洛的存在意义,就是衬,正着衬,反着衬,形而下地衬,形而上地衬……老冯,多么具有献身精神、多么富有审判经验的老牌法官,多么适合抓到购物频道去大力推销的智慧长者;先进完了,拔高完了,老杨时不时出现,还原老冯人性用。伟大人格讲够了,要听自己去看,我逆反,只讲“哀伤”好了。人之常情到底亲和一些。 吕玉来,科班出身注重细节的孩子,不论是《孔雀》里的小弟,还是《马背上的法庭》里的法学生、新晋书记员阿洛,都脆生生的。倔强青涩可是他本色?阿洛极看重法律法规的尊严、执法人员的斯文,其机械理念与滇西地区山寨住民的种种现实格格不入,他无法认同老杨因地制宜的变通,更无法接受一个法官背着一头嗷嗷乱叫的小猪走街串巷。岳父依照所谓“村民公约”杀死了邻人的羊,阿洛为着他“法律的尊严”而讲出的一句“不合法”立刻激怒了岳父,老人认为他“胳膊肘往外拐”,愤愤地高喊不要把女儿嫁给他。明明领了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他有汹汹的质问、滚滚的困惑。 他与老冯的一次次争吵犹如法庭辩论,他拿出的每一个证据,都足以刺伤老冯一千次。我不注意执法人员的形象?你呢?你形象这么好,怎么你老婆孩子还不要你呢? 阿洛所追求的真理与幸福在磕磕绊绊的现实里踉踉跄跄着,尚年幼。 他的哀伤偏暖,仍有企望表情。 老杨没有文凭,于是她在法律工作者选用政策的变动下被大学毕业生阿洛所取代,再一次成了隐没在摩梭族山寨里的普通农妇。46岁,独身。 老冯告诉阿洛:你杨阿姨一辈子都是正正经经的。是,正正经经的,可正经人不见得就没有心。 老杨的每一句叮嘱,几乎都可以拆成十句来解读,那里面的忠告、不舍甚至恋慕,溪水一般,抓抓挠挠地流。 陪伴,不仅是一种生活状态,更是一种沉厚而安静的感情。她在失去工作的同时,也失去了“陪伴”。 她的哀伤,偏凉,浸泡了肿胀的无望。 李保田总归是一身匠气的,对白,毫无意外地,带着舞台腔,可我真真要爱死他那张苦大仇深的脸。他在花絮里笑:我不怕拍,反正我睁着眼是八字眉,闭着眼是平眉。如果说这对眉毛的主人是个中年危机尚未结束老年危机近在咫尺的尴尬人,我绝对相信。老冯就是这么个尴尬人。他掉了一颗牙,怅然地丢进瓷盘,拿起来,再丢;微细的“乒乒”声,宛如催人老去的钟,按部就班地响。 可老冯最具象的哀伤,是健忘,真真假假的健忘。 他总忘记妻女对他的不闻不问,忘记他只讲了半句的,龃龉的句子。 他在阿洛混乱的“婚宴”上端了酒碗晃晃悠悠去敬新娘,“好好跟阿洛过日子”……没说两句就掉下泪来。老杨拉他:“别说了”;阿洛拉老杨:“叫他说”。到底还是没说,他抹抹眼睛说:忘了。于是喝酒。 分别前夜,老杨换了摩梭女子的衣裳,在近景里给老冯洗衬衣,边洗边叮嘱些有的没的,老冯远远坐了,参差地应和。意在言外。他说:有句话我一辈子没说,后悔。啥?老杨问。忘了。老冯答。 他“忘了”的,恰恰是总也忘不了的。 他的哀伤不偏不倚,给岁月磨蚀得隐蔽而节制,只剩下行走。 早在第十几分钟,我已经在积习难改地猜测:老冯总牵着马打盹儿,搞不好会在片尾儿坠崖死掉。结果老冯就真的死掉了。镜头里只有马,没有人,眼见老冯走出镜头,一阵稀里哗啦,而那匹老马依然,心无旁骛,愀然识途。老冯为什么姓冯,只因他亦有马性,要死便死在途中。我画蛇添足的简单象征。 那么,哀伤也一起死了么? PS.关于篝火中的国徽,关于草海中的责任,关于颠簸中的司法;关于贫穷关于愚昧关于弱势…… 或许改天,会另起一行@_@
法律下乡,好不一样的生活
政治课上看的。
刘杰的导演处女作,看起来是部主旋律电影,但深山之中,法律之外,依然是人心与人性。三位主演都演得很好。
“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现有一番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制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
摄影很好,李保田演技不错但充满了极度的不和谐,主要是口音实在让人出戏,“嘎”,嘎你妹。剧作过分戏剧化,还有烂尾之嫌(阿洛一线收的太草),大问题还在于对少数民族的少数民族化呈现。神来之笔是国徽。这类题材最好的还是《那山那人那狗》。
找一些小众电影的资料,突然想起了两年前看过的这部电影。窃以为这是中国传统电影的传承,几乎能和《那人那山那狗》媲美的主旋律小众影片。
两面谈。老腔调。还是有平实的美。丽江宁蒗,真实改编。
我对中国电影总是非常宽容的...
“人这辈子就这么多,衣服还没洗干净就说完了。”人的无力比法的无力更具破坏性。
叫嚣着的成了逃兵,默默的人守住了尊严
法学人士推荐电影,如果不感兴趣的建议不要报法学了
剧本人物传记多样性,经典的老手搭新手,老手体现中心思想,新手作为观众视角代入剧情,还加了一个少数民族法官兼翻译,人物形象特别丰满。法外开恩,人情世故,有争议却感人。李保田的弯管子方言太出戏。静态场景很好,一到剧情衔接的地方,控制就稍显逊色。
阿洛就是年轻时总想着公平的自己,老冯啊,奉献了一生在这里,被体制无情抛弃的杨阿姨,老祖宗的规矩与法,孰重孰轻,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
某个豆瓣红人又高贵冷艳了,“嘎”是云南方言的惯用尾音,大概云南人要说法语您才会觉得又自然又真实您才肯入戏?
很中国的嘎,景色很美嘎,问题蛮多的嘎,最后老冯怎么就不见了嘎?
刘杰“法与情”第一部。讲的是云南乡下的事,结果真就在丽江下面的村子拍的,天然的具有半纪录片的性质。透过电影看世界,乡村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小小缩影。却没想到结尾如此硬核苍凉,但也合理合情,或者说,这是这位乡村法官的最好归宿了。
给三星也有点勉强,有副作用的主旋律电影。
镜头伸向的乡民,自私,撒泼,令人厌恶。镜头下的他们并不愚蠢,相反,精明中透出的是刁滑和物欲,呈现的是一个因“现代性”的侵入而极端变形的社会脸谱。老冯面对“利益高于一切”的当事人时,用近乎“贿赂”的方式处理案件,这是他失败的内在根源。司法现代性运用最后只能成为消化不良的排泄物。
感谢CCAV让我看到了这个片嘎。李保田的嘎嘎嘎嘎实在是太郁闷了嘎。围着国徽开篝火晚会实在是太囧了嘎。
坐标云南,“老司机带带我”。主角是“人民的盾牌”,展现他们面对复杂的基层事务时,立于特殊的民族宗教情境,如何在法律之外兼顾伦理和人情。没有刻意说教,却用新与旧、文明与蒙昧、法律与道德的碰撞,悄然完成对爱国守法重人情的询唤。阿洛线收尾草率,老冯结局猝不及防。片尾曲闻似少数民族嘻哈。